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灯具UGR眩光计算
大丫鬟分集介绍-小班幼儿评语
很多时候,做照明灯具,客户会问UGR的指标,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UGR,就算知道UGR是
眩光值,也不清楚具
体计算,因为有些人认为不产生视觉干涉就是合格的UGR,这是错误的观念,因为
UGR讲究的是分配光线的程度,
所以还需要计算。
根据眩光对视觉功能的影
响,可以分为失能眩光或不舒适眩光。前者引起对于视看物的视觉障碍,在生理
上使视觉器官受到影响,
因此,有人称它为生理眩光。后者是长期在它的作用下会感觉到不舒适,在心理上产
生不良感觉,因此,
有人称它为心理眩光。显示器的眩光危害既包括失能眩光,又包括不舒适眩光。
根据眩光形成的方
式,还可分为直接眩光、间接眩光、反射眩光等。直接眩光是正在观察物体的方向或接
近于这一方向存在
发光体时所引起的眩光。间接眩光是不在观察物体方向存在发光体时所引起的眩光。这些眩
光时常出现于
室内照明中。显示器屏幕光线属于直接眩光、外部光线属于间接眩光或反射眩光(反射在屏幕上
后)。
眩光对于生理和心理有严重的危害性,而且对于劳动生产率也有明显的影响。眼睛在视野内遇到非常
强烈
的光或光不太强而背景很暗,这时会引起可见度降低,以致于难以看到物体;还会引起眼睛流泪、痛
疼,甚至
眼脸痉挛等,前一效应称为眩目,后一效应称为羞明。此外,眩光还可引起视觉疲劳。(显示器
收看内外光线
反差危害的主要依据)
眩光对于心理有着明显的作用,影响着人们的情绪,
给人不舒适的感觉。眩光的心理作用要受到个人差别
的影响,而且与性别、年龄、环境、职业、习惯等因
素有关。
此外,根据国外照明专家的研究结果证明,眩光对劳动生产率也有明显的影响,使劳动生产率下降。
对国际照明委员会制定的“室内照明的不舒适眩光”——CIE统一眩光值(UGR)介绍。
1
CIE关于室内照明的不舒适眩光
1979年以前,国际上尚无统一的眩光计算式,但是照明技术
的飞速发展,要求眩光计算和评价有统一的方
法,并可用计算机编排程序。在各国的眩光计算式尚未统一
之前,CIE在1975~1979年间,曾探讨在各国的眩
光限制系统中可取得一致的计算公式,进而
发现北美的计算公式与英国的计算公式有很好的一致性。于1978年
南非的艾因霍恩(Ein-hor
h)在综合各国眩光计算公式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可行的数学折衷的公式,在1979年
的19届CI
E大会上得到与会者的赞同,并要求在其后的实践中加以验证,其公式为:
该公式作为CIE TC3.4的工作成果,并在CIE55号(1983年)出版物中发表。但此公式只是一个
过渡性公式,
由此公式开发一个实用的眩光评价系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需对公式做一些简化。后来的C
IE TC3.13认为如
下的统一眩光值(UGR)函数式是方便的。
式中:c1和c2——常数,由霍普金森(Hopkinson)眩光指数公式中选取;
f房间——与房间和背景亮度有关的因数;
f灯具——与灯具及其位置有关的因数。
将上述函数式定量化,成为2节中的(3)式形式,式中
略去(1)式中的直接照度,而UGR只取决于间接照度。
为了实际应用,当在房间工作环境中,在建议
的使用范围内,使用此公式影响甚小。(3)式在CIE
117号(1995
年)出版物的“室内照明的不舒适光”中予以发表。
2
统一眩光值(UGR)公式法
UGR按(3)式计算:
位置指数是根据表1,从参数TR和HR用插值法得到的。要注意位置指数以参数TR
为对称,表仅列出了
这个参数的非负数数值,即仅取T/R的绝对值生成的数据。
建议灯具的TR值如果超出表格范围(从0到3)后忽略不计。另外HR数值大时,
在表1中某些位置是空的。
这些位置是被观察者的眼眶和前额所遮挡的位置,此时灯具对UGR无眩光感
。
3 UGR公式应用条件
统一眩光值公式的应用条件为:
a.UGR适用于简单的立方体形房间的一般照明装置设计,不适用于间接照明和发光天棚的房间;
b.UGR适用于灯具发光部分对眼睛所形成的立体角0.1 sr>ω>0.0003sr的情况;
c.灯具为双对称配光;
d.灯具高出人眼睛的安装高度H0为2m;
e.同一类灯具为均匀等间距布置,S0=0.25H0=0.5m;
f.观测位置一般在纵向和
横向两面墙的中点,视线水平朝前观测,房间的尺寸x和y转换为日的倍数,z、
y取决于观测方向,见
图l;
g.坐姿观测者眼睛的高度通常取1.2m,站姿观测者眼睛的高度通常取1.7m;
h.房间表面为:高出地面大约0.75m的工作面、灯具安装表面以及这两个表面之间的墙面;
i.工作面或者常用工作面下面的地板空间,假设反射比相同,数值取0.2;
j.背景亮度为127.32cdm2,(1cdrn2相当10πlmm2)。
以上只阐述了统
一眩光值(UGR)的公式计算法,还有UGR值的查表法和UGR值的眩光限制曲。线法,限于篇
幅,
以后再予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