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宜昌市2008年新录用公务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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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宜昌市2008年新录用公务员和
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公务员法》
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规
定,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举办宜昌市2008年新录用公务员
和参
照管理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宜昌市“十一五”公务员培
训规划》要求,
以增加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执行力为重点,着力提高新录用公务
员和参照管理工
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使他们尽快适应机关
高效能管理的需要。
二、培训对象
宜昌市2008年度考试录用的140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
员。
三、培训内容
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法、公务员行为规范、依法行政、政
府职能运作、职务犯罪与预
防等。
四、有关事项
此次培训,实行封闭式管理(食宿统一安排),由宜昌市干
部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1、培训时间:11月23日—12月2日,共10天。
2、培训地点:武警
湖北省消防总队宜昌接待站(接待站电
话:8861969-8000),地址:宜昌市南津关白马洞(
在市区内九
码头、铁路坝乘10路公共汽车到白马洞下车前行100米)。
3、11月23报
到时,每人交两寸彩色照片一张,食宿费每
人595元(费用由学员各单位报销)。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
。
4、请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各
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通知
相关人员参训,保证培训工作顺
利进行。
附:参训人员名单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 昌 市 人 事 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初任培训 通知
宜昌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21日
印发
共印100份
宜昌市2008年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初任培训人员名单
(共140人)
一、市直(11人)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1人):张 凯
宜昌市水利局(1人):田海欧
宜昌市科学技术协会(1人):张金月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3人):张 灿、车志平、王田甜
宜昌市三峡坝区法院(1人):梅
艳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4人):马小飞、刘元梓、张立桉、郑
文文
二、县市区(129人)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5人): 张双友、袁 文、梁 山、王
垚、
廖金华
远安县(9人):张 伟、崔 丹、徐楠婷、胡 炯、胡继
萍、雷
晓、宋仕荣、向 媛、陈 宇
兴山县(12人):李燕妮、陈
磊、李双华、简珊珊、赵
建兴、龚 亮、王 清、揭加享、肖迎全、付 鸣、吴
婷、董
婷婷
秭归县(26人):雷 勇、李 建、姜雅丽、余冬东、李
振、
刘 静、曹 雲、余小康、黄兴艳、龚秀峰、赵 地、吴
波、
刘玉东、徐丽平、冯胜多、鲁修竹、张乐华、王文君、秦 娜、
石 磊、刘
婧、从其福、付雅雪、谭仁贵、杨俊杰、贾 川
当阳市(3人):邹 爽、陈 斌、徐 艳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12人):田 苏、陈家艳、上官成凤、
王 悦、
李鹏洲、陈淑芬、吕舒婷、吕冬霞、陈毅恒、田 锐、李铁坚、
何 福
宜都市(8人):翁盛茗、胡玉华、王书浩、龚太阔、朱雪
枫、王 璞、胡
曼、艾 杰
枝江市(29人):张 姮、李 伟、张唐俊、彭小龙、梅 峰、
周
玲、葛 俊、叶 勇、宋 骁、郭开宏、廖玲娜、覃芹艳、
王 磊、曾 强、陈
帆、向青松、霍鹏芳、雷雨晴、周 孜、
潘 丽、李雪枫、吴 頔、谢冬梅、刘娇娇、赵元元、陈
欢、
王小宇、李德顺、徐 莹
夷陵区(15人):潘晓霞、徐向馥、王莉莉、戴凡石、周
利河、覃春雷、杨 欣、水
飞、向绍林、钟 伟、刘雯雯、刘
晓男、高 琦、汪青青、张小双
西陵区(6人):习丽娜、贾 璞、赵亚婷、饶 琼、汪小
玲、向渔萍
伍家岗区(3人):秦 晴、涂炜炜、汤 萍
猇亭区(1人): 王祖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