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可以签订竞业协议

温柔似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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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4日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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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签订竞业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 务主体只能是用
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
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 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
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竞业协议其实也就是指竞业限制协议,虽然有的单位会与员
工签订这样的协议 ,明确约定竞业的范围、期限、地域等等,但
同时我们也发现,单位并非会与所有的员工都签订这样的协 议,
这往往是有人员范围限制的。那究竟什么人可以签订竞业协议呢?
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解吧。
一、什么人可以签订竞业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 体只能是用人
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
员,用人单位不得与 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
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在“ 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二、禁业限制的范围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 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
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
员。竞业限制 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
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限制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
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 的其他用人单位,
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
务的期限不得 超过二年。
本条是关于禁业限制的范围的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与知悉其商业秘密的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
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生
产与本单 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
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用人单 位有竞争关
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
尽管有些信息在劳动合同期间未经允许,劳动者不得 披露给
第三方或者复制,但是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凭记忆而掌握这
些信息,则劳动者在解除 劳动合同后可以利用。实践中,劳动者


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件时有发生,对用人单 位造成了较大
的损害。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
竞业限制条款。但 是,如果劳动者复制或者故意记录或者以任何
其他方式掌握客户名单,是为了将来解除劳动合同后使用, 这种
行为构成对诚信义务的违反,即便没有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
也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保 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竞业限制的实施客观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进而影响了
劳动者的 生存权,故其存在仅能以协议的方式确立。比如,竞业
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尽管用人单
位因此支付一定的代价,但一般而言,该代价不能完全弥补劳动
者因就业限制而遭 受的损失。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强调约定的同时对竞业限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
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
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 秘密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
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可能面对每个劳动者,企
业每人给一份经济补偿金也无力承受。
瑞士债法第340条中规定:“竞业禁止以劳动关系中劳动 者
获有顾客来源或制造、营业机密,而此等知识的运用对原用人单
位可能造成重大损害为限”。 我国竞业禁止条款被限制在只能和
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的劳动者订立与之相似。


2、竞业限制的范围要界定清楚。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 动
者的劳动权利,竞业限制一旦生效,劳动者要么改行要么赋闲在
家,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 制的范围。鉴于商业秘密的范围可
大可小,如果任由用人单位来认定,难免有被扩大之虞。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
系的地域为限。
3、 约定竞业限制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自由竞争和
贸易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竞业限制本身是 对自由竞争的
一种限制。因此,竞业限制的实施必须以正当利益的存在为前提。
必须是保护合法 权益所必需。首先是存在竞争关系,最重要的是
不能夸大商业秘密的范围,劳动者承担义务的范围被无限 制的扩
张,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为忠诚义务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受到限制,在劳动合 同中明
确竞业禁止条款的内容对于劳动合同双方非常重要。在英国,竞
业禁止条款的约定必须符 合“行业限制规则”。是指所有的竞业禁
止条款首先将被视作无效,除非根据“合理性”审查被证明合理 。
因此,雇主至少必须证明自己有具体的财产利益需要竞业禁止条
款的保护。英国法对行业限制 规则可以归结为三点:限制性条款
保护的信息应当是商业秘密或者同客户特殊信息有关;限制性条
款应当是在合理时间和地域内保护雇主的财产利益所必需;限制
性条款不应当违背公共利益。


就竞业禁止保护的信息类型而言,英国法院区分商业秘密和
一般技术的诀窍 是,对于商业秘密,雇主可以通过竞业禁止条款
禁止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使用。如果信息并不能被明 确地归
类为商业秘密,竞业禁止条款将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为防止引
发争议,雇主往往需要在 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哪些信息属于商业
秘密,但是无论是明确的竞业禁止条款还是默示的忠诚义务,都< br>不能被用来限制劳动者的劳动自由。
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劳 动者
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
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 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
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一般单位与员工约 定竞业限制的时候,同时也会就竞业限制
违约金和相应的补偿作出约定,如果约定了补偿金但之后单位没
有按照约定支付的话,此时员工也是可以不履行竞业协议中自己
的义务。而对于竞业限制的范围 ,虽然法律中也有一些规定,但
实际上单位与员工还会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其他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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