发病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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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9日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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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正盛衰
指疾病发生与发展过程中致病因素与抗致病因素的消
长变化。邪或称 邪气,是致病因素的总称。正或称正气,泛
指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及抵御外邪、促进身体康复的因素。< br>盛衰则指正邪双方力量强弱的对比,有时也用“消长”二字。
正气有盛衰,邪气分强弱。正气能抵 抗邪气,邪气能损害正
气,在疾病演变过程中,形成了邪正盛衰消长的变化。这种
变化,是虚、 实两大类证候的病理基础,不仅直接关系着疾
病的发生,而且影响并决定着疾病的发展、转归及预后,标
志着疾病的不同病机和临床表现,是指导辨证论治的关键。
疾病的发生是邪气侵入、正 气抗御、正邪相争的反应。
如果正气旺盛,抗邪有力,或邪气较弱,正能胜邪,一般可
不发病, 即使发病也较轻微。《素问遗篇·刺法论》说:“正气
存内,邪不可干。”反之,如果邪气亢盛,损害人 体机能严重,
或正气虚衰,难以抵抗外邪,就会发生疾病,且病情较重。
《素问·评热病论》说 :“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可见外邪致
病,必有正气先虚。邪气是外因,正气不足是内因。内因是发病的依据,外因是发病的条件,而且内因起着决定性的作
用,这是邪正盛衰在发病学上的基本观点 和辩证关系。
邪正盛衰的变化不但决定着疾病的发生,而且决定着疾
病的发展趋势,同 时影响着疾病性质的虚实变化。《素问·通
评虚实论》说:“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所谓实,主要


指邪气亢盛,是以邪气盛为主要矛盾的一种病理反应。此时
致病邪气和正气的抗 病能力都比较强盛,病理反应剧烈,临
床表现多为有余之证,称为实证,如外感病的初期或中期,
症见高热、汗出、脉洪大、舌苔黄等,或由于痰浊、水饮(见
痰饮)和瘀血等的滞留而表现出的腹胀而 痛、腹满拒按、大便
秘结、痰涎壅盛、喘促气粗等实象。所谓虚,则指正气不足,
是以正气虚衰 、抗邪能力低下为主要矛盾的一种病理反应。
此时人体抗病能力低下,对致病之邪防御抗争无力,临床表
现为一系列虚损、衰退、不足的证候,称为虚证,如面色萎
黄或白、精神萎靡、心悸气短、形寒 肢冷、大便稀溏、舌
淡少苔、脉虚弱或沉迟无力等虚象,多见于大病、久病之后,
或消耗性疾病 的后期。在疾病过程中,正与邪之间的力量对
比并非固定不变,常在不断斗争中进行调整。如实邪久留不
去,长期不愈,正气不断消耗,精亏液竭,病则由实转虚;
或由脏腑机能衰退之虚证,久治不愈 ,亦可形成病理性产物,
使病证由虚而成虚中挟实。可见邪正盛衰不仅可以有单纯的
或虚或实的 病理变化,还可以有虚中挟实,或实中挟虚的各
种现象,甚至出现“大实有羸状”的真实假虚,或“至虚 有盛候”
的真虚假实证候。因此,在辨证论治过程中,应该透过现象
抓住疾病的本质,方能掌握 邪正盛衰的主要方面和疾病的虚
实变化。
邪正盛衰的转归预后有三种可能。如果正气强 盛,具有


抗御邪气的能力,或因及时治疗,扶正祛邪,正气逐渐恢复,
从而抑制 了病邪的发展,使疾病得到好转或痊愈,是为正胜
邪退。如果正气不足,抗御邪气的能力低下,或因邪气 过强,
机体的抗御能力不足以制止邪气的侵入和发展,或由于贻误
治疗,正气尚未恢复,邪气日 益滋长,致使疾病日趋恶化,
甚至死亡,是谓邪胜正衰。如果正邪双方势均力敌,则出现
邪正斗 争的相持状态,或正盛邪实,或正虚邪恋,或邪衰而
正气不复等,从而使疾病迁延难愈,或遗留下某些后 遗症。
临床辨证即需要把握住邪正盛衰状态,治疗上扶正祛邪,使
疾病朝正胜邪退的方面发展。


邪正盛衰
2012-06-19 14:44:56 浏览次数:22 网友评论 0 条
邪正盛衰是指在疾病过程中,机体的抗病能力与致病邪
气相互斗争中所发生 的盛衰变化。这种斗争,不仅关系着疾
病的发生,而且直接影响着疾病的发展和转归,同时也影响
着病证的虚实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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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正盛衰是指 在疾病过程中,机体的抗病能力与致病邪


气相互斗争中所发生的盛衰变化。这种斗争,不 仅关系着疾
病的发生,而且直接影响着疾病的发展和转归,同时也影响
着病证的虚实变化。
(一)邪正盛衰与病邪出入
病邪出入,是指在疾病过程中,由于正气与邪气的盛衰
变 化,影响病势轻重演变的趋势。病势趋向于轻者为出,反
之病势趋向于重者为入。
1.表邪入里
表邪入里,是指外邪侵犯人体肌表之后,由表传里,影
响脏腑气血的病 理演变过程。此过程常常是由于感邪较重,
或邪气的致病性较强;也有的是由于人体正气虚,无力抗邪< br>所致。如感受六淫邪气,邪气在表不解,若邪气过甚或治疗
失误,导致邪气深入;或外感寒湿邪气 ,郁滞日久,病邪化
热入里,形成里热病变,这就是病邪入里的表现。
2.里邪出表
里邪出表,是指病邪原本在脏腑等较深的部位,由于正
气积极抗邪,病邪由里达表的病理过程。此过程 常常是由于
疾病过程中,正气恢复,抗邪有力的结果。如温热病,高热
烦渴、胸闷喘促,稍后则 汗出而热解,或斑疹、白透发于外,
疾病逐渐向愈,这就是里邪出表的表现。
(二)邪正盛衰与虚实变化
在疾病的发展变化过程中,正气和邪气这两种力量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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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不变的,而是发生着消长盛衰的变化。随着体内邪正的
消长盛衰,形成了病证的虚实变 化。所以说:“邪气盛则实,
精气夺则虚。”
1.实证
是指在疾病过程中,邪气亢 盛为主,以邪气盛为矛盾主
要方面的一种病理反映。也就是说,致病邪气的毒力和机体
的抗病能 力都比较强,邪气虽盛而机体的正气未衰,邪正斗
争剧烈。实证常见于外感六淫初期和中期,或由于痰、 食、
水、血等滞留于体内而引起的病证。
临床常见表现有壮热、狂躁、声高气粗、腹痛拒按、二
便不通、脉实有力等。
2.虚证
是指在疾病过程中,正气不足为主,是以正气虚为矛盾
主要方面的一种病理 反映。也就是说,机体的气、血、津液
和经络、脏腑等生理机能较弱,抗病能力低下,因而正气对
抗致病邪气的斗争,难以出现较剧烈的病理反映。虚证多见
于素体虚弱或疾病的后期,以及多种慢性病 证。
临床常见表现有神疲体倦、面容憔悴、心悸气短、自汗、
盗汗,或五心烦热,或畏寒肢冷 ,脉虚无力等。
邪正的消长盛衰,不仅可以产生单纯的虚或实的病理变
化,在某些长期的、复 杂的疾病中,往往还可以见到虚实错
杂的病理反映。虚实错杂证是指患者同时具有正虚和邪盛两


方面特点的病理反映。
病机的或实或虚,在临床上均有一定的征象可循。但必
须指出,临床上的征象,仅仅是疾病的现象,在一般情况下,
疾病的现象与本质相一致,可以反映病机的 虚或实;但在特
殊情况下,疾病的现象与本质不完全一致,往往会出现与疾
病本质不符的许多假 象,这些假象是不能反映病机的虚或实
的,因而有“至虚有盛候”的真虚假实证和“大实有羸状”
的真实假虚证。
(三)邪正盛衰与疾病转归
疾病的转归,实质上取决于邪正的消长盛衰: 正胜邪退,
则疾病趋向于好转和痊愈;邪胜正衰,则疾病趋向于恶化,
甚则导致死亡。
1.正胜邪退
正胜邪退,是指在邪正消长盛衰的发展过程中,疾病向
好转和痊愈方面 转归的一种结局,也是在许多疾病中最常见
的一种转归。这是由于患者的正气比较充盛,抗邪能力较强;
或及时地得到了正确的治疗,邪气难以进一步发展,进而促
使病邪对机体的作用消失或终止,机 体的病理性损害逐渐得
到修复,疾病即告痊愈。
2.邪胜正衰
邪胜正衰,是指在邪 正消长盛衰发展过程中,疾病向恶
化甚至死亡方面转归的一种结局。这是由于机体的正气虚弱,


或邪气炽盛,机体抗御病邪的能力日趋低下,不能制止邪气
的进一步发展,机体受到的病 理性损害日趋严重,则病情趋
向恶化和加剧。若正气衰竭,邪气独盛,则生命活动亦告终
止而死 亡。
此外,在邪正消长盛衰的过程中,若邪正双方的力量对
比势均力敌,出现邪正相持或正虚 邪恋,邪去而正气不复等
情况,则常常是许多疾病由急性转为慢性,或留下某些后遗
症,或慢性 病持久不愈的主要原因之一。


发病的基本原理
疾病发生的原理虽然错 综复杂,但从总体而论,不外乎
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引起机体的损伤和机体动员各种防卫
代偿功 能对抗损伤的矛盾斗争过程。损伤和抗损伤作为疾病
发生发展的一对基本矛盾,贯穿于疾病始终并决定疾 病的发
展方向和结局。中医传统理论将这种损伤与抗损伤的矛盾斗
争用正邪相搏加以概括,认为 正邪相搏是疾病从发生、演化
到结局的病理过程中最基本、最具普遍意义的规律,进而提
出发病 的基本原理为:正气不足是发病的内在原因,邪气是
发病的重要条件,正邪斗争的胜负决定是否发病。
(一)正气不足是发病的内在原因
1.正气的概念


正 气,简称“正”。正气与邪气相对而言,泛指人
体精、气、血、津液等生命物质和脏腑经络等组织结构的 正
常功能活动,以及基于此而产生的各种维护健康的能力,包
括自我调节能力、适应环境能力、 抗病防病能力和康复自愈
能力。正气的旺盛取决于以下基本条件:一是脏腑经络等组
织器官结构 的完好无损;二是精、气、血、津液等生命物质
的充沛;三是各种机能活动正常及相互间的和谐有序。另 外,
也受个体精神状态、情志活动、认知水平及生活方式等影响。
其中精、气、血、津液是脏腑 经络等组织器官功能活动的物
质基础,只有精、气、血、津液充足,加之脏腑经络等组织
器官的 结构完整、功能正常和协调,人体的正气才能充盛。
由于精、气、血、津液对于正气的盛衰常具有决定性 作用,
因此,人们往往以精、气、血、津液的多少作为判断正气盛
衰的重要依据。
2.正气的抗邪作用
正气具有抗御病邪侵袭,及时驱除病邪而防止发病
的作用。正气的抗邪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调节适应:正气具有自我调节能力,脏腑经
络之气运行不息,协调正常,全身精、气 、血、津液的代谢
及运行输布畅达无滞,则正气旺盛,其一方面可以适应内外
环境的变化,维持 机体的阴阳平衡协调,另一方面可以维持
脏腑经络功能的协调,防止“内生五邪”以及痰饮、瘀血、


结石等病理产物的形成。
(2)防邪入侵:外邪侵入机体,正气必然奋起与< br>之抗争。若正气强盛,则既可防止外邪入侵,也可及时抑制
或消除已经进入体内的邪气的致病性, 因此不会发生疾病。
故《金匮要略》有“不遗形体有衰,病则无由入其腠理”之
说。
(3)驱邪外出:机体感邪后,正气在与邪气的抗
争中,一是能够驱邪外出,以消除邪气对机体进一步的 损害,
防止疾病的发生;二是即使发病,邪气也难以深入,故病情
轻浅,疾病易于向愈。
(4)康复自愈:对于邪气侵入机体而致的脏腑组
织损伤、生理功能失常,以及精、气、血 、津液亏耗或代谢
障碍,若在一定限度内,正气驱邪后,还有自我调节、修复、
补充的作用,可 促使疾病向愈及病后虚弱状态的自我康复,
发病后亦可不治而愈。
3.正气在发病中的作用
任何致病因素引起人体发病,总要作用于人体正气,
或导致正气的虚损,或正气与邪气斗争 剧烈,正气抗邪过度
而造成机体病损。从此角度而言,可以说正气是人体发病的
内在根据,正气 的强弱在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中发挥着
主导作用。
(1)正气不足是病邪侵入发病的 内在根据:中医


发病学十分重视人的正气,《素问·刺法论》曰:“正气存内,
邪不可干。”明·虞抟亦说:“惟五脏充足,六腑调和,经脉
强盛,虽有所伤,也不为病”(《医学正传 》)。一般情况下,
人的正气旺盛或病邪的毒力较弱,则病邪难以侵犯人体,即
使病邪侵入,亦 能驱邪外出,而不致发生疾病。只有在正气
相对虚弱,卫外不固,防御能力下降,或病邪之毒力超过了< br>正气的抗病能力时,邪气才能乘虚而入,导致疾病的发生。
诚如《灵枢·百病始生》所说:“风雨 寒热,不得虚,邪不
能独伤人。卒然逢疾风暴雨而不病者,盖无虚,故邪不能独
伤人。此必因虚 邪之风,与其身形,两虚相得,乃客其形。”
《素问·评热病论》说:“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正不胜 邪
而发病不外两种情况:一是机体精、气、血、津液等生命物
质的亏虚,脏腑经络等组织机能活 动及对疾病的防御、抗邪
和修复能力低下;二是由于病邪的致病毒力过强,超越了正
气的抗御能 力,使正气表现为相对虚弱。上述两种情况,均
可导致病邪的入侵,使脏腑组织功能失常,阴阳气血失调 而
发生疾病。因此,疾病的发生,虽然关系到正与邪两方面,
但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正气,多数 情况下邪气是因为正气的
不足而入侵使人发病。
(2)正气不足是病邪内生发病的内在根 据:正气
不足,脏腑功能失常,尚可产生内风、内寒、内湿、内燥、
内火等“内生五邪”而发病 ;或导致痰饮、瘀血、结石等病


理产物的形成而引起新的病变;或适应调节能力低下,易 对
情志刺激产生较强烈的反应而发为情志病。所以,中医发病
学把人的正气的强弱作为疾病发生 与否的内在根据。
(3)正气强弱可决定发病的性质与病情:一般而
言,正气较强者,感 受病邪后,正气即奋起抗争,邪正斗争
剧烈,多表现为实证,病位较浅,病邪易被驱除,病程较短;正气虚弱者,往往要病邪侵入到一定程度,正气才能被激发,
因此病位常较深,病情较重,病程较长 ,不易痊愈,且邪正
斗争不剧烈,故多表现为虚证或虚实夹杂证。正如《医原》
所说:“邪乘虚 入,一分虚则一分邪,十分虚则十分邪。”但
也有正气旺盛,感受病邪后,邪正抗争十分剧烈,病理反应
强烈,病情较重者,此乃正气抗邪过度,造成机体病损加剧
的消极后果。总之,人体是否感邪, 感邪是否发病,在一定
程度上取决于正气的盛衰。正气相对不足是人体发病的前提
和依据,是机 体发病与否的主导因素,正气的状态贯穿并影
响疾病的全过程。
(二)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
1.邪气的概念
邪气,简称“邪”。中医传统发病学理论将病因与
邪气不加 区分,认为邪气泛指各种致病因素,包括存在于外
界环境之中和机体内部自身所产生的各种具有致病性的 因
素,如六淫、疫气、七情内伤、饮食失宜、劳逸失度、外伤、


虫兽伤、寄生虫 及水湿、痰饮、瘀血、结石等。如张从正《儒
门事亲》所言:“夫病之一物,非人身素有也。或自外而入 ,
或由内而生,皆邪气也。”任何病因使人发病,无非通过两
种途径来实现:一是损伤或削弱正 气,二是导致病邪的侵入
或产生,病理产物邪气形成后,又可起继发性病因的作用。
如饮食失宜 作为致病因素,其中过饥是通过损伤正气而导致
发病,过饱则主要是通过食滞,进而化热、聚湿生痰等病 理
产物邪气的形成而引起发病。又如七情内伤,由于情志的不
同,或损伤正气,或导致脏腑气机 逆乱,甚或造成滞气、瘀
血、内火、痰阻等病理产物的形成而发病。由此可见,病因
虽能导致病 邪的产生或侵入,两者密切相关,但又不完全相
同。病因的实质是依据病史并参照有关证候对发病原因所 作
的一种推论,而病邪则是从对证候的辨析中认识到的对患者
有害的物质或因素;病因旨在揭示 发病个体与其内外环境中
的某种动态之间的内在联系,病邪总是以正气作为对立面,
始终同正气 处于相互消长进退的动态之中,并且是各种祛邪
法的作用对象。
由于中医病因学说,是古 代医家在中医理论的影响
下,在大量临床实践观察的基础上,主要借助类比等方法溯
因而形成的 ,其形成的方法也不尽相同,或通过发病的客观
条件认识病因,或借助取象比类的方法来推测病因,或审 证
以求因。因此,中医病因学所认识的病因,往往就包含着病


邪的内容,如六淫 、疫气、毒邪、水湿痰饮、瘀血、结石等。
另外,由病因作用于人体所导致的食积、滞气、虫积、内火< br>(热)、内寒、内湿、内风等,也属于邪气的范畴。
2.邪气的侵害作用
致病邪气对正气的损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导致人体的生理功能失常:病邪作用于 人体,
干扰人体的功能活动,就会引起某些脏腑功能失调、气机紊
乱或神志失常等,从而导致疾 病的发生。
(2)造成形质的损害:在致病因素的作用下,机
体的脏腑官窍、筋骨皮肉等 会直接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精、
气、血、津液等生命物质也会受到一定的损耗。
(3) 导致机体抗病、自愈能力的下降:邪气侵入
人体,导致脏腑经络功能失调,精、气、血、津液代谢及功< br>能障碍,整个机体的阴阳失调,则人体正气衰减,其调节、
防御、驱邪、康复自愈等抗病能力必然 下降,既易于导致疾
病的发生,又不利于疾病的治疗和病后机体的康复。
(4)改变个体 的体质特征:不同性质的邪气,具
有不同的致病特点,对于个体的体质会形成不同的影响,如
阳 邪致病,耗损阴液,久而可使机体转变为阴虚体质;阴邪
致病,损伤阳气,久之可使机体转变为阳虚体质 ,进而影响
其对某些疾病的易罹倾向。
3.邪气在发病中的作用


中医学既重视正气在疾病发生过程中的主导地位,
也强调邪气在疾病发生中的重要作用,邪气作为致病的 重要
条件,其对发病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疾 病的发生是邪气
作用于人体而引起正邪斗争的结果,无邪则无患,邪气或由
外感,或自内生,任 何邪气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致病性,在正
气相对不足的前提下,邪气的入侵是导致疾病发生的重要条
件,如六淫邪气伤人,就是外感病发生的外在因素。一般情
况下,邪气只是发病的条件,并非是决定发 病与否的唯一因
素。
(2)邪气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起主导作用:在某些
特殊的情 况下,邪气也可以在发病中起决定性作用,如疫气
是一类具有强烈致病性和传染性的病邪,由于其毒力过 强,
对人体危害较大,不论老幼强弱,均可感染致病。故《素问·刺
法论》说:“五疫之至,皆 相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
并提出应“避其毒气”的预防措施。其他如高温灼伤、枪弹
杀 伤、虫兽咬伤、雷电击伤、中毒等,即使正气强盛,也难
免不受其害。

(3) 邪气影响发病的性质、部位、病证、病程和轻重:
不同类别、性质的邪气作用于人体,可以发生不同种类 的疾
病,并表现出不同的发病特点、病证性质或证候类型。如六


淫致病,多起于 表,发病急,传变较快;七情致病,多起于
内,发病相对较缓,病程也较长。感受阳邪,易形成实热证;
感受阴邪,易形成实寒证或寒湿证。疾病的轻重,除体质因
素外,还决定于感邪的种类和轻重, 如同一暑邪致病,因感
邪轻重不一,有伤暑和中暑之别,邪轻而浅者为伤暑,邪重
而深者为中暑 。疾病的部位,也与邪气的种类、性质及致病
特点有关。例如风邪易袭阳位,病多起于头面、肌表等;湿
性趋下,其致病常侵犯人体的下部。某些邪气与机体相应的
脏腑组织之间存在着特异性定位联系 ,如疫疠之气侵袭人体,
“当其时,适有某气,专入某脏腑经络,专发为某病”(《温
疫论》) ;饮食所伤,常损伤脾胃;七情内伤,直接伤及内脏;
外伤均从皮肤侵入,损伤皮肉、筋骨、脏腑;毒蛇 咬伤,可
致全身中毒,甚至死亡。同一病邪侵犯人体的部位不同,疾
病的症状也各异。如寒邪客 于肌表经络,则见头身四肢疼痛;
寒邪犯肺,则病发咳嗽喘促等。
(三)正与邪在发病中的辩证关系
邪气一旦伤人,正气必然奋起抗邪,正气与邪气相互作用和相互斗争,而人体发病与否即决定于邪正抗争时双
方力量的消长。正邪相争,正胜邪却则不 病,邪胜正负则发
病。但正和邪都是可变动的因素,在不同的具体条件下,正
气或邪气在发病中 哪一方起决定作用并非固定不变。在正气
相对不变的前提下,发病与否,邪气起决定作用。如同一个


体,正气处于常态,当其外感风寒时,由于正气奋起抗邪,
则不至于发病;但若邪气 过于强盛,即令正气旺盛,也难免
受其伤害而发病。在邪气相对不变的条件下,发病与否,正
气 起决定作用。如同为疫疠之气流行,有人触之即病,而有
人则不发病,究其原因,就在于不同个体正气的 差异。另外,
正气与邪气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尚具有二重性,即正气除
了积极的抗病作用外, 若正气抗邪太过,也能造成机体病损
加剧的消极后果;而邪气除了致病作用外,还可激发正气、
强化正气的防御效能。因此,在临床诊治疾病的过程中,应
辩证地对待正与邪在发病中的作用。
邪正斗争的胜负,不仅决定着发病与否,还影响着
发病的证候类型与病位、病情。正邪相争 ,若正盛邪实,邪
正斗争剧烈,多表现为实证;正气不足,邪气也不甚,则多
表现为虚证;邪盛 正虚,多形成较为复杂的虚实错杂之证,
若邪气深入内脏,则多表现为重证、危证。感邪轻或正气强,< br>病位多表浅,病情多较轻;感邪重或正气弱,病位常较深,
病情多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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