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债危机阴影下对希腊出口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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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9日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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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债危机阴影下对希腊出口的风险
■ 吴铮
【摘 要】2009年11月以来, 以希腊公共债务危机为导火线引发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给全球经济复
苏蒙上了一层阴影。2010年以来 ,中国信保不断收到对希腊买方出口项下的报损案件,请看中国信
保专家如何分析两个案例
【期 刊名称】国际融资
【年(卷),期】2011(000)012
【总页数】2
【关键词 】债务危机;希腊;出口;阴影;风险;全球经济复苏;2009年;2010年
2009年11月以来 ,以希腊公共债务危机为导火线引发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给全球经济复苏蒙上了一
层阴影。2010年以 来,中国信保不断收到对希腊买方出口项下的报损案件,请看中国信保专家如何
分析两个案例
自 2009年11月以来,以希腊公共债务危机为导火线引发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给全球经济复苏蒙上
了 一层阴影。2010年以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也不断收到对希腊买方出口项
下的 报损案件。本文通过对几宗希腊案件的评析,提醒广大出口商注意对希腊买方的出口收汇风险

案情介绍
案例1:
中国国内出口企业W向希腊买方出口一批货物,金额7.3万美元。双方约定 支付条件为DP。W公司
在货物出运后向买方银行交单托收。货物到港后,买方提出因短期资金紧张,要 求将支付方式更改
为DA 60天。经过考虑,W公司同意了买方要求。此后买方又提出无法从银行凭承 兑提货,进一步
要求W公司电放提单并给予收货后30天付款的账期。考虑到货物为买方定制产品,处理 面临很大难
度,W公司无奈电放提单,但买方清关收货后未见付款。
W公司随后委托中国信保海 外追偿渠道介入追讨,发现买方已经失踪。
案例2:
中国国内出口企业X向希腊买方出运一批箱 包,金额逾4万美元。双方约定支付条件为10%前
TT,剩余90%DA 45天。X公司在出货前收 到10%预付款,货物出运后交单托收,但买方突然告
知,因原本与其关系很好的银行经理离职,要求X 公司更改寄单银行。在X公司正准备着手改寄单据
时,买方又提出单据流转耗时过长,再次要求X公司先 行放单,并书面承诺在收货后15天内付清余


款。因为货物到港已久,存在被海关拍卖风 险,X公司无奈将提单释放给了买方。
中国信保的海外追偿渠道介入后,通过多种方式与该买家联系,但 均无法与买家取得联系。调查发
现,买方已拖欠中国供应商多笔货款,且名下无资产。买方公司所有人使 用个人的税务登记号进行
贸易,买方使用其个人税号签署本案合同;通过买方的手机号码联系其核实债权 ,其提出不同的理
由推脱债务,之后关闭了手机,躲避后续调查。
案件处理及评析
回顾 上述案例可见,买方均通过迂回手段从出口企业手中骗取货物,又逃避付款责任。他们采用的
方法虽然不 尽相同,但却有相通的共性可循。在此将其特点归纳如下:
小额下单,原合同支付方式相对安全保守买方采购金额往往不高于10万美元,双方签署贸易合同时,约定支付方式常为以下形式:1.少量预
付款;2.全款或余款采用DP或者“部分DP、部分DA”的方式结算。正是以相对小的交易金额
, 同时在支付条件上引入“单据交付银行”的方式,使得出口企业在开展该笔贸易的过程中安全感
大增。< br>待货物出运后,以种种理由拖延付款或清关
买方会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小额预付款,此举能促使 出口企业放松警惕,及时安排货物出运。而
货物一旦出运,买方便能占据主动地位。此后,买方便会提出 影响付款的种种“困难”,这些看似
合理的借口,如加以推敲,总有令人费解之处,比如:1.与银行经 理的关系或银行客户经理外出
,竟然可以直接导致托收无法操作;2.提货后声称无法从银行承兑,却难 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证明
等。在买方闪烁其词的过程中,出口企业往往无法辨别买方所述情况的真实性。
成功拖延时间,骗取货物
依照希腊海关的有关规定,根据商品不同,进口货物可以存放在海关的 时间为40~90天,货物结关
时,自入境之日起8天内免收保管费。超过规定的存放时间而货物未被提 走的,海关有权视为无人
认领而予拍卖。
在以上案件中,在买方的反复拖延中,货物运抵目的港 并开始在港口堆存,势必产生滞港费用,并
逐步逼近海关拍卖的期限。出口企业陷入无法处理货物、面临 全额损失的极度被动状态。在此情形
下,买方可能会爽快地作出书面付款承诺,最后骗取出口企业放单。
提货后逃避追讨,甚至人间蒸发
买方成功骗取货物后,就会人间蒸发。相似案情包括:1.买方 公司名称中包含公司所有人、负责人
的人名中的单词,有些甚至直接以人名命名;2.买方负责人同时以 多个所谓贸易名对外进行贸易
,部分贸易名其实并未注册在案,方便将来否认贸易;3.买方固定电话无 法使用,主要使用手机沟
通,也不在注册地点办公;4.买方名下没有实质资产,偶有一些极易藏匿和变 卖的库存货物。


案件启示
提高警惕,识别风险信号
事实证明,交易金额 不大、买方“好说话”、单据交银行并不代表着风险不会发生。买方诈骗伎俩
最初基本都是使出口企业放 松警惕。在整个贸易操作中,出口企业应在合同签订、货物生产、装船
出运、交单托收各个环节都严格把 关。在货物出运后,更是考验出口商把握风险、控制损失的能力
的时刻,在积极催收货款的同时,建议出 口商应积极自主地跟踪货物状态,当出现货物到港买方仍
无付款行动、单据仍在手中的情况,应综合分析 具体原因,及时做好处理货物的心理准备和行动准
备,以避免“如梦初醒”时已“抽身乏术”。
注重资信调查,及时委托专业追偿机构
面对广阔而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出口商既要关注中国国内原 材料及生产成本动态,又要了解
目标出口国各异的海关政策、贸易法规、市场行情,可谓挑战巨大。出口 商在进行国际贸易的过程
中,应事先通过专业渠道了解买方的资信状况,包括买方公司的注册信息、所有 者信息、公司资产
情况、历史进出口数据,是否有不良纪录等,并注意与从买方那里直接获得的信息进行 比对。同时
,也要注意了解买方指定的代收银行的信誉。当发生风险时,应及时寻求专业追偿机构的帮助 ,以
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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