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涛《苦瓜和尚画语录》疑难句诠释
玛丽莲梦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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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0日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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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涛《苦瓜和尚画语录》疑难句诠释
石涛,广西全县人,俗姓朱,名苦极,出家为僧后,法名原济(1641—1719)。他的号别很多,有苦瓜和尚、瞎尊者、济山僧、清湘老人、清湘陈人、大涤子等。
石涛是中国画坛上的一位奇才,是中国画“黄山派”的创始人。由于他自幼出家为僧,对佛学及禅学有极深的研究,并在文学、诗词等各方面也都有很高的造诣。在禅学思想的影响下,他的画风独树一帜,笔墨恣肆纵横,超凡脱俗,不拘一格,意境苍莽新奇,为中国画的发展开创了一派新的意境。他提出“笔墨当随时代”、“我自用我法”的见解,极富禅学思想,并以此痛斥那些闭门造车、摹仿古人、投机取巧的庸才狂徒。他的绘画艺术成就,对中国画的发展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直至今天还为人所赞誉。
由于石涛精通中国传统文化,并对禅学有着极高的悟性,因此他得以用禅学思想写出了划时代的画论——《苦瓜和尚画语录》。这是石涛以超人的学识,毕生的探索为中国画的再发展,提出的最为精辟的具有指导性的艺术见解。
石涛的艺术成就是前无古人的。但是,因为石涛所著的《画语录》是以禅学思想为主导,通篇贯穿了他对禅的理解与领悟,所以在他的文章中充满了禅的内涵与玄机。由于人们对禅学不甚了解,其中的奥妙多年来一直很少为人所参悟理解。如果人们对禅学有一定的认识,再读此文,定会感到文中的妙处实在不可多得,堪称千古绝唱之奇文。
下面将此文中一些玄妙难懂的部分章节,分别摘录解释,以供参考:
一画章第一
“太古无法,太朴不散。”
指的是宇宙初始形成之前的混沌状态,同时暗示了所谓“法”是从“无法”开始的。
“太朴一散而法立矣。”
这里说的是有法,文中的“散”字是关键,所谓“散”即是法,是为了打破太古无法的这个混沌状态,而产生的条件,佛理称之为“缘起”。
“法於何立?立於一画,一画者众有之本,万象之根。”
在这里石涛提出了立法的原则。“一画”指的不是一幅画,或是什么模式、形式、感受,按禅理来解释,应是明心见性。因为一切法不离心法,心能生万法。《法华经》云:“一法藏万法,万法藏于一法,万法即一法,一法通万法,万法在一法中。”经中所说的一,指的就是心。所以石涛提出“一画之法”中的一指的是心。人若达到见性,即可达到一,其万法就在其中。然而达到心法的根本又在于缘起,缘起性空,方可见性。人若能达到见性
,想得到石涛所说的“一画之法”那
实在太容易了。因为此时的这个一,是随心所欲的一,此时这个法,是大智慧的法,所以在石涛的文中才引出“一画者众有之本,万象之根”的结论。
“见用于神,藏用于人,而世人不知所以。”
文中的“见”是佛理中所提到的“见惑”之见,所谓的“神”是指人的精神。由于人的精神受到世间妄见所染,会产生五种“见惑”,即:边见、身见、戒见、见取见、邪见,然而自己的本原之心却不见了。以这样的充满见惑的心,是不可能达到空境,也不可能立一画之法。“藏”是源于佛经“万法藏于一法”中的“藏”。石涛所说的一,称之为心,而万法就藏在此心中,若以一个妄念之心,又怎么能见到藏在心中的这个一呢?因此石涛说的“用于人”,是指人的悟性,立“一画之法”需要悟性,对于这个理,世人是不理解的,故此石涛才说“而世人不知所以”。
“一画之法,乃自我立。”
这句的重点在于“我”字,按佛理所讲,“我”有大我小我之别,大我是得悟之我,小我是偏见妄念之我。得大我者必得“心法”,即可见性,可立一画之法。反之则难立一画之法。
“立一画之法者,盖以无法生有法,以有法贯众法也,夫画从于心者也……。”
这里指的能立心法者,即能以无法生有法。若想达到此种境界,首先要立“心”。因为无心亦无境,无境亦无心,心境相依,方可见地。这里说的这个“地”,是指“心地”,心地是万法之源,石涛讲的“从于心者”,指的就是明白“心既是一”这个道理的人,达到这个境界的,即可做到“盖以无法生有法”,乃至随心所欲。
了法章第二
“规矩者方圆之极则也,天地者规矩之运行也。”
这里谈的是法,无规无矩不成方圆,是事物存在的道理。这个理同宇宙之理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天地运行,是宇宙内在所具有的必然规律,这是宇宙的特性,也是宇宙的真理。世上万物的存在与变化,都离不开宇宙的真理,若违背其理,则走向反面。
“世知有规矩而不知夫乾旋坤转之义,此天地之缚人於法。”
道家讲:“乾为天,坤为地。”乾旋坤转是宇宙之理。人只知有方有圆,而不知其中所含道理的博大精深,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是因为不通宇宙所具的真理所致。所谓天地之缚,是指人的无知、无识,绝非天地之错。
“人之役法於蒙,虽攘先天后天之法,终不得其理之所存,所以有是法不能了者,反为法障之也。”
人因为不明白“法”所产生的
道理,虽然立了法,却不明白此法所具有的本质,故很容易产生偏见,并执著
于所知之法,反而使法成了障碍,无从改变,佛及禅理称之为“法障”。
“古今法障不了,由一画之理不明。一画明,则障不在目,而画可从心。画从心画而障自远矣。”
无论古人或者今人,许多人被法障所迷,而不知所以然,这是因为不懂“一画”之理,即“心即是一,一生万法”的道理。明白“一画”之理,即明白法所具的本性,如此可不受法障之约束,进而达到从无法到有法,乃至随心所欲。
变化章第三
“古者识之具也,化者识其具而弗为也。具古以化未见夫人也。尝憾其泥古不化者,是识拘之也。”
古人作画只懂按照物体的具体形象描绘,即谢赫六法中所说的:“一、气韵生动,二、骨法用笔,三、应物象形,四、随类赋彩,五、经营位置,六、传移模写。”此六法自古至今引人走入法障,使人长期以来执著于此,不知变化。然而有悟性的画家不但识其具(熟知传统的方法),而且不拘于此,力图求变。遗憾的是自古至今很少有人能做到,大多都为识其具所拘束。
“识拘于似则不广,故君子惟借古以开今。”
为法障所迷之人,眼界狭窄而不开阔,故此,只有借助古人所说的道理,来开示今人。在这里,石涛所指的古人即释迦牟尼佛。
“又曰:至人无法非无法也,无法而法,乃为至法。”
这里,石涛阐述了释迦牟尼佛在灵山会上传与禅法时所说的法。即佛之偈:“法本法无法,无法法亦法。今付无法时,法法何曾法。”(《五灯会元》)
“凡事有经必有权,有法必有化。
这里用的“经”字,是指佛说的道理。懂了这个道理,就如同有了权。这个权使人可以破执,并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不再被法所迷,从而开创出自己的道路,使之产生新的变化。
“一知其经,即变其权。一知其法,即工於化。夫画天下之大法也。”
这个“经”字,指的是佛传的经及禅法,“法”字指的是“一画之法”。懂得了这个经,即可改变自己的位置,过去是照摹古人,走别人的路,是受别人的“法权”支配。通晓禅法及“一画之法”后,这个法权即由自己来掌握,并且能十分自如地作出选择,而达到变法。明觉“从无法到有法,从有法再进入无法”,以及“万法即一法,一法通万法”之理,既是“一画之法”。这就是石涛画天下之大法。
尊受章第四
“受与识,先受而后识也。识然后受,非受也。”
此意出自《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照见五蕴皆空……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之句。“受”是指接受感受之意,“识”是指认识理解之意
。石涛出于对《心经》五蕴的理解,因此提出先受而后识的见解。这是根据宇宙自然法则的运动规律而提出的理。
“古今至明之士,籍其识,而发其所受,知其受,而发其所识,不过一事之能,其小受小识也。未能识一画之权扩而大之也。”
古今许多聪明的人,由于不通禅法,故此皆以识在先,受在后来认识事物,这样很容易主观,堕入“边见”或“见取见”的迷惘中。如此纵然可成其一事,也达不到上乘之法,这都是因为不识“一画之法”的道理。
“一画含万物於中,画受墨,墨受笔,笔受腕,腕受心,如天之造生,地之造成,此其所以受也。”
万物之中藏有万法,以无妄念的本原之心识万物,万法即归于心。经曰:“一法藏万法,万法藏于一法”,“一画含万物于中”指的就是这个道理。“画受墨……”等言是指宇宙间,天、地、人合一之道,同样也是“万法归一(即归心)”的道理。有道是:“万变不离其宗。”“于境观心,反归心源,以心造境,幻相乃生。”这是宇宙之理,所以受也。
“然贵乎人能尊得其受,而不尊自弃也。”
在这里石涛恳切地希望画家能得到一画之法的真谛,并且明白其中包含的道理,否则很难达到大成,乃至自弃。
“得其画而不化,自缚也。夫受,画者必尊而守之。”
学会别人的画法,而一味临摹抄袭,不加变化,等于自缚手足,难以成器。若明了一画之法,即可成材而立身。
“强而用之,无间於外,无息於内。易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此乃所以尊受之也。”
若想获得一画之法,需要提高自身的悟性,并有自强、勤奋之精神方能成就,这也就是尊受一画之法。
氤氲章第七
“笔与墨会,是为氤氲。氤氲不分,是为混沌,辟混沌者,舍一画而谁耶?画于山则灵之,画于水则动之,画于林则生之,画于人则逸之。”
笔与墨相会合,即成氤氲。氤氲之意是指烟或气,在这里应将氤氲之意看作是:不分阴阳、浓淡、色空有无。氤氲既然作烟解,自然是黑糊糊一片,有阴无阳,有浓无淡,有色无空,有有无无,如此无对比,无变化,无层次,自然只显混沌。若想将混沌分出层次,显现变化,如不知“一画之法”,又有谁能做得到画山空灵,画水波动,画林茂生,画人仙逸呢?
“得笔墨之会,解氤氲之分,作辟混沌之手。传诸古今,自成一家,是皆智得之
也。”
凡操笔蘸墨以作画,并知一画之法之真谛,以此破氤氲混沌化神奇者,即可成丹青之高手。从古至今,自成一家,独树一派者,皆是具得“一画之
法”的大慧根之人。
“不可雕凿,不可板腐,不可沉泥,不可牵连,不可脱节,不可无理。在于墨海中立精神,笔锋下决出生活,尺幅上换去毛骨,混沌里放出光明。”
在这里,石涛是以“一画之法”的理论,针对作画中的弊病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即:作画用笔用墨不能出现雕凿(指刻意而求)、板腐(指生硬不自然,陈旧不出新意)、沉泥(指画中没有生气活力)、牵连(指牵强附会或将几家的技法拼凑在一起之意)、脱节(指相互不连贯,此与构图有关)、无理(指无论用笔用墨或构图及变法出新等,都要能说出道理,要有理论根据。随心所欲之说,只有当艺术思维及绘画技法达到最高境界时,才能体现出来。那些连自己都说不清,或讲不出道理,糊涂乱抹,怪、乱、丑、脏的所谓作品皆称无理),如若不犯以上诸弊病,其作品才能显现出精神。只有深刻认识社会之世态千情,自然之山川百姿,其作品才能超凡脱俗、意境深邃、入木三分。因此,虽然绘画作品只局限在尺幅素纸之内,却可去糟取精,其新意跃然纸上,使众观者如见光明。
“纵使笔不笔,墨不墨,画不画,自有我在,盖以运夫墨,非墨运也。操夫笔,非笔操也,脱夫胎,非脱胎也。”
无论何笔、何墨、何画,只要我在(这里用的这个“我”字,是指一画之法或深得一画之真谛的人),就能依自己的意图去用墨。而运夫墨、操夫笔者,在这里指的是得到“心法”即一画之法者。得一画之法者,即可运墨自如,不作墨的奴隶;得一画之法者,笔随人意,不受笔的限制。得一画之法靠的是勤学与悟性,使之脱去凡胎,而凡胎不会自行离去。
“自以一分万,自万以治一。化一而成氤氲,天下之能事毕矣。”
以“一法通万法,万法在一法中”之理,去创新作画,这才是通向艺术顶峰之正道。不通“一画之法”将“一”作氤氲(即无层次变化,不分色空、阴阳、浓淡、有无),以此为法而作画者随处可见,如此之画法,我们希望在今后的画坛中不要再出现了。
山川章第八
“得乾坤之理者,山川之质也。得笔墨之法者,山川之饰也。”
得乾坤之理,是指明觉了宇宙之真理者。大自然的一切山川草木,皆遵照宇宙天地之法则,以先天本质所具有的特性,在同一法则的作用下,产生不同的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个宗
即是天地之理,懂得了这其中的道理即可知山川所具之“质”。得笔墨之法,就是前面所讲的,能以“一画之法”破氤氲混沌化神奇者,即可描绘出山川之神韵。但前提是要对山川所具的“质”有深刻
地认识,才能达到如此高的境界。
“知其饰而非理,其理危矣。知其理而非法,其法微矣。”
只知尊物摹写,而不知山川所具之“质”的道理,以这种摹写的方法作画,岂能气韵生动。文中所谓“理危”表露出石涛对此现象的忧虑。知山川所具的“质”而不通“一画之法”者,无法使其画意达到空灵玄妙、超凡脱俗,这就是“法微”所致。这里石涛说的“法微”是指执著于世间小法者,而不是持石涛所提倡的具有禅法之理的“天下之大法”(即一画之法)者。
“是故古人知其微危,必获于一。一有不明,则万物障。一无不明,则万物齐。”
古人凡明觉“微危”二字在绘事中所具的重要性,必深知“一即是心,心即是一,心生万法,万法归一”的道理,通晓这个道理者,即明“一画之法”所具之真谛。不明“一”所具的实质与内涵,无论画什么,都会出现法之障。而明觉“一”者,无论画什么,必见其神采与风韵。
“画之理,笔之法,不过天地之质与饰也。”
绘画的道理,用笔的方法,皆与宇宙的真理有关。故,质与饰的本质也都包含着天地之道理。
“山川脱胎于予也,予脱胎于山川也。搜尽奇峰打草稿也,山川与予神遇而迹化也,所以终归之于大涤也。”
佛学唯识宗主张“心境相依”,这也是因为人具八识,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此八识,在唯识宗称之为“心王”。它们各自都能独立去缘境界,如,眼可观,耳可听,鼻可闻等,故此这一切又都称之为“能缘”。既然能缘与心有关,所以“能缘”即是“心”。而所见、所闻之事皆为“境”,又称之为“所缘”,所缘之“境”与“能缘”之“心”息息相关,故,有心则有境,有境则有心。如此“心不孤起,托境方生,境不自生,由心故显。”(宗密《禅源诸诠集都序》)这就是“心”与“境”的关系。石涛言:“山川脱胎于予也,予脱胎于山川也,”是以佛学唯识宗的理论阐明“心”与“境”的关系。
从石涛的文中可以得知,山川即是“境”,予即是“我心”,脱即是“缘起”。因此“山川脱胎于予”是境中有心,“予脱胎于山川”则为心中有境。所谓“山川与予神遇而迹化”是“一画之法”的神来之笔的具体表现,即彻见本性之心,而达到心
境交融之意境,故此方可终归于大涤,也就是归于“一心”,终将客境化为禅之意境。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石涛所用的“大”字是指得到大我之意,所用的“涤”字是“洗”之含义。但是,他为何以此“涤”字代替“心”呢?这正是石涛用
字之玄妙,即,以此字表示一个经过洗涤,除掉妄念的无我之心。
所谓“搜尽奇峰打草稿”,同样是以心之能缘生境之所缘,或由境之所缘生心之能缘,而产生的对心与境的深层次的认识,否则就不可能见到石涛所指的,那些真正的心境相依的奇峰。
四时章第十四
“可知画即诗中意,诗非画里禅乎。”
石涛说的这句话,充分体现出他对禅“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的理解。因为禅不可说,一说即错,所以文字很难表达出画中所含的禅的意境,而充满禅之意境的画,即是无字的诗。
脱俗章第十六
“愚者与俗同讥,愚不蒙则智,俗不贱则清。俗因愚受,愚因蒙昧。故至今不能不达,不能不明。达则变,明则化。受事则无形,治形则无迹。运墨如已成,操墨如无为。”
石涛认为愚与俗没有区别,愚即俗,俗即愚。不通一画之法的人,多以古人之法作画,故此可称之为不蒙昧,不下贱。虽然达不到超越前人,但也是画者才智的体现。虽然不离古人世俗之画法,但也可见其清秀。绘画发展到现今,不能再不明白单纯的摹仿与继承的害处。通达禅法,明觉“一画之法”即可达到变化。若能以禅之大智慧,观看所要描绘的景物,这时已经不再是未开悟之前所看到的样子及感受了,如此下笔作画一定会改变其画法,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随之用墨也会产生变化,如同达到无我无为的境界。
“尺幅管天地山川万物,而心淡若无者,愚去智生,俗去清至也。”
方寸之地可见大千世界,只有破执断妄,心静淡泊之人,才能悟到禅中的奥妙,而得到大智慧,达到超凡脱俗。此时一片新意随之而至。
兼字章第十七
“世不执法,天不执能,不但其显于画,而又显于字,字与画者,其具两端,其功一体。”
凡真正善画之人,都不会执著于古人或别人的画法。连天地的变化也都不存在其固定的规律。这种“不定法”的“法”,不但表现在绘画的技法上,而且对书法的创作也具有同样的道理。绘画与书法虽然不同,但是欲完成这两者所需要的功力却都是一样的。正像人们常说的“以书法入画法”是一个意思。
“一画者,字画先有之根本也,字画者,一画后天之经权也。”
“一画之法”是写字、作画首
先必备的根本之法。得到“一画之法”的真谛,即可把握自己的命运,画出属于自己风格的作品。
“天能授人以法,不能授人以功。天能授人以画,不能授人以变。人或弃法以伐功,人或离画以务变,是天之不在于人,虽有字画亦不传焉。”
宇宙之法,亦是人应具备并
能掌握的法。人所具有的先天素质及才华,是决定人能否得到法与功夫的关键。大自然所具有的特性,以及由大自然所营造的一切具体形象,就是摆在人面前的画作。然而如何变化为己所用,则决定于人的悟性。因此,一个没有悟性及艺术才华的人,难以从事绘画艺术,故有许多人就此放弃了绘画。这不是人自己的错误,而是天意,是先天没给这些人以超人的智慧,这些人虽然画了许多作品,却不可能成为传世之佳作。按现今说法,即没有保留或收藏价值。
“天之授人也,因其可授而授之。亦有人知而大授,小知而小授也。所以古今字画本之天而全之人也,自天之有所授,而人之大知小知者,皆莫不有字画之法存焉,而又得偏广者也。我故有兼字之论也。”
先天赋人于才华,是决定人所具有的根基。有大根器之人即可得到大智慧,而有小根器之人,只可得小智慧。所以古今无论写字、绘画,都是由人先天所具备的才华及智慧而成就的,这是先天成全于人。人先天所具备的才华及悟性,有大有小之说,故无论大才之人,还是小才之人,都有写字或绘画之法传世。故此兼字之论是为提醒诸人,以此分辨良莠。
资任章第十八
“古之人寄与于笔墨,假道于山川,不化而应化,无为而有为。”
古人作画只论笔与墨,将一切想要表现的形象,都寄托于笔与墨的运用。而不以禅悟之心求“一画之法”的理论来研究艺术的表现。因此不得不受景或物的约束,即山是什么形象就画什么样,这样又怎能将其意境表现得深邃,故曰“假道于山川”。执著于物体的表面,不深入理解物体存在着“质”的内在变化,以无变化之笔墨,描绘千变万化之山川,即“不化而应化”。以禅理来认识,以上均称“有为”之法,而不是“无为”之法,因而无法达到超凡的境界。
“身不炫而名立,因有蒙养之功。”
这两句的意思是,人只要经过自身的勤奋努力,提高悟性,博学多才,拿出真才实学,终有一天水到渠成,名即可立。这就是所谓“蒙养之功”的作用。
“生活之操,载之环宇,已受山川之质也,以墨运观之。则受蒙养之任,以笔操观之。则受生活之任,以山川观之……。”
生活中的一切
体会,均来自宇宙的真理。对山川之“质”理解多少,观之运墨之法即可得知。有多高的文化艺术修养及才智,观其下笔即可一目了然。对生活(事物)有多深的感悟,问其对山川的认识,即可明了。
“受须叟之任,以无为观之。则受有为之任,以一画观之。”
“须叟”古解为“见”,“见”在佛理中指“见
惑”。画者是否受“见”的影响,观其人是否达到“无为”即可验证。是否以“有为”之法作画,当以“一画之法”衡量,便可得知。
“须叟”在佛经中又曰时间单位,即:一天一夜30须叟,一须叟48分(又有一须叟20罗预;一罗预2.4分,以及一罗预20弹指;一弹指7.2秒)。以此而解,即对时间应以“无为”而论,意思是,时间是无限的,不要以有限来对待。然而绘画是有为的,若想更深刻地认识绘画的内涵,只有以“一画之法”为准则,才可得其真谛。
“则受万画之任,以虚腕观之。”
无论画什么样题材的作品,以腕运笔见其功力,若见虚腕则功力欠佳。
“则受颖脱之任,有任者,必先资其任之所任,然后可以施之于笔。”
若想脱颖而出,具此能力之人,必先具有超人的天资与过人的才华,并精于功内功外各类学识,博学多才,方可驾驭此任。
“……然则此任者,诚蒙养生活之理,以一治万,以万治一,……是任也,是有其资也。”
能达到如此高水平的人,必深得生活(宇宙、大自然、社会)之奥妙。精通一画之法,即可得万法,万法归一,不离其宗。明白这其中的道理是必要的,这是完成绘画创作与创新所应具有的天赋与资本。
石涛《画语录》全文共计十八章,以上仅选了其中十章部分玄妙难懂的章节,并以佛学与禅学思想作了一些通俗的解释。
对石涛《画语录》目前众解不一,其原因主要是,对《画语录》在理解和认识上的不同。如:以道学思想解释《画语录》,必然会将其解释附着道学思想。以世俗思想解释《画语录》,同样会附着了世俗的见解。若想全面地分析石涛《画语录》的写作思想,以道学及世俗观点解释,都不能将其解释得十分准确。因为石涛所处的年代,正是清朝康熙大兴佛教时期,石涛本人又是正宗和尚出身,并具有深厚的佛学与禅学功底。以他所具备的这种修养及当时佛道互不相碍的佛观,无论从石涛本人所处的特定环境,还是《画语录》写作的主导思想,作为石涛本人,以佛学及禅学思想指导写作《画语录》都是必然的。所以,今人以佛学及禅学思想研究石涛的《画语录》,方能准确地再
现《画语录》的本来面目,才能全面深入地理解石涛的绘画艺术思想。这是笔者多年来研究石涛的一些体会,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