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在卫汗之可也”——谈汗法在温病中的临床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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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2011年8月第8期总42卷第344期
去在温病中的临床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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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同病的证候。故解表祛邪常与轻清气热、宣气
湿等法相须为用。解表透邪银翘桑
菊之类,轻清
热栀、芩、蒌、苇之流,宣气化湿杏、蔻、橘、桔之属。
如:,郁遏风热卫气
侵的袭三卫仁气同汤证;病的暑银湿翘白内伏、虎气汤分证;兼湿表温的病新 _
香薷饮证,为解表
清里、卫气同治之明证。
“肺主气属卫,心主血属营”、“卫之后方言气,
之后方言血”(
叶天士《外感温热病篇》)。营卫气
一
源而异流,皆以脾胃纳运的水谷精微所化生。
行脉中、卫行脉外,卫气受邪,营血亦常受累。如
湿侵袭,表卫不解,邪已人营、卫营同病。轻者,
可
“汗”并非麻桂之品大发其汗,凡能以质轻味薄,向 用银翘散合清瘟败毒饮化裁,切勿拘泥于一方
一证
而延误病机。
I
外透达之品,解除表邪者,皆谓之汗法。由于温病致 病之因有风、热、暑、湿、燥的不同,所以,肺卫表证则
各有其殊,辨治时应治病求本,审因论治
。诸如:风
温初起,邪在肺卫,以银翘散、桑菊饮辛凉解表,疏风
泄热;暑热袭表,肺卫不
宣,以雷氏清宣金脏法、雷氏
清凉涤暑法透散外邪,清暑化湿;湿热郁蒸,邪遏肺
卫,以霍
朴夏苓汤芳香宣透,疏化肌表;燥热病邪,耗
疾病的发生及其传变,决定于人体正气的强弱。
所谓“正气内存,邪不可干”(《内经》),正胜邪退,
正虚邪进。吴氏在《温病条辨》中指出:“
精者,身之
本也;故藏于精者,春不病瘟。”保存人体之精气是
预防疾病发生发展的根本所
在。阴精素亏之人,阳
热则常亢盛,温热病邪,内外相引,外邪最易乘虚而
人,感之则病温
。辨治时何尚不主以辛凉解表之剂
中少佐养阴泄热之品?方如加减葳蕤汤。大凡表证
未解,
不宜使用滋阴之品,以免留邪不去;但阴虚之
体,复感外邪,单纯发汗不仅邪不为汗解,反而劫液 <
br>耗津,惟有滋阴与解表同用,方能两全。临证时应辨
证严谨,正确应用。
伤肺卫之津
,以桑杏汤辛凉清润,疏解肺卫。正如叶
氏指出:“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肺主气
属卫,心主血属营,辨营卫气血虽与伤寒同,若论治
法则与伤寒大异也”、“其外合皮毛,故云在表
。在
表初用辛凉轻剂,挟风. ̄lDa人薄荷、牛蒡子之属,挟
湿加芦根、滑石之流,或透
风于热外,或渗湿于热下,
不与湿相搏,势必孤矣”。给医者治疗温病初起,邪
疾病的发展
错综复杂,变幻无常。故应“谨守
在肺卫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理论依据。
肺主气司呼吸。卫气
赖肺气的宣发敷布,运行
于周身,有温分肉、肥腠理、司开合的作用,肺气得卫
气之防御以
清肃。二者相互为用,发挥其正常的功
病机,各司其属。”辨证求因,知常达变。解表透邪
不是单一的治疗,应与清气凉营综合施治0但应细
查卫气营血的不同阶段。温病所表现的证候及其病
理特点,不能邪在卫分而用苦寒清热的药。邪在气
分而用凉营散血之品。否则,易致病邪深入
,留恋不
能活动。邪犯卫表,肺气不宣。病变发展,则可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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