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调查:“求同法”、“求异法”与“求全法”的不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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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1日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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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调查:“求同法”、“求异法”与“求全法”的不同性质[①]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年8月
发布时间:2009-9-2
●黄盈盈[②]潘绥铭[③]王东[④]

摘要:笔者认为不应该仅仅按照操作方式 的不同来确定定性调查的分类与性质,而是应该确定不
同调查方法在“光谱式存在”中的相应位置。“求 同法”就是寻找不同对象的相同侧面的共性,用以
说明某个主题。它等同于缺乏检验手段的开放式问卷, 更加靠近定量调查。“求异法”则是旨在发现
同一主题在不同对象中的不同存在的差异性与多样性,更加 靠近定性调查。唯有“求全法”才是定性
调查的最理想状态,它强调在时空与情境中全面深入地了解某个 对象。笔者的这些性质划分有利于更
加深刻地理解定量调查与定性调查的冲突。

关键词:定性调查,求同法,求异法,求全法,方法论

在目前我国的学术界,对于 定性调查方法的理解与规范化尚处于发展之中(陈向明,1996;潘绥
铭,1996;风笑天,199 7;侯龙龙,2001;熊秉纯,2001;卢晖临,2007),所以经常出现一种误解,
以为只要不 是采用问卷询问的方法而是使用访谈、座谈会、参与观察等等方法,就都可以算作是定性
调查了。[⑤] 这其实就是仅仅按照操作手段来划分调查方法的种类而且确定其性质。

这种误解的最直接的 产物就是经常可以见到把“定性调查”混同于“个案研究”的情况,甚至常
常把两者互为代名词。更加常 见的情况是:如果定性调查了若干人,调查者就把其中的每一个人都称
为一个“个案”。这样一来,很容 易诱导调查者忽视定性调查的内部还存在着不同的层次而且具有不
同的性质,从而可能扭曲了定性调查所 具有的功能,乃至于误用之。

进一步来说,这种误解其实是把方法论层次上的问题给技术化 、表面化了,非常不利于我们更加
深刻地理解定量调查与定性调查两种方法的异同。

因此,笔者提出自己的见解,以就教于同仁。为了下面分析的方便,笔者假设存在着这样一个“通
用例 子”:采用定性调查方法来了解大学生的“就业障碍的原因”。

“求同法”,其实只是开放的问卷

我国目前最常见的定性调查方法是:确定一个研 究目标之后,收集几个(或者几十个甚至更多)
个人(或者其他调查单位)的情况;从不同人的不同访谈 记录中摘取某些相同的侧面或者片段,来证
明在这些人之间存在着某些共同的现象;然后用这些共同现象 来说明自己的研究目标。[⑥]

这就是“求同法”,其目标就是去发现共性,而且必须依赖 共性才能做出相应的解释。通俗地说,
这就是“举例说明”。[⑦]至于具体采用的是何种技术手段(定 性访谈还是座谈会还是参与观察),都
仅仅是进一步的分类,并不影响其“求同法”的性质。

在“通用例子”中这就表现为:先排列出可能造成大学生的就业障碍的某些情况,然后再去据此
访谈。如果发现其中的一些情况确实很多,就做出结论说:这些情况是就业障碍的原因。

但 是从方法论的层次上来看,这种方法不仅不能实现它所追求的目标,而且在性质上很难称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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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调查。

1.有假设,可统计,与问卷调查雷同
< br>“求同法”的第一个特征是:在调查每一个人的时候,并不是去了解该人的全面的所有的情况,
而 且是仅仅了解那些与调查者的研究目标有关联的情况。[⑧]

以上述的“通用例子”来说, “求同法”经常会询问大学生的就业意愿、求职过程等等情况,可
是无论调查了多少种情况,恐怕都不可 能去调查大学生的饮食习惯;因为这方面的情况已经被先验地
认为不大可能与他们的就业障碍相关,因此 事先就已经被排除在定性调查的内容之外了。

这就是“求同法”的性质之一:它是有假设的 (而这恰恰是定性调查最反对的)。它第一是假设
不同的被访者肯定具有相同的情况,第二是假设只需要 询问一些情况就足以说明问题了。这就是笔者
提出的、任何问卷调查都必然存在的、对于调查内容的范围 的“元假设”。[⑨]

可是,这个“元假设”事先并没有得到过检验,事后也无法进行检验 。不但任何问卷调查如此,
任何“求同法”的定性调查也是如此。以“通用例子”来说,调查者事先其实 不可能知道“饮食习惯”
是否对于大学生的就业障碍发挥了作用。调查之后,即使是“饮食习惯与就业障 碍无关”这样的结论
也不可能得出,因为在调查中根本就没有询问饮食习惯方面的情况。
< br>从认识论上来说,由于这种“元假设”的存在,所以“求同法”其实仍然是调查者使用自己的先
验 的框框来测量别人的生活,而不是从主体(被访者)的生活中来提炼出自己的认识。从方法论上来
说,“ 求同法”其实仍然是一种问卷调查(首先限定了被访者可以回答的范围),只不过没有设置备选
答案,而 是开放题。

正因为如此,任何一位经验丰富的定量研究者,其实都可以把“求同法”所获得 的文字记录资料
进行量化处理,得出统计数字与相关分析的结果。[⑩]也是因此,国际上才会出现许多 “定性调查资
料分析”软件。(夏传玲,2007)

这样一来,“求同法”虽然自 称属于定性调查,但是实际上与问卷调查的区别仅仅在于技术手段
的不同。这就像网上调查、电话调查虽 然与拿着问卷直接询问有所不同,但是仍然同属于定量调查。

2.有样本量问题,却无法辩护自己

“求同法”的第二个特征是:为了“举例说明 ”调查者自己的研究目标,没有谁会仅仅调查一个
人,都是调查多人甚至很多人。结果,问题就来了:究 竟调查多少人才算够呢?调查50个人的结果
就一定比只调查5个人更加足以说明问题吗?这50个人需 要是随机抽样的吗?他们的总体又是什
么?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这就是“求同法 ”的性质之二:它倾向于以数量而不是性质来说明问题;如果不解释清楚数量的
问题,它的调查结果就很 难站得住脚。以“通用例子”来说,如果调查结果显示:有5个大学生的就
业障碍主要是由于他们自己的 “就业意愿”太脱离实际,只有3个人是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了不公平的
对待,那么我们应该得出什么样的 认识呢?我们恐怕就不得不回到统计分析的老路上去,不得不使用
“比例分布”来说事,不得不去纠缠“ 样本的代表性”之类的本来仅仅存在于定量调查之中的问题。

从这个角度来看,“求同法” 显然更难于区别于问卷调查,也更难于回答定量调查学派的种种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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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

3.基于可比性,就不得不裁剪生活

“ 求同法”的第三个特征是:在收集到许多人的情况之后,调查者必须加以归类与总结才能够说
明问题。也 就是说,它不得不寻求不同对象之间的可比性,否则就无法实现“举例说明”的目标。

可是 ,普天之下,难道会有两个人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吗?以“通用例子”来说,被访者A是富
家子弟,B却 是山沟沟里出来的;虽然他们都说因为嫌挣钱少才不从事某个职业的,但是A说的“少”
是低于5000 元,B的“少”却是低于2000元。那么,这两个大学生的情况怎么可能具有可比性呢?

结果,采用“求同法”的调查者只有一种选择:把原始资料进行归类,然后进行汇总。在这个过
程中,不 可避免地要进行筛选、提纯、排除等等的工作。以“通用例子”来说,其实就是把A和B强
行归入“嫌挣 钱少”这一类。

其实,与其这样,还不如像问卷调查那样事先设置好“嫌挣钱少”这样一个 备选答案,强迫被调
查者按照我们的框框自己来归类,其真实性反而比“求同法”的事后归类更高一些。 因为问卷中的备
选答案虽然也扭曲了被调查者的真实情况,但是至少没有像“求同法”那样,由调查者来 明目张胆地
直接篡改原始记录。

4.否定了定性调查的功能

“求同法”的第四个特征是:不是努力去发现同一个主题下的差异性,而是拼命地论证自己所访
谈的众多 对象,在该主题上具有极强的同一性。在“通用例子”中这就表现为:先假设大学生会遇到
专业不对口的 就业障碍,然后再去访谈,结果发现这种情况确实很多,于是就做出结论说:专业不对
口是就业障碍的原 因之一。

可是,如果号称定性调查的“求同法”其实仅仅能够实现问卷调查法早已轻车熟路 的“假设-检
验”的功能,那么这种方法与问卷调查有何区别?它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这种“举例说明”的思维方式来自于定量调查中的“规律性崇拜”。它不仅违背定性调查的基本
功能 ――理解现象而不是测量之,而且其测量的功能远不如问卷调查有效。

综上所述,“求同法 ”虽然号称是定性调查,但是其基本理念却仍然是接近于定量调查,而且与
问卷调查的检验手段相比,自 愧弗如。通俗地说,所谓“求同法”其实就是使用访谈的技术手段进行
了一次质量相对更差的定量调查, 却拒绝使用统计学的方法来表述自己的调查结果。

从“求同法”走向“求异法”

笔者认为,定性调查之所以要调查多个人,既不是要“说明问题”,也不是要比较对照,更不是
要总结出“共性”,而是要发现我们所不知道的或者不愿意承认的某个现象的内部差异性与多样性,
或者 努力去发现同一个现象在不同调查单位中的不同存在形式。从这种理念与目标出发的定性调查,
无论采用 什么具体的技术手段,都属于“求异法”。

从认识论的高度来看,“求异法”追求的是理解 该现象的多样性与差异性,因此往往需要去访谈
多个研究对象,但是并不去勉强地比较各个差异之间的异 同,也不去总结所谓的“共性”。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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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追求的是尽可能地穷尽一切可能性。

在“求异法”中,调查了多 少个人毫无意义,唯一的价值在于最终发现了多少种不同的情况。它
们之间的差异越多越好,越大越好。 到没有新的信息出现的时候,调查就终止了,无论已经调查了几
个人还是几百人。[11]

在上面的“通用例子”中,最理想的定性调查结果,绝对不是总结出哪类大学生有哪类“就业障
碍原因”(这,问卷调查可以做得更好);而是我们发现了所谓“就业障碍原因”的100种不同存在形
式、1000种不同分布状态、10000种更深的层次;而且南辕北辙的大有人在;出人意料的比比皆是;越没有规律性越好,越违背“常识”越好。只有这样,“饮食习惯”这个侧面才会被纳入我们的研究
视野,也才能回答它是否与就业障碍有关这个问题。

“求异法”的调查结果是问卷调查绝对 做不到的,不但封闭式问卷做不到,就是开放式问卷也做
不到。因为在问卷中,事先规定好的提问内容必 然会排除与之不符的回答,结果差异性与多样性就必
然会受到限制与损害。同样,与问卷调查同质的“求 同法”访谈也必然如此。

如果能够自觉使用“求异法”,我们就会彻底脱离问卷调查的轨道 ,就会使用各种各样的近乎无
限开放的询问技术,来努力寻找无穷的差异。也就是说,“求异法”更加能 够与定量调查相区别,更
加能够体现出定性调查的开放性。

“求异法”的产出就是 给我们打开一个万花筒,让我们看到在那些被贴上统一标签并且被模型化
的现象(我们的研究主题)的内 部,其实还有丰富多彩的无限风光。这样,我们才可能冲出既有的名
词概念所构建起来的思想牢笼,更加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地认识社会与我们自己。

表面看来这似乎仅仅是一种描述式 的调查,但是恰恰只有在对于现象的内部差异性的充分与广泛
了解的基础上,调查者才能更加准确地认识 该现象的性质,达到定性调查的目标。以“通用例子”来
说,如果我们调查发现,饮食习惯的不同确实造 成一些大学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那么我们在论述“就
业障碍”这个问题的时候,就不会再简单地归结为 那些耳熟能详的原因,而是迫使我们不得不进一步
去研究:饮食习惯这一非常个人化与生活细节化的因素 ,为什么会影响到非常社会化的就业问题呢?
这样,我们的研究才能够不断地深入。[12]

如此,定性调查才会有安身立命之本,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求全法”是定性调查的最高境界

“求全法”就是针对一个研究对象所进行的完全 彻底的定性调查,而且仅仅是一个。即使我们真
的研究了多个个案然后进行比较,也仍然需要首先完全彻 底地研究一个一个独立的对象。从这个意义
上来说,“求全法”才是真正的“个案法”,只不过为了避免 混淆,笔者使用前一个指称而不用后一个。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求全法”才是理想状态的定性调查。

1.研究对象的独特性

在根本理念上,以问卷调查为代表的“科学主义”路线认为 ,人类社会中存在着“客观真实”、
“共性”与“规律”,由此发展出以测量和统计为基础的一整套定量 调查方法。可是后现代主义思潮
却质疑这一切,强调“建构”、“差异”与“主体性”,由此正在建设从 参与观察到深入访谈的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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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调查方法。

“求全法”之所以仅仅研究一个对象,绝不是出于省时省力的考虑,而是从根本立场上反对那种
把各种 现象人为地归类之后进行的所谓“对比”或者“汇总”。也就是说,“求全法”坚定不移地承认
而且追求 现象(事物)的独特性,认为所谓研究其实就是理解这种独特性。因此,它不是不考虑样本
量、可比性、 代表性、普适性这样问题,而是根本反对进行这样的考虑。

在“求全法”的理念中,个案就 是它自己,是独一无二的自己。因此它才符合“个案”这个词汇
的真正含义――“个别之案”。[13]

相对比而言,“求同法”与“求异法”虽然也是以深入访谈为主要手段,但是由于它们仍然不 得
不去考虑定量研究的那些基本原则,因此在“定性”的程度上,远不及“求全法”那样纯粹。

2.对象的整体性

以问卷调查为代表的“科学主义”路线,无论采用什 么样的具体技术,都不得不把首先把一个完
整的研究对象“碎尸万段”,然后再去测量、比较、汇总那些 调查者自己从中挑选出来的某些“碎块”。
可是定性研究却强调,我们的一切研究对象其实都是一个不可 分割的整体存在,唯有处于这样一个整
体存在之中,它才会呈现为目前的样子。如果非要把其中的一些部 分拿出来测量,那么不但这个部分
会面目全非,而且原来的整体也就不再是整体了。这就像:如果把心脏 切割出来,那么心脏不再是心
脏,人也不再是人。

“求全法”的灵魂就是在某个时 空情境中,全方位地、多多益善地了解某个现象(事物)的全部
方面,然后在各种关系中去理解这个整体 ,而不是任何一个局部。也就是要把对象放到其整体存在状
态之中去把握。因此,它没有任何假设或者主 题,只有一个研究方向;不受任何先验的概念或者定义
的限定,全靠从调查中来发掘;没有任何框框,鼓 励被访者海阔天空、胡扯乱拉、自由发挥。如果以
研究“人”为例,通俗地说,其他调查方法都是研究这 个人(或者多个人)的一件“事”,而“求全
法”却是研究这个“人”。[14]因此,从保存研究对象 的整体存在的意义上来说,“求全法”比“求同
法”和“求异法”都高出一个档次,是真正的定性调查。

3.对象的历史性

从定量调查到求同法到”求异法”,都不得不仅仅调 查研究对象在某个时空点上的情况;即使使
用生命周期调查法与时间序列统计技术,也仍然是时空点的数 量的增加,无法贯穿一个连续的过程。

“求全法”在其必须调查“整体存在”的规范中,渗 透了调查历史发展这一要求。它必须是立体
的调查,不但要了解研究对象此时此刻的所有方面,而且也包 括其发展过程的所有方面,还包括历时
态的所有变化。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求全法”的“定性程度”是最高的。

4.对象的情境性

定量调查方法不得不把研究对象与其所处的环境相对隔绝,否则就无法实现“回答的纯粹化” ,
也无法进行“调查场景的统一”。虽然“求同法”和“求异法”并不讲求这些方面,但是由于它们都< br>不得不讲求样本的数量,因此很难兼顾到环境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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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全法”的“面面俱到”的规范包含着这样的要求:必须调查研究对象所处的环境,既包括空
间上的情境与相关事物,也包括历史中的外界作用,还包括这些因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与作用。这样,
唯有 “求全法”才能够做到“情境中的理解”这一定性调查的最高境界。

层次划分的学术意义

我们之所以要强调“求同法”、“求异法”、“求全法”之间在方法论层次上的性质不同,实 在是有
感而发。

在研究实践的层次上

目前中国学界最常见也 是最严重的混淆,是某些研究实际上运用的是“求同法”,但是却冠之以
“个案研究”之名。尤其是,如 果求同法的访谈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访谈得比较深入的时候,经常
会被混同于个案研究。反之,许多自 称是个案研究的论文,不仅没有涉及某个主题之外的任何全面情
况、情境与时空变化,而且动辄就是数十 个并不存在“同一个对象”含义的“个案”的简单累加,实
际上还是求同法。

这种 调查方法的性质上的混淆,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引发了对于调查结果的过度解释。以“通用例
子”来说,“ 求全法”可以促使我们理解一个整体的全面的大学生为什么会遇到特定的“就业障碍”;
“求异法”可以 发现无论是“应届大学生”还是“就业障碍”这两个范畴中有其实许许多多我们还不
知道的情况与差异。 可是这两种调查结果,“求同法”哪个也做不到;如果非要据此来描述“大学生
就业障碍”的情况或者揭 示其原因,那么就必然造成过度解释,甚至可能是曲解。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求异法”不 但应用得更少,被学界认知的程度也更差。这决不是操作手段
上的欠缺,而是在定性调查的设计思想上尚 不够深入,较少理解到发现差异性、多样性、特殊性与个
别性对于任何一个研究来说是多么地宝贵与值得 珍惜。这主要是因为后现代主义思潮在我国尚处于引
入与介绍的阶段,自我建构还很不足。这里就不再展 开讨论。

在方法论层次上

认清并且强调“求全法”、“求异法”与“ 求同法”之间的不同性质,不仅在操作的层面上有助于
我们更恰当地根据不同的研究目标来选择不同的访 谈方法,而且具有方法论甚至是认识论上的意义。

笔者认为,定量调查与定性调查其实并不 是黑白分明、截然断开的,而是一条光谱的两极,中间
的过渡地带非常宽阔。如果我们要讨论不同调查方 法的性质与用途,就需要首先把它们分别置放到光
谱中的相应位置上去。[15]

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唯有“求全法”才足以称得起是定性研究,因为定性研究是为了理解而不
是为了测 量,因此它所主张的几乎一切基本原则都只能存在于“求全法”访谈之中:研究者必须了解
研究对象的全 部而不是人为地割裂对象;必须把研究对象还原于可变的与弥散的动态时空、情境、全
景、互动之中来考 察;必须首先抛弃自己头脑中的条条框框。因此,除了公然强调必须要眉毛胡子一
把抓、无所不包、多多 益善的求全研究法,没有什么其他方法可以实现这样的原则。[16]

“求异法”最重要的 价值就在于它是“呈现差异”,符合理解世界的多样性这一后现代思潮的要
点,因此它很靠近定性调查这 一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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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同法”则是定性研究的不充分表现形式, 在社会学调查这个光谱中向着定量研究这一极的方
向靠近了不少。这是因为,求同法既然是从不同的对象 身上抽取相同的侧面,那么它就不可避免地多
少带有“测量社会”的色彩,也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所选择 的不同对象是否属于人为选择、是否具有
代表性的问题,甚至就连求同法的那个研究主题(相同的侧面) 是否具有先验的色彩,也会成为一个
问题。

因此,目前被采用最多的求同法,其实 仅仅是我们在进行定性研究的时候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
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多少牺牲了一些定性研 究的优点的无奈之举。

总而言之,判断一种调查方法的性质,不应该仅仅看它所使用的技术 工具与操作手段,而是要看
这种调查方法的基本理念、认识论原则、操作规程的价值倾向、在调查方法的 光谱中究竟处于什么位
置上。因此笔者希望以此文来促进学界对于定性调查的分类进行更加深入的讨论, 进而提高我们对于
调查方法的不同性质的认知。


参考文献:
Bernard,Russell H. and Ryan. Gery W. 1999,Text Analysis,In:Handbook of Methods in Cultural
Anthropology,H. R. Bernard,ed.,595–646,Walnut Creek,CA:Altamira Press
Burgess,R.,1984,In the field:An introduction to field research,London,Allen & Unwin
Denzin, Norman and Yvonna Lincoln (eds.) (1994) Handbook of Qualitative Research,Thousand Oaks,
Calif.: Sage Publications.
Marshall,MN.,1996,Sampling for qualitative research,Family Practice,1996;13:522-525
Strauss,A.,& Corbin,J.,1998,Basics of qualitative research,Thousands Oaks,CA:Sage Publications
Whyte,W. F.,1984,Learning from the Field:A Guide from Experience,London:Sage Publications
艾尔·巴比著邱泽奇译,2002,《社会研究方法基础》,华夏出版社
安东尼·吉登斯著,2003,《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陈向明,1996,《社会科学中的定性研究方法》,《中国社会科学》第6期。
陈向明,2000,《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
陈向明等主编,2006,《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评论》,重庆大学出版社
董晓萍,2003,《田野民俗志》,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方长春,2006,《从方法论到中国实践:调查研究的局限性分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3)
风笑天,1997,《社会调查方法还是社会研究方法?》,《社会学研究》第2期。
侯龙龙,2001,《质的研究还是新闻采访——同陈向明博士等商榷》,《社会学研究》第1期。 < br>胡鸿保、王红英,2003,《口述史的田野作业和文献》,《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
胡鸿保、周星、刘援朝、陈丁昆,1998,《人类学本土化与田野调查——元江调查四人谈》, 《广西民
族学院学报:哲社版》,第1期。
卢晖临.2007.如何走出个案——从个案研究到扩展个案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
(美)A.斯特劳斯,徐宗国译,2000,《质性研究概论》,台湾巨流图书公司
(美)劳 伦斯·纽曼,郝大海翻译,2007,《社会研究方法――定性和定量的取向(第五版)》,中国
人民大 学出版社
(美)劳伦斯·纽曼,《社会研究方法——定性和定量的取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诺曼·K·邓津、伊冯娜·S·林肯,《定性研究(第1-4卷)》,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 潘绥铭,1996,《社会调查,何谓真实?——兼谈问卷调查法与个案访谈法的争论》,《中国社会科学季
刊》,总第16期。
潘绥铭、黄盈盈,2007,《主体构建:性社会学研究视角的革命以及 在中国本土的发展空间》,《社会
- 7 -


学研究》,2007年5月,总第127
吴小英,2002,《他者的经验与价值——西方女性主义社会学的尝试》,《中国社会科学》第6期
夏传玲,2007,《计算机辅助的定性分析方法》,《社会学研究》第5期。
谢林平,1997,《实证社会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分歧及其溶合》,《岭南学刊》(1)
熊秉纯,2001,《质性研究方法刍议:来自社会性别视角的探索》,《社会学研究》(5)
张广利,2001,《后现代主义与社会学研究方法》,《社会科学研究》(4)
周华山,2001,《女性主义田野研究的方法学反思》,《社会学研究》(5)

-------------------------------------------------- ------------------------------
[①]本研究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 学研究重大项目《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学方法研究》(05JJD840013)
中的一部分,由教育部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

[②]女,1977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讲师。

[③]男,1950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博导。

[④]男,1977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

[⑤]在我国 现行的教科书中,定量的社会调查以使用问卷、统计分析为主要特征;而定性调查方法一
般是相对定量调 查方法提出来的,其用来收集数据的工具是访谈、观察等方式。在此种认识下,国内
学者介绍国外定性方 法时,将重点放在数据收集方式上,如对访谈、参与观察的介绍。这此种条件下,
国内对定性调查方法的 理解一般都是仅仅局限在一种不同于问卷的数据收集方法。

[⑥]对定性调查方法的这种理 解更多地表现为实际应用中。可参阅近年来发表在《社会学研究》等社
会科学刊物上的相关实证调查报告 。

[⑦]也有的学者把“求同法”称为“主题调查法”,但是笔者认为前者更加能够说明这 种方法的性质
与操作方式。

[⑧]在讲述定性调查(访谈)的具体操作时,国内教 科书一般要将研究的对象、目的作为开展访谈的
前提;在访谈过程中强调从“个案”中获得与研究目的有 关的信息。或者从特定研究的目的出发去获
得“个案”中的特定信息。

[⑨]“元 假设”是笔者提出的一个新概念,是问卷设计的基础。详细论述可参见潘绥铭、黄盈盈、王
东:《社会调 查方法论:“元假设”与“社会学问卷”的提出》,《学术界》2008年第三期,pp85-92。

[⑩]笔者自己就这样做过,可参见:黄盈盈、潘绥铭:《中国东北地区劳动力市场中的女性性工作者》 ,
《社会学研究》,2003年第3期;潘绥铭等:《“男客”的艾滋病风险及干预》,万有出版社,台 湾高
雄,2008年1月。

[11]有学者把这种决定被访者人数的方法命名为“ 归纳法”,参见怀特黑德著,王雪译,《性的风险:
军队中的文化定义》,载于潘绥铭主编:《艾滋病时 代的性生活》,南方日报出版社,2004年。原文发
表于Culture,Health&Sexua lity,1999,Vol.1,No.4

[12]许多学者都认为,定性调查可以作为 定量调查的预调查,一般来说,这指的是在设计问卷之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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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定性 的试调查(包括使用二手资料)。这大概是最容易被社会学界所接受的一种说法。相关论述可
参见国内社 会学方法的教材和专著。但是这并不等于笔者这里所主张的“求异法”的实际应用,因为
那样的预调查往 往仍然是为了发现研究对象的“共性”而不是差异性。

[13]罗伯特·斯特克强调个案是 “一个有界线的系统”,所谓“界限”,指的是个案与其他个案及其环
境之间的区别;所谓“系统”,指 的是个案之组成部分构成一个相对自成一体的单位。转引自卢晖
临.2007.如何走出个案——从个案 研究到扩展个案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第1期。

[14]中国古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因此毛泽东曾经用“解剖麻雀”来指称个案调查。

[15]详细论述请参见:潘绥铭等:《社会调查方法中的“定量与定性之争”:笔者的参与 》,待发表。

[16]笔者斗胆进一步宣称:这些定性研究的原则,只能存在于那种不局限 于访谈的、眼观六路耳听八
方的、渗透了研究者自己的感受与体验的研究方法之中。那就是笔者所推荐的 “社区考察法”。

Qualitative method: the Different natures of ‘common theme-seeking’, ‘differences-seeking’ and ‘Seeking
for a holistic approach ’
Huang Yingying, Pan Suiming and Wangdong
Abstract:
The authors point out in the paper that different research methods should be understood in a spectrum, but
not according to their different data collection procedure. Common theme-seeking is a way to identify the
commonality of the subjects under a certain topic. It mimics an open- ended questionnaire that lacks of test.
Thus, it is more like a quantitative method. Difference- seeking method, however, aims to explore the
diversities among the subjects under a certain topic and more links to qualitative understanding.
Comparatively, a holistic approach is regarded as the best way for qualitative study which emphasizes the
subject as a whole under certain time-space contexts. The paper argues that categorizing these three different
ways could help to better understand the difference and existing arguments around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method.

Key word: qualitative study, methodology, common theme- seeking method, differences-seeking method and
seeking for a holistic approach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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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调查:“求同法”、“求异法”与“求全法”的不同性质[①]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年8月
发布时间:2009-9-2
●黄盈盈[②]潘绥铭[③]王东[④]

摘要:笔者认为不应该仅仅按照操作方式 的不同来确定定性调查的分类与性质,而是应该确定不
同调查方法在“光谱式存在”中的相应位置。“求 同法”就是寻找不同对象的相同侧面的共性,用以
说明某个主题。它等同于缺乏检验手段的开放式问卷, 更加靠近定量调查。“求异法”则是旨在发现
同一主题在不同对象中的不同存在的差异性与多样性,更加 靠近定性调查。唯有“求全法”才是定性
调查的最理想状态,它强调在时空与情境中全面深入地了解某个 对象。笔者的这些性质划分有利于更
加深刻地理解定量调查与定性调查的冲突。

关键词:定性调查,求同法,求异法,求全法,方法论

在目前我国的学术界,对于 定性调查方法的理解与规范化尚处于发展之中(陈向明,1996;潘绥
铭,1996;风笑天,199 7;侯龙龙,2001;熊秉纯,2001;卢晖临,2007),所以经常出现一种误解,
以为只要不 是采用问卷询问的方法而是使用访谈、座谈会、参与观察等等方法,就都可以算作是定性
调查了。[⑤] 这其实就是仅仅按照操作手段来划分调查方法的种类而且确定其性质。

这种误解的最直接的 产物就是经常可以见到把“定性调查”混同于“个案研究”的情况,甚至常
常把两者互为代名词。更加常 见的情况是:如果定性调查了若干人,调查者就把其中的每一个人都称
为一个“个案”。这样一来,很容 易诱导调查者忽视定性调查的内部还存在着不同的层次而且具有不
同的性质,从而可能扭曲了定性调查所 具有的功能,乃至于误用之。

进一步来说,这种误解其实是把方法论层次上的问题给技术化 、表面化了,非常不利于我们更加
深刻地理解定量调查与定性调查两种方法的异同。

因此,笔者提出自己的见解,以就教于同仁。为了下面分析的方便,笔者假设存在着这样一个“通
用例 子”:采用定性调查方法来了解大学生的“就业障碍的原因”。

“求同法”,其实只是开放的问卷

我国目前最常见的定性调查方法是:确定一个研 究目标之后,收集几个(或者几十个甚至更多)
个人(或者其他调查单位)的情况;从不同人的不同访谈 记录中摘取某些相同的侧面或者片段,来证
明在这些人之间存在着某些共同的现象;然后用这些共同现象 来说明自己的研究目标。[⑥]

这就是“求同法”,其目标就是去发现共性,而且必须依赖 共性才能做出相应的解释。通俗地说,
这就是“举例说明”。[⑦]至于具体采用的是何种技术手段(定 性访谈还是座谈会还是参与观察),都
仅仅是进一步的分类,并不影响其“求同法”的性质。

在“通用例子”中这就表现为:先排列出可能造成大学生的就业障碍的某些情况,然后再去据此
访谈。如果发现其中的一些情况确实很多,就做出结论说:这些情况是就业障碍的原因。

但 是从方法论的层次上来看,这种方法不仅不能实现它所追求的目标,而且在性质上很难称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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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调查。

1.有假设,可统计,与问卷调查雷同
< br>“求同法”的第一个特征是:在调查每一个人的时候,并不是去了解该人的全面的所有的情况,
而 且是仅仅了解那些与调查者的研究目标有关联的情况。[⑧]

以上述的“通用例子”来说, “求同法”经常会询问大学生的就业意愿、求职过程等等情况,可
是无论调查了多少种情况,恐怕都不可 能去调查大学生的饮食习惯;因为这方面的情况已经被先验地
认为不大可能与他们的就业障碍相关,因此 事先就已经被排除在定性调查的内容之外了。

这就是“求同法”的性质之一:它是有假设的 (而这恰恰是定性调查最反对的)。它第一是假设
不同的被访者肯定具有相同的情况,第二是假设只需要 询问一些情况就足以说明问题了。这就是笔者
提出的、任何问卷调查都必然存在的、对于调查内容的范围 的“元假设”。[⑨]

可是,这个“元假设”事先并没有得到过检验,事后也无法进行检验 。不但任何问卷调查如此,
任何“求同法”的定性调查也是如此。以“通用例子”来说,调查者事先其实 不可能知道“饮食习惯”
是否对于大学生的就业障碍发挥了作用。调查之后,即使是“饮食习惯与就业障 碍无关”这样的结论
也不可能得出,因为在调查中根本就没有询问饮食习惯方面的情况。
< br>从认识论上来说,由于这种“元假设”的存在,所以“求同法”其实仍然是调查者使用自己的先
验 的框框来测量别人的生活,而不是从主体(被访者)的生活中来提炼出自己的认识。从方法论上来
说,“ 求同法”其实仍然是一种问卷调查(首先限定了被访者可以回答的范围),只不过没有设置备选
答案,而 是开放题。

正因为如此,任何一位经验丰富的定量研究者,其实都可以把“求同法”所获得 的文字记录资料
进行量化处理,得出统计数字与相关分析的结果。[⑩]也是因此,国际上才会出现许多 “定性调查资
料分析”软件。(夏传玲,2007)

这样一来,“求同法”虽然自 称属于定性调查,但是实际上与问卷调查的区别仅仅在于技术手段
的不同。这就像网上调查、电话调查虽 然与拿着问卷直接询问有所不同,但是仍然同属于定量调查。

2.有样本量问题,却无法辩护自己

“求同法”的第二个特征是:为了“举例说明 ”调查者自己的研究目标,没有谁会仅仅调查一个
人,都是调查多人甚至很多人。结果,问题就来了:究 竟调查多少人才算够呢?调查50个人的结果
就一定比只调查5个人更加足以说明问题吗?这50个人需 要是随机抽样的吗?他们的总体又是什
么?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这就是“求同法 ”的性质之二:它倾向于以数量而不是性质来说明问题;如果不解释清楚数量的
问题,它的调查结果就很 难站得住脚。以“通用例子”来说,如果调查结果显示:有5个大学生的就
业障碍主要是由于他们自己的 “就业意愿”太脱离实际,只有3个人是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了不公平的
对待,那么我们应该得出什么样的 认识呢?我们恐怕就不得不回到统计分析的老路上去,不得不使用
“比例分布”来说事,不得不去纠缠“ 样本的代表性”之类的本来仅仅存在于定量调查之中的问题。

从这个角度来看,“求同法” 显然更难于区别于问卷调查,也更难于回答定量调查学派的种种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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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

3.基于可比性,就不得不裁剪生活

“ 求同法”的第三个特征是:在收集到许多人的情况之后,调查者必须加以归类与总结才能够说
明问题。也 就是说,它不得不寻求不同对象之间的可比性,否则就无法实现“举例说明”的目标。

可是 ,普天之下,难道会有两个人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吗?以“通用例子”来说,被访者A是富
家子弟,B却 是山沟沟里出来的;虽然他们都说因为嫌挣钱少才不从事某个职业的,但是A说的“少”
是低于5000 元,B的“少”却是低于2000元。那么,这两个大学生的情况怎么可能具有可比性呢?

结果,采用“求同法”的调查者只有一种选择:把原始资料进行归类,然后进行汇总。在这个过
程中,不 可避免地要进行筛选、提纯、排除等等的工作。以“通用例子”来说,其实就是把A和B强
行归入“嫌挣 钱少”这一类。

其实,与其这样,还不如像问卷调查那样事先设置好“嫌挣钱少”这样一个 备选答案,强迫被调
查者按照我们的框框自己来归类,其真实性反而比“求同法”的事后归类更高一些。 因为问卷中的备
选答案虽然也扭曲了被调查者的真实情况,但是至少没有像“求同法”那样,由调查者来 明目张胆地
直接篡改原始记录。

4.否定了定性调查的功能

“求同法”的第四个特征是:不是努力去发现同一个主题下的差异性,而是拼命地论证自己所访
谈的众多 对象,在该主题上具有极强的同一性。在“通用例子”中这就表现为:先假设大学生会遇到
专业不对口的 就业障碍,然后再去访谈,结果发现这种情况确实很多,于是就做出结论说:专业不对
口是就业障碍的原 因之一。

可是,如果号称定性调查的“求同法”其实仅仅能够实现问卷调查法早已轻车熟路 的“假设-检
验”的功能,那么这种方法与问卷调查有何区别?它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这种“举例说明”的思维方式来自于定量调查中的“规律性崇拜”。它不仅违背定性调查的基本
功能 ――理解现象而不是测量之,而且其测量的功能远不如问卷调查有效。

综上所述,“求同法 ”虽然号称是定性调查,但是其基本理念却仍然是接近于定量调查,而且与
问卷调查的检验手段相比,自 愧弗如。通俗地说,所谓“求同法”其实就是使用访谈的技术手段进行
了一次质量相对更差的定量调查, 却拒绝使用统计学的方法来表述自己的调查结果。

从“求同法”走向“求异法”

笔者认为,定性调查之所以要调查多个人,既不是要“说明问题”,也不是要比较对照,更不是
要总结出“共性”,而是要发现我们所不知道的或者不愿意承认的某个现象的内部差异性与多样性,
或者 努力去发现同一个现象在不同调查单位中的不同存在形式。从这种理念与目标出发的定性调查,
无论采用 什么具体的技术手段,都属于“求异法”。

从认识论的高度来看,“求异法”追求的是理解 该现象的多样性与差异性,因此往往需要去访谈
多个研究对象,但是并不去勉强地比较各个差异之间的异 同,也不去总结所谓的“共性”。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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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追求的是尽可能地穷尽一切可能性。

在“求异法”中,调查了多 少个人毫无意义,唯一的价值在于最终发现了多少种不同的情况。它
们之间的差异越多越好,越大越好。 到没有新的信息出现的时候,调查就终止了,无论已经调查了几
个人还是几百人。[11]

在上面的“通用例子”中,最理想的定性调查结果,绝对不是总结出哪类大学生有哪类“就业障
碍原因”(这,问卷调查可以做得更好);而是我们发现了所谓“就业障碍原因”的100种不同存在形
式、1000种不同分布状态、10000种更深的层次;而且南辕北辙的大有人在;出人意料的比比皆是;越没有规律性越好,越违背“常识”越好。只有这样,“饮食习惯”这个侧面才会被纳入我们的研究
视野,也才能回答它是否与就业障碍有关这个问题。

“求异法”的调查结果是问卷调查绝对 做不到的,不但封闭式问卷做不到,就是开放式问卷也做
不到。因为在问卷中,事先规定好的提问内容必 然会排除与之不符的回答,结果差异性与多样性就必
然会受到限制与损害。同样,与问卷调查同质的“求 同法”访谈也必然如此。

如果能够自觉使用“求异法”,我们就会彻底脱离问卷调查的轨道 ,就会使用各种各样的近乎无
限开放的询问技术,来努力寻找无穷的差异。也就是说,“求异法”更加能 够与定量调查相区别,更
加能够体现出定性调查的开放性。

“求异法”的产出就是 给我们打开一个万花筒,让我们看到在那些被贴上统一标签并且被模型化
的现象(我们的研究主题)的内 部,其实还有丰富多彩的无限风光。这样,我们才可能冲出既有的名
词概念所构建起来的思想牢笼,更加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地认识社会与我们自己。

表面看来这似乎仅仅是一种描述式 的调查,但是恰恰只有在对于现象的内部差异性的充分与广泛
了解的基础上,调查者才能更加准确地认识 该现象的性质,达到定性调查的目标。以“通用例子”来
说,如果我们调查发现,饮食习惯的不同确实造 成一些大学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那么我们在论述“就
业障碍”这个问题的时候,就不会再简单地归结为 那些耳熟能详的原因,而是迫使我们不得不进一步
去研究:饮食习惯这一非常个人化与生活细节化的因素 ,为什么会影响到非常社会化的就业问题呢?
这样,我们的研究才能够不断地深入。[12]

如此,定性调查才会有安身立命之本,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求全法”是定性调查的最高境界

“求全法”就是针对一个研究对象所进行的完全 彻底的定性调查,而且仅仅是一个。即使我们真
的研究了多个个案然后进行比较,也仍然需要首先完全彻 底地研究一个一个独立的对象。从这个意义
上来说,“求全法”才是真正的“个案法”,只不过为了避免 混淆,笔者使用前一个指称而不用后一个。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求全法”才是理想状态的定性调查。

1.研究对象的独特性

在根本理念上,以问卷调查为代表的“科学主义”路线认为 ,人类社会中存在着“客观真实”、
“共性”与“规律”,由此发展出以测量和统计为基础的一整套定量 调查方法。可是后现代主义思潮
却质疑这一切,强调“建构”、“差异”与“主体性”,由此正在建设从 参与观察到深入访谈的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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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调查方法。

“求全法”之所以仅仅研究一个对象,绝不是出于省时省力的考虑,而是从根本立场上反对那种
把各种 现象人为地归类之后进行的所谓“对比”或者“汇总”。也就是说,“求全法”坚定不移地承认
而且追求 现象(事物)的独特性,认为所谓研究其实就是理解这种独特性。因此,它不是不考虑样本
量、可比性、 代表性、普适性这样问题,而是根本反对进行这样的考虑。

在“求全法”的理念中,个案就 是它自己,是独一无二的自己。因此它才符合“个案”这个词汇
的真正含义――“个别之案”。[13]

相对比而言,“求同法”与“求异法”虽然也是以深入访谈为主要手段,但是由于它们仍然不 得
不去考虑定量研究的那些基本原则,因此在“定性”的程度上,远不及“求全法”那样纯粹。

2.对象的整体性

以问卷调查为代表的“科学主义”路线,无论采用什 么样的具体技术,都不得不把首先把一个完
整的研究对象“碎尸万段”,然后再去测量、比较、汇总那些 调查者自己从中挑选出来的某些“碎块”。
可是定性研究却强调,我们的一切研究对象其实都是一个不可 分割的整体存在,唯有处于这样一个整
体存在之中,它才会呈现为目前的样子。如果非要把其中的一些部 分拿出来测量,那么不但这个部分
会面目全非,而且原来的整体也就不再是整体了。这就像:如果把心脏 切割出来,那么心脏不再是心
脏,人也不再是人。

“求全法”的灵魂就是在某个时 空情境中,全方位地、多多益善地了解某个现象(事物)的全部
方面,然后在各种关系中去理解这个整体 ,而不是任何一个局部。也就是要把对象放到其整体存在状
态之中去把握。因此,它没有任何假设或者主 题,只有一个研究方向;不受任何先验的概念或者定义
的限定,全靠从调查中来发掘;没有任何框框,鼓 励被访者海阔天空、胡扯乱拉、自由发挥。如果以
研究“人”为例,通俗地说,其他调查方法都是研究这 个人(或者多个人)的一件“事”,而“求全
法”却是研究这个“人”。[14]因此,从保存研究对象 的整体存在的意义上来说,“求全法”比“求同
法”和“求异法”都高出一个档次,是真正的定性调查。

3.对象的历史性

从定量调查到求同法到”求异法”,都不得不仅仅调 查研究对象在某个时空点上的情况;即使使
用生命周期调查法与时间序列统计技术,也仍然是时空点的数 量的增加,无法贯穿一个连续的过程。

“求全法”在其必须调查“整体存在”的规范中,渗 透了调查历史发展这一要求。它必须是立体
的调查,不但要了解研究对象此时此刻的所有方面,而且也包 括其发展过程的所有方面,还包括历时
态的所有变化。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求全法”的“定性程度”是最高的。

4.对象的情境性

定量调查方法不得不把研究对象与其所处的环境相对隔绝,否则就无法实现“回答的纯粹化” ,
也无法进行“调查场景的统一”。虽然“求同法”和“求异法”并不讲求这些方面,但是由于它们都< br>不得不讲求样本的数量,因此很难兼顾到环境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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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全法”的“面面俱到”的规范包含着这样的要求:必须调查研究对象所处的环境,既包括空
间上的情境与相关事物,也包括历史中的外界作用,还包括这些因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与作用。这样,
唯有 “求全法”才能够做到“情境中的理解”这一定性调查的最高境界。

层次划分的学术意义

我们之所以要强调“求同法”、“求异法”、“求全法”之间在方法论层次上的性质不同,实 在是有
感而发。

在研究实践的层次上

目前中国学界最常见也 是最严重的混淆,是某些研究实际上运用的是“求同法”,但是却冠之以
“个案研究”之名。尤其是,如 果求同法的访谈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访谈得比较深入的时候,经常
会被混同于个案研究。反之,许多自 称是个案研究的论文,不仅没有涉及某个主题之外的任何全面情
况、情境与时空变化,而且动辄就是数十 个并不存在“同一个对象”含义的“个案”的简单累加,实
际上还是求同法。

这种 调查方法的性质上的混淆,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引发了对于调查结果的过度解释。以“通用例
子”来说,“ 求全法”可以促使我们理解一个整体的全面的大学生为什么会遇到特定的“就业障碍”;
“求异法”可以 发现无论是“应届大学生”还是“就业障碍”这两个范畴中有其实许许多多我们还不
知道的情况与差异。 可是这两种调查结果,“求同法”哪个也做不到;如果非要据此来描述“大学生
就业障碍”的情况或者揭 示其原因,那么就必然造成过度解释,甚至可能是曲解。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求异法”不 但应用得更少,被学界认知的程度也更差。这决不是操作手段
上的欠缺,而是在定性调查的设计思想上尚 不够深入,较少理解到发现差异性、多样性、特殊性与个
别性对于任何一个研究来说是多么地宝贵与值得 珍惜。这主要是因为后现代主义思潮在我国尚处于引
入与介绍的阶段,自我建构还很不足。这里就不再展 开讨论。

在方法论层次上

认清并且强调“求全法”、“求异法”与“ 求同法”之间的不同性质,不仅在操作的层面上有助于
我们更恰当地根据不同的研究目标来选择不同的访 谈方法,而且具有方法论甚至是认识论上的意义。

笔者认为,定量调查与定性调查其实并不 是黑白分明、截然断开的,而是一条光谱的两极,中间
的过渡地带非常宽阔。如果我们要讨论不同调查方 法的性质与用途,就需要首先把它们分别置放到光
谱中的相应位置上去。[15]

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唯有“求全法”才足以称得起是定性研究,因为定性研究是为了理解而不
是为了测 量,因此它所主张的几乎一切基本原则都只能存在于“求全法”访谈之中:研究者必须了解
研究对象的全 部而不是人为地割裂对象;必须把研究对象还原于可变的与弥散的动态时空、情境、全
景、互动之中来考 察;必须首先抛弃自己头脑中的条条框框。因此,除了公然强调必须要眉毛胡子一
把抓、无所不包、多多 益善的求全研究法,没有什么其他方法可以实现这样的原则。[16]

“求异法”最重要的 价值就在于它是“呈现差异”,符合理解世界的多样性这一后现代思潮的要
点,因此它很靠近定性调查这 一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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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同法”则是定性研究的不充分表现形式, 在社会学调查这个光谱中向着定量研究这一极的方
向靠近了不少。这是因为,求同法既然是从不同的对象 身上抽取相同的侧面,那么它就不可避免地多
少带有“测量社会”的色彩,也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所选择 的不同对象是否属于人为选择、是否具有
代表性的问题,甚至就连求同法的那个研究主题(相同的侧面) 是否具有先验的色彩,也会成为一个
问题。

因此,目前被采用最多的求同法,其实 仅仅是我们在进行定性研究的时候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
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多少牺牲了一些定性研 究的优点的无奈之举。

总而言之,判断一种调查方法的性质,不应该仅仅看它所使用的技术 工具与操作手段,而是要看
这种调查方法的基本理念、认识论原则、操作规程的价值倾向、在调查方法的 光谱中究竟处于什么位
置上。因此笔者希望以此文来促进学界对于定性调查的分类进行更加深入的讨论, 进而提高我们对于
调查方法的不同性质的认知。


参考文献:
Bernard,Russell H. and Ryan. Gery W. 1999,Text Analysis,In:Handbook of Methods in Cultural
Anthropology,H. R. Bernard,ed.,595–646,Walnut Creek,CA:Altamira Press
Burgess,R.,1984,In the field:An introduction to field research,London,Allen & Unwin
Denzin, Norman and Yvonna Lincoln (eds.) (1994) Handbook of Qualitative Research,Thousand Oaks,
Calif.: Sage Publications.
Marshall,MN.,1996,Sampling for qualitative research,Family Practice,1996;13:522-525
Strauss,A.,& Corbin,J.,1998,Basics of qualitative research,Thousands Oaks,CA:Sage Publications
Whyte,W. F.,1984,Learning from the Field:A Guide from Experience,London:Sage Publications
艾尔·巴比著邱泽奇译,2002,《社会研究方法基础》,华夏出版社
安东尼·吉登斯著,2003,《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陈向明,1996,《社会科学中的定性研究方法》,《中国社会科学》第6期。
陈向明,2000,《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
陈向明等主编,2006,《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评论》,重庆大学出版社
董晓萍,2003,《田野民俗志》,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方长春,2006,《从方法论到中国实践:调查研究的局限性分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3)
风笑天,1997,《社会调查方法还是社会研究方法?》,《社会学研究》第2期。
侯龙龙,2001,《质的研究还是新闻采访——同陈向明博士等商榷》,《社会学研究》第1期。 < br>胡鸿保、王红英,2003,《口述史的田野作业和文献》,《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
胡鸿保、周星、刘援朝、陈丁昆,1998,《人类学本土化与田野调查——元江调查四人谈》, 《广西民
族学院学报:哲社版》,第1期。
卢晖临.2007.如何走出个案——从个案研究到扩展个案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
(美)A.斯特劳斯,徐宗国译,2000,《质性研究概论》,台湾巨流图书公司
(美)劳 伦斯·纽曼,郝大海翻译,2007,《社会研究方法――定性和定量的取向(第五版)》,中国
人民大 学出版社
(美)劳伦斯·纽曼,《社会研究方法——定性和定量的取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诺曼·K·邓津、伊冯娜·S·林肯,《定性研究(第1-4卷)》,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 潘绥铭,1996,《社会调查,何谓真实?——兼谈问卷调查法与个案访谈法的争论》,《中国社会科学季
刊》,总第16期。
潘绥铭、黄盈盈,2007,《主体构建:性社会学研究视角的革命以及 在中国本土的发展空间》,《社会
- 7 -


学研究》,2007年5月,总第127
吴小英,2002,《他者的经验与价值——西方女性主义社会学的尝试》,《中国社会科学》第6期
夏传玲,2007,《计算机辅助的定性分析方法》,《社会学研究》第5期。
谢林平,1997,《实证社会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分歧及其溶合》,《岭南学刊》(1)
熊秉纯,2001,《质性研究方法刍议:来自社会性别视角的探索》,《社会学研究》(5)
张广利,2001,《后现代主义与社会学研究方法》,《社会科学研究》(4)
周华山,2001,《女性主义田野研究的方法学反思》,《社会学研究》(5)

-------------------------------------------------- ------------------------------
[①]本研究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 学研究重大项目《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学方法研究》(05JJD840013)
中的一部分,由教育部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

[②]女,1977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讲师。

[③]男,1950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博导。

[④]男,1977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

[⑤]在我国 现行的教科书中,定量的社会调查以使用问卷、统计分析为主要特征;而定性调查方法一
般是相对定量调 查方法提出来的,其用来收集数据的工具是访谈、观察等方式。在此种认识下,国内
学者介绍国外定性方 法时,将重点放在数据收集方式上,如对访谈、参与观察的介绍。这此种条件下,
国内对定性调查方法的 理解一般都是仅仅局限在一种不同于问卷的数据收集方法。

[⑥]对定性调查方法的这种理 解更多地表现为实际应用中。可参阅近年来发表在《社会学研究》等社
会科学刊物上的相关实证调查报告 。

[⑦]也有的学者把“求同法”称为“主题调查法”,但是笔者认为前者更加能够说明这 种方法的性质
与操作方式。

[⑧]在讲述定性调查(访谈)的具体操作时,国内教 科书一般要将研究的对象、目的作为开展访谈的
前提;在访谈过程中强调从“个案”中获得与研究目的有 关的信息。或者从特定研究的目的出发去获
得“个案”中的特定信息。

[⑨]“元 假设”是笔者提出的一个新概念,是问卷设计的基础。详细论述可参见潘绥铭、黄盈盈、王
东:《社会调 查方法论:“元假设”与“社会学问卷”的提出》,《学术界》2008年第三期,pp85-92。

[⑩]笔者自己就这样做过,可参见:黄盈盈、潘绥铭:《中国东北地区劳动力市场中的女性性工作者》 ,
《社会学研究》,2003年第3期;潘绥铭等:《“男客”的艾滋病风险及干预》,万有出版社,台 湾高
雄,2008年1月。

[11]有学者把这种决定被访者人数的方法命名为“ 归纳法”,参见怀特黑德著,王雪译,《性的风险:
军队中的文化定义》,载于潘绥铭主编:《艾滋病时 代的性生活》,南方日报出版社,2004年。原文发
表于Culture,Health&Sexua lity,1999,Vol.1,No.4

[12]许多学者都认为,定性调查可以作为 定量调查的预调查,一般来说,这指的是在设计问卷之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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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定性 的试调查(包括使用二手资料)。这大概是最容易被社会学界所接受的一种说法。相关论述可
参见国内社 会学方法的教材和专著。但是这并不等于笔者这里所主张的“求异法”的实际应用,因为
那样的预调查往 往仍然是为了发现研究对象的“共性”而不是差异性。

[13]罗伯特·斯特克强调个案是 “一个有界线的系统”,所谓“界限”,指的是个案与其他个案及其环
境之间的区别;所谓“系统”,指 的是个案之组成部分构成一个相对自成一体的单位。转引自卢晖
临.2007.如何走出个案——从个案 研究到扩展个案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第1期。

[14]中国古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因此毛泽东曾经用“解剖麻雀”来指称个案调查。

[15]详细论述请参见:潘绥铭等:《社会调查方法中的“定量与定性之争”:笔者的参与 》,待发表。

[16]笔者斗胆进一步宣称:这些定性研究的原则,只能存在于那种不局限 于访谈的、眼观六路耳听八
方的、渗透了研究者自己的感受与体验的研究方法之中。那就是笔者所推荐的 “社区考察法”。

Qualitative method: the Different natures of ‘common theme-seeking’, ‘differences-seeking’ and ‘Seeking
for a holistic approach ’
Huang Yingying, Pan Suiming and Wangdong
Abstract:
The authors point out in the paper that different research methods should be understood in a spectrum, but
not according to their different data collection procedure. Common theme-seeking is a way to identify the
commonality of the subjects under a certain topic. It mimics an open- ended questionnaire that lacks of test.
Thus, it is more like a quantitative method. Difference- seeking method, however, aims to explore the
diversities among the subjects under a certain topic and more links to qualitative understanding.
Comparatively, a holistic approach is regarded as the best way for qualitative study which emphasizes the
subject as a whole under certain time-space contexts. The paper argues that categorizing these three different
ways could help to better understand the difference and existing arguments around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method.

Key word: qualitative study, methodology, common theme- seeking method, differences-seeking method and
seeking for a holistic approach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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