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调查方法分析

萌到你眼炸
760次浏览
2020年07月31日 10:15
最佳经验
本文由作者推荐

励志诗词-高考英语时间


中国农村田野研究的单位选择
——兼论中国农村研究的分析范式

狄金华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回顾20世纪以来中国农村田野研究的代表性著作 ,梳理出村落、
基层市场共同体、乡(镇)以及县四个基本的田野研究单位,并以此为基点讨论了中国农 村
研究分析范式的现状与突破空间。研究发现,不同的田野研究单位的兴起有着自身的学术逻
辑 及路径依赖,同时田野研究的单位选择与研究范式的变更之间存在着辨证互助的关系。
关键词:田野研究 研究单位 分析范式

20世纪以来,对于中国农村 社会的关注和研究是国内学术界与国际汉学界研究的一个
重点,其关注面之广,研究成果之丰,都达到了 前所未有的程度。仔细梳理这些研究成果发
现,基于不同的田野研究单位,有关中国农村的研究形成了若 干个分析范式[1],例如社区
分析范式、经济区域分析范式,同时若干新的分析范式的雏形开始出现或 正在生成之中。其
中任何一种分析范式的提出,往往都与田野研究单位的转变有着种种关联;同样,任何 一次
田野研究单位的转变,也给研究范式的拓展提供了发展的空间。事实上,不仅田野研究的单
位选择与研究范式的变更之间存在着辨证关系,而且不同田野研究单位的选择也使得所呈现
出的中国农村 社会图景有所不同,其或是乡土社会的自洽图景,或是农村社会生活被国家主
宰化的格局。这种不同的图 景不仅使中国农村得以用不同的样态呈现,同时也使中国农村研
究呈现多元化的态势。因此,无论是在展 开田野研究时,还是在进行文献探讨时,学者们都
有必要明确了解其单位选择问题。而本文就是试图从村 庄、基层市场共同体、乡(镇)以及
县四个基本的中国农村田野研究单位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分析不同 田野研究单位与农村研
究范式的内在关联,并力图分析不同田野研究单位的学术贡献及其瓶颈所在。由于 本文的目
的主要是通过阐释与分析农村研究的单位选择来寻求中国农村研究的突破,而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研究综述,所以对于众多的论著只是择而论之。
一、作为传统的村落研究
20 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学的开拓者吴文藻先生(1988)结合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和
美国芝加哥学派 社会学理论展开了对“社区”的系统化研究。吴文藻先生主张以“社区”为基本
的研究单位来了解社会, 由此推动了中国社区研究学派的产生与发展。
早期的研究者单一地将“社区”界定为“村落”,例如 费孝通(1998)说:“无论出于什么
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 大村”。而且“从地理上讲,
传统乡村社会的村庄之间具有比较清晰的地域界限,在不同的村庄之中,经 济活动和社会交
往都是在相互隔绝的情况下进行的”(王曙光,2007)。因此,中国的村庄便具有了 独立的文
化单位和社会单位的性质。正是由于村庄的这种独立性与封闭性,才使得以村庄为基本单位展开对中国农村的研究具备了逻辑基础。为此,中国早期社区学派的“社区”研究事实上就主
要是有 关中国村落社区的研究,研究者试图以此反映一般民众的生活,进而对中国社会和文
化的变迁做出评论。 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林耀华的《金翼》、杨懋春的《一个中国村庄》
等正是这种努力的结果。这些作 品在当时受到学术界的广泛重视,奠定了中国本土社会研究
的世界性地位。但是,从另一方面说,这些作 品也因为其对村落社区研究单位的运用而受到
质疑。例如弗里德曼(1963)就提出在具有悠久历史传 统的中国能否采取在其它原始部落中
采用的方法来进行研究的质疑。弗里德曼所思考的是单个村落研究在 中国社会研究中的代表
性问题,即对小地方的描述能否反映大社会?弗里德曼的结论是否定的,他认为功 能的整体
性不足以把握有长远历史传统的文明大国的特点,因此,社区不是社会的缩影,对于中国的


研究还得借助于文献,并做更大范围的研究。弗里德曼的这种批判本质上是对由马林诺夫斯< br>基开创的太平洋民族志模式而发展来的中国社区论的质疑,即认为这是“将一个区域性的范
式认定 为人类普同性的范式后又将其运用到另一个区域性范式的建构之中(”王铭铭,2005)。
在解构原有 村落社区研究范式的基础上,弗里德曼创造性地提出了宗族分析范式。与此同时,
施坚雅(1998)在 四川盆地实地研究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以集镇为单位的市场体系的分析范式,
认为集镇而非村落是研究中国 农村社会生活更为合适的基本单位。这些对分析单位的反思,
都对这一时期海外中国农村研究的发展产生 了影响。
20世纪80年代社会科学在中国大陆重新恢复以后,国内学者又重拾曾经给中国社会研< br>究带来过辉煌的社区研究传统,这样,曾经遭受质疑的村落社区研究也因此而再次引起学术
界的反 思。有学者指出:“对一个村庄或社区通过进行观察,获得对社区的详细材料,并对
这一社区进行精致的 雕琢,从中获得了一个完整的社区报告,”这种乡村研究的发展本身“为
地方性的资料细节所困扰,而忽 视了一种整体的概览和思考”(麻国庆,1999)。这种质疑显
然并非仅仅针对于村落研究,而是扩大 到了对整个个案研究方法的一般性价值的追问。但在
中国这样的超大国家,面对如此急速的社会变迁,研 究者们又意识到,田野调查因其具备操
作上深入而持久的潜力,对于理解社会仍然独具优势,而就把握社 会存在的复杂性而言,深
入性可能是较广泛性更加重要的需求。因此,个案村落仍然是研究者进行乡村研 究时所重视
的考察单位,因为这种研究方式不仅能细致入微地再现个案对象广阔的生活图景和社会变迁< br>形貌,也仍然为认识超越个案的宏观社会提供了一条可以接近的道路(胡鸿保,2006)。特
别 是在王铭铭等(1997)提出“小地方大社会”[2]的概念之后,更促使研究者对村落研究方
式进行 重新定位与思考。
另外,一些政治学者在20世纪90年代将研究重心转向乡村后也逐渐意识到,没 有广泛
而深入的个案研究,不可能对全国农村的政治状况有一个真切判断。为此,他们曾提出“个
案式思考”的概念,主张在进行个案调查时,以个案村为文本,寻找对对象具有解释力的分
析框架(贺 雪峰,2003)。但这种个案社区的研究范式仍然面临着传统村落社区研究所面临
的困境,即对处于特 定时空坐标中的村落社区进行研究,若忽视了村落社区的开放性,或一
味地强调从宏观层次上看待村民的 生活,而看不到村庄生活自洽的一面,则极可能使对村落
的研究再次走入迷途。尽管如此,研究者们也注 意到了微观村落中往往包含着的非村落的宏
观国家因素和非当下的悠远历史因素,为了避免一村一个理论 的“嵌入式观察”陷阱[3],一
些研究者主张以开放和历史的视角看待个案,以对其做出更加深入的理 解,进而通过对个案
的深入解释形成一种研究乡村特性的方法,而这一方法与定量的研究方法应该是并行 不悖的
(吴毅,2007a)。因此,这些研究者虽然仍将村落作为研究单位,但视野却已经不再局限于
某个具体的村落。例如于建嵘(2001)的《岳村政治》采取从县、乡、村步步深入的方法,
岳村成了作者进行相关研究的表达对象,这种“县—乡—村” 的多层次研究路径为读者提供
了较岳村本 身更大的容量和视域。吴毅(2002)的《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则以川东双
村为例,研究了20 世纪整整100年个案村落的“地方性知识”与“国家”及“现代性”因素的互
动。宏观与微观、历史与 当下的贯通,使研究文本不仅呈现出个案村庄小历史的变迁,也将
整个20世纪中国乡村变迁大历史的轨 迹揭示出来(杨俊凯,2003)。同样基于单一村落社区
无法承载实践复杂性的考虑,仝志辉(200 4)在《选举事件与村庄政治》一书中以对四个村
庄的比较来呈现超越单一村庄的社会关联。诸如此类的 努力,将“社区研究”变成“在社区中
研究”,放大了村落社区研究的效用。但尝试也有不成功的“短板 ”,即一些研究不免存在以
来自村落的经验去验证或映证某种理论的嫌疑。正如有学者所担忧的,“把复 杂的关系、丰
富的材料简单处理成用以证实或反驳某种概括的„个案‟或„例子‟,从而犯下布迪厄所批 判的
将理论„逻辑‟强加在充满模糊感和权宜性的„实践逻辑‟上的致命错误”(应星,2001),从 而
减小了个案研究发现理论的特殊价值。


由于受到国家—社会分析范式的影 响,研究者们发现,随着整个民族国家目标的逐步实
施,中国各类村落社区的历史都记录着国家权力向乡 村不断渗透的过程。这样,“在一个村
落的小地方,同样可以感受到国家的权力运作”(赵旭东,200 3)。在欧伊(1989)的研究中,
其为了说明农村中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也强调必须对“村庄” 这一研究单位给予足够的重
视,因为“村庄是处于国家和社会交叉部分的一种特有的组织单位,农民在这 个地方生活和
工作,收成在这里收割和分割,农民在这里获得收入和分配的物品,国家也在这里征购粮食 ”
(孙立平,2000)。正是在村庄这一基本单位上,国家和社会相遇了,这也就意味着村庄这
一研究单位在理解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样的研究思路,使村落研究
的意义又重 新得到确定。研究者们重新将研究的视角拉回到村落的有限区域之内,通过细致
的研究来把握国家权力与 民间生活的相互影响,即国家的规范是如何影响村庄的发展及村民
的生活的,国家的指示与规则又是如何 被规避、扭曲和被漠视的。
纵观村落研究的传统,学者们虽然立足于不同的学科视角,有着各自不同 的理论诉求,
但基于村落研究而形成的社区分析范式无疑都将村落视为布迪厄意义上的“场域”[4]。 在这
一场域之中,不仅个体为了自身的地位与利益而努力,同时个体在行动的过程中又与村落外
的社会空间发生联系,由此推动着具体的村落场域与其它的场域发生着诸多的关联。由此,
基于村落社区 研究而拓展的社区分析范式通过“深描”展现了中国农村生活的丰富性和复杂
性,同时也为深入理解农村 生活的自身逻辑提供了有效的手段与视角。特别是在“场域建构
主义”的策略之下,由于村落、村落之外 、村落中的社会事实、村民以及研究者和研究文本
都具有建构性,在每一项具体的村落研究之中,它们都 会“遭遇”,并共同促成了研究成果的
诞生,虽然由此带来了村落研究无法回避的代表性质疑[5],但 也恰恰是这种“质疑”与“抗争”
破除了村落研究所暗含的“本土—他者”、“城市—农村”、“国家— 社会”等二元论,让作为场
域的村落真实地再现出来。这一方面为宏观社会的呈现奠定了基础(林聚任、 刘翠霞,2008),
另一方面对村落社区分析范式的质疑和完善也进一步成就了宗族分析范式和基层区 域经济
分析等范式。
毋庸置疑,中国农村社会的内容与复杂性远非村落所能包容,传统时代 如此,现代性因
素急速增生的现时代更是如此。因而,在学术重心下沉中生成的当代中国农村研究若以村 落
为单位虽然其情可谅,但若要更加全面地展现农村社会的复杂性与完整性,提升研究的解释
力 ,就势必要求研究视野的放大和研究单位的提升。
二、成为经典的基层市场共同体研究
乔启明(1934)和杨懋春(1963)早在美国康乃尔大学接受农村社会学训练时就意识到
了市场体 系的意义;林耀华(2000)在《金翼》中分析黄东林与张芬洲家庭发展时,已注意
到了家族的发展与 集市的关系;费孝通(2001)的《江村经济》也讨论了集市在乡村商品交
换中的作用;杨懋春(20 01)则更是在其《一个中国的村庄:山东台头》中生动地描述了村
庄与市场的联系。
尽管 以村落为研究单位的研究者大多已意识到村庄与外界之间的联系,但在施坚雅
(1998)看来,以往的 研究者在过分地强调小社团的同时却未能对村庄与外界的联系给予足
够的重视。他在《中国农村的市场和 社会结构》一书中,试图矫正这种只着眼于小社团的研
究倾向:
“研究中国社会的人类学著 作,由于几乎把注意力集中于村庄,除了很少的例外,都歪
曲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实际。如果可以说农民是 生活在一个自给自足的生活之中,那么这个社
会不是村庄而是基层市场社区。我要讨论的是,农民的实际 社会区域的边界不是由他所住的
狭窄的范围决定,而是由他的基层市场区域的边界决定。”(施坚雅,1 998)
施坚雅(1998)通过对四川盆地的实证研究发现,农民实际的社会区域并不是村落,而
是他所处的基层市场区域。“单纯的村落无论从结构上还是功能上都是不完全的,构成中国


乡村社会基本结构单元的应该是以基层集镇为中心、包括大约18个村庄在内的、具有正六
边 形结构的基层市场共同体”。这一“基层市场共同体”既是一种社会结构,同时又是一个文
化载体。它与 同一区域内的权力结构、宗教活动呈现紧密的关联性,而且其区域范围与通婚
圈的大小基本一致;同时, 基层市场区域内农民的习俗、方言、风味食品以及穿衣戴帽的方
式、绣花的图案都具有较强的同质性;而 不同市场区域间所使用的度量衡也存在较大的异质
性。基于此,施坚雅提出,基层市场共同体不仅是亲属 、宗教组织、秘密社会、宗族组织、
方言乃至“小传统”的载体,同时也是一个农民自给自足的范畴,一 个分立性相当大的社区。
事实上施坚雅(1998)本人已经注意到,跨村落的宗族与基层市场社区之间 存在某种互动关
系,由于农民家庭的社交活动主要在他们的基层市场社区内进行而很少在其外进行,同一 个
市场体系内宗族间的联系可能会永久存在,而在不同基层市场区域中地方化的宗族之间的联
合 常常受到时间的冲击。对此,国内的人类学家也意识到,从功能上来讲,中国集镇“不是
简单的市场,而 是库拉圈[6]、互惠场所、夸富宴[7]的举行地、再分配的网结、社会的竞技
场和文化展示的舞台” (王铭铭,2005)。
尽管以基层市场共同体作为基本田野研究单位本身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也遭 到了诸多学
者的深刻批评;但当一个研究单位不是被当作概念游戏而是被视作收集资料的方法时,那些< br>问题就可以相对淡化,基层市场共同体仍然可以视作一个比较有效的田野研究的选择单位。
以基层 市场共同体作为中国农村的基本研究单位,给后来的研究者带来了诸多的启示,也逐
渐成为了一种分析和 解释中国乡村市场以及整个中国社会构建和运行的综合理论模式。费正
清(2000)将施坚雅关于“基 层市场共同体”的概念表述为“集市社会”,它“既是一个经济单
元,又是一个社交世界”, “这些旧 的集市社会已经成为组织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的天然基
地”。在费正清眼里,集市社会是了解中国社会本 质的一扇窗口。施坚雅的集市体系研究显
然也对孔飞力的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孔飞力(1990)在《 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
中便力图强调市场共同体与团练组织之间的关联性。对此,孔飞力亦不讳 言,称赞“施坚雅
的中国集市研究的杰出成就,将社会层次和非正式农村组织等等复杂情况与人民在他们 的日
常生活中勾划出的活动范围联系了起来”, 而孔飞力对中华帝国晚期地方武装的兴起与基层
市场的关系的关注则直接受到了施坚雅相关论点的启发。在对湖南临湘团练结构进行个案研
究时,孔飞 力承认“采用了施坚雅的集市规模的分级方案”,又称“在其他地区,我们也发现
了集市结构与地方武装 相关联的充足证据”(孔飞力,1990)。目前国内有学者以乡村集市为
基础展开对韩江中上游客家传 统社会经济的研究,研究者之所以将乡村集市确立为研究重
点,也主要受到了施坚雅的影响。因为乡村集 市作为区域经济结构的基本单位,是重要的研
究切入点,以定期集市为主要特征的墟镇又是观察更大区域 社会结构的参照系。基层市场共
同体作为乡村经济组织单位和基层社会结构的组成之一,直接扎根于乡土 社会,与地方宗族、
庙宇相互交错,相互影响,深入揭示这三者间的关系可以说是解读客家传统乡村社会 的关键
所在(周建新,2003)。
施坚雅的基层市场共同体研究对美国史学家产生了深远 的影响,但吊诡的是,其原本只
是试图矫正人类学家只顾小社团研究倾向的努力,却使得“一整代的美国 史学家都以为中国
的村庄,在经济上、社会上都高度结合于大的贸易体系”。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美国著 名的
比较史理论家西达·斯科波尔:
“……我们必须留心,传统中国共同体的基本单位并非 个体村落,……而是包括一组村
庄的市场共同体。……虽然农民在个体村庄内居住和工作,但市场共同体 才是他们真正的世
界。他们经常到定期集市作买卖,取得工匠的服务、贷款、参加宗教仪式,以及寻找婚 姻对
象。”(转引自黄宗智,2000)
受施坚雅对于乡村市场研究的影响,庄英章(20 00)在其《林圯埔:一个台湾市镇的社
会经济发展史》一书中通过对林圯埔这一集市区域中生态环境与 历史背景、经济发展、社会


发展的深入分析,探讨了在一个长时间内生态的、经济的及社 会文化的因素间的相互影响关
系。这一研究路径的展开,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台湾人类学研究中过于“注重 小社区的现时状
态之研究,根据功能的观点来解释社会的种种现象,而忽略了较大区域的研究”状况的反 思
与突破。
将基层市场共同体作为中国农村的基本研究单位,在学术界日渐引起重视的同时 也引起
了部分学者的质疑。基层市场共同体虽然被施坚雅看作小农的“自足的世界”,但由于没有得到其它调查材料的佐证,施坚雅的研究结论并不能被简单地推广到全中国。以农民的社交观
为例,黄 宗智(2000)研究发现,在华北平原,村庄仍然是农民生活的界限。对于这种不同
于施坚雅根据四川 盆地调查所得结论的论断,黄宗智(2000)并未断然地否定“基层市场共
同体”的合理性,而是探究 了造成这种认知差异的原因,即两地居住型式的不同(华北平原
的房屋集结成一大群,成都平原则由很多 分散的坝组成)与商品化程度的不同(四川盆地的
商品化程度比华北平原高很多),“两个区域的这些差 异——在居住型式上及商品化程度——
使人联想到市场对四川盆地小农生活的影响,可能确实大于村庄共 同体,但在华北平原上则
未必如此”。
虽然基层市场共同体的分析框架也受到中外学者的质 疑[8],但是它确实提醒汉学人类
学家需要关注一个方法论的困境,即社会人类学家所研究的小型社区 一方面是大社会的一个
不可分割的部分,另一方面又不能完整地“代表”中国现实,它们最多只是一种关 于中国的“地
方性知识”(王铭铭,2005)。同时,施坚雅以其独特的方式向研究者们展示了经济区 域分析
范式在中国农村田野研究中所呈现出的不同于村落研究范式与宗族研究范式的异样图景。这
种图景不仅是以追求异文化的传统人类学者所忽视的,同时也是过于关注现代性和权力关系
的农村社会 学、政治学学者所未能重视的。
三、方兴未艾的乡(镇)研究
以乡(镇)作为基本单位 来研究中国的农村社会则至少可以追溯到许烺光。许烺光(2001)
的《祖荫下》即是以云南的喜洲镇 为研究单位来分析当地乡村的亲属制度、信仰体系、人格
与社会流动。但许烺光的研究显然只是吴文藻“ 社区”研究的不自觉拓展,虽然他在无意之中
开创了以乡(镇)为研究单位的先河,但其却未能对乡(镇 )作为一级农村研究单位展开足
够的理论反思。真正自觉地反思以乡(镇)作为中国农村研究基本单位的 学者是日本学者福
武直。福武直在同一时期出版的《中国农村社会的构造》一书中重点考察了华中地区自 然村
落与城镇之间、村落与村落之间的政治、经济基础、宗教关系,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村落共同体”模式并不符合中国农村的实情,村落既不是封闭化的,也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
外界社会 处于有机的联系之中。在否认“村落共同体”的基础上,福武直提出了“乡镇共同体”
的概念,他将“共 同体”理解为农民基本生活得以维持的农户聚集区域,乡(镇)即是这样一
个区域,在此区域之内,农民 跨越村落进行日常生活的交流与市场交换(转引自郑浩澜,
2006)。
虽然福武直提出了 “乡镇共同体”的研究单位,但其却未能开展有效的研究。1984年初,
费孝通在经过两年多的研究之 后,郑重地宣布了他的研究结论:小城镇包含了“大问题”。对
于费孝通个人来说,小城镇研究将他的社 区研究推上了一个新的层面,一个新的研究单位。
作为社会结构的一个环节,小城镇凝结了中国社会结构 变动中的种种矛盾。自1979年中国
农村实行改革以来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都与小城镇联系在一起。在 费孝通看来,选择小城镇
作为社区研究的单位,不仅可以揭示中国社会发展中的基本矛盾,从中也可以看 到隐含在发
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基本矛盾。从小城镇出发进行研究将更容易对社会整体进行把握。< br>事实也是如此。正是对小城镇研究的拓展,费孝通展开了对城乡关系和城乡体系的研究(丁
元竹, 1995)。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在延承费孝通小城镇研究传统的基础上,发现
小城镇的建设与 乡镇企业的运作在很大程度上都与乡镇政府的运作紧密相连。因此,他们进


一步拓展了对 若干个案乡(镇)系统而规范的社区调查,特别对乡(镇)的行政、经济与其
它各类经济组织进行了重点 研究(马戎、刘世定、邱泽奇,2000a;马戎、刘世定、邱泽奇,
2000b)。北京大学社会学人 类学研究所诸多学者对乡(镇)的田野研究进一步推进了本土乡
(镇)研究的发展。
萧风霞 (1989)的《华南的代理人和受害者:乡村革命的协从》可以看作是对乡级社区
研究的一个有益探索 。然而,她的研究虽然以珠江三角洲一个乡级社区的调查结果来展现其
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关注,却并没 有对乡级的政治权力给予充分重视,仍然将乡与村统一起
来进行分析,没有扩展研究单位的自觉。 < br>吴毅先生的《小镇喧嚣》可谓是真正以乡(镇)为基本研究单位有意识开展的系统性研
究。吴毅( 2007b)在完成了对双村长时段、历时态的记述后,以对当下“乡域政治”运作过
程的展示与剖析为 希冀推出了《小镇喧嚣》。在《小镇喧嚣》中,吴毅虽然坚持其一贯的个
案研究传统,但是将基本的分析 单位由村落提升到了乡(镇),正式提出将“乡域”作为农村
政治的研究单位。在他看来,对于微观政治 研究而言,村庄政治并不能包容农村政治的全部
内涵,至少现代意义上的官僚科层体制及其规范性运作过 程这些重要环节在村庄场域内是缺
失的(丁卫,2008)。“乡域”的概念孕育着一个突破,它为在较 村落更为宏观的时空场域中
探讨农村政治提供了可能。
当前,乡(镇)作为一个基本的田野 研究单位已经为部分研究者们所重视。究其原因,
则是因为乡(镇)与中国农村政治的发展与运作具有密 不可分的关系。因为基层政治过程未
必能为村庄所包容,相对而言,将研究单位由村庄提升到乡(镇)不 仅更贴近现代民族—国
家大体系背景下的乡村基层政治特征,同时对于乡(镇)政治的考察无疑也更能够 “体现出
乡村基层政治在体制与非体制、结构与非结构以及制度与文化的贯通方面所呈现出来的时空统一性和完整性(吴毅,2007b)。
将乡(镇)作为基本的田野研究单位同时也与政权建设 的分析框架传入中国学术界有着
重要的关系。学者们通常认为,乡(镇)组织本身就是国家政权建设的一 个部分,是国家权
力下沉的一个表现,因此对乡(镇)的研究则更有助于理解国家政权的运作。而国家— 社会
的分析框架也再次助长了对乡(镇)的田野研究,因为乡(镇)政权作为最基层的政府机构,
其直接与农民打交道,国家的力量与社会的力量在这里直接汇合与接触,对于乡(镇)运作
的研究不仅 可以呈现国家与社会的边界,而且可以再现两者之间的互动与交融。这种“乡域
政治”的研究不仅克服了 “村庄政治研究在时空展示上的局限”,而且部分地解决了“县域政治
研究在田野操作中的困难”;它不 仅凸显了“一定时空关系网络中事件—过程本身所具有的社
区整体感”,而且有助于展现乡(镇)、村、 组各个层级之间的互动与关联(吴毅,2007b)。
以乡(镇)为基本单位的田野研究已作出了不 少努力,特别是政治学学者在此领域的探
索,以至于“乡(镇)共同体分析范式”的雏形正在逐渐形成。 不过,作为一种分析范式,“乡
镇共同体”还有诸多的问题需要明晰。例如,在顾及到国家力量对乡(镇 )共同体的影响之
外,如何确立乡(镇)共同体内部的多元化主体,如何理顺各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如 何探
寻乡(镇)共同体内部分化与整合的机制,以及确立转型中乡(镇)共同体的变迁路径等?
只有这一系列问题得到了解决,乡(镇)共同体的分析范式才能够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可与
接纳。
四、有待深入拓展的县域研究
对县域的研究虽然不像对其它研究单位的研究那般出众,但在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科
学恢复和发展的30年间,对县的研究一直未曾断裂,并推动县域政治研究进入 了一个新的
阶段(苑丰,2008)。这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自秦推行郡县制以来的2700余年里,县 一直被
作为中国的基层行政区域单位而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性。作为一个有着长期历史整合的有机社
会,县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已经被视为一个较为完整的空间体系、经济体系、社会体系、文

化体系,它是基层意义上最完备的“国家”(樊红敏,2008)。
当前学术界对于县这一研究 单位的的重视部分缘于农村社会的改革。于建嵘(2007)认
为,农村综合治理改革的突破口在县。因 为乡(镇)虽然是一级政府,但不是完整的政府,
人大没有办法开会,没有检察院、法院和公安,诸多职 能其都无法承担。所以农村社会改革
不能总抓着乡(镇)这一方面来做文章,乡(镇)改革一定要和整个 县的改革相结合。
虽然围绕县域展开了诸多的研究,但真正将县作为一个分析单位提出来的还是杨雪 冬先
生。杨雪冬(2006)将“县”赋予了其研究中国社会的一个中观分析单位的地位:
“从政治体制整体来看,县并不属于微观制度,因为它不是整个体制的最低端,更不属
于宏观制度,因为 其影响不是跨区域的,应该归为中观制度。这种中观性体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其有一定的人口和地理规模 ,拥有完整的政治行政功能,可以反映出国家行为的一致性
和制度的整体性;二是其处于国家与社会的交 接面上,与其他更高层次的政治单位相比,和
微观社会组织的联系更直接、密切,运行也更具有多样性。 ”(杨雪冬,2006)
正是由于县的这种中观性,以及其在中国整个政治体制中的转承角色,以县 为单位的研
究“不仅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出整个体制的运行和变迁,而且能够较为集中地体现出国家与< br>社会之间的互动”(杨雪冬,2006)。杨雪冬将县区分为五个维度,即作为地理—文化单位的
县、作为区域市场的县、作为行政层级的县、作为政治系统的县以及作为政治主体的县,进
而论述了以县 为单位的分析框架在理解20世纪以来社会转型过程中政治权力在乡村社会中
实现形式转型的形态以及乡 村社会与国家形态的交互作用:
“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县不仅是整个政治行政框架中层次最低 的、最完整的正式
制度综合体,也是实现区域经济规模化的最小单位,更是国家与社会互动边界上最完整 的国
家单位。通过对县的考察和研究,我们既可以看到制度的统一性及其结构性特征,也能够看
到国家—社会—市场之间的互动过程,更能够清晰地看到制度中的能动者,制度运行的多样
性以及多样性 背后的要素。” (杨雪冬,2006)
基于对一个县的个案分析,杨雪冬先生(2002)提出了 县域的基本框架,即对县的研究
应该把它放在城市化、分权化、民主化以及依法治国进程的背景下,将其 划分为制度结构和
制度主体两种形态,然后按照以下三个路径进行。第一个路径是把县作为一个制度主体 进行
分析,从纵向(它与乡(镇)、市、省乃至中央的关系)以及横向(它与同一个地区或市内
其它县的关系)上研究它和其他制度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个路径实际上研究的是县在整个制
度结构中的地 位。第二个路径是把县作为一个制度单位框架,分析在县的范围内各种关系的
形成、调整以及变革情况。 按这个路径进行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县这个单位来折射整个体制的
运行以及体制在不同县域下的变异;第三 种路径则是将前两种路径结合在一起,既要分析县
在制度中的主体间关系,也要探讨不同县所形成的主体 间关系,并分别分析其原因(杨雪冬,
2006)。
县作为一个田野研究单位的提出,与全 面展现农村社会复杂性与丰富性的学术需求有
关。以政治研究为例,与“村治”和“乡政”相比较,以县 为单位进行的考察将更加完整和体系
化。同时,国家政权建设的分析框架也是促成县作为田野研究单位的 理论动因。因为只有县
才具有完整的科层制意义上的组织架构和运行基础,这一组织架构和运行基础在国 家政权建
设过程中构成了基本的“问题域”。但值得注意的是,若坚持以田野调查的方法来研究“县政” ,
势必会遭遇到单个研究者不易把握的问题,结果是,对于“县政”的田野研究往往因为研究者
无暇兼顾结构和过程这两方面而呈现出“非驴非马”的状况。可以说,迄今为止,尚未见到比
较成功的以 田野方法所做的“县政”研究。当前仅有的为数不多的几部关于当代县级政治的研
究著作都始终未能摆脱 以科层化体制描述替代对应政治过程分析的困境[9]。
县作为一个田野研究的单位,它呈现出比村 落、基层市场共同体和乡(镇)更丰富的农
村图景。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县政府是一级完整的行政组织, 因而对县域的田野研究更能够


完整、全面地探讨国家、制度对农村社会的影响。但同时也 因为县内地域的广阔,单个的研
究者不可能轻易地把握县域农村的全部图景。因而,研究者往往在田野研 究中无法兼顾结构
和过程这两方面,从而有可能既无法很好发挥田野研究揭示复杂情态的优势,又自废了 制度
性分析的长处。
五、结语
对于田野研究单位的确定,虽然可以有多样化的 选择,但具体的选择往往受研究者的研
究主题及其所采用的分析范式的影响(见表1)。当研究者试图进 入农村社会时,村落社区
成为其确定田野研究单位的首选。无论是“以小见大”的缩影论研究者还是类型 化的比较研究
者,都看中了村落社区个案研究有利于展现出农村社会生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的优势。但是 ,
这种强调村落社区内部社会联系而忽视村落内外经济联系的研究思路必然要受到经济人类
学学 者的质疑与拷问。以施坚雅为代表的学者将田野研究的单位拓展到基层市场共同体就是
这种质疑与反思的 实践。与强调社会视角和经济视角不同,政权建设研究范式明显加大了对
制度与结构的重视,其对政治发 展与政治运作的分析必然要求加强对农村政权组织的分析。
立足点是强调科层性还是强调科层性与乡土性 之间互动的差异性,区隔出了县和乡(镇)两
个不同的田野研究单位。
表1 不同田野研究单位的比较
研究单位
经典文献
的作者
费孝通
林耀华
杨懋春
施坚雅
许烺光
福武直
杨雪冬
研究旨

社区生

经济
科层性
与乡土性之
间的互动
科层性
主要学科
视角
社会学
人类学
政治学
人类学
政治学
社会学
政治学
社会学
分析范式
村落
基层市场共
同体
乡(镇)
社区分析范式
经济区域分析
范式
乡(镇)共同体
分析范式
县域分析范式 县

与以村落和基层市场共同体为田野研究单位所形成的相对成熟的社区分析范式和经 济
区域分析范式不同,以乡(镇)和县为单位的田野研究正在酝酿(或可能酝酿出)新的农村
分 析范式——乡(镇)共同体分析范式和县域分析范式。已经呈现出一定雏形的乡(镇)共
同体分析范式虽 然以制度主义的视角考察了作为科层制底层的乡(镇)基层政权组织运作,
以及“乡域政治”在科层性与 乡土性之间的交融图景。但是要想获得学术界的广泛认同,“乡
镇共同体”的分析范式还必须做到能透析 共同体内部的多元主体,厘清其结构关系,并在田
野研究中打通宏观与微观、国家与地方、体制与非体制 及政治、经济和文化诸变量之间的关
系,以确保乡村基层政治在体制与非体制、结构与非结构及制度与文 化的贯通方面所呈现出
来时空统一性和完整性(吴毅,2007b)。如果说基于乡(镇)的田野研究令 乡(镇)共同体
分析范式的雏形开始浮现,那么以县为单位的田野研究则只是提供了“县域分析范式”( 姑且
这样称呼)诞生的可能。要使“县域分析范式”真正得以产生,研究者至少应该确定县域分析
范式的基本元素及框架,即县域内组织与群体的构成、属性及其关系,不同组织、群体实践
逻辑的异同 以及科层制同乡村社会的结构性关系等等。
虽然农村田野研究单位的选择同研究者的研究主题之间存 在着相关性,但是研究者依据
研究主题选择具体的研究单位时,仍然有必要对研究单位本身作出深入反思 。以村落为单位


的田野研究虽然有助于理解一个社区范围的社会结构及文化特征,并能够 从“小地方”窥见到
“大社会”,但缺乏时空拓展性的先天不足使其备受争议。以基层市场共同体作为基 本单位的
研究虽然给后来的研究者带来了诸多启示,但由此而建构出来的一套分析和解释中国农村社会构建和运行的综合理论模式却引起了学者们更多的质疑。基于对村落田野研究单位的反
思,乡(镇 )作为田野研究的单位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相对于已经高度官僚化、科层化和
部门化的县级单位来说, 乡(镇)无疑更能体现中国农村社会中的体制性与非体制性、结构
性与非结构性,以及制度与文化的贯通 方面所呈现出的时空统一性和完整性(吴毅,2007b),
但乡(镇)本身的代表性也是学者们质疑的 一个方面,同时当田野的地域从村落提升到乡(镇)
时,社区生活研究的完整性随即被大打折扣。而以县 为研究单位的田野研究无疑进一步放大
了乡(镇)在社区生活完整性上的不足,同时也使得田野研究的方 法无从切入,尽管其在完
整的意义上更好地呈现了国家性。
值得注意的是,研究者就同一主 题选择不同的田野研究单位进行研究,其结论也可能呈
现“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局面。以国家与农村社会 的关系为例,如果是将村庄作为研究的基本
单位,所看到的往往是农村社会生活中的乡土性的一面,而容 易忽视国家权力在农村社会中
的存在;相反,如果以乡(镇)作为基本的研究单位,虽然有利于对国家因 素的观察与分析,
但同时也容易忽视农村社会生活中的那些乡土和日常生活的因素,从而导致对农村日常 生活
自主性的低估(孙立平,2000)。因此,学者们在研究中也都一直在谨慎地选择着具体的田野研究单位。
总之,各个田野研究单位的利弊往往发生在具体的研究之中,研究者应结合特定的 研究
目的,根据研究的主题及适用的分析框架选择合理的田野研究单位,并对其作出自觉的方法
论反思。只有这样,才可能使其研究更契合于农村社会的真实。

参考文献
〔1〕Oi, Jean: State and Peasant in Contemporary China: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Village
Government,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9.
〔2〕Kottak, Conrad Phillip: Anthropology: The Exploration of Human Diversity, New York:
McGraw-Hill, Inc. 1994.
〔3〕Siu, Helen F.: Agents and Victims in South China: Accomplices in Rural Revolu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9.
〔4〕Maurice Freedman: A Chinese Phase in Social Anthropology, 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 No. 1, 1963.
〔5〕Maurice Freedman: The Study of Chinese Society ,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9.
〔6〕周晓虹:《西方社会学历史与体系》,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7〕费孝通、王同惠:《花篮瑶社会组织》,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
〔8〕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9〕王曙光:《 村庄信任、关系共同体与农村民间金融演进》,《中国农村观察》2007
年第4期。
〔10〕费孝通:《江村经济》,商务印书馆,2001年。
〔11〕林耀华:《金翼》,三联书店,2000年。
〔12〕杨懋春:《一个中国村庄》,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
〔13〕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
〔14〕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15〕[英]马林诺夫斯基:《西太平洋的航海者》,华夏出版社,2002年。


〔16〕[美]威廉•A•哈维兰:《当代人类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
〔17〕麻国庆:《家与中国社会结构》,文物出版社,1999年。
〔18〕胡鸿保:《中国人类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19〕王铭铭 :《小地方与大社会——中国社会的社区观察》,《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
1期。
〔2 0〕贺雪峰:《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
版社,2003年 。
〔21〕吴毅:《何以个案 为何叙述——对经典农村研究方法的反思》,《探索与争鸣》2007a.
年第4期。
〔22〕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商务印书馆,2001年。 〔23〕吴毅:《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中国社会科学
出版社, 2002年。
〔24〕杨俊凯:《评<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学海》2003年第5期。
〔25〕仝志辉:《选举事件与村庄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
〔26〕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三联书店,2001年。
〔27〕赵旭东:《权 力与公正——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与权威多元》,天津古籍出版社,
2003年。
〔28〕 孙立平:《“过程—事件分析”与当代中国国家—农民关系的实践形态》,载于清华
大学社会学系(编) :《清华社会学评论(特辑)》,鹭江出版社,2000年。
〔29〕[美]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
〔30 〕林聚任、刘翠霞:《走近村落、超越村落——中国村落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反思》,
载于《南京大学社会 学系建系二十周年庆祝大会暨“中国社会与中国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
文集》,2008年。 〔31〕乔启明:《江宁县淳化镇乡村社会之研究》,《南京金陵大学<农林丛刊>》1937年
第 23期。
〔32〕杨懋春:《中国的集镇制度与乡村生活》,《社会学刊》1963年第1期。
〔33〕费正清:《美国与中国》,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
〔34〕孔飞力:《中 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1796——1864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 990年。
〔35〕周建新:《客家研究的文化人类学思考》,《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36〕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
〔37〕庄英 章:《林圯埔:一个台湾市镇的社会经济发展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年。
〔38 〕刘永华:《传统中国的市场与社会结构——对施坚雅中国市场体系理论和宏观区
域理论的反思》,《中 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4期。
〔39〕许烺光:《祖荫下——中国乡村的亲属、人格与社会流 动》,台北南天书局发行,
2001年。
〔40〕郑浩澜:《“村落共同体”与乡村变革— —日本学术界中国农村研究述评》,载于吴
毅(主编):《乡村中国评论(第2辑)》,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6年。
〔41〕丁元竹:《社区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
〔42〕马戎、刘世定、邱泽奇主编:《中国乡镇组织调查》,华夏出版社,2000a年。
〔43〕马戎、刘世定、邱泽奇主编:《中国乡镇组织变迁研究》,华夏出版社,2000b年。
〔44〕吴毅:《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三联书店,2007b年。
〔45〕苑丰:《近30年中国县政研究综述》,《东南学术》2008年第1期。


〔46〕樊红敏:《县域政治运作形态学分析——河南省H市日常权力实践观察》,《东南
学术 》2008年第1期。
〔47〕于建嵘:《农村综合改革的落脚点应是“强县”》,《农民日报》2007年7月25日。
〔48〕杨雪冬:《论“县”:对一个中观分析单位的分析》,载于陈明明(主编):《权力、
责任与国家(复旦政治学评论第4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49〕杨雪冬:《市 场发育、社会生长和公共权力构建——以县为微观分析单位》,河南
人民出版社,2002年。 〔50〕周庆智:《中国县级行政结构及其运行——对W县的社会学考察》,贵州人民出
版社,20 04年。


*本文部分观点的形成得益于与吴毅教授的讨论,感谢郑丹丹 博士阅读了原稿并提出了
宝贵意见和建议,文中的错误由作者本人承担。
[1]“范式”这 一概念,在1970年库恩提出之后,斯图尔特对其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即范
式是信仰、价值、程序以及 在科学家群体中被共同认可的以往科学成就的集合,范式指导他
们的研究活动,他们在自己的学术训练和 相同的研究经验中获得对这种范式的认知(转引自
周晓虹,2006)。
[2]持这种观点 的研究者认为,一个处于当代社会场景中的微小的村落社区,其自身的
发展历程与近现代中国民族国家的 建设过程同步。因此,通过对一个村落社区发展历史进行
叙述,可以展现出现代国家权力不断向乡村渗透 的过程,即通过“小地方”的分析能够达到研
究“大社会”的目的。
[3]所谓“嵌入式观 察”,即在一个村庄呆上不长时间即寻求理解模式的表达,并以此模
式作为对下一个调查村庄进行观察和 模式提炼的参照。此种观察法极容易导致循环性理论模
式的产生和模式之间的相互循环论证。
[4]“场域”(field)概念为布迪厄所创设,他认为“场域”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并将其定
义为“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者一个构型(configuratio n)” 。
也即,“场域”的基本含义只是指产生于特定系统中的相互关系。(参见布迪厄、华康德,1998)
[5]关于村落研究的代表性质疑问题,本人在《个案研究的意义及其研究拓展——兼论
中国农 村的社区研究传统》一文中进行了专门阐述,在此不再赘述。
[6]库拉圈(kula ring) 是马林诺夫斯基(2002)在《西太平洋的探险者》中描述的新几
内亚东部特洛布里恩德群岛的一种交 易形式。在这里,邻近的岛屿基本上构成了一个交易圆
圈。后有研究者认为,库拉圈不仅仅具有经济的意 义,还可维持各岛的和平,消除紧张和敌
对,是包括仪式、交换、巫术、旅行、社会关系、社会整合等在 内的复杂综合体(参见哈维
兰,1987)。
[7]夸富宴(potlatch)由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Franz Boas)最初予以细致描述,后来经
由本尼迪科特(Ruth Benedict)再度解释的夸克特 人的夸富宴仪式。在一次夸富宴仪式中,
地方上的首领会以看似非常浪费的方式,把他们所拥有的大量的 物品和财产都拿出来分掉。
一般都被后来的人类学家看成是一种再分配的经济制度(参见Kottak, 1994)。
[8]面对汉学界的批评,施坚雅对自己的理论作出了不断的修正。1971年,他提 出了一
个以村庄(而不是以集市)为中心单位的分析模式。他似乎有意把红枪会一类的现象包含在
内,又似乎有意矫正自己以往过分强调“基层市场共同体”的偏颇。这个以村庄为主要社会单
位的模式 认为,一个自然村庄要经过“开放”和“封闭”的“周期” (转引自刘永华,1993)。
[9] 参见杨雪冬(2002)和周庆智(2004)等。


文章刊发于《中国农村观察》2009年第6期。


中国农村田野研究的单位选择
——兼论中国农村研究的分析范式

狄金华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回顾20世纪以来中国农村田野研究的代表性著作 ,梳理出村落、
基层市场共同体、乡(镇)以及县四个基本的田野研究单位,并以此为基点讨论了中国农 村
研究分析范式的现状与突破空间。研究发现,不同的田野研究单位的兴起有着自身的学术逻
辑 及路径依赖,同时田野研究的单位选择与研究范式的变更之间存在着辨证互助的关系。
关键词:田野研究 研究单位 分析范式

20世纪以来,对于中国农村 社会的关注和研究是国内学术界与国际汉学界研究的一个
重点,其关注面之广,研究成果之丰,都达到了 前所未有的程度。仔细梳理这些研究成果发
现,基于不同的田野研究单位,有关中国农村的研究形成了若 干个分析范式[1],例如社区
分析范式、经济区域分析范式,同时若干新的分析范式的雏形开始出现或 正在生成之中。其
中任何一种分析范式的提出,往往都与田野研究单位的转变有着种种关联;同样,任何 一次
田野研究单位的转变,也给研究范式的拓展提供了发展的空间。事实上,不仅田野研究的单
位选择与研究范式的变更之间存在着辨证关系,而且不同田野研究单位的选择也使得所呈现
出的中国农村 社会图景有所不同,其或是乡土社会的自洽图景,或是农村社会生活被国家主
宰化的格局。这种不同的图 景不仅使中国农村得以用不同的样态呈现,同时也使中国农村研
究呈现多元化的态势。因此,无论是在展 开田野研究时,还是在进行文献探讨时,学者们都
有必要明确了解其单位选择问题。而本文就是试图从村 庄、基层市场共同体、乡(镇)以及
县四个基本的中国农村田野研究单位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分析不同 田野研究单位与农村研
究范式的内在关联,并力图分析不同田野研究单位的学术贡献及其瓶颈所在。由于 本文的目
的主要是通过阐释与分析农村研究的单位选择来寻求中国农村研究的突破,而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研究综述,所以对于众多的论著只是择而论之。
一、作为传统的村落研究
20 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学的开拓者吴文藻先生(1988)结合英国功能主义人类学和
美国芝加哥学派 社会学理论展开了对“社区”的系统化研究。吴文藻先生主张以“社区”为基本
的研究单位来了解社会, 由此推动了中国社区研究学派的产生与发展。
早期的研究者单一地将“社区”界定为“村落”,例如 费孝通(1998)说:“无论出于什么
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 大村”。而且“从地理上讲,
传统乡村社会的村庄之间具有比较清晰的地域界限,在不同的村庄之中,经 济活动和社会交
往都是在相互隔绝的情况下进行的”(王曙光,2007)。因此,中国的村庄便具有了 独立的文
化单位和社会单位的性质。正是由于村庄的这种独立性与封闭性,才使得以村庄为基本单位展开对中国农村的研究具备了逻辑基础。为此,中国早期社区学派的“社区”研究事实上就主
要是有 关中国村落社区的研究,研究者试图以此反映一般民众的生活,进而对中国社会和文
化的变迁做出评论。 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林耀华的《金翼》、杨懋春的《一个中国村庄》
等正是这种努力的结果。这些作 品在当时受到学术界的广泛重视,奠定了中国本土社会研究
的世界性地位。但是,从另一方面说,这些作 品也因为其对村落社区研究单位的运用而受到
质疑。例如弗里德曼(1963)就提出在具有悠久历史传 统的中国能否采取在其它原始部落中
采用的方法来进行研究的质疑。弗里德曼所思考的是单个村落研究在 中国社会研究中的代表
性问题,即对小地方的描述能否反映大社会?弗里德曼的结论是否定的,他认为功 能的整体
性不足以把握有长远历史传统的文明大国的特点,因此,社区不是社会的缩影,对于中国的


研究还得借助于文献,并做更大范围的研究。弗里德曼的这种批判本质上是对由马林诺夫斯< br>基开创的太平洋民族志模式而发展来的中国社区论的质疑,即认为这是“将一个区域性的范
式认定 为人类普同性的范式后又将其运用到另一个区域性范式的建构之中(”王铭铭,2005)。
在解构原有 村落社区研究范式的基础上,弗里德曼创造性地提出了宗族分析范式。与此同时,
施坚雅(1998)在 四川盆地实地研究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以集镇为单位的市场体系的分析范式,
认为集镇而非村落是研究中国 农村社会生活更为合适的基本单位。这些对分析单位的反思,
都对这一时期海外中国农村研究的发展产生 了影响。
20世纪80年代社会科学在中国大陆重新恢复以后,国内学者又重拾曾经给中国社会研< br>究带来过辉煌的社区研究传统,这样,曾经遭受质疑的村落社区研究也因此而再次引起学术
界的反 思。有学者指出:“对一个村庄或社区通过进行观察,获得对社区的详细材料,并对
这一社区进行精致的 雕琢,从中获得了一个完整的社区报告,”这种乡村研究的发展本身“为
地方性的资料细节所困扰,而忽 视了一种整体的概览和思考”(麻国庆,1999)。这种质疑显
然并非仅仅针对于村落研究,而是扩大 到了对整个个案研究方法的一般性价值的追问。但在
中国这样的超大国家,面对如此急速的社会变迁,研 究者们又意识到,田野调查因其具备操
作上深入而持久的潜力,对于理解社会仍然独具优势,而就把握社 会存在的复杂性而言,深
入性可能是较广泛性更加重要的需求。因此,个案村落仍然是研究者进行乡村研 究时所重视
的考察单位,因为这种研究方式不仅能细致入微地再现个案对象广阔的生活图景和社会变迁< br>形貌,也仍然为认识超越个案的宏观社会提供了一条可以接近的道路(胡鸿保,2006)。特
别 是在王铭铭等(1997)提出“小地方大社会”[2]的概念之后,更促使研究者对村落研究方
式进行 重新定位与思考。
另外,一些政治学者在20世纪90年代将研究重心转向乡村后也逐渐意识到,没 有广泛
而深入的个案研究,不可能对全国农村的政治状况有一个真切判断。为此,他们曾提出“个
案式思考”的概念,主张在进行个案调查时,以个案村为文本,寻找对对象具有解释力的分
析框架(贺 雪峰,2003)。但这种个案社区的研究范式仍然面临着传统村落社区研究所面临
的困境,即对处于特 定时空坐标中的村落社区进行研究,若忽视了村落社区的开放性,或一
味地强调从宏观层次上看待村民的 生活,而看不到村庄生活自洽的一面,则极可能使对村落
的研究再次走入迷途。尽管如此,研究者们也注 意到了微观村落中往往包含着的非村落的宏
观国家因素和非当下的悠远历史因素,为了避免一村一个理论 的“嵌入式观察”陷阱[3],一
些研究者主张以开放和历史的视角看待个案,以对其做出更加深入的理 解,进而通过对个案
的深入解释形成一种研究乡村特性的方法,而这一方法与定量的研究方法应该是并行 不悖的
(吴毅,2007a)。因此,这些研究者虽然仍将村落作为研究单位,但视野却已经不再局限于
某个具体的村落。例如于建嵘(2001)的《岳村政治》采取从县、乡、村步步深入的方法,
岳村成了作者进行相关研究的表达对象,这种“县—乡—村” 的多层次研究路径为读者提供
了较岳村本 身更大的容量和视域。吴毅(2002)的《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则以川东双
村为例,研究了20 世纪整整100年个案村落的“地方性知识”与“国家”及“现代性”因素的互
动。宏观与微观、历史与 当下的贯通,使研究文本不仅呈现出个案村庄小历史的变迁,也将
整个20世纪中国乡村变迁大历史的轨 迹揭示出来(杨俊凯,2003)。同样基于单一村落社区
无法承载实践复杂性的考虑,仝志辉(200 4)在《选举事件与村庄政治》一书中以对四个村
庄的比较来呈现超越单一村庄的社会关联。诸如此类的 努力,将“社区研究”变成“在社区中
研究”,放大了村落社区研究的效用。但尝试也有不成功的“短板 ”,即一些研究不免存在以
来自村落的经验去验证或映证某种理论的嫌疑。正如有学者所担忧的,“把复 杂的关系、丰
富的材料简单处理成用以证实或反驳某种概括的„个案‟或„例子‟,从而犯下布迪厄所批 判的
将理论„逻辑‟强加在充满模糊感和权宜性的„实践逻辑‟上的致命错误”(应星,2001),从 而
减小了个案研究发现理论的特殊价值。


由于受到国家—社会分析范式的影 响,研究者们发现,随着整个民族国家目标的逐步实
施,中国各类村落社区的历史都记录着国家权力向乡 村不断渗透的过程。这样,“在一个村
落的小地方,同样可以感受到国家的权力运作”(赵旭东,200 3)。在欧伊(1989)的研究中,
其为了说明农村中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也强调必须对“村庄” 这一研究单位给予足够的重
视,因为“村庄是处于国家和社会交叉部分的一种特有的组织单位,农民在这 个地方生活和
工作,收成在这里收割和分割,农民在这里获得收入和分配的物品,国家也在这里征购粮食 ”
(孙立平,2000)。正是在村庄这一基本单位上,国家和社会相遇了,这也就意味着村庄这
一研究单位在理解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样的研究思路,使村落研究
的意义又重 新得到确定。研究者们重新将研究的视角拉回到村落的有限区域之内,通过细致
的研究来把握国家权力与 民间生活的相互影响,即国家的规范是如何影响村庄的发展及村民
的生活的,国家的指示与规则又是如何 被规避、扭曲和被漠视的。
纵观村落研究的传统,学者们虽然立足于不同的学科视角,有着各自不同 的理论诉求,
但基于村落研究而形成的社区分析范式无疑都将村落视为布迪厄意义上的“场域”[4]。 在这
一场域之中,不仅个体为了自身的地位与利益而努力,同时个体在行动的过程中又与村落外
的社会空间发生联系,由此推动着具体的村落场域与其它的场域发生着诸多的关联。由此,
基于村落社区 研究而拓展的社区分析范式通过“深描”展现了中国农村生活的丰富性和复杂
性,同时也为深入理解农村 生活的自身逻辑提供了有效的手段与视角。特别是在“场域建构
主义”的策略之下,由于村落、村落之外 、村落中的社会事实、村民以及研究者和研究文本
都具有建构性,在每一项具体的村落研究之中,它们都 会“遭遇”,并共同促成了研究成果的
诞生,虽然由此带来了村落研究无法回避的代表性质疑[5],但 也恰恰是这种“质疑”与“抗争”
破除了村落研究所暗含的“本土—他者”、“城市—农村”、“国家— 社会”等二元论,让作为场
域的村落真实地再现出来。这一方面为宏观社会的呈现奠定了基础(林聚任、 刘翠霞,2008),
另一方面对村落社区分析范式的质疑和完善也进一步成就了宗族分析范式和基层区 域经济
分析等范式。
毋庸置疑,中国农村社会的内容与复杂性远非村落所能包容,传统时代 如此,现代性因
素急速增生的现时代更是如此。因而,在学术重心下沉中生成的当代中国农村研究若以村 落
为单位虽然其情可谅,但若要更加全面地展现农村社会的复杂性与完整性,提升研究的解释
力 ,就势必要求研究视野的放大和研究单位的提升。
二、成为经典的基层市场共同体研究
乔启明(1934)和杨懋春(1963)早在美国康乃尔大学接受农村社会学训练时就意识到
了市场体 系的意义;林耀华(2000)在《金翼》中分析黄东林与张芬洲家庭发展时,已注意
到了家族的发展与 集市的关系;费孝通(2001)的《江村经济》也讨论了集市在乡村商品交
换中的作用;杨懋春(20 01)则更是在其《一个中国的村庄:山东台头》中生动地描述了村
庄与市场的联系。
尽管 以村落为研究单位的研究者大多已意识到村庄与外界之间的联系,但在施坚雅
(1998)看来,以往的 研究者在过分地强调小社团的同时却未能对村庄与外界的联系给予足
够的重视。他在《中国农村的市场和 社会结构》一书中,试图矫正这种只着眼于小社团的研
究倾向:
“研究中国社会的人类学著 作,由于几乎把注意力集中于村庄,除了很少的例外,都歪
曲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实际。如果可以说农民是 生活在一个自给自足的生活之中,那么这个社
会不是村庄而是基层市场社区。我要讨论的是,农民的实际 社会区域的边界不是由他所住的
狭窄的范围决定,而是由他的基层市场区域的边界决定。”(施坚雅,1 998)
施坚雅(1998)通过对四川盆地的实证研究发现,农民实际的社会区域并不是村落,而
是他所处的基层市场区域。“单纯的村落无论从结构上还是功能上都是不完全的,构成中国


乡村社会基本结构单元的应该是以基层集镇为中心、包括大约18个村庄在内的、具有正六
边 形结构的基层市场共同体”。这一“基层市场共同体”既是一种社会结构,同时又是一个文
化载体。它与 同一区域内的权力结构、宗教活动呈现紧密的关联性,而且其区域范围与通婚
圈的大小基本一致;同时, 基层市场区域内农民的习俗、方言、风味食品以及穿衣戴帽的方
式、绣花的图案都具有较强的同质性;而 不同市场区域间所使用的度量衡也存在较大的异质
性。基于此,施坚雅提出,基层市场共同体不仅是亲属 、宗教组织、秘密社会、宗族组织、
方言乃至“小传统”的载体,同时也是一个农民自给自足的范畴,一 个分立性相当大的社区。
事实上施坚雅(1998)本人已经注意到,跨村落的宗族与基层市场社区之间 存在某种互动关
系,由于农民家庭的社交活动主要在他们的基层市场社区内进行而很少在其外进行,同一 个
市场体系内宗族间的联系可能会永久存在,而在不同基层市场区域中地方化的宗族之间的联
合 常常受到时间的冲击。对此,国内的人类学家也意识到,从功能上来讲,中国集镇“不是
简单的市场,而 是库拉圈[6]、互惠场所、夸富宴[7]的举行地、再分配的网结、社会的竞技
场和文化展示的舞台” (王铭铭,2005)。
尽管以基层市场共同体作为基本田野研究单位本身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也遭 到了诸多学
者的深刻批评;但当一个研究单位不是被当作概念游戏而是被视作收集资料的方法时,那些< br>问题就可以相对淡化,基层市场共同体仍然可以视作一个比较有效的田野研究的选择单位。
以基层 市场共同体作为中国农村的基本研究单位,给后来的研究者带来了诸多的启示,也逐
渐成为了一种分析和 解释中国乡村市场以及整个中国社会构建和运行的综合理论模式。费正
清(2000)将施坚雅关于“基 层市场共同体”的概念表述为“集市社会”,它“既是一个经济单
元,又是一个社交世界”, “这些旧 的集市社会已经成为组织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的天然基
地”。在费正清眼里,集市社会是了解中国社会本 质的一扇窗口。施坚雅的集市体系研究显
然也对孔飞力的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孔飞力(1990)在《 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
中便力图强调市场共同体与团练组织之间的关联性。对此,孔飞力亦不讳 言,称赞“施坚雅
的中国集市研究的杰出成就,将社会层次和非正式农村组织等等复杂情况与人民在他们 的日
常生活中勾划出的活动范围联系了起来”, 而孔飞力对中华帝国晚期地方武装的兴起与基层
市场的关系的关注则直接受到了施坚雅相关论点的启发。在对湖南临湘团练结构进行个案研
究时,孔飞 力承认“采用了施坚雅的集市规模的分级方案”,又称“在其他地区,我们也发现
了集市结构与地方武装 相关联的充足证据”(孔飞力,1990)。目前国内有学者以乡村集市为
基础展开对韩江中上游客家传 统社会经济的研究,研究者之所以将乡村集市确立为研究重
点,也主要受到了施坚雅的影响。因为乡村集 市作为区域经济结构的基本单位,是重要的研
究切入点,以定期集市为主要特征的墟镇又是观察更大区域 社会结构的参照系。基层市场共
同体作为乡村经济组织单位和基层社会结构的组成之一,直接扎根于乡土 社会,与地方宗族、
庙宇相互交错,相互影响,深入揭示这三者间的关系可以说是解读客家传统乡村社会 的关键
所在(周建新,2003)。
施坚雅的基层市场共同体研究对美国史学家产生了深远 的影响,但吊诡的是,其原本只
是试图矫正人类学家只顾小社团研究倾向的努力,却使得“一整代的美国 史学家都以为中国
的村庄,在经济上、社会上都高度结合于大的贸易体系”。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美国著 名的
比较史理论家西达·斯科波尔:
“……我们必须留心,传统中国共同体的基本单位并非 个体村落,……而是包括一组村
庄的市场共同体。……虽然农民在个体村庄内居住和工作,但市场共同体 才是他们真正的世
界。他们经常到定期集市作买卖,取得工匠的服务、贷款、参加宗教仪式,以及寻找婚 姻对
象。”(转引自黄宗智,2000)
受施坚雅对于乡村市场研究的影响,庄英章(20 00)在其《林圯埔:一个台湾市镇的社
会经济发展史》一书中通过对林圯埔这一集市区域中生态环境与 历史背景、经济发展、社会


发展的深入分析,探讨了在一个长时间内生态的、经济的及社 会文化的因素间的相互影响关
系。这一研究路径的展开,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台湾人类学研究中过于“注重 小社区的现时状
态之研究,根据功能的观点来解释社会的种种现象,而忽略了较大区域的研究”状况的反 思
与突破。
将基层市场共同体作为中国农村的基本研究单位,在学术界日渐引起重视的同时 也引起
了部分学者的质疑。基层市场共同体虽然被施坚雅看作小农的“自足的世界”,但由于没有得到其它调查材料的佐证,施坚雅的研究结论并不能被简单地推广到全中国。以农民的社交观
为例,黄 宗智(2000)研究发现,在华北平原,村庄仍然是农民生活的界限。对于这种不同
于施坚雅根据四川 盆地调查所得结论的论断,黄宗智(2000)并未断然地否定“基层市场共
同体”的合理性,而是探究 了造成这种认知差异的原因,即两地居住型式的不同(华北平原
的房屋集结成一大群,成都平原则由很多 分散的坝组成)与商品化程度的不同(四川盆地的
商品化程度比华北平原高很多),“两个区域的这些差 异——在居住型式上及商品化程度——
使人联想到市场对四川盆地小农生活的影响,可能确实大于村庄共 同体,但在华北平原上则
未必如此”。
虽然基层市场共同体的分析框架也受到中外学者的质 疑[8],但是它确实提醒汉学人类
学家需要关注一个方法论的困境,即社会人类学家所研究的小型社区 一方面是大社会的一个
不可分割的部分,另一方面又不能完整地“代表”中国现实,它们最多只是一种关 于中国的“地
方性知识”(王铭铭,2005)。同时,施坚雅以其独特的方式向研究者们展示了经济区 域分析
范式在中国农村田野研究中所呈现出的不同于村落研究范式与宗族研究范式的异样图景。这
种图景不仅是以追求异文化的传统人类学者所忽视的,同时也是过于关注现代性和权力关系
的农村社会 学、政治学学者所未能重视的。
三、方兴未艾的乡(镇)研究
以乡(镇)作为基本单位 来研究中国的农村社会则至少可以追溯到许烺光。许烺光(2001)
的《祖荫下》即是以云南的喜洲镇 为研究单位来分析当地乡村的亲属制度、信仰体系、人格
与社会流动。但许烺光的研究显然只是吴文藻“ 社区”研究的不自觉拓展,虽然他在无意之中
开创了以乡(镇)为研究单位的先河,但其却未能对乡(镇 )作为一级农村研究单位展开足
够的理论反思。真正自觉地反思以乡(镇)作为中国农村研究基本单位的 学者是日本学者福
武直。福武直在同一时期出版的《中国农村社会的构造》一书中重点考察了华中地区自 然村
落与城镇之间、村落与村落之间的政治、经济基础、宗教关系,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村落共同体”模式并不符合中国农村的实情,村落既不是封闭化的,也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
外界社会 处于有机的联系之中。在否认“村落共同体”的基础上,福武直提出了“乡镇共同体”
的概念,他将“共 同体”理解为农民基本生活得以维持的农户聚集区域,乡(镇)即是这样一
个区域,在此区域之内,农民 跨越村落进行日常生活的交流与市场交换(转引自郑浩澜,
2006)。
虽然福武直提出了 “乡镇共同体”的研究单位,但其却未能开展有效的研究。1984年初,
费孝通在经过两年多的研究之 后,郑重地宣布了他的研究结论:小城镇包含了“大问题”。对
于费孝通个人来说,小城镇研究将他的社 区研究推上了一个新的层面,一个新的研究单位。
作为社会结构的一个环节,小城镇凝结了中国社会结构 变动中的种种矛盾。自1979年中国
农村实行改革以来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都与小城镇联系在一起。在 费孝通看来,选择小城镇
作为社区研究的单位,不仅可以揭示中国社会发展中的基本矛盾,从中也可以看 到隐含在发
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基本矛盾。从小城镇出发进行研究将更容易对社会整体进行把握。< br>事实也是如此。正是对小城镇研究的拓展,费孝通展开了对城乡关系和城乡体系的研究(丁
元竹, 1995)。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在延承费孝通小城镇研究传统的基础上,发现
小城镇的建设与 乡镇企业的运作在很大程度上都与乡镇政府的运作紧密相连。因此,他们进


一步拓展了对 若干个案乡(镇)系统而规范的社区调查,特别对乡(镇)的行政、经济与其
它各类经济组织进行了重点 研究(马戎、刘世定、邱泽奇,2000a;马戎、刘世定、邱泽奇,
2000b)。北京大学社会学人 类学研究所诸多学者对乡(镇)的田野研究进一步推进了本土乡
(镇)研究的发展。
萧风霞 (1989)的《华南的代理人和受害者:乡村革命的协从》可以看作是对乡级社区
研究的一个有益探索 。然而,她的研究虽然以珠江三角洲一个乡级社区的调查结果来展现其
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关注,却并没 有对乡级的政治权力给予充分重视,仍然将乡与村统一起
来进行分析,没有扩展研究单位的自觉。 < br>吴毅先生的《小镇喧嚣》可谓是真正以乡(镇)为基本研究单位有意识开展的系统性研
究。吴毅( 2007b)在完成了对双村长时段、历时态的记述后,以对当下“乡域政治”运作过
程的展示与剖析为 希冀推出了《小镇喧嚣》。在《小镇喧嚣》中,吴毅虽然坚持其一贯的个
案研究传统,但是将基本的分析 单位由村落提升到了乡(镇),正式提出将“乡域”作为农村
政治的研究单位。在他看来,对于微观政治 研究而言,村庄政治并不能包容农村政治的全部
内涵,至少现代意义上的官僚科层体制及其规范性运作过 程这些重要环节在村庄场域内是缺
失的(丁卫,2008)。“乡域”的概念孕育着一个突破,它为在较 村落更为宏观的时空场域中
探讨农村政治提供了可能。
当前,乡(镇)作为一个基本的田野 研究单位已经为部分研究者们所重视。究其原因,
则是因为乡(镇)与中国农村政治的发展与运作具有密 不可分的关系。因为基层政治过程未
必能为村庄所包容,相对而言,将研究单位由村庄提升到乡(镇)不 仅更贴近现代民族—国
家大体系背景下的乡村基层政治特征,同时对于乡(镇)政治的考察无疑也更能够 “体现出
乡村基层政治在体制与非体制、结构与非结构以及制度与文化的贯通方面所呈现出来的时空统一性和完整性(吴毅,2007b)。
将乡(镇)作为基本的田野研究单位同时也与政权建设 的分析框架传入中国学术界有着
重要的关系。学者们通常认为,乡(镇)组织本身就是国家政权建设的一 个部分,是国家权
力下沉的一个表现,因此对乡(镇)的研究则更有助于理解国家政权的运作。而国家— 社会
的分析框架也再次助长了对乡(镇)的田野研究,因为乡(镇)政权作为最基层的政府机构,
其直接与农民打交道,国家的力量与社会的力量在这里直接汇合与接触,对于乡(镇)运作
的研究不仅 可以呈现国家与社会的边界,而且可以再现两者之间的互动与交融。这种“乡域
政治”的研究不仅克服了 “村庄政治研究在时空展示上的局限”,而且部分地解决了“县域政治
研究在田野操作中的困难”;它不 仅凸显了“一定时空关系网络中事件—过程本身所具有的社
区整体感”,而且有助于展现乡(镇)、村、 组各个层级之间的互动与关联(吴毅,2007b)。
以乡(镇)为基本单位的田野研究已作出了不 少努力,特别是政治学学者在此领域的探
索,以至于“乡(镇)共同体分析范式”的雏形正在逐渐形成。 不过,作为一种分析范式,“乡
镇共同体”还有诸多的问题需要明晰。例如,在顾及到国家力量对乡(镇 )共同体的影响之
外,如何确立乡(镇)共同体内部的多元化主体,如何理顺各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如 何探
寻乡(镇)共同体内部分化与整合的机制,以及确立转型中乡(镇)共同体的变迁路径等?
只有这一系列问题得到了解决,乡(镇)共同体的分析范式才能够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可与
接纳。
四、有待深入拓展的县域研究
对县域的研究虽然不像对其它研究单位的研究那般出众,但在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科
学恢复和发展的30年间,对县的研究一直未曾断裂,并推动县域政治研究进入 了一个新的
阶段(苑丰,2008)。这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自秦推行郡县制以来的2700余年里,县 一直被
作为中国的基层行政区域单位而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性。作为一个有着长期历史整合的有机社
会,县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已经被视为一个较为完整的空间体系、经济体系、社会体系、文

化体系,它是基层意义上最完备的“国家”(樊红敏,2008)。
当前学术界对于县这一研究 单位的的重视部分缘于农村社会的改革。于建嵘(2007)认
为,农村综合治理改革的突破口在县。因 为乡(镇)虽然是一级政府,但不是完整的政府,
人大没有办法开会,没有检察院、法院和公安,诸多职 能其都无法承担。所以农村社会改革
不能总抓着乡(镇)这一方面来做文章,乡(镇)改革一定要和整个 县的改革相结合。
虽然围绕县域展开了诸多的研究,但真正将县作为一个分析单位提出来的还是杨雪 冬先
生。杨雪冬(2006)将“县”赋予了其研究中国社会的一个中观分析单位的地位:
“从政治体制整体来看,县并不属于微观制度,因为它不是整个体制的最低端,更不属
于宏观制度,因为 其影响不是跨区域的,应该归为中观制度。这种中观性体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其有一定的人口和地理规模 ,拥有完整的政治行政功能,可以反映出国家行为的一致性
和制度的整体性;二是其处于国家与社会的交 接面上,与其他更高层次的政治单位相比,和
微观社会组织的联系更直接、密切,运行也更具有多样性。 ”(杨雪冬,2006)
正是由于县的这种中观性,以及其在中国整个政治体制中的转承角色,以县 为单位的研
究“不仅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出整个体制的运行和变迁,而且能够较为集中地体现出国家与< br>社会之间的互动”(杨雪冬,2006)。杨雪冬将县区分为五个维度,即作为地理—文化单位的
县、作为区域市场的县、作为行政层级的县、作为政治系统的县以及作为政治主体的县,进
而论述了以县 为单位的分析框架在理解20世纪以来社会转型过程中政治权力在乡村社会中
实现形式转型的形态以及乡 村社会与国家形态的交互作用:
“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县不仅是整个政治行政框架中层次最低 的、最完整的正式
制度综合体,也是实现区域经济规模化的最小单位,更是国家与社会互动边界上最完整 的国
家单位。通过对县的考察和研究,我们既可以看到制度的统一性及其结构性特征,也能够看
到国家—社会—市场之间的互动过程,更能够清晰地看到制度中的能动者,制度运行的多样
性以及多样性 背后的要素。” (杨雪冬,2006)
基于对一个县的个案分析,杨雪冬先生(2002)提出了 县域的基本框架,即对县的研究
应该把它放在城市化、分权化、民主化以及依法治国进程的背景下,将其 划分为制度结构和
制度主体两种形态,然后按照以下三个路径进行。第一个路径是把县作为一个制度主体 进行
分析,从纵向(它与乡(镇)、市、省乃至中央的关系)以及横向(它与同一个地区或市内
其它县的关系)上研究它和其他制度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个路径实际上研究的是县在整个制
度结构中的地 位。第二个路径是把县作为一个制度单位框架,分析在县的范围内各种关系的
形成、调整以及变革情况。 按这个路径进行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县这个单位来折射整个体制的
运行以及体制在不同县域下的变异;第三 种路径则是将前两种路径结合在一起,既要分析县
在制度中的主体间关系,也要探讨不同县所形成的主体 间关系,并分别分析其原因(杨雪冬,
2006)。
县作为一个田野研究单位的提出,与全 面展现农村社会复杂性与丰富性的学术需求有
关。以政治研究为例,与“村治”和“乡政”相比较,以县 为单位进行的考察将更加完整和体系
化。同时,国家政权建设的分析框架也是促成县作为田野研究单位的 理论动因。因为只有县
才具有完整的科层制意义上的组织架构和运行基础,这一组织架构和运行基础在国 家政权建
设过程中构成了基本的“问题域”。但值得注意的是,若坚持以田野调查的方法来研究“县政” ,
势必会遭遇到单个研究者不易把握的问题,结果是,对于“县政”的田野研究往往因为研究者
无暇兼顾结构和过程这两方面而呈现出“非驴非马”的状况。可以说,迄今为止,尚未见到比
较成功的以 田野方法所做的“县政”研究。当前仅有的为数不多的几部关于当代县级政治的研
究著作都始终未能摆脱 以科层化体制描述替代对应政治过程分析的困境[9]。
县作为一个田野研究的单位,它呈现出比村 落、基层市场共同体和乡(镇)更丰富的农
村图景。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县政府是一级完整的行政组织, 因而对县域的田野研究更能够


完整、全面地探讨国家、制度对农村社会的影响。但同时也 因为县内地域的广阔,单个的研
究者不可能轻易地把握县域农村的全部图景。因而,研究者往往在田野研 究中无法兼顾结构
和过程这两方面,从而有可能既无法很好发挥田野研究揭示复杂情态的优势,又自废了 制度
性分析的长处。
五、结语
对于田野研究单位的确定,虽然可以有多样化的 选择,但具体的选择往往受研究者的研
究主题及其所采用的分析范式的影响(见表1)。当研究者试图进 入农村社会时,村落社区
成为其确定田野研究单位的首选。无论是“以小见大”的缩影论研究者还是类型 化的比较研究
者,都看中了村落社区个案研究有利于展现出农村社会生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的优势。但是 ,
这种强调村落社区内部社会联系而忽视村落内外经济联系的研究思路必然要受到经济人类
学学 者的质疑与拷问。以施坚雅为代表的学者将田野研究的单位拓展到基层市场共同体就是
这种质疑与反思的 实践。与强调社会视角和经济视角不同,政权建设研究范式明显加大了对
制度与结构的重视,其对政治发 展与政治运作的分析必然要求加强对农村政权组织的分析。
立足点是强调科层性还是强调科层性与乡土性 之间互动的差异性,区隔出了县和乡(镇)两
个不同的田野研究单位。
表1 不同田野研究单位的比较
研究单位
经典文献
的作者
费孝通
林耀华
杨懋春
施坚雅
许烺光
福武直
杨雪冬
研究旨

社区生

经济
科层性
与乡土性之
间的互动
科层性
主要学科
视角
社会学
人类学
政治学
人类学
政治学
社会学
政治学
社会学
分析范式
村落
基层市场共
同体
乡(镇)
社区分析范式
经济区域分析
范式
乡(镇)共同体
分析范式
县域分析范式 县

与以村落和基层市场共同体为田野研究单位所形成的相对成熟的社区分析范式和经 济
区域分析范式不同,以乡(镇)和县为单位的田野研究正在酝酿(或可能酝酿出)新的农村
分 析范式——乡(镇)共同体分析范式和县域分析范式。已经呈现出一定雏形的乡(镇)共
同体分析范式虽 然以制度主义的视角考察了作为科层制底层的乡(镇)基层政权组织运作,
以及“乡域政治”在科层性与 乡土性之间的交融图景。但是要想获得学术界的广泛认同,“乡
镇共同体”的分析范式还必须做到能透析 共同体内部的多元主体,厘清其结构关系,并在田
野研究中打通宏观与微观、国家与地方、体制与非体制 及政治、经济和文化诸变量之间的关
系,以确保乡村基层政治在体制与非体制、结构与非结构及制度与文 化的贯通方面所呈现出
来时空统一性和完整性(吴毅,2007b)。如果说基于乡(镇)的田野研究令 乡(镇)共同体
分析范式的雏形开始浮现,那么以县为单位的田野研究则只是提供了“县域分析范式”( 姑且
这样称呼)诞生的可能。要使“县域分析范式”真正得以产生,研究者至少应该确定县域分析
范式的基本元素及框架,即县域内组织与群体的构成、属性及其关系,不同组织、群体实践
逻辑的异同 以及科层制同乡村社会的结构性关系等等。
虽然农村田野研究单位的选择同研究者的研究主题之间存 在着相关性,但是研究者依据
研究主题选择具体的研究单位时,仍然有必要对研究单位本身作出深入反思 。以村落为单位


的田野研究虽然有助于理解一个社区范围的社会结构及文化特征,并能够 从“小地方”窥见到
“大社会”,但缺乏时空拓展性的先天不足使其备受争议。以基层市场共同体作为基 本单位的
研究虽然给后来的研究者带来了诸多启示,但由此而建构出来的一套分析和解释中国农村社会构建和运行的综合理论模式却引起了学者们更多的质疑。基于对村落田野研究单位的反
思,乡(镇 )作为田野研究的单位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相对于已经高度官僚化、科层化和
部门化的县级单位来说, 乡(镇)无疑更能体现中国农村社会中的体制性与非体制性、结构
性与非结构性,以及制度与文化的贯通 方面所呈现出的时空统一性和完整性(吴毅,2007b),
但乡(镇)本身的代表性也是学者们质疑的 一个方面,同时当田野的地域从村落提升到乡(镇)
时,社区生活研究的完整性随即被大打折扣。而以县 为研究单位的田野研究无疑进一步放大
了乡(镇)在社区生活完整性上的不足,同时也使得田野研究的方 法无从切入,尽管其在完
整的意义上更好地呈现了国家性。
值得注意的是,研究者就同一主 题选择不同的田野研究单位进行研究,其结论也可能呈
现“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局面。以国家与农村社会 的关系为例,如果是将村庄作为研究的基本
单位,所看到的往往是农村社会生活中的乡土性的一面,而容 易忽视国家权力在农村社会中
的存在;相反,如果以乡(镇)作为基本的研究单位,虽然有利于对国家因 素的观察与分析,
但同时也容易忽视农村社会生活中的那些乡土和日常生活的因素,从而导致对农村日常 生活
自主性的低估(孙立平,2000)。因此,学者们在研究中也都一直在谨慎地选择着具体的田野研究单位。
总之,各个田野研究单位的利弊往往发生在具体的研究之中,研究者应结合特定的 研究
目的,根据研究的主题及适用的分析框架选择合理的田野研究单位,并对其作出自觉的方法
论反思。只有这样,才可能使其研究更契合于农村社会的真实。

参考文献
〔1〕Oi, Jean: State and Peasant in Contemporary China: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Village
Government,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9.
〔2〕Kottak, Conrad Phillip: Anthropology: The Exploration of Human Diversity, New York:
McGraw-Hill, Inc. 1994.
〔3〕Siu, Helen F.: Agents and Victims in South China: Accomplices in Rural Revolu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9.
〔4〕Maurice Freedman: A Chinese Phase in Social Anthropology, 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 No. 1, 1963.
〔5〕Maurice Freedman: The Study of Chinese Society ,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9.
〔6〕周晓虹:《西方社会学历史与体系》,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7〕费孝通、王同惠:《花篮瑶社会组织》,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
〔8〕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9〕王曙光:《 村庄信任、关系共同体与农村民间金融演进》,《中国农村观察》2007
年第4期。
〔10〕费孝通:《江村经济》,商务印书馆,2001年。
〔11〕林耀华:《金翼》,三联书店,2000年。
〔12〕杨懋春:《一个中国村庄》,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
〔13〕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
〔14〕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15〕[英]马林诺夫斯基:《西太平洋的航海者》,华夏出版社,2002年。


〔16〕[美]威廉•A•哈维兰:《当代人类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
〔17〕麻国庆:《家与中国社会结构》,文物出版社,1999年。
〔18〕胡鸿保:《中国人类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19〕王铭铭 :《小地方与大社会——中国社会的社区观察》,《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
1期。
〔2 0〕贺雪峰:《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
版社,2003年 。
〔21〕吴毅:《何以个案 为何叙述——对经典农村研究方法的反思》,《探索与争鸣》2007a.
年第4期。
〔22〕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商务印书馆,2001年。 〔23〕吴毅:《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中国社会科学
出版社, 2002年。
〔24〕杨俊凯:《评<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学海》2003年第5期。
〔25〕仝志辉:《选举事件与村庄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
〔26〕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三联书店,2001年。
〔27〕赵旭东:《权 力与公正——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与权威多元》,天津古籍出版社,
2003年。
〔28〕 孙立平:《“过程—事件分析”与当代中国国家—农民关系的实践形态》,载于清华
大学社会学系(编) :《清华社会学评论(特辑)》,鹭江出版社,2000年。
〔29〕[美]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
〔30 〕林聚任、刘翠霞:《走近村落、超越村落——中国村落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反思》,
载于《南京大学社会 学系建系二十周年庆祝大会暨“中国社会与中国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
文集》,2008年。 〔31〕乔启明:《江宁县淳化镇乡村社会之研究》,《南京金陵大学<农林丛刊>》1937年
第 23期。
〔32〕杨懋春:《中国的集镇制度与乡村生活》,《社会学刊》1963年第1期。
〔33〕费正清:《美国与中国》,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
〔34〕孔飞力:《中 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1796——1864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 990年。
〔35〕周建新:《客家研究的文化人类学思考》,《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36〕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
〔37〕庄英 章:《林圯埔:一个台湾市镇的社会经济发展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年。
〔38 〕刘永华:《传统中国的市场与社会结构——对施坚雅中国市场体系理论和宏观区
域理论的反思》,《中 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4期。
〔39〕许烺光:《祖荫下——中国乡村的亲属、人格与社会流 动》,台北南天书局发行,
2001年。
〔40〕郑浩澜:《“村落共同体”与乡村变革— —日本学术界中国农村研究述评》,载于吴
毅(主编):《乡村中国评论(第2辑)》,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6年。
〔41〕丁元竹:《社区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
〔42〕马戎、刘世定、邱泽奇主编:《中国乡镇组织调查》,华夏出版社,2000a年。
〔43〕马戎、刘世定、邱泽奇主编:《中国乡镇组织变迁研究》,华夏出版社,2000b年。
〔44〕吴毅:《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三联书店,2007b年。
〔45〕苑丰:《近30年中国县政研究综述》,《东南学术》2008年第1期。


〔46〕樊红敏:《县域政治运作形态学分析——河南省H市日常权力实践观察》,《东南
学术 》2008年第1期。
〔47〕于建嵘:《农村综合改革的落脚点应是“强县”》,《农民日报》2007年7月25日。
〔48〕杨雪冬:《论“县”:对一个中观分析单位的分析》,载于陈明明(主编):《权力、
责任与国家(复旦政治学评论第4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49〕杨雪冬:《市 场发育、社会生长和公共权力构建——以县为微观分析单位》,河南
人民出版社,2002年。 〔50〕周庆智:《中国县级行政结构及其运行——对W县的社会学考察》,贵州人民出
版社,20 04年。


*本文部分观点的形成得益于与吴毅教授的讨论,感谢郑丹丹 博士阅读了原稿并提出了
宝贵意见和建议,文中的错误由作者本人承担。
[1]“范式”这 一概念,在1970年库恩提出之后,斯图尔特对其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即范
式是信仰、价值、程序以及 在科学家群体中被共同认可的以往科学成就的集合,范式指导他
们的研究活动,他们在自己的学术训练和 相同的研究经验中获得对这种范式的认知(转引自
周晓虹,2006)。
[2]持这种观点 的研究者认为,一个处于当代社会场景中的微小的村落社区,其自身的
发展历程与近现代中国民族国家的 建设过程同步。因此,通过对一个村落社区发展历史进行
叙述,可以展现出现代国家权力不断向乡村渗透 的过程,即通过“小地方”的分析能够达到研
究“大社会”的目的。
[3]所谓“嵌入式观 察”,即在一个村庄呆上不长时间即寻求理解模式的表达,并以此模
式作为对下一个调查村庄进行观察和 模式提炼的参照。此种观察法极容易导致循环性理论模
式的产生和模式之间的相互循环论证。
[4]“场域”(field)概念为布迪厄所创设,他认为“场域”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并将其定
义为“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者一个构型(configuratio n)” 。
也即,“场域”的基本含义只是指产生于特定系统中的相互关系。(参见布迪厄、华康德,1998)
[5]关于村落研究的代表性质疑问题,本人在《个案研究的意义及其研究拓展——兼论
中国农 村的社区研究传统》一文中进行了专门阐述,在此不再赘述。
[6]库拉圈(kula ring) 是马林诺夫斯基(2002)在《西太平洋的探险者》中描述的新几
内亚东部特洛布里恩德群岛的一种交 易形式。在这里,邻近的岛屿基本上构成了一个交易圆
圈。后有研究者认为,库拉圈不仅仅具有经济的意 义,还可维持各岛的和平,消除紧张和敌
对,是包括仪式、交换、巫术、旅行、社会关系、社会整合等在 内的复杂综合体(参见哈维
兰,1987)。
[7]夸富宴(potlatch)由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Franz Boas)最初予以细致描述,后来经
由本尼迪科特(Ruth Benedict)再度解释的夸克特 人的夸富宴仪式。在一次夸富宴仪式中,
地方上的首领会以看似非常浪费的方式,把他们所拥有的大量的 物品和财产都拿出来分掉。
一般都被后来的人类学家看成是一种再分配的经济制度(参见Kottak, 1994)。
[8]面对汉学界的批评,施坚雅对自己的理论作出了不断的修正。1971年,他提 出了一
个以村庄(而不是以集市)为中心单位的分析模式。他似乎有意把红枪会一类的现象包含在
内,又似乎有意矫正自己以往过分强调“基层市场共同体”的偏颇。这个以村庄为主要社会单
位的模式 认为,一个自然村庄要经过“开放”和“封闭”的“周期” (转引自刘永华,1993)。
[9] 参见杨雪冬(2002)和周庆智(2004)等。


文章刊发于《中国农村观察》2009年第6期。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地税局上班时间


白落梅-中秋佳句


色戒评论-督导论文


山东军校录取分数线-有关自我介绍的作文


瑞安人民医院-党员教育培训总结


贵州财经大学分数线-综合管理员岗位职责


赞美母亲的话-水浒传读后感200字


读后感的写作技巧-山西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