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字的三重含义看中庸思想

绝世美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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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1日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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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字的三重含义看中庸思想
徐克谦
“中庸”不仅是建立在儒家人性论 基础上的一种伦理道德观,同时也是一种思想方法。作
为具有具体内容的儒家伦理道德观的“中庸”由孔 子首创,经过后来的儒家、特别是《中
庸》一文的作者充实发挥而完成。但是作为思想方法的“中庸”或 用“中”的思想,则在
孔子之前就已存在,儒家的“中庸”说正是从前人有关用“中”的思想发展演变而 来的。
“中”字在先秦古籍中的常见字义有三:一指中间、中等、两者之间;二指适宜、合适、恰好、合乎一定的标准,用作动词,也即“圆者中规、方者中矩”的“中”;三指人心、
内心,即人 的内在精神世界。以前之所以有人会把“中庸”简单地理解为折衷主义或调和
主义,就是由于仅仅从第一 种字义上来理解“中庸”的“中”。但笔者认为“中庸”的
“中”与上述三种含义都有关系,只有把这三 方面的意思贯通了理解,才能弄清“中庸”
的完整的含义。
先秦用“中”的思想一直可以上 溯到西周时代关于刑罚之“中”的观念。《尚书·吕刑》
里说:“士制百姓于刑之中”,“故乃明于刑之 中”,“惟良折狱,罔非在中。”“明启
刑书相占,咸庶中正。”这里所说的“刑之中”、“在中”、“ 中正”,都是指的执行刑
罚要准确、合理、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也即严格地中于法律(刑书)所制定的 标准。这里
的“中”同无原则地在对立的两极之间搞折中调和毫不相干。“中”是有原则的,既然要中于一定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原则。求“中”、反对过与不及,反对偏与倚,都是以有
一个原则为 前提的。如果不是先有一个“中”的标准、原则,过与不及、偏与倚也就根本
不存在,更谈不上在它们之 间搞调和折中了。
正因为“中”有恰到好处地符合于一定的标准意思,因而这个标准本身有时也可称 之为
“中”。《荀子·礼论》所谓先王“为之立中制节”,意思就是说先王为之制立标准。这
里 的“中”与“节”是一个意思,都是指标准、法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与“极”
的含义相通。先 秦典籍里的“极”字常常可以训为“中”。如果我们从中于一定的标准这
个意义上来理解用“中”,并知 道这一标准本身亦可称之为“中”,那么,“中”与“极”
的内在联系就不难解释了,因为“极”也包含 标准、准则的意思。《诗·卫风·氓》曰:
“士也罔极”,所谓“罔极”,就是反复无常,没有一定的准 则。郑《笺》曰:“极,中
也。”可见“中”与“极”一样,都是指一定的标准、准则。《尚书·洪范》 有“皇极”
一畴,传云:“皇,大;极,中也。”孔颖达《正义》也指出:“极之为中,常训也。”所谓“皇极”就是“大中”,也即大准则、大法度的意思。正如蔡沈《书经集传》所说:
“极”是“ 标准之名,中立而四方之所取正焉者也。”一切政治道德行为皆需合于“皇极”
的法则,否则就是“偏” 、“陂”。而反对“偏”、“陂”也正是在“皇建其有极”的前
提下进行的。总之,建“极”与有“中” 意思是相通的,其基本含义都是说要公正地符合
一定的准则和法度。


孔子将 上述这种用“中”思想发挥运用到他的伦理道德理论中,从而发明了儒家的“中庸”
说。孔子说:“中庸 之为德,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可见孔子是把“中
庸”作为一种难能可贵的道德伦 理准则而提出的。儒家伦理学的“中庸”说同前人有关用
“中”的思想的不同,就在于儒家对“中”的标 准赋予了新的具体内容,这个具体内容就
是以“仁”为内在核心,以“礼”为外在形式的儒家伦理道德观 。但“中”字的基本含义,
即合宜,合乎一定的标准或法则这一种意思,仍然保留在儒家的“中庸”说中 。
“孔子曰:‘不得中道而与之,必也狂狷乎’。”(《孟子·尽心下》)这里所谓“中道”,不能简单地只理解为中间道路。“中道”的“中”也有适宜、符合的意思。孟子也提到
“中道”,《 孟子·尽心上》说:“大匠不为拙工废绳墨,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君子引
而不发,跃如也;中道而立, 能者从之。”这里可以明显看出,所谓“中道”,就是要象
工匠做工要中于绳墨,射手调弓要合于彀率一 样,符合“道”的要求。《礼记·中庸》说
圣人“从容中道”,孔《疏》解释为“从容闲暇而自中乎道。 ”《大戴礼记·保傅》说
“化与心成,故中道若性”。王聘珍注云:“中,适也。”所有这些“中道”, 都是中于
道,合于道的意思,和折中调和、中间道路风马牛不相及。儒家反对过与不及,也正是相
对于是否中于“道”这一前提而言的。
又如荀子曾说:“凡事行,有益于理者立之,无益于理者废 之,夫是之谓中事。凡知说,
有益于理者为之,无益于理者舍之,夫是之谓中说。事行失中谓之奸事,知 说失中谓之奸
道。”(《荀子·儒效》)荀子所说的“中事”、“中说”,也决非折中之事,调和之说。
这里的“中”也跟“中道”的“中”一样,应解释为合宜,合乎一定的标准。“中事”、
“中说 ”也即合理之事,合宜之说。
具体来说,儒家的“中”以什么为标准呢?按照孔子、荀子等的说法,这个标准就是
“礼”。
《礼记·仲尼燕居》篇记载了孔子与弟子们的一段对话:“子曰:‘敬而不中礼,谓之野;
恭而 不中礼,谓之给;勇而不中礼,谓之逆’。„„子贡越席而对曰:‘敢问将何以为此
中者也?’子曰:‘ 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由此可见,孔子所谓“中”,是以“礼”
的要求为标准的。后来荀子也说 :先王之道“比中而行。曷谓中?曰:礼义是也。”(《荀
子·儒效》)儒家常用射箭来比喻德行的“中 ”之与否。这是一个非常恰当的比喻。这一点
在《礼记·射义》里讲得最具体:“故射者,进退周还必中 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
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此可以观德行。”“为人父者,以为父鹄;为人 子者,以为子
鹄;为人君者,以为君鹄;为人臣者,以为臣鹄。故射者,各射己之鹄。”从这里也可以< br>看出,儒家所谓“中”,就是要求人们符合“礼”的道德准则,中于礼对自己的要求。
但是孟 子和《礼记·中庸》一文对“中庸”的含义又有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发展。《中庸》
对“中庸”说的补充在 于它增加了“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这样一层含义。这样一来,
“中”就与人所固有的含而未发的内心 状态联系了起来。


本来,在先秦典籍里“中”字也常常用来指人的内心世界。如《礼 记·乐记》所谓“情动
于中,故形于声”,《左传》所谓“信不由中,质无益也”都是。但《中庸》用这 样一个
“中”来指含而未发的喜怒哀乐之情,是有其特定的用意的。它是要说明:“中”的要求,
也即礼的道德准则,是根源于人的含而未发的内心,也即根植于人所固有的“善端”的。
这样一个“中 ”,实际上相当于孟子所说的“良知良能”。进一步深入体味,还可以发现,
这个“中”既是内在的,也 是超越的。《左传》成公13年引刘子曰:“吾闻之,民受天地
之中以生,所谓命也。”尧对舜说:“天 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厥中!”(《论语·尧曰》)
这可理解为“中”乃天所授予。由此可见这个“中”不 仅是人心,而且还是天地之心,实
际上也就是《中庸》“天命之谓性”的那个“性”,或孟子所谓“本心 ”。
这样一个“中”字就把儒家所谓“内外之道”贯通了起来:一方面,“中”是内在的,指
人内心的某种主观状态,也即含而未发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中”又是外在的,也即
表现于外部行 为上的“中节”、合于礼。二者又是相统一的:内心之“中”正是行为“中
节”的前提,而行为的中于节 ,则是内心之“中”的外化,对象化。同时这个“中”也把
天道与人道贯通了:因为它一方面是内在于人 心中的,另一方面却又是受之于天,是天所
赋予的“命”,其实也就是指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的和必然的 要求。
《中庸》一文的主要内容,正是在这样一种内与外、天与人的关系上,反复阐明儒家的中庸之道的。《中庸》说:“忠恕违道不远。”认为“忠恕”的含义是和中庸之道差不多的。
“忠”也 就是要存养省察内心之“中”;“恕”则是要发而为外在道德行为的“中节”,
也即用礼的要求来处理人 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庸》认为道德修养首先要从人所不见的
“慎独”工夫做起,“内省不疚,无恶于志 ”,达到内心的“诚”。这也是说的含而未发
之“中”的修养。由此出发,就能“微之显”,“暗然而日 章,渐渐外化为行动中的“时
中”、“中节”。《中庸》又提出要以“三达德”行“五达道”。“三达德 ”即“智、仁、
勇”三个最基本的道德萌芽,“五达道”是指“君臣”、“父子”、“夫妇”、“昆弟” 、
“朋友之交”五种社会道德伦常关系,也就是儒家所谓“礼”的主要内容。以“三达德”
行“ 五达道”,同样也是说的内心道德存养与外部行为中于礼之间的关系。《中庸》也用
了“射”的比喻来说 明它的中庸之道:“射有似乎君子,失诸正鹄,反求诸其身。”射中
射不中,看起来是个外部行动,但“ 中”之与否的根本,却在于自己内心是否有这个
“中”,在于自身是否达到了“中”的水平。内心之“中 ”的功夫不够,发而为外部行动,
则不是“过”,就是“不及”;不是“偏”,就是“倚”。所以射而不 中,不能怨天尤人,
只应该“反求诸己”。《礼记·大学》云:“诚于中,形于外,”“心诚求之,虽不 中,
不远矣。”《易传·文言》在论述坤卦“六五”这一中爻的含义时也说:“美在其中,而
畅 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这都可以与《中庸》所阐发的这种“中庸”之道互相发
明。
内心之“中”与外部行为“中节”两者的圆满统一,《中庸》就称之为“合内外之道”,
“致中和”。 “致中和”的结果不仅能使君臣父子各处其位,而且可以参天地之造化,使


天地万物各得 其所。这就是“中”的大功用,所以叫做“中庸”,因为“庸”字,就有
“用”的意思。
《 中庸》在“一篇之体要”的首章中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
和。致中和,天地 位焉,万物育焉。”这就完整地表述了作为伦理道德观的儒家“中庸”
说。
当然,不可否认 “中庸”的“中”还有中间、中等的意思。如所谓“执两用中”的“中”。
又如“中庸”相对于过与不及 、“中道”相对于狂与狷,确实是处于两个极端的中间。因
此,儒家通常反对走极端,在对立的两极之间 寻求比较适中的解决方案。如既不要“过”,
也不要“不及”;既不要太“进”,也不要太“退”(“求 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
退之。”);既要“尊贤”,又要“容众”;既要“嘉善”,又要“矜不能 ”;既要“尊
德性”,又要“道问学”;既要“致广大”,又要“极精微”;可以“乐”,但不能
“淫”;可以“哀”但不能“伤”;可以“怨”,但不能“怒”,等等。这都是在两个极
端之间寻求适 中的办法。
但是,这样一种中庸或中道之所以是正确的,并不只是因为它处于两极的中间,而是因为
它合于内心之“中”和外在之“节”的标准。虽然我们可以说,处于两极之间的选择通常
会是比 较正确的,但却绝不能说凡是处于两极之间的选择都绝对正确的。因为其正确性并
不是由其“中间性”决 定的。
正因为如此,先秦儒家还提出一个“权”字来作为“中”的补充。“权”的意思本来是指秤锤,秤锤的位置是灵活的,它根据不同的重量在秤杆上移动不同的位置,这个位置当然
不会永远处 于正中,但却永远应当是处在一个适当的位置上。“中”正是要和这样一个灵
活的“权”相配合。“权” 的思想在儒家之前也已出现。《吕刑》在解释“刑之中”时曾
说:“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 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
伦有要。”这就是说,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灵活地掌握 标准,采用轻重不同的刑罚与
之相适应,求得刑罚的合宜。儒家“中庸”说也继承了“权”的因素。孟子 对“汤执中”
持赞扬态度(《孟子·离娄下》)而对“子莫执中”却颇有微词(《孟子·尽心上》),其 原
因就是子莫“执中无权”,缺乏灵活性。孟子称赞孔子为“圣之时者”,则是因为孔子能
根据 一时一地不同的具体情况,灵活地决定自己的行动,“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
以处而处,可以仕而 仕。”(《孟子·万章下》)《礼记·中庸》说:“君子之中庸也,君
子而时中”。这就是说尽管一时一 地的具体情况不同,但君子却能灵活对待,随时做得十
分合宜,言行中乎道德规范。“中”与“时”的关 系,也就是“中”与“权”的关系。同
样,儒家所谓“时中”所表现出来的灵活性,也决不意味着放弃道 德规范的根本原则。这
就是所谓“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论语·子张》)
总的 来说,所谓“中庸”,就是要以人的内在要求(人性、本心)为出发点和根本价值依
据,在外部环境(包 括自然的和社会的环境)中寻求“中节”,也就是使内在要求,在现


有的外在环境与条件 下,得到最适宜的、最恰当的、无过与不及的表达与实现。这也就是
《中庸》所谓“致中和”、“合内外 之道”。如果人们能在一切事情上恰到好处地这样做,
则“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中庸 ”的确往往是介于两极之间,其效果看上去通常是很平常的,也许在有些人看来是
卑之无甚高论,只是c ommonsense 而已。不如极端的言行和主张那样,或使人热血沸腾、
慷慨激昂,或令人触目惊 心,毛骨悚然。“中庸”只是平常道理,“庸”字也有平常、普
通的意思。但中庸却决不是平庸,而是在 平常普通中见出“极高明”,在平凡中体现出伟
大。因为中庸所要坚持的是合于内在尺度和外在要求的正 确道路。
因此,坚持“中庸”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往往要比不负责任地唱一点哗众取宠、耸人< br>听闻的极端的调子难得多。荀子曾说:“天下有中,敢直其身!”(《荀子·性恶》)可见要
做到 “中”。并不象做个和事佬那样轻而易举,需要的倒是胆量和勇气。《中庸》所说的
“中立不倚”,也决 不是一种保持中立的骑墙派主张,而是儒家所标举的一种难能可贵的
君子节操。这一点联系《中庸》上下 文就可以明显看出:“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 中
立而不倚,强哉矫!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 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可见“中立
不倚”就是说“中”的道德信念和准则一旦确立,就永不偏离 ,无论治世乱世、有道无道,
君子都要坚守信念,保持节操,“至死不变”。孔子提倡“死守善道”,说 “匹夫不可夺
志。”(《论语·子罕》)曾子说:“临大节而不可夺也。”(《论语·泰伯》)孟子说:
“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
大丈夫 。”(《孟子·滕文公下》)荀子说:“上不循于乱世之君,下不俗于乱世之民。仁
之所在无贫穷,仁之 所亡无富贵。”(《荀子·性恶》)《礼记·儒行》说:“戴仁而行,
抱义而处,虽有暴政,不更其所。 ”从这些话可以看出,坚持“中立不倚”,不调和,不
妥协,正是儒家一贯的优良传统。
从 尧所谓“允执厥中”,舜所谓“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到孔子提出“中庸”之德,
再到《中庸》一文 全面阐述“中庸”思想,以后历代许多儒家思想家也一直继承着这样一
种中庸之道的传统。甚至在儒家以 外的其他思想家那里,中庸思想也有所表现。如庄子所
谓“无入而藏,无出而阳,柴立其中央”(《庄子 ·达生》);“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
(《庄子·山木》);韩非子所谓“去甚去泰,身乃无害”(《 韩非子·扬权》);《管
子·宙合》篇所谓“中正者,治之本也”,《白心》篇所谓“和以反中,形性相 葆”等等,
都与儒家的中庸之道有相通之处。
可以说中庸之道已成为中华民族颇具特色的一 种思想方法和道德品性。中国人有一普遍的
共识,即认为“物极必反”,也就是说,任何极端的主张和做 法都是不可能长久的。因为
到了极端,事物就要走向反面。而只有中道才是常道,才能持久。一个社会, 一个国家,
若能坚持中常之道,则可能有持久的发展与进步。若总是在两极之间跳来跳去,则民不堪其苦,国不堪其乱。然而,坚持中常之道却也不易,往往要受到来自两个极端的夹攻:左
的说你太右 ,右的说你太左;激进的说你太保守,保守的说你太激进„„因此,坚持中常


之道,需要 冷静清醒的头脑,稳健笃实的品格,坚韧不拔的毅力。孔子之所以说“中庸”
是难能可贵的“至德”,“ 民鲜久矣”,原因恐怕也在于此。
总之,“中庸”既是一种伦理学说,同时也代表了一种思想方法, 强调内心之“中”与外
在之“节”的准确契合,以达到“和”的大功用;而“中”的基本原则是适度,无 过不及,
恰到好处。追求中常之道,内外协调,保持平衡,不走极端,这样一种思维方式使中华民
族形成了一种稳健笃实的民族性格。


从“中”字的三重含义看中庸思想
徐克谦
“中庸”不仅是建立在儒家人性论基础上的一种伦理道德观,同时也是一种思想方法。 作
为具有具体内容的儒家伦理道德观的“中庸”由孔子首创,经过后来的儒家、特别是《中
庸》 一文的作者充实发挥而完成。但是作为思想方法的“中庸”或用“中”的思想,则在
孔子之前就已存在, 儒家的“中庸”说正是从前人有关用“中”的思想发展演变而来的。
“中”字在先秦古籍中的常见字 义有三:一指中间、中等、两者之间;二指适宜、合适、
恰好、合乎一定的标准,用作动词,也即“圆者 中规、方者中矩”的“中”;三指人心、
内心,即人的内在精神世界。以前之所以有人会把“中庸”简单 地理解为折衷主义或调和
主义,就是由于仅仅从第一种字义上来理解“中庸”的“中”。但笔者认为“中 庸”的
“中”与上述三种含义都有关系,只有把这三方面的意思贯通了理解,才能弄清“中庸”
的完整的含义。
先秦用“中”的思想一直可以上溯到西周时代关于刑罚之“中”的观念。《尚书·吕 刑》
里说:“士制百姓于刑之中”,“故乃明于刑之中”,“惟良折狱,罔非在中。”“明启
刑 书相占,咸庶中正。”这里所说的“刑之中”、“在中”、“中正”,都是指的执行刑
罚要准确、合理、 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也即严格地中于法律(刑书)所制定的标准。这里
的“中”同无原则地在对立的两 极之间搞折中调和毫不相干。“中”是有原则的,既然要
中于一定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原则。求“中” 、反对过与不及,反对偏与倚,都是以有
一个原则为前提的。如果不是先有一个“中”的标准、原则,过 与不及、偏与倚也就根本
不存在,更谈不上在它们之间搞调和折中了。
正因为“中”有恰到 好处地符合于一定的标准意思,因而这个标准本身有时也可称之为
“中”。《荀子·礼论》所谓先王“为 之立中制节”,意思就是说先王为之制立标准。这
里的“中”与“节”是一个意思,都是指标准、法度。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与“极”
的含义相通。先秦典籍里的“极”字常常可以训为“中”。如果我们 从中于一定的标准这
个意义上来理解用“中”,并知道这一标准本身亦可称之为“中”,那么,“中”与 “极”
的内在联系就不难解释了,因为“极”也包含标准、准则的意思。《诗·卫风·氓》曰:
“士也罔极”,所谓“罔极”,就是反复无常,没有一定的准则。郑《笺》曰:“极,中
也。”可见“中 ”与“极”一样,都是指一定的标准、准则。《尚书·洪范》有“皇极”
一畴,传云:“皇,大;极,中 也。”孔颖达《正义》也指出:“极之为中,常训也。”
所谓“皇极”就是“大中”,也即大准则、大法 度的意思。正如蔡沈《书经集传》所说:
“极”是“标准之名,中立而四方之所取正焉者也。”一切政治 道德行为皆需合于“皇极”
的法则,否则就是“偏”、“陂”。而反对“偏”、“陂”也正是在“皇建其 有极”的前
提下进行的。总之,建“极”与有“中”意思是相通的,其基本含义都是说要公正地符合一定的准则和法度。


孔子将上述这种用“中”思想发挥运用到他的伦理道德理论 中,从而发明了儒家的“中庸”
说。孔子说:“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 )可见孔子是把“中
庸”作为一种难能可贵的道德伦理准则而提出的。儒家伦理学的“中庸”说同前人有 关用
“中”的思想的不同,就在于儒家对“中”的标准赋予了新的具体内容,这个具体内容就
是 以“仁”为内在核心,以“礼”为外在形式的儒家伦理道德观。但“中”字的基本含义,
即合宜,合乎一 定的标准或法则这一种意思,仍然保留在儒家的“中庸”说中。
“孔子曰:‘不得中道而与之,必也 狂狷乎’。”(《孟子·尽心下》)这里所谓“中道”,
不能简单地只理解为中间道路。“中道”的“中 ”也有适宜、符合的意思。孟子也提到
“中道”,《孟子·尽心上》说:“大匠不为拙工废绳墨,羿不为 拙射变其彀率。君子引
而不发,跃如也;中道而立,能者从之。”这里可以明显看出,所谓“中道”,就 是要象
工匠做工要中于绳墨,射手调弓要合于彀率一样,符合“道”的要求。《礼记·中庸》说
圣人“从容中道”,孔《疏》解释为“从容闲暇而自中乎道。”《大戴礼记·保傅》说
“化与心成,故中 道若性”。王聘珍注云:“中,适也。”所有这些“中道”,都是中于
道,合于道的意思,和折中调和、 中间道路风马牛不相及。儒家反对过与不及,也正是相
对于是否中于“道”这一前提而言的。
又如荀子曾说:“凡事行,有益于理者立之,无益于理者废之,夫是之谓中事。凡知说,
有益于理者为 之,无益于理者舍之,夫是之谓中说。事行失中谓之奸事,知说失中谓之奸
道。”(《荀子·儒效》)荀 子所说的“中事”、“中说”,也决非折中之事,调和之说。
这里的“中”也跟“中道”的“中”一样, 应解释为合宜,合乎一定的标准。“中事”、
“中说”也即合理之事,合宜之说。
具体来说,儒家的“中”以什么为标准呢?按照孔子、荀子等的说法,这个标准就是
“礼”。
《礼记·仲尼燕居》篇记载了孔子与弟子们的一段对话:“子曰:‘敬而不中礼,谓之野;
恭而 不中礼,谓之给;勇而不中礼,谓之逆’。„„子贡越席而对曰:‘敢问将何以为此
中者也?’子曰:‘ 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由此可见,孔子所谓“中”,是以“礼”
的要求为标准的。后来荀子也说 :先王之道“比中而行。曷谓中?曰:礼义是也。”(《荀
子·儒效》)儒家常用射箭来比喻德行的“中 ”之与否。这是一个非常恰当的比喻。这一点
在《礼记·射义》里讲得最具体:“故射者,进退周还必中 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
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此可以观德行。”“为人父者,以为父鹄;为人 子者,以为子
鹄;为人君者,以为君鹄;为人臣者,以为臣鹄。故射者,各射己之鹄。”从这里也可以< br>看出,儒家所谓“中”,就是要求人们符合“礼”的道德准则,中于礼对自己的要求。
但是孟 子和《礼记·中庸》一文对“中庸”的含义又有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发展。《中庸》
对“中庸”说的补充在 于它增加了“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这样一层含义。这样一来,
“中”就与人所固有的含而未发的内心 状态联系了起来。


本来,在先秦典籍里“中”字也常常用来指人的内心世界。如《礼 记·乐记》所谓“情动
于中,故形于声”,《左传》所谓“信不由中,质无益也”都是。但《中庸》用这 样一个
“中”来指含而未发的喜怒哀乐之情,是有其特定的用意的。它是要说明:“中”的要求,
也即礼的道德准则,是根源于人的含而未发的内心,也即根植于人所固有的“善端”的。
这样一个“中 ”,实际上相当于孟子所说的“良知良能”。进一步深入体味,还可以发现,
这个“中”既是内在的,也 是超越的。《左传》成公13年引刘子曰:“吾闻之,民受天地
之中以生,所谓命也。”尧对舜说:“天 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厥中!”(《论语·尧曰》)
这可理解为“中”乃天所授予。由此可见这个“中”不 仅是人心,而且还是天地之心,实
际上也就是《中庸》“天命之谓性”的那个“性”,或孟子所谓“本心 ”。
这样一个“中”字就把儒家所谓“内外之道”贯通了起来:一方面,“中”是内在的,指
人内心的某种主观状态,也即含而未发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中”又是外在的,也即
表现于外部行 为上的“中节”、合于礼。二者又是相统一的:内心之“中”正是行为“中
节”的前提,而行为的中于节 ,则是内心之“中”的外化,对象化。同时这个“中”也把
天道与人道贯通了:因为它一方面是内在于人 心中的,另一方面却又是受之于天,是天所
赋予的“命”,其实也就是指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的和必然的 要求。
《中庸》一文的主要内容,正是在这样一种内与外、天与人的关系上,反复阐明儒家的中庸之道的。《中庸》说:“忠恕违道不远。”认为“忠恕”的含义是和中庸之道差不多的。
“忠”也 就是要存养省察内心之“中”;“恕”则是要发而为外在道德行为的“中节”,
也即用礼的要求来处理人 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庸》认为道德修养首先要从人所不见的
“慎独”工夫做起,“内省不疚,无恶于志 ”,达到内心的“诚”。这也是说的含而未发
之“中”的修养。由此出发,就能“微之显”,“暗然而日 章,渐渐外化为行动中的“时
中”、“中节”。《中庸》又提出要以“三达德”行“五达道”。“三达德 ”即“智、仁、
勇”三个最基本的道德萌芽,“五达道”是指“君臣”、“父子”、“夫妇”、“昆弟” 、
“朋友之交”五种社会道德伦常关系,也就是儒家所谓“礼”的主要内容。以“三达德”
行“ 五达道”,同样也是说的内心道德存养与外部行为中于礼之间的关系。《中庸》也用
了“射”的比喻来说 明它的中庸之道:“射有似乎君子,失诸正鹄,反求诸其身。”射中
射不中,看起来是个外部行动,但“ 中”之与否的根本,却在于自己内心是否有这个
“中”,在于自身是否达到了“中”的水平。内心之“中 ”的功夫不够,发而为外部行动,
则不是“过”,就是“不及”;不是“偏”,就是“倚”。所以射而不 中,不能怨天尤人,
只应该“反求诸己”。《礼记·大学》云:“诚于中,形于外,”“心诚求之,虽不 中,
不远矣。”《易传·文言》在论述坤卦“六五”这一中爻的含义时也说:“美在其中,而
畅 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这都可以与《中庸》所阐发的这种“中庸”之道互相发
明。
内心之“中”与外部行为“中节”两者的圆满统一,《中庸》就称之为“合内外之道”,
“致中和”。 “致中和”的结果不仅能使君臣父子各处其位,而且可以参天地之造化,使


天地万物各得 其所。这就是“中”的大功用,所以叫做“中庸”,因为“庸”字,就有
“用”的意思。
《 中庸》在“一篇之体要”的首章中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
和。致中和,天地 位焉,万物育焉。”这就完整地表述了作为伦理道德观的儒家“中庸”
说。
当然,不可否认 “中庸”的“中”还有中间、中等的意思。如所谓“执两用中”的“中”。
又如“中庸”相对于过与不及 、“中道”相对于狂与狷,确实是处于两个极端的中间。因
此,儒家通常反对走极端,在对立的两极之间 寻求比较适中的解决方案。如既不要“过”,
也不要“不及”;既不要太“进”,也不要太“退”(“求 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
退之。”);既要“尊贤”,又要“容众”;既要“嘉善”,又要“矜不能 ”;既要“尊
德性”,又要“道问学”;既要“致广大”,又要“极精微”;可以“乐”,但不能
“淫”;可以“哀”但不能“伤”;可以“怨”,但不能“怒”,等等。这都是在两个极
端之间寻求适 中的办法。
但是,这样一种中庸或中道之所以是正确的,并不只是因为它处于两极的中间,而是因为
它合于内心之“中”和外在之“节”的标准。虽然我们可以说,处于两极之间的选择通常
会是比 较正确的,但却绝不能说凡是处于两极之间的选择都绝对正确的。因为其正确性并
不是由其“中间性”决 定的。
正因为如此,先秦儒家还提出一个“权”字来作为“中”的补充。“权”的意思本来是指秤锤,秤锤的位置是灵活的,它根据不同的重量在秤杆上移动不同的位置,这个位置当然
不会永远处 于正中,但却永远应当是处在一个适当的位置上。“中”正是要和这样一个灵
活的“权”相配合。“权” 的思想在儒家之前也已出现。《吕刑》在解释“刑之中”时曾
说:“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 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
伦有要。”这就是说,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灵活地掌握 标准,采用轻重不同的刑罚与
之相适应,求得刑罚的合宜。儒家“中庸”说也继承了“权”的因素。孟子 对“汤执中”
持赞扬态度(《孟子·离娄下》)而对“子莫执中”却颇有微词(《孟子·尽心上》),其 原
因就是子莫“执中无权”,缺乏灵活性。孟子称赞孔子为“圣之时者”,则是因为孔子能
根据 一时一地不同的具体情况,灵活地决定自己的行动,“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
以处而处,可以仕而 仕。”(《孟子·万章下》)《礼记·中庸》说:“君子之中庸也,君
子而时中”。这就是说尽管一时一 地的具体情况不同,但君子却能灵活对待,随时做得十
分合宜,言行中乎道德规范。“中”与“时”的关 系,也就是“中”与“权”的关系。同
样,儒家所谓“时中”所表现出来的灵活性,也决不意味着放弃道 德规范的根本原则。这
就是所谓“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论语·子张》)
总的 来说,所谓“中庸”,就是要以人的内在要求(人性、本心)为出发点和根本价值依
据,在外部环境(包 括自然的和社会的环境)中寻求“中节”,也就是使内在要求,在现


有的外在环境与条件 下,得到最适宜的、最恰当的、无过与不及的表达与实现。这也就是
《中庸》所谓“致中和”、“合内外 之道”。如果人们能在一切事情上恰到好处地这样做,
则“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中庸 ”的确往往是介于两极之间,其效果看上去通常是很平常的,也许在有些人看来是
卑之无甚高论,只是c ommonsense 而已。不如极端的言行和主张那样,或使人热血沸腾、
慷慨激昂,或令人触目惊 心,毛骨悚然。“中庸”只是平常道理,“庸”字也有平常、普
通的意思。但中庸却决不是平庸,而是在 平常普通中见出“极高明”,在平凡中体现出伟
大。因为中庸所要坚持的是合于内在尺度和外在要求的正 确道路。
因此,坚持“中庸”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往往要比不负责任地唱一点哗众取宠、耸人< br>听闻的极端的调子难得多。荀子曾说:“天下有中,敢直其身!”(《荀子·性恶》)可见要
做到 “中”。并不象做个和事佬那样轻而易举,需要的倒是胆量和勇气。《中庸》所说的
“中立不倚”,也决 不是一种保持中立的骑墙派主张,而是儒家所标举的一种难能可贵的
君子节操。这一点联系《中庸》上下 文就可以明显看出:“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 中
立而不倚,强哉矫!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 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可见“中立
不倚”就是说“中”的道德信念和准则一旦确立,就永不偏离 ,无论治世乱世、有道无道,
君子都要坚守信念,保持节操,“至死不变”。孔子提倡“死守善道”,说 “匹夫不可夺
志。”(《论语·子罕》)曾子说:“临大节而不可夺也。”(《论语·泰伯》)孟子说:
“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
大丈夫 。”(《孟子·滕文公下》)荀子说:“上不循于乱世之君,下不俗于乱世之民。仁
之所在无贫穷,仁之 所亡无富贵。”(《荀子·性恶》)《礼记·儒行》说:“戴仁而行,
抱义而处,虽有暴政,不更其所。 ”从这些话可以看出,坚持“中立不倚”,不调和,不
妥协,正是儒家一贯的优良传统。
从 尧所谓“允执厥中”,舜所谓“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到孔子提出“中庸”之德,
再到《中庸》一文 全面阐述“中庸”思想,以后历代许多儒家思想家也一直继承着这样一
种中庸之道的传统。甚至在儒家以 外的其他思想家那里,中庸思想也有所表现。如庄子所
谓“无入而藏,无出而阳,柴立其中央”(《庄子 ·达生》);“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
(《庄子·山木》);韩非子所谓“去甚去泰,身乃无害”(《 韩非子·扬权》);《管
子·宙合》篇所谓“中正者,治之本也”,《白心》篇所谓“和以反中,形性相 葆”等等,
都与儒家的中庸之道有相通之处。
可以说中庸之道已成为中华民族颇具特色的一 种思想方法和道德品性。中国人有一普遍的
共识,即认为“物极必反”,也就是说,任何极端的主张和做 法都是不可能长久的。因为
到了极端,事物就要走向反面。而只有中道才是常道,才能持久。一个社会, 一个国家,
若能坚持中常之道,则可能有持久的发展与进步。若总是在两极之间跳来跳去,则民不堪其苦,国不堪其乱。然而,坚持中常之道却也不易,往往要受到来自两个极端的夹攻:左
的说你太右 ,右的说你太左;激进的说你太保守,保守的说你太激进„„因此,坚持中常


之道,需要 冷静清醒的头脑,稳健笃实的品格,坚韧不拔的毅力。孔子之所以说“中庸”
是难能可贵的“至德”,“ 民鲜久矣”,原因恐怕也在于此。
总之,“中庸”既是一种伦理学说,同时也代表了一种思想方法, 强调内心之“中”与外
在之“节”的准确契合,以达到“和”的大功用;而“中”的基本原则是适度,无 过不及,
恰到好处。追求中常之道,内外协调,保持平衡,不走极端,这样一种思维方式使中华民
族形成了一种稳健笃实的民族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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