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5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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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5日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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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标准日-青云岩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5年修订版
绪论 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 < br>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历
史的责任。大 学阶段,是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
期。怎样处理好理想与现实、 个人与集体、竞争与合作、权利与义务、自由与纪律、友谊
与爱情、学习与工作等方面的关系,做什么样 的人,怎样做人,怎样的生活才有意义,怎
样的人生追求才有价值等,这一系列的人生课题,都需要同学 们去观察、思索、选择、实
践,同时也需要思想上的教育和引导。“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帮 助同学们树立
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自我修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课程,< br>对于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正确认识他人、正确认识自己,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
要意义。

第一节 适应人生新阶段

告别中学时代,迈进大学校门,生活翻 开了新的一页,人生跨入了新的阶段,莘
莘学子满怀希望和憧憬。人生理想将在这里初步确立,未来的发 展将在这里奠基,新
的美好生活将在这里开始。
一、认识与适应大学生活
面对新的 学习生活环境,同学们既会感到好奇和兴奋,也容易感
到不适和遇到
困难。尽快适应大学新生活 ,为今后的成长成才打下良好基础,是同学们进入大学后
面临的首要问题。
大学有教 书育人的良师,这里聚集着众多学者和专家。他们精通本专业的基础理
论,了解最新的学术成果,具有丰 富的科研实践经验。大学是知识的海洋,这里有浩
瀚的图书资料和先进的仪器设备,能使大学生接触广博 的知识,培养必要的专业技
能,是同学们顺利成长成才的重要基础。大学有浓厚的学习和研究的氛围,是 知识传
播和运用的基地,是接受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熏陶的园地。同学们可以全面准确地掌
握基 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学到做人的道理,养成良好的学风;可以广泛汲取各种新的
思想和学术成果,不断培 养自己的理论思维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和探索创新能力;可
以不断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树立正确的世 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与中学生活相比,大学生活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了解这些变化,有利 于同学们更
好地认识大学生活的特点。
学习要求的变化。大学阶段的学习,知识的广 度和深度大大增加,专业方向基本
确定,需要充分发挥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大学主要实行的是学分制 ,除了公共
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必修课之外,各专业还开设选修课。同学们可以根据个人
兴趣和能力选修相关课程。大学阶段,自由支配的学习时间增多,学习的自主性大大
增强。大学学习需要 掌握大量的资料和信息,获取知识的渠道更加多样化。熟练利用
图书馆、互联网收集资料和信息,是同学 们必备的技能。广泛涉猎相关知识,掌握科
学的学习方法,培养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 决问题的能力,是大学
阶段学习的重要特点。
生活环境的变化。进入大学以后,同学 们离开父母独立生活,许多同学还远离家
乡,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都要自己安排。大家来自五湖四海,兴 趣爱好、生活习惯可
能存在差异,主动地加强沟通和交流、
第一节适应人生新阶段
互相 理解和关心成为一种
需要。自理能力较强的同学会很快适应,应对自如;自理能力较弱的同学,则可能顾
此失彼。尽快适应新的环境,既要学会过集体生活,又要学会独立处理学习生活中遇
到的各种实 际问题。
社会活动的变化。进入大学后,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等组织活动增多;由志趣、爱好相同的同学自愿组织起来的各种学生社团的活动丰富多彩;参加各
种社会实践、社 会志愿服务的机会大大增加。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爱好、时
间和精力,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合理 安排课余生活,锻炼组织和交往能力。


大学生活给大学生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 ,要求同学们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升
适应能力,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树立自立自 强自信自律的生活意识。从一定意义上说,进人大学就意味着开始逐
步走向社会,独立生活。在这个新的 起点上,为了给自己的人生理想夯实基础,需要
摆脱依赖、等待和犹豫,培养自立、自强、自信、自律的 精神,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
的新变化。
提高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在大学生活中,同 学们会遇到各种思想的交流和碰
撞,也会受到种种社会思潮的影响。其中既有政治上的大是大非,也有为 人处世的基
本原则、日常学习生活中的细节小节。这就要求同学们努力提高明辨是非善恶的能
力 ,作出正确的判断和理智的选择,致力于求真求善、向上向善、善做善为。
虚心求教,细心体 察。步人大学生活,社会交往会更广泛,学习中的难关会更多
样,需要培养的能力会更全面。面对新的生 活环境,同学们随时都可能遇到过去所没
有遇到的问题、矛盾和困惑。只有多向周围的老师、同学学习, 虚心求教、细心体
察,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
大胆实践, 积累生活经验。任何能力都是在实践中积累起来的,都有一个从不会
到会、从不熟练到熟练的过程。生活 是最好的老师,只有在生活的实践中不断磨砺,
才能逐渐提高独立生活的勇气和能力。
二、更新学习理念
学习是大学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大学生活的中心内容。进入大学,学习 的内容、
形式和要求都发生了变化。同学们不仅要努力学习,而且要树立正确的学习理念;不
仅 要掌握知识,而且要掌握获得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不仅要在学业上不断进步,
而且要在综合素质上不 断提高。
自主学习的理念。自主学习是一种能动的学习。它要求同学们有明确韵学习目
的,自觉适应专业要求和社会需要,积极主动地掌握相关知识、技能和方法,使自己
真正成为学习的主 人。坚持自主学习,离不开教师的指导,但不能被动地接受教师的
指导,而要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主动性, 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注重对知识的拓展和领
悟。在大学阶段,大量的自学时间、自由的学习空间,营造 了自主学习的浓厚氛围,
也对自主学习提出了更高要求。同学们要学会根据教学计划和自己所学专业的特 点,
合理确定学习目标,科学安排学习时间,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全面提高自主学习能
力。
全面学习的理念。学习应该是全面的。同学们不仅要认真学好专业知识,还要学
好有利 于促进自身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其他各方面的知识。学习不仅是获得知识,更
为重要的是掌握科学方法, 培养探索求知的热情,学会收集、处理、选择和管理信
息,学会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同学们要向 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生活学
习,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
创新学习的理念。创新学习是一种以求真务实为基础,采取创造性方法,积极追
求创造 性成果的学习。当今时代,知识更新周期大大缩短,各种新知识、新情况、新
事物层出不穷。大学生要成 为未来国家建设的人才和各个行业的骨干,不仅要认真学
习,善于思考、掌握、加工、消化已有知识,还 要敢于突破陈旧的思维定式,不断激
发自己的创新意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性思维,不断提高和拓展自 己的创新能力,
力求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为将来的创造性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合作学习的理念。“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大学学习既需要耐得住寂寞的
潜心苦学,也需要相互 交流、沟通,在合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合作。同学们要在学业
上相互启发,相互促进,取长补短,共同提 高,还要在合作中注重培养良好的交往能
力、合作精神、团队意识。
终身学习的理念 。学习最可贵的是坚持。不断学习新知识、获得新本领,是社会
发展的要求。“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 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秉烛之
明。”我们已经进入了终身学习的时代,要树立终身求知、 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大学阶


段,同学们要学习和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同时要为今后继续学 习、终身学习奠定良好
基础。
三、确立成才目标
时代呼唤英才,希望在于 青年。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
者和可靠接班人,是大学生需要确立的成才目标。
德是人才素质的灵魂。德在人的成长成才过程中始终具有关键意义。“才者,德之
资也 ;德者,才之帅也。”同学们应当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 义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全面发展为目标,自觉加强修养,砥砺
品行。
智是人才素质的 基本内容。智是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本领,是成为对
国家、对人民有用人才的基本条件。同学 们需要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本专业
比较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不断拓展知识领域、优 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
实践,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
体是人才素质的 基础。健康的体魄是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重要基础。同学们要
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 身体的基本技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
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同时,同学们还要保持心理健康,学会 合理调控自己的情绪,
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科学方法。只有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才能胜任现 在
的学习任务和将来的工作职责。
美是人才素质的综合体现。美不仅能陶冶情操、提 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
力,对于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学们需要提高文化艺术 素养,
加强审美修养,认清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养成高尚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人文素养。
大学生要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成才目标,应当着力增强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
责任感。这既是建设和发 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大学生成长成才
的必然要求。同学们正逢报效祖国和人民的难 得历史机遇,要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
和人民幸福为己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 者、开拓者、奉献
者,展现出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良好精神风貌。
第二节提升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
当今时代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提出 了更高
的能力和素质
要求。同学们要适应时代的要求,既需要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专业能力,又 需要提高
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一、思想道德与法律
思想道德和法律 都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
段。思想道德和法律虽然在调节领域、调 节方式、调节目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方式
存在很大不同,但是二者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共同服务于一定的经济
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提 供价值基础。第一,社会
主义思想道德为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发展和完善提供价值准则,是社会主义法 律正
义性和合理性的重要基础;第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能够促进人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
用法, 维护法律权威;第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调整的社会关系更加广泛,与社会主
义法律共同促进和谐社会秩 序的形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第一,< br>社会主义法律通过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基本原则予以确认,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国
家强制力保障 ;第二,社会主义法律的颁布和实施,能够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思想道
德的传播和践行;第三,社会主义 法律对违法犯罪的制裁,有助于惩罚和遏制严重违
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行为,引导和促进人们自觉履行 道德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
任。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坚 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既要发挥法律的规范和强制作用,又要发挥道德的教化和引领作用。要通过 科学立法


和民主立法,将社会主义道德理念融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中,使法律成为饱含 道德
价值的良法;要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使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在实践中得到弘扬和
遵循, 并成为衡量执法、司法合理性的重要标准;要通过全民守法,使社会主义道德
成为公民内心的信仰,充分 发挥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要切实践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 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
德,坚持以道德滋养法律,以道德丰富法律,以道德支撑法律,以道 德精神和价值促
进并引领全社会信仰法律。

二 、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
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人的基本素质,体现着人们协调各种关系、处理各
种问题时 所表现出的是非善恶判断能力和行为选择能力,是政治素养、道德品格和
法律意识的综合体,决定着人们 在日常生活中的行动目的和方向。
思想道德素质是人们的思想观念、政治立场、价值取向、道 德情操和行为习惯
等方面素养和能力的综合体现,反映着一个人的思想境界和道德风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是促进个体健康成长、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法律素质是指人
们掌握和运用法律 的素养和能力。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树立必需的法律观念,拥
有必要的用法、护法能力,构成了法律素 质的基本要素。良好的法律素质对于保证
人们合法地实施行为,依法维护各种正当的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弘扬社会主义法
治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个人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是在学习中升华、内省中完善、自律中
养成、实践中锤炼的结果。只要坚持去做、用心去做,每个人都会 不断有所收获、
有所提高。加强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是与社会责任、历史使命联系在
一起的。同学们应当始终恪守道德和法律,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牢固树立坚
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 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尊法
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逐步树立对社会主 义法律的信仰,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
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第三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价值观是人类在认识、改造自然和社 会的过程中产生与发挥作用的。不同民族、
不同国家由于其自然条件和发展历程不同,产生和形成的核心 价值观也各有特点。一
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相契合,同 这
个民族、这个国家的人民正在进行的奋斗相结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需要解决的
时代问题 相适应。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
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 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
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 价值标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是同学们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根本途径。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的根本任务,强调要倡导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 诚信、
友善。这12个范畴凝练概括了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公民的价值准则,
是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
复强调,要把培育和弘 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
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体系的 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 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
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四个方面,是一个系统性、 总体性的框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则更清晰地揭示了这个价值体系的内核,确立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 值观念,是对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


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体现了社会
主义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 传统文化,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
神,是对新时期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 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等重大问
题的深刻解答。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 面的价值要求。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结着中华民族和中国 人民的全部奋斗,蕴含
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追求。这一价值追求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 国
家的重大问题,揭示了当代中国在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等方面
的价值目 标,从国家层面标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刻度。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 的价值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反
映了人们对美好社会的期望和憧憬,是衡量现代社会是否充满 活力又和谐有序的重要
标志。这一价值追求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社会的重大问题,与实现国家治理 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契合,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从社会层
面明确了 每个社会成员应当共同遵守和践行的价值准则。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层面的价值要 求。爱国才能承担时代赋予的使
命,敬业才能创造更大的人生价值,诚信才能赢得良好的发展环境,友善 才能形成和
谐的人际关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价值追求回答了我们要培育什么样的
公民的重大问题,涵盖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各个方面,是
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树 立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追求。有了这样的价值追求,人们才能更好
地处理个人与国家、社会、他人的关系, 不断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
国无德 不兴,人无德不立。习近平说:“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个民
族、一个国家,必须知道自己 是谁,是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想明白了、想对
了,就要坚定不移朝着目标前进。”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既是个人的德,也是国家、
社会的大德。大学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推动国 家发展、社会
进步和自身的成长成才,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 兴的中国梦的价值支撑。人民有信仰,民族才有希望,国家
才有力量。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 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
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提出了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 梦的伟大号召。实
现中国梦,必须有广泛的价值共识和共同的价值追求。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 br>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
想意识多元多 样多变的新特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巩固马克
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
于振奋人们的精气神、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 大正能量,具有重要意义。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精神动力。构建具有强大凝聚力 感召力的核心
价值观,关系社会发展进步,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从坚持和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重大思想观点,特别是形
成了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坚持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实践新成果,是对党治
国理政经验的科学总结和丰富发展,集中体现了时代和实践 发展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
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续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的行动 纲
领。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处于决定性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
全面依法 治国正在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要 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
整合社会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为促进经济社会全 面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
动力。
引导大学生进德修业、成长成才的根本指针 。青年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关键
时期。习近平说,为什么要对青年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问题, “是因为青年的价


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 立的时期,抓
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
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凿井者,起于三寸之坎,
以就万仞之深’ ”。大学生作为青年的优秀代表,要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使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自己的基本遵 循,形成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在时代大潮中建功
立业,成就自己的宝贵人生。
培育 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人心工程、灵魂工程。大学生在学习生活
中应深化理性认知,准确把握 其基本内容、精神实质、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增强价
值判断力;增进情感认同,自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 化滋养心灵,明确时代和人民赋予
的责任;注重实践履行,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真正把 主义核心价值
观内化予心、外化于行。
第四节学习本课程的意义和方法
“思想道德 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同学们进人大学后的第一门思
想政治理论
课,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 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本课程的主
要任务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
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大学 生成长过程中
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有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
道德观、法律观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与法律素质,使大 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
接班人。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同学们 要在充分认识学习本课程重要意义的基础上,
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把学习和实践结合起来,做到学有所 成、学有所获。

一、学习本课程的重要意义
有助于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 的道理,选择正确的成才之路。改革开放和现代
化建设的实践为大学生展示才华、实现理想提供了广阔的 舞台,也对大学生的思想
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学习本课程,能够帮助同学们明确党和国 家
对大学生的希望和要求,明确自身成长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自身肩负的历史
使命、努力 方向以及成长成才的途径和方法。
有助于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素 质和法律素质打
下知识基础。本课程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应用于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领域,用深刻的哲理和多方面的综合知识,对大学生进行理想信念、爱国主义、人
生价值、道德修养和 法律基础等方面的教育。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有利于同学们获
得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确立为人处 世、做人做事的正确立场,掌握启迪智
慧、修身养性、陶冶情操的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 法律素质。

有助于摆正德与才的位置,促进自身全面发展。德与才是一个人的基本品 质。德
为立身之本,才为立身之基。在德与才的关系上,德是前提和灵魂,才是能力和工
具。同 学们只有摆正德与才的关系,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才能做到德才兼
备、全面发展。学习本课程 ,可以帮助同学们正确认识德与才的辩证关系,深刻理解
党和国家提出的“立德树人”要求,避免走人重 智轻德的误区,从各方面发展自我、
完善自我。
二、学习本课程的基本方法
学好科学理论。这里所说的科学理论,主要是指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
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 法。这是构建本课程的理论基础和贯穿本课程的灵魂,也是学
习本课程要把握的重点。本课程针对大学生 普遍关心的思想道德问题,运用马克思主
义基本原理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和解答;针对大学生普遍关心的法 律法规,进行了集中
的讲解和介绍。在学习中,同学们既要注意学习和掌握教材中的理论,更要着重把握
基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并用来分析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认识并解决自己成长中
的问题。


掌握基本知识。本课程包含丰富的人生哲学、伦理道德和法律知识。这些知识是
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思想成果,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本课
程,要注意 汲取和把握这些思想成果,加强道德修养,培养法律素质,提高精神境
界。要在学习好本教材的基础上, 广泛学习其他方面的知识,扩展自己的知识领域,
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
注重联 系实际。理论学习只有联系实际,才会生动而具体。本课程的内容来源于
现实生活,又对现实生活具有指 导意义。同学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密切联系我
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密切联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道
德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密切联系自身的学习和生活实际,真正领 会和掌握本
课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要积极主动地向人民群众学习、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
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从实际生活中汲取丰富的精神营养,在社会实践中加深对思想道
德和法律知识的理解 。
坚持学以致用。本课程的内容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学习本课程要把知与行结合起
来 ,把学习与践履结合起来,把学习规范与遵守规范结合起来,使知识转化为内在素
质。古人说过:“修以 求其粹美,养以期其充足,修犹切磋琢磨,养犹涵育熏陶也。”
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是知、情、意、 行辩证统一的过程,只有通过个人的主观努
力和亲身实践,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学以致用,不断增强自 我教育、自我约束、自
我激励的能力,慎独自守,防微杜渐,才能实现提高自己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的
学习目的。
口学习思考
1.大学生怎样才能尽快适应大学新生活?
2.如何理解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作用?
3.为什么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4.如何认识学习本课程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方法?
口阅读文献
1.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1998年5月
5日。
2.胡锦涛:《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3.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 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
的 通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
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

漫漫人生,唯有激流勇进,不畏艰险,奋力拼搏 ,方能中流击水,抵达光明的彼
岸。科学的理想信念,正是大学生乘风破浪、搏击沧海的灯塔和动力之源 。同学们追
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在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过程中实
现个人理想,是自身成长成才的现实需要,也是国家和人民的殷切期盼。
第一节理想信念与大学生成长成才

理想信念是人的精神世界的核心,是人精神上 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
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一个精神上“缺 钙”的人,不可能
承担时代所赋予的历史重任。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是大学生健康成长、成< br>就事业、开创未来的精神支柱和前进动力。
一、
理想信念的含义与特征

(一)理想的含义与特征
作为一种精神现象,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 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社会
和自身发展目标的向往与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 标上的集
中体现。
理想带有时代的烙印,在阶级社会中,还必然带有特定阶级的烙印 。生产力发展
水平不同,社会性质和人们所处的经济政治文化地位不同,所处的阶级关系与阶级地


位不同,对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和把握的深度与广度不同,所形成的理想也必然不同。
理 想不仅受时代条件的制约,而且随时代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
展规律认识的逐步深化 ,人们也会不断地调整、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理想。
理想源于现实,又超越现实。理想在现实中 产生,但它不是对现状的简单描绘,
而是与奋斗目标相联系的未来的现实,是人们的要求和期望的集中表 达。科学的理想
则是人的主观能动性与社会发展客观趋势的一致性的反映,是人们在正确把握社会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形成的。理想是多方面和多类型的,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分
为长远理想和近 期理想,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政治理想、道德理想、职业理想和生
活理想等。
理想 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推动人们创造美好生活的巨大力量,就在于它不仅具有
现实性,而且具有预见性。一 方面,理想是人们一定社会实践的产物,同时它又超越
了今天的实践;另一方面,理想必须通过人们的实 践活动才能实现,同时它又指明了
进一步实践的方向。实践产生理想,理想指引实践,理想与实践的相互 作用推动着人
们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在奋斗中追求,在追求中奋斗。
(二)信念的含义与特征
信念同理想一样,也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现象。信念是认知、情感 和意志的有
机统一体,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
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信念是人们追求理想目标的强大动力,会使人们坚贞不渝、
百折不挠地追求自己 的理想。
信念有不同的层次和类型。不同的人由于社会环境、思想观念、利益需要、人生经历和性格特征等方面的差异,会形成不同的乃至截然相反的信念。即使同一个人,
也会形成关于社 会生活不同方面的信念,如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事业、学业和生
活等方面,都会形成相应不同类型的 信念。
面对信念的多样性,一方面要承认这是正常现象,不宜强求一致;另一方面又要
看到,在一定的社会中,人们各自的信念也有共通之处,从而形成社会的共同信念。
一个人的不同信念 之间常常具有内在联系,并形成有机构成的信念体系。其中,高层
次的信念决定低层次的信念,低层次的 信念服从高层次的信念。由于高层次的信念具
有最大的统摄力,因而它代表了一个人的基本信仰。信仰是 信念最集中、最高层次的
表现形式,有盲目的信仰和科学的信仰之分。盲目的信仰就是对虚幻的世界、不 切实
际的观念、荒谬的理论等的迷信和狂热崇拜,科学的信仰则来自人们对自然界和人类
社会发 展规律的正确认识。
在人的生命历程中,理想和信念总是如影随形、相互依存。理想是信念的 根据和
前提,信念则是实现理想的重要保障。在很多情况下,理想亦是信念,信念亦是理
想。当 理想作为信念时,它是指人们确信的一种观点和主张;当信念作为理想时,它
是与奋斗目标相联系的一种 向往和追求。也正因如此,人们常将理想与信念合称为理
想信念。

二、理想信念的重要意义
理想指引人生方向,信念决定事业成败。如果说社会是大海,人 生是小舟,那
么理想信念就是引航的灯塔和远航的风帆。没有理想信念的人生,就像失去了方向
和动力的小船,在生活的波浪中随
处漂泊,甚至会沉没于急流之中。人的理想信念是
人生目的的 最高体现,也是人生发展的内在动力。同学们在大学期间,不仅要提高知
识水平,增强实践才干,更要坚 定科学、崇高的理想信念,明确做人的根本。
(一)理想信念指引奋斗目标
人生是一个在实践中奋斗的过程。要使生命富有意义,就必须在有意义的奋斗目
标的指引下,沿着正确的 人生道路前进。理想信念对人生历程起着导向作用,是人的
思想和行为的定向器。理想信念一旦确立,就 可以使人方向明确、精神振奋,即使前
进的道路曲折、人生的境遇复杂,也能使人透过乌云和阴霾,看到 未来的希望和曙
光,永不迷失前进的方向。


人的理想信念,反映的是 对社会和人自身发展的期望。因此,有什么样的理想信
念,就意味着以什么样的期望和方式去改造自然和 社会、塑造和成就自身。只有树立
起崇高的理想信念,才能够解答好人生的意义、奋斗的价值以及做什么 人等重要的人
生课题。
(二)理想信念提供前进动力
理想信念是 激励人们向既定人生目标奋斗前进的动力。一个人有了崇高坚定的理
想信念,才会以惊人的毅力和不懈的 努力成就事业。与此相反,一个人如果没有崇高
坚定的理想信念,就有可能浑浑噩噩,庸庸碌碌,虚度一 生,甚至腐化堕落,走上邪
路。无数杰出人物之所以能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在极其困难的 条件下
创造奇迹,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具有崇高坚定的理想信念,从而具有披荆斩
棘、锲 而不舍的动力。
大学时期确立的理想信念,对今后的人生之路将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会影响终
身。这是因为,同学们在大学时期将面临一系列人生课题,如人生目标的确立、生活
态度的形成 、知识才能的丰富、发展方向的设定、工作岗位的选择,以及如何择友、
如何面对挫折、如何克服困难等 。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一个总的原则和目标,这
就需要确立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信念。同学们应当重视 对理想信念的选择和确立,努力
树立科学、崇高的理想信念,使将来的人生道路越走越宽广,使宝贵的人 生富有价
值。
(三)理想信念提高精神境界
人生是物质生活与精 神生活相辅相成的统一过程。崇高的理想信念作为人的精神
世界的核心,一方面能使人的精神生活的各个 方面统一起来,使人的内心世界成为一
个健康有序的系统,保持心灵的充实和安宁,避免内心世界的空虚 和迷茫;另一方面
又能引导人们不断地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提升精神境界,塑造高尚人格。一个人的< br>理想信念越崇高、越坚定,精神境界和人格就会越高尚。
大学生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信 念,才能明确学习的目的和意义,激发起为国家富
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而发愤学习的强烈责任感与使 命感,努力掌握建设祖国、服
务人民的本领。不论今后从事什么职业,同学们都要把个人的奋斗志向同国 家和民族
的前途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的学习进步同祖国的繁荣昌盛紧紧联系在一起,
使 理想信念之花结出丰硕的成长成才之果。
第二节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加强思想 道德修养,提高精神境界,应牢牢把握理想信念这个核心。大学生应当
正确认识自身肩负的历史使命,确 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树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
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而奋斗的共同理想。同时,大
学生中的共产党员和先进分子,还应追求更高的目标,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 理想。
一、认识大学生的历史使命
人在社会中生活,总要担当各种各样的任务和责任。其中 ,人们
担负的重大历
史任务和责任就是历史使命。历史使命不能超越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而是 在一定社
会历史条件下产生,又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不同时代的青年面对不同
的 历史课题,承担着不同的历史使命。
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承担的是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使命。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 开
放以来,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
化,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八大提出在中国共产
党成立 100年时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两个一百 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的中国梦,大学生肩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和历史责任。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文化多
样化、 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综合国力竞争和各种力量较量更趋激烈。日新月异的科


学技术发展 给社会生产力和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推动,各种文化在世界
范围内相互激荡,对各国的经济 、政治和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大学生是国家
未来发展的中坚力量,应当坚定科学的理想信念,以 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发愤学习、刻
苦钻研、努力成才,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在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 兴的不懈奋
斗中,创造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二、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
马克思主义作为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由马克思主义严密的科学体
系、鲜明的阶级立场和巨 大的实践指导作用决定的,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
结果,是中国人民长期探索的历史选择。大学 生只有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坚
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 成果武装头脑,才
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看清本质、明确方向,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 br>献。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真理。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坚定维护和< br>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指引人民推动社会进步、创造美好生活的科学理论。
它反映了无产 阶级的革命本质和博大胸怀,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为人类的进步和解
放指明了正确方向,为人们认识世 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马
克思主义是指导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实现自身解放 的强大思想武器。历史上,从
来没有一种理论像马克思主义那样,与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命运如此紧密 地联系在
一起。过去曾有种种同情人民群众的思潮或学说,但只有马克思主义才真正反映和代
表 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并用科学理论揭示了工人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
终解放自己的崇高历史 使命和现实道路。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性、革命性和崇高性相统
一的思想体系,是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争取 自身解放的理论指南。
马克思主义具有持久生命力。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和持 久生命
力。马克思主义诞生于19世纪中叶,但并没有停留在19世纪。作为一个以指导革命
与 建设为己任的开放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不但不排斥而且最能够吸收、提炼人类
创造的一切科学知识和 文明成果,并将其运用于推动社会历史的进步。《共产党宣言》
发表16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马克思主 义只有与本国国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同进
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才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和 感召力。马克思主义发
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发展、完善和创新的历史。
马克思主义以 改造世界为己任。马克思主义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科学理论。
在伦敦海格特公墓的马克思墓碑上,镌 刻着马克思的一句名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
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鲜明地表明 了马克思主义重视实践、以改
造世界为己任的基本特征。160多年来,正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社 会主义由空想
变成科学,由科学理论转变为社会实践。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现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
立,深刻改变着人类历史的走向。虽然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使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受
了严重挫折,但是历 史发展的总趋势并没有改变。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
践,无可辩驳地证明马克思主义是认识世 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社会主义具
有光明的未来。大学生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最重要的 是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
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科学理想信念的指引下,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马克思主义科学预见人类社会最终必然实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将是物质
财富极大丰富、实现按需 分配、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
会。共产主义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 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共产主义
是一种理想、一种学说、一种制度,更是一种实践,需要千百万人 一代又一代不懈地
努力。追求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统一的。实现共产< br>主义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我国现在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我们必须从这 个实际出发确定现阶段的奋斗目标,脚踏实地地推进我们的事业。一切
有志于为人类解放事业而奋斗的大 学生,都应胸怀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在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中积极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三、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有共同理想,才能有共同步调。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
党领导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 兴。这个共同理
想,把国家、民族与个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把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共同愿望有
机结合在一起,集中代表了我国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建设者、爱国
者的利益 和愿望,有着广泛的社会共识,具有令人信服的必然性、广泛性和包容性。
大学生要牢固确立在中国共产 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一)坚定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 民族的先锋队,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始终以实现中华民族< br>伟大复兴为己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团结带领全国
各族人民不懈 奋斗,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实
践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 中国,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好中国的事
情,关键在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进社会主 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 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具有敢于坚持真理、勇于修正错误的
坚毅品格和博大胸怀。虽然中国 共产党曾出现过失误,但是,党能够依靠自身力量和
人民群众的帮助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这就是中国共 产党区别于其他资产阶级政党最
大的特点和特有的政治优势,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党 的十八大以
来,党中央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高度,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以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毅力狠抓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
之风得到有力整治, 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进一步树立,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形
成了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中国共产党有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的指导,有经过实践证明了的一系列正确的路
线、方 针、政策,有亿万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有一支集中了全民族先进分子的党
员和干部队伍。在当今中国 ,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人民建设和发展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才能担当起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幸福 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
使命。一切有理想有抱负的中国青年和大学生,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下,同人民
紧密结合,为祖国奉献青春,才能大有作为。
(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 会变革。邓
小平曾指出:“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 国的混乱状态就不能结
束,贫困落后的状态就不能改变。”①新中国成 立后,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在建
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进行了开创 性的、艰辛的探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事实证
明,只有社会主义才 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 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发展中国、稳定中国的必由之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 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 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 会主义民主政
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内
的科学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从时代和全局高度,围绕改革发展稳定、
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 军,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 话。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
话科学回答当代中国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鲜明提出新形势下党治国理政 的一系列
重要方略,特别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境界,是中国
特 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指导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最鲜活


的马克 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
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 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
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 体制、文化体
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伟大实践。同学们要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成长为党和
人民需要的有用之才。
(三)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中华民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伟大民族,在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辉煌的
文明,为人类发展和进步 作出了举世公认的重大贡献。但是近代以来,中国沦为半殖
民地半封建国家,国家积贫积弱,人民饱受磨 难。为拯救民族危亡,中国人民进行了
长期探索和斗争,许多志士仁人为之流血牺牲,但都没能从根本上 改变中国人民的悲
惨命运。
中国共产党勇敢地担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庄严使 命,团结和带领全国各
族人民完成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为实现民族复兴奠定了最重要的基
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开启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历史征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找到了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
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获 得了新的强大生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
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 大成就,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展现
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
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 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
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展 望
未来,青年一代必将大有可为、
大有作为。大学生要勇敢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志存高远, 脚踏实地,努力在实
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第三节 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理想信念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如果说, 现实是此岸,理想
是彼岸,,那么,唯有实践才是联系二者的桥梁。理想不等于现实,理想的实现往往要
通过一条充满艰难险阻的曲折之路,有赖于脚踏实地、持之以恒的奋斗。实践,只有
实践,才是 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梁。
一、正确理解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有人说,理想很丰满,现实 很骨感。的确,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人们常常会感
受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对于思想活跃和敏感的 青年大学生来说,也容易对理想
与现实的矛盾产生困惑,这就需要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一)辩证看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理想与现实是对立统一的。在日常生活中 ,人们在处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时,往
往只看到二者对立的一面,看不到二者统一的一面。有一种认识偏 向是用理想来否定
现实,当发现现实并不符合理想的时候,就对现实大失所望,甚至对社会现实采取全< br>盘否定的态度。还有一种认识偏向是用现实来否定理想,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遇到困
难时,就觉得 理想遥不可及,还是“现实”一点好,甚至有人因此陷入拜金主义、享
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泥潭而不 能自拔。
出现这些认识误区的原因,从思想方法上讲,是由于不能辩证看待和处理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属于“应然”和“实然”的矛盾,不能把二者割裂
开来。理想受现 实的规定和制约,不能脱离现实而幻想未来。理想之树深深扎根于现
实的沃土之中,理想是在对现实认识 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实是理想的基础,理想
是未来的现实。一方面,现实中包含着理想的因素,孕育 着理想。在一定条件下,现
实必定要转化为理想。另一方面,理想中也包含着现实,既包含着现实中必然 发展的


因素,又包含着由理想转化为现实的条件。在一定条件下,理想可以转化成未来的 现
实。脱离现实而谈理想,理想就会成为空想。
(二)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
实现理想、创造未来,必须有战胜种种艰难险阻的 坚定不移的信心和坚忍不拔的
毅力。理想变为现实不是一蹴而就、一帆风顺的,往往会遭遇波澜和坎坷。 在现实生
活中,人们对于理想的美好有着充分的想象,而对于理想实现的艰难则往往估计不
足。 渴望早日实现理想,希望顺利实现理想,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如果把实现理想
设想得过分容易,对前进 道路上的困难缺乏思想准备,遭遇到一点困难、曲折或失败
就灰心丧气、悲观失望,那就会影响理想的实 现,难以体会到实现美好理想的巨大幸
福。
理想的实现是一个过程。一般来说,理想 越是远大,它的实现过程就越复杂,需
要的时间就越长。理想实现的长期性是对人们的毅力和信心的考验 ,必须做好充分的
思想准备。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任何一种社会政治理想的实现都不是轻而易举的,< br>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波折,充满着艰险和坎坷。
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进程,充 分印证了社会理想实现的道路是长期的、艰巨的和
曲折的。从1848年《共产党宣言》问世到1917 年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从第二
次世界大战后一大批社会主义国家勃然兴起到20世纪80年代末9 0年代初东欧剧变、
苏联解体,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当代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多少艰难的
尝试,多少惨痛的失败,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与实践不仅没有被扼杀,没有
像西方某些 人所预言的那样进入历史博物馆,反而在长期的艰辛探索中焕发出更强大
的生命力,展现出更加光明的前 景。由此可见,理想实现的路途是艰难曲折的,远大
理想的实现更是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懈努力。但是 ,建立在科学理论基础上的理
想,经过艰难曲折的锤炼,必定会焕发出更加耀眼的真理之光。
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可能会一帆风顺,也可能会遇到逆境。在顺境中前进,如同
顺水行舟,天时、地利、 人和等有利因素,使人们更容易接近和实现目标,但是顺境
中的宽松气氛、优越条件,又容易使人滋生骄 娇二气,自满自足,意志衰退。在逆境
中奋斗,犹如逆水行舟,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和更多的艰辛才可能 成功。逆境只是增
大了人们向理想目标前进的难度,而不是消解了实现理想目标的可能性。事物常常具< br>有两面性,在逆境中向理想目标奋斗,可能会有顺境中难以得到的收获。逆境的恶劣
环境,对于挑 战者而言,可以磨炼意志、陶冶品格、积累战胜困难的经验、丰富人生
阅历。只要树立必胜的信念,坚持 科学的态度,逆境不但不会把人打倒和压垮,反而
能使人的潜能最大限度地迸发出来,创造出乎意料的奇 迹。中国古代著名史学家司马
迁惨遭宫刑之祸,蒙受莫大的不幸,但他苦而不悲、孤而不堕,终于在逆境 中以顽强
的毅力为后人留下了不朽的历史巨著——《史记》。
迎高潮而快上,乘顺风 而勇进,这是身处顺境的学问,是善于抓住机遇不断丰富
与完善自己的方式;处低谷而力争,受磨难而奋 进,这是身处逆境的学问,是将压力
变成动力之所为。在追求理想的旅途中没有永远的顺境,也没有永远 的逆境。因此,
当身处顺境时,切莫得意忘形,因为顺境可能只是一时的,必须做好遇到逆境的准
备;当身处逆境时,也勿悲观失望,只要勇于战胜逆境,顺境就在前面。无论是顺境
还是逆境,对人生 的作用都是双重的,关键是怎样去认识和对待它们。只要善于利用
顺境,勇于正视逆境和战胜逆境,远大 的理想就一定能够实现。
(三)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
理想必须 通过实践才能转变为现实。再好的理想,如果不付诸行动,就没有实际
意义。历史上,凡有成就者,其渊 博的知识、卓越的才能、闪光的智慧、不朽的业
绩,多是从艰苦奋斗中得来的。艰苦奋斗是成就伟业不可 或缺的条件。一个没有艰苦
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立自强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 国家,
是难以发展进步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它的事业是难以兴旺发达
的。 讲艰苦奋斗,并不是不讲物质利益,而是为了实现既定的理想,不怕吃大苦、耐


大劳,不 惜献出自己的一切。在通向理想的道路上,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没有艰苦
奋斗的精神,理想是不会自动 转化为现实的。
艰苦奋斗是我们的传家宝。艰苦奋斗,其主旨在于奋斗,其价值在于为事业而 奉
献。艰苦奋斗绝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那种认为“艰苦奋斗是老一辈的事,当代青年
不需要艰 苦奋斗”的观点,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物质生活条件的
改善,社会观念的变化,只是 赋予艰苦奋斗以新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但艰苦奋斗
的精神是永远不会过时的。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 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 距,还有很多
的贫困地区和人口。艰苦奋斗始终是激励我们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
而共同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
大学生要把敢于吃苦、勇于奋斗的精神落实到日常的学习、生 活和工作中。在学
习上,刻苦钻研、不畏艰难,孜孜不倦地学习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 br>专业知识水平;在生活上,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抵制和反对铺张奢华的思想和
生活作风;在 工作上,奋发图强,不怕困难,不避艰险,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二、坚持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统一
每一个青年的前途离不开国家的前途,没有国家的前途也 就没有青年的前途。同
时,一个国家的希望寄托在青年身上。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青年一代有理想、 有
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就有源源不断的强大力
量。由此可 见,国家的需要就是青年人的需要,只有将个人理想与国家需要相统一的
青年才能够在社会上大有作为。 把个人的命运与国家和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把个
人理想融入社会理想之中,在为实现社会理想而奋斗 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理想,这是大
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
个人理想是指处于一定历 史条件和社会关系中的个体对于自己未来的物质生活、
精神生活所产生的种种向往和追求。社会理想是指 社会集体乃至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
理想,即在全社会占主导地位的共同奋斗目标。社会理想代表和反映着 一个社会占统
治地位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实质上是个人与社会
的关系在理想层面的反映。个人与社会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
约,共同发展。同样 ,社会理想与个人理想也不是彼此孤立的,它们之间既相互联
系、相互影响,又相互区别、相互制约。
社会理想规定、指引着个人理想。人是社会的人,追求个人理想的实践活动都是
在社会 中进行的,正确的个人理想不是依个人主观愿望随意确定的,从根本上说它是
由正确的社会理想规定的。 同时,个人理想的实现,必须以社会理想的实现为前提和
基础。因此,在整个理想体系中,社会理想是最 根本、最重要的,而个人理想则从属
于社会理想。换句话说,个人理想的确立要以社会理想为引导,个人 理想的实现依赖
于社会理想的实现。个人理想只有同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相结合,个人的向往和追求只有同社会的需要和人民的利益相一致,才可能变为现实。如果一个人不顾自身
所处时代的召唤 ,脱离自己所归属的国家和民族繁荣发展的需要,把个人理想等同于
纯粹的自我设计、自我实现,一切以 自我为中心,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
么干,那么,不仅他的人生价值取向是错误的,而且一定 会在现实中碰壁,他的追求
和向往最终也难以如愿以偿。
社会理想是对社会成员个人理想 的凝练和升华。社会是个人的联合体,社会理想
与个人理想密不可分。社会理想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是 由外在力量强加的,而是建
立在众人个人理想基础之上的,是对社会成员个人理想的凝练和升华。社会理 想的实
现归根到底要靠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并体现在实现个人理想的具体实践之中。
“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只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才能最终成
就一番事业。大学生对 自己未来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不能脱离当代中国的社会现实。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 族的伟大复兴,这是当代中国最大的现
实,也是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社会理想。这一社会理想具有极大的 包容性和方向指导


性,能够指导每一个人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需要,形成自己在生活、职业 、道德等方面
的理想信念。那种认为社会理想与个人理想无关,甚至认为社会理想压制个人理想的
看法是完全错误的。大学生要在社会理想的指引下,珍惜韶华、奋发有为,大胆设
计、勇于追求个人理 想,在实现社会理想的过程中努力实现个人理想。
三、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大学生肩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重任,只有把
实现理想的道
路建立在脚踏实地 的奋斗上,才能放飞青春梦想,实现人生理想。
立志当高远。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许多励志警句 。如,墨子说“志不强者智不达”,
诸葛亮说“志当存高远”。这里的“志”具有双重含义:一是对未来 目标的向往,二是
实现奋斗目标的顽强意志。志向,就是理想信念;立志,就是确立理想信念。青年时< br>期是理想形成的重要时期,也是立志的关键阶段。志向是青春的火焰,是生命的动
力。远大的志向 如太阳,唯其大,才有永不枯竭的热能;如灯塔,唯其高,’才能照亮
前进的航程。有志者,事竞成;有 大志者,人生事业才能辉煌。志向高远,就是要放
开眼界,不满足于现状,也不屈服于一时一地的困难与 挫折,更不要斤斤计较个人私
利的多少与得失。大量事实告诉人们,那些在事业上取得伟大成就、对人类 作出卓越
贡献的人,都是在青年时期就立下了鸿鹄之志,并为之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周恩来
中 学时期就立下了“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志向;李四光、钱学森、邓稼先等老一代
知识分子,青年时期就 立志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报效祖国。树雄心、立壮志,是关系大
学生一生前途命运的重大课题。
立志做大事。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曾激励广大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
要立志做大官。其中的道 理就是希望青年以国家民族的命运为己任,而不要以个人的
荣华富贵为人生的理想。如果一个人不顾自身 所处时代的召唤,脱离自己所归属的国
家和民族繁荣发展的需要,把个人理想等同于个人奋斗,一切以自 我为中心,天马行
空,独来独往,那么,不仅他的人生价值取向是错误的,而且这种追求因为脱离了国< br>家、民族和时代的需要,往往也是难以实现的。在今天,做大事就是献身于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伟大 事业。无论从事什么具体、平凡的工作,只要是与这一伟大事业相联
系、服务于祖国和人民的,就值得我 们去做。新时代的大学生应该把个人的命运与国
家和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立为国奉献之志,立为民服 务之志,为祖国和人民的利
益而奋斗,在为实现社会理想而奋斗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理想。
立志 须躬行。漫长的征途需要一步一步地走,崇高理想的实现需要一点一滴地奋
斗。通往理想的路是遥远的, 但起点就在脚下,在一切平凡的岗位上,在扎扎实实的
学习和工作中。中国古代先哲老子说:“合抱之木 ,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实现崇高的理想,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从平凡的工作做
起。著名数学家华罗庚曾语重心长地对青年学子们说,踏踏实实、循序渐进,与雄心< br>壮志、力争上游并不矛盾,不踏踏实实打好基础,就无法攻尖端、攀高峰,有时表面
上看好像是爬 上去了,但实际底子是空的。华罗庚认为,雄心壮志只能建立在踏实的
基础上,否则就不叫雄心壮志,雄 心壮志需要有步骤,一步步地,踏踏实实地去实
现,一步一个脚印,不让它有一步落空。
伟大出自平凡。社会需要杰出人物,更需要千千万万普通劳动者。祖国的富强、
民族的繁荣、人民的幸福 ,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尽其才、奋其志。我们每做好一项工
作,都是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添砖加瓦,都是为通向民族伟大复兴的
宏伟目标铺路搭桥。只要是为国家和民族作出贡献,无论是杰出人 物还是普通劳动
者,都是伟大的。昨天已经过去,明天还没有到来,最现实、最需把握的是今天。与其在夕阳西下的时候作美妙的幻想,不如在旭日东升之际勤奋投入工作;与其在垂暮
之年因理想未能 实现而懊悔不已,不如趁风华正茂之时躬身实践、奋斗不止。
中国梦,是中华民族的振兴之梦 ,也是每一个大学生的成才之梦。中国梦让生活
在这个时代的大学生与祖国人民一起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 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
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青春只有在为祖国和人 民的真


诚奉献中才能更加绚丽多彩,人生只有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伟大事业才能闪闪发光。
口学习思考
1.谈谈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2.如何认识个人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关系?
3.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历史使命中大学生肩负的责
任。
口阅读文献
1.毛泽东:《青年运动的方向》,《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邓小平:《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
1993年版。
3.江泽民:《在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江泽民文
选》第3 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4.习近平:《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的讲话》,《十八大 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
第二章 弘扬中国精神 共筑精神家园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 义为核心的民
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 br>神纽带,改革创新始终是鞭策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与时俱进的精神力量。大学生要担当起民
族复兴的 历史重任。最根本的是要努力做忠诚的爱国者和勇于创新的实践者。用实际行动
展现出弘扬中国精神的青 春风采。
第一节中国精神的传承与价值

中华民族悠久辉煌的历史文化孕育 了中国精神,涵养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
精神。中国精神作为兴国强国之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撑
和精神动力。
一、重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
中华 民族在五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不仅创造出光辉灿烂、享誉世界的中华文
明,也塑造出中华民族独特的精 神气质和精神品格,形成了崇尚精神的优秀传统。
这一传统,贯穿在中华民族筚路蓝缕的奋斗历程中,成 为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标识
之一。
中华民族崇尚精神的优秀传统,首先表现在对物质 生活与精神生活相互关系的
独到理解上。古圣先贤认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在于
人有道德,有 精神追求。物
质生活固然为人所必需,但如果只沉溺于物欲而不能自拔,则无异于禽兽。中国传统
文化认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崇尚“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
其忧,回也不改 其乐”的精神追求。基于对精神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中国古人在义利
观上主张见利思义、以义制利、先义 后利,在理欲观上主张导欲、节欲,强调用道德
理性和精神品格对欲望进行引导和控制,时刻对私欲、贪 欲保持警惕。因此,在中国
传统文化中,重视并崇尚精神生活,是古代思想家们的主流观点。
中华民族崇尚精神的优秀传统,也表现在中国古人对理想的不懈追求上。道德理
想是激励个体的精神内驱 力,是凝聚社会整体的精神力量。如,儒家把“仁”、“义”
视为最高的道德理想,孔子言“杀身成仁” ,孟子讲“舍生取义”;墨家把“兼爱”作
为最高的道德理想,提倡为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摩顶放 踵。正是因为有了这种
道德理想主义情怀,无数志士仁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 万
世开太平”,他们心怀天下,利济苍生,为追求道义、实现理想而上下求索。
中华 民族崇尚精神的优秀传统,亦表现在对道德修养和道德教化的重视上。中国
传统文化十分强调道德修养和 道德教化,将“立德”置于“三不朽”(立德、立功、立
言)之首,重视人的道德品质的养成。中国古人 认为,“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
修身为本”,认为教化的目的是“明人伦”,是培养有道德的人。 古代思想家们不仅对
道德修养和道德教化理论进行了系统论述,而且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具体方法,如“改


过”、“慎独”、“重行”、“内省”、“自讼”、“居敬”等修养方法,以及家庭教化 、学校
教化、乡里教化等教化方法。所有这些,无不表明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对人的精神世界
的高 度关注。
中华民族崇尚精神的优秀传统,还表现为重视人生境界和理想人格。人的境界有不同的层级,如儒家认为,人生境界上不封顶,下要保底,即“见贤思齐焉,见不贤
而内自省也”。 关于理想人格,儒家把“君子”、“圣人”作为自己的理想人格,道家推
崇逍遥于天地之间的“真人”、 “至人”,近代启蒙思想家梁启超呼吁“新民”的理想人
格。这些出现在中国历史上的境界说和诸种理想 人格,虽时代不同,类型有别,但其
共同点是关注人的精神品格。
中国共产党是中华 民族优秀传统的忠实继承者和坚定弘扬者。在革命、建设和改
革各个历史时期,党都强调要处理好物质和 精神的关系,重视发挥人的精神的能动作
用,发扬光大了中华民族重精神的优秀传统。早在革命战争年代 ,党就提出“全心全
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强调“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要“做一个高尚的
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
人”。新中 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始终
强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 抓,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 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提
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以习近平为总
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时代的高度,明确指出民族复兴不仅表现为经济腾飞,更要有中国
精神,只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
全国各族人民物质 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顺利向前推
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 今天,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承
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不断增强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 、自强不息的精神动
力,提振全民族的精气神,永远朝气蓬勃迈向未来。
二、中国精神是兴国强国之魂
习近平强调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
主义为核心的
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 之
魄。在当代中国,兴国强国就是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走兴国强国之
路,首先需 要兴国魂、强国魄,以强大的精神支柱为支撑,以高扬的精神旗帜为指
引,团结凝聚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 量,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实现民族复兴的精神引领。近代以来,中国精神始终是激励和 支撑中华儿女团结
一致、前赴后继、英勇拼搏的强大精神力量。在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建立新中国,进行了社会主义
革命、建设和改 革,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重要基础,并一步一步接近伟大复兴
的战略目标。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历 经重重磨难而不断走向辉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
中华儿女始终高扬中国精神的旗帜,并根据时代和实际不 断赋予其新的生机活力。在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过程中,中国 精神作
为兴国强国之魂的价值和意义更为凸显。
凝聚中国力量的精神纽带。中国精神 是维系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精神纽带,对
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发挥着重要的凝聚作用。在当代中国 ,必须用中国精神引领
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用13亿人的智慧和力量汇集起不可战胜的磅 礴力
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保证。 综合国力是一个国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全部实力的综
合体现。综合国力不仅包括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 防能力和军事力量等硬指标,也
包括政治、文化、教育、精神状态等软因素。大力弘扬中国精神,提振全 民族的精气
神,激励广大人民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既是增强综合国力的内在要
求 ,也是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
鲁迅曾说:“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 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①大


学生是民族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要努力弘扬以爱 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
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将中国精神转化为青春行动,为国家富强、民 族振兴、人民
幸福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三、中国精神是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统一
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 系的精髓,二者的有机结合构成
了中国精神的基本内容。民族精神是指一个民族在长期共同生活和社会实 践中形成
的,为本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规范、精神气质的总
和。 它集中体现了一个民族在一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历史条件下生存和发展的独特
方式,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心 理特征、文化传统、精神风貌,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
发展的精神支柱。时代精神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形 成和发展的,体现民族特质并顺
应时代潮流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价值取向、精神风貌和社会风尚的总 和,是一
种对社会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和推动作用的集体意识。
时代精神与民族精神紧 密相连,都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撑。民族
精神为时代精神提供生长根基和发展动力,是时代 精神形成的重要基础和依托;时
代精神则是民族精神的时代性体现,牵引着民族精神的发展方向,并赋予 民族精神
以时代内涵。一切民族精神都曾经是一定历史阶段中带动潮流、引领风尚、推动社
会发 展的时代精神。同时,一切时代精神都将随着历史的变迁逐步融人民族精神之
中。
伟 大的事业需要崇高的精神,崇高的精神支撑和推动着伟大的事业。中华民族
的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安身立 命的根本、价值认同的标
识、传承发展的支撑,是推
进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大力弘扬 中国精神,培育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家
园,既需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也需要大 力弘扬以改革创新
为核心的伟大时代精神。
第二节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创造力的不竭源泉。爱国主义作为民族精
神的核 心,既是中华民族最深厚的精神传统,也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精
神旗帜,推动中国社会历史 发展的巨大力量。
一、民族精神的基本内容
中华民族是富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的伟 大民族。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
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强大精神动力。正是出于对自己故土家园 、骨肉同胞和灿烂文
化的眷恋与热爱,中华民族才能求同存异、团结统一,在自己的国土上繁衍生息,共
同劳动、共同生活、共同发展,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历史表明,爱国主义是贯穿
中国历史发 展的一条主线,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在五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
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 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
大民族精神。
团结统一。它植根 于中华大地,深深地印在中国人的民族意识中,是中华民族的
立身之本。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中国的主 体一直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虽有分
合离乱,但统一的时期远远多于分裂的时期,其根本原因就在于 中华民族具有高度一
致的整体感、责任感和忠实于国家民族整体利益的价值取向,以及各个民族之间和睦
相处、
第二节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友好相待、共赴国难.、共渡难关的优良传
统。历代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爱国人士都站在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高度,
坚持“和为 贵”和宽厚仁爱的原则,主张用信义、和平的方式处理复杂的民族矛盾,
“化干戈为玉帛”,使各民族能 够和睦相处、友好相待。特别是近代以来,在反对外来
侵略的斗争中,中华民族切身感受到国家的统一是 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用自
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又一曲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颂歌。
爱好和平。中华民族历来以爱好和平著称于世。“礼仪之邦”、“协和万邦”、“德莫
大于和”,等观念,深深地扎根于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之中。这不仅表现在各民族之间


以 和为贵、携手共进等方面,而且表现在与世界其他民族的友好交往、休戚与共上。
“亲仁善邻”、“ 讲信修睦”等,充分表现了中华民族在处理与其他民族关系问题上的
宽宏胸襟。联欧亚,开辟丝绸之路; 通亚非,郑和七下西洋;历万难,玄奘印度取
经;为传经,鉴真东渡扶桑„„这些典型事例,都是中华民 族与其他民族进行和平交
流的历史见证。
勤劳勇敢。自古至今,勤劳勇敢贯穿于中华 民族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体现在中
华民族德行的各个方面,鲜明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和道德精 神。中华民族是
勤于劳动、善于创造的民族。勤劳是一切事业成功的保证,是兴家立国之本。正是因为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历史的辉煌;也正是因为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今天的成
就。勇敢是广为推 崇褒扬的美德,它要求人们无论是遭遇险风恶浪,还是面对残暴权
势,都要有无所畏惧的精神;为了追求 真理、坚持正义,要有将个人得失、贫富、生
死置之度外的勇气。勤劳勇敢是中华民族创造一个又一个人 间奇迹的重要精神动力。
自强不息。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在五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历经挫折而不 屈,屡遭坎
坷而不馁,靠的就是一种自强不息的精神。自强不息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力量源
泉 ,具体体现为“夸父追日”、“精卫填海”、“大禹治水”、“愚公移山”等不屈不挠的
精神,体现为“ 因时而变”、“随时而制”、“与时偕行”、“与日俱新”等与时俱进的精
神。自强不息体现了中华民族 勇于进取的精神境界,激励着一代代中国人发愤进取、
不懈奋斗。
在中华民族的辉煌 历程中,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
神,都贯穿着爱国主义这一主题,爱国主义 在理念和行动上都发挥了核心作用。以爱
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也会随着中华民族的
历史延续而变得更加厚重并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

二、爱国主义及其时代价值
中华民族有着源远流长的爱国主义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要继承和弘扬爱
国主义精神,集中整个民族的智慧和力量来谋求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振兴。

(一)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
爱国主义体现了人们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 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
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以及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 的统一。它
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也是民族精神的核
心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要在社会中生存,都要获取生存发展的物质条件,都要
寻求慰藉心灵的精神家 园,这一切首先得之于祖国。“没有国哪有家,没有家哪有
我。”这看似平常的话语,道出了最深刻的爱 国理由:国家是小家的寄托,更是个人的
寄托;国家是物质利益的寄托,更是精神家园的寄托。失去祖国 母亲的保护,人们就
是无家可归的游子。爱国是每个人都应当自觉履行的责任或义务,是对祖国母亲的报
答。
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祖国的河山在人们的心中占据着至高无上的地位。祖国的山
山水水滋养哺育着她的子子孙孙。“禾苗离土即死,国家无土难存”,祖国的大好河
山,不只是 自然风光,还是主权、财富、民族发展和进步的基本载体。因此,每一个
爱国者都会把“保我国土”、“ 爱我家乡”、维护祖国领土的完整和统一,作为自己的神
圣使命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爱自己的骨肉同胞。对骨肉同胞的爱,反映的是对整个民族利益共同体的自觉认
同占中华民族的利益是我 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长远利益和最高利益,这种利益高
于各个民族内部的、局部的、暂时的利益。爱 自己的同胞就是爱人民群众。对人民群
众感情的深浅程度,是检验一个人对祖国忠诚程度的试金石。爱自 己的骨肉同胞,最
主要的是培养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始终紧紧地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
爱祖国的灿烂文化。文化传统常常被称为国家和民族的胎记,是一个国家民族得
以延续的精神基因,是培 养民族心理、民族个性、民族精神的摇篮,是民族凝聚力的
重要基础。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或许会背井离 乡,或许会彼此隔绝,但对祖国灿烂文


化和历史传统的认同总会把彼此的心连在一起。爱 祖国的灿烂文化,要认真学习和真
正了解祖国的历史,从中理解祖国优良的历史文化传统。
刻骨铭心的爱国之情,矢志不渝的报国之志,生死不移的爱国之行,写满了中华
民族的光辉史册。中华民 族历史上许许多多爱国故事,感人肺腑,流播四海,代代传
颂。祖国的大好河山,自己的骨肉同胞,民族 的灿烂文化,都是同我们的国家相联系
的。我们每个人的发展都是同国家的发展和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爱祖国就要心系
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就要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为祖国的独立和富强、为人< br>民的解放和幸福贡献力量。
爱国主义是历史的、具体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 下所形成的爱国主
义,总是具有不同的内涵和特点。爱国主义的丰富性和生命力,正是通过它的历史性< br>和具体性来表现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爱国主义主要表现为致力于推翻帝国主
义、封建主义 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把黑暗的旧中国改造成光明的新中国。在
现阶段,爱国主义主要表现为心系 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献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
业,献身于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爱国主义随着国家的产 生而产生,随着国家的发展而
发展。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国家消亡后,爱国主义就会失去存在的条件 和意义。
在阶级社会中,爱国主义具有阶级性。不同的阶级对待祖国的感情,既有一致的方
面, 也有差异甚至对立的方面。爱国主义的这些特点,要求我们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态
度,去认识历史发展过程 中的爱国主义,将其放到历史发展的具体链条中去进行评
价。爱国主义是对整个民族大家庭的热爱,我们 应当尊重历史,不苛求古人,既充分
肯定历史上的爱国人物、爱国情感、爱国思想和爱国行为,又要看到 这些人物、情
感、思想和行为的历史局限性,从爱国主义的丰富表现中升华出爱国主义的普遍情
怀。
(二)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
千百年来,鼓舞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继往 开来的精神支柱,就是深深融人民族意
识之中的爱国主义传统。全体中华儿女都应该为自己是中华民族的 成员而感到无比自
豪,承担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责任,以自己的努力为中华民族发展史续写< br>新的光辉篇章。
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体,除 了汉族之
外,还有众多少数民族,而汉族本身也是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由许多民族融合而成
的。 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始终代表了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方向,代表了中国各族人
民的共同心愿。什么时候 团结统一,国家就强盛安宁;什么时候分裂内乱,国家就积
贫积弱。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爱国主义对 于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着十分重
要的作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在反对 分裂、维护国家统
一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中国人民从未有丝毫犹豫和退让。骨肉分离和纷争,是让亲< br>者痛、仇者快的事情,只有骨肉团聚、祖国统一,才是各族人民的共同企盼和福祉。
实 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辉煌灿烂的中华古代文明,曾经长期处于世界领
先地位,并且远播海外,为 人类文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进入近代以后,长期的
内忧外患,外国列强的侵略和奴役,阻碍了中国 的发展,导致山河凋敝、国力日衰,
几乎到了亡国的边缘。无数爱国志士发愤图强,努力探索和寻求民族 复兴的道路。在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武器,经过艰苦卓绝的长期奋
斗,实现了民族独立和解放,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
坚实的基础。新中 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热情空前高
涨,爱国主义在推动祖国的全面发展和 进步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心
齐,泰山移”,只要全体中华儿女万众一心,奋发图强,艰 苦奋斗,就一定能战胜任何
艰难险阻,多少代人所企盼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就一定会实现。
实现人生价值的力量源泉。爱国主义体现了每一个中华儿女对祖国的责任。这种
责任是 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每个人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一个人能够成为什么
人,应该成为什么人,在很 大程度上要依赖于社会,依赖于生于斯、长于斯的祖国。


祖国给个人的成长发展创造条件 ,对个人创造的成果作出评价,为个人实现人生价值
提供舞台、指明方向。伟大的人生目标往往产生于对 祖国深厚的爱。一个人对祖国爱
得越深,历史责任感就越强烈,人生目标就越明确,人生信念就越坚定。 古往今来,
彪炳中华民族史册的,无一不是忠诚的爱国者。他们之所以能干出一番事业,使自己
的人生有价值、有意义,根本原因在于对自己的祖国和人民有一颗滚烫的赤子之心。
三、新时期的爱国主义
新时期的爱国主义,既承接了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又体现了鲜明的 时代特征,
内涵更加丰富。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必须继续坚持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持爱
国 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统一,把维护祖国统一放在突出位置,献身于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伟大事业。

(一)爱国主义与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时代发展的重要趋势。它的 发展使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联系日
益紧密,同时影响到世界各国的政治和文化,对爱国主义也提出了挑战 。在经济全球
化背景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利用是跨国界的,商品在全世界销售,资本跨国界流
动,信息跨国界共享。各国经济交往中需要遵循共同规则,跨国公司本土化的程度不
断提高,不仅利用当 地的自然资源,而且还充分利用当地的人力资源。各国公民在世
界范围内流动,一个国家的公民可能工作 和生活在另一个国家,并对另一个国家产生
感情。这种情况使有的人对自己的归宿感产生了困惑,甚至认 为爱国主义在今天已经
过时了。
事实上,爱国主义并没有也不会过时。经济全球化是 一把双刃剑,既是机遇,又
是挑战。现实情况表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中国家在获益的同时,也 要面对
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多方面的挑战。西方发达国家利用经济、科技和军事等方面的优
势, 竭力输出自己的政治观、价值观、文化观和生活方式,力图主导经济全球化进
程,把发展中国家纳入西方 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轨道。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只有勇
于和善于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竞争,才能加快我国 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强国家的经济实
力和综合国力。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以宽广的 眼界观察世界,
以积极而理性的姿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爱国主义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也不是大国沙文主义。要正确处理热
爱祖国与关爱世 界、为祖国服务与尽国际义务、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关
系。
对大学生来说,在如何把握经济全球化趋势与爱国主义的相互关系问题上,需要
着重树立以下三个观念。
人有地域和信仰的不同,但报效祖国之心不应有差别。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无
论你是 生活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无论你的政治立场和宗教信仰如何,也无论你在何种
所有制企业中工作,作为中 华儿女,都可以以自己的方式来报效祖国。应当说,经济
全球化趋势为个人报效祖国消除了许多障碍或阻 隔,开辟了更多的渠道和更大的空
间。
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家有祖国。科学是人类 智慧的结晶,是属于全人类的财
富,理应为全人类服务。科学无国界,但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科学家的命运 都与自己的
祖国有密切的关系;科学知识是无国界的,但科学知识的运用却不可能离开具体的国
家。钱学森是功勋卓著的科学家,又是心系祖国母亲的赤子。新中国成立后,他抛弃
国外优越的生活与工 作条件,历尽千难万险,回到祖国的怀抱,投身到祖国的建设
中。钱学森作为“两弹一星”的功臣,受到 国家的表彰。在荣誉面前,他说:“说是表
彰我对中国火箭导弹技术、航天技术和系统工程论方面所做的 一些工作。我想这里面
中国两个字是最重要的。”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集中体现为科技的竞争和人 才的
竞争。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都对国家的繁荣富强担负着重大的责任。
经济全 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不等于全球政治、文化一体化。在经
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国家仍然是 民族存在的最高组织形式,是国际社会活动中的独立


主体。只要国家继续存在,爱国主义 就有坚实的基础和丰富的意义。我们在参与经济
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坚定地捍卫自己国家的利益,这就 更需要爱国主义的支撑。在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西方一些人极力鼓吹政治一体化和文化一体化。这是别有 用心
的,实际上是企图借经济全球化推行西方的政治制度和价值观念,损害别国的主权和
尊严。 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不能以一个或几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
来衡量多样性的世界。用一 种政治制度、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去统一世界,不仅是对
别国的侵害,而且也是根本行不通的,只会危害 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在参与经济全球
化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既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所提供 的机遇发展自
己,又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尊严,按照本国国情坚持和发展自己的政治制度和民族
文化。
(二)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
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具有一致性 。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首先体现在对社会主
义中国的热爱上,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必须坚持 的立场和态度。爱国主义
与爱社会主义的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祖国 的繁
荣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社会主义在中国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集中代表
着、体现 着、实现着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有目共睹。特 别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
来,中国人民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和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谱写了自强不息 、顽强
奋进的新的壮丽史诗,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中国的发展,不仅使
中国 人民稳步走上了争取实现全面小康的广阔道路,而且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
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我 国早已不是任人宰割、民生凋敝、满目疮痍的半殖民地半封
建的旧中国,而是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为世界 所瞩目的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国家。中
国的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 放才能发展中国、
发展社会主义。糕豢蒺蒸羹缓
社会主义中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经过流血
牺牲、长期艰苦奋斗建立起来的。“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这同样是中国的历史
和现实所昭示的真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 为国
家繁荣昌盛和人民共同富裕而奋斗的历史。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矗立着一座座爱国主
义的丰 碑。透过这一座座丰碑,不仅可以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史,认识中国共产
党的英明伟大,体会中国共 产党的精神风骨,而且也能懂得中国共产党为国家、民族
和人民谋利益的艰辛历程。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充 分证明,中国共产党是高举爱国主义
旗帜并躬身实践的光辉典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 心。爱国主义与
爱社会主义、爱中国共产党、爱人民政府,具有深刻的内在一致性。
(三)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
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也是一致的,这不仅是对生活在中国 大陆的中国公民的
要求,而且是对全体中华儿女包括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的基本要求。
在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上,爱国与否是最基本的政治原则。邓小平曾
经指出:“港澳、台湾、 海外的爱国同胞,不能要求他们都拥护社会主义,但是至少也
不能反对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否则怎么叫爱 祖国呢?”作为港澳、台湾、海外的中华
儿女,不一定赞成祖国大陆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但却不能损害 社会主义祖国的利
益,不能不拥护祖国统一。只要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 br>分割的组成部分,就能够求维护祖国统一之同、存意识形态之异。在中华民族的爱国
主义发展史上 ,维护祖国统一、反对祖国分裂是中华儿女爱国情怀的重要体现,也是
对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及民族感情 的认同。任何旨在制造国家分裂、损害国家主权和
领土完整的言行,都会遭到具有强烈爱国主义精神的海 内外中华儿女的坚决反对。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一些原因,生活在祖国大陆之外的一些同胞对大 陆缺乏了解,
对于他们的行为应当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只要站在拥护祖国统一的原则立场上,深
明中华民族的大义,就能够在政治上求同存异,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团结起来,共同


为 祖国的统一大业而奋斗。

四、做忠诚的爱国者
爱国既需要情感的 基础,也需要理性的认识,更需要实际的行动。爱国不是简
单的情感表达,应当是一种理性的行为,要讲 原则、守法律,以合理合法的方式来
进行。只有把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始终做 到爱国的深厚
情感、理性认识和实际行动相一致,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才是真正的爱国者。
(一)推进祖国统一
维护和推进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 必然。保持香港、澳门
长期繁荣稳定大好形势,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不可阻挡的历史进
程,也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a
推进祖国统一,必须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 定。香港、澳门与祖国内地的
命运始终紧密相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香港、澳门与祖 国内地
坚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需要港澳同胞与内地人民坚持守望相助、携手共进。要
坚定不 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把坚持一国原则与尊重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
求同存异,增进团结;必须遵 循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在法治的轨道上循序渐进,
推进民主;必须坚持发展这一永恒主题,把发挥祖国 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港澳
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港澳社会求稳定、谋 发展、
促和谐的主流,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促进港澳同胞在爱国爱港、爱
国爱澳 旗帜下的大团结。
和平统一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要从中华民族整 体
利益的高度把握两岸关系大局,在认清历史发展趋势中把握两岸前途,坚持增进互
信、良性互 动、求同存异、务实进取,促进两岸关系发展取得更多积极成果,努力
增进两岸人民福祉,增进对两岸命 运共同体的认知,不断拓宽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
道路。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两岸双方 应始终坚持“九二共识”的共同立场,在巩固和
维护一个中国框架这一原则问题上形成更为清晰的共同认 知,并在此基础上求同存
异。大陆和台湾虽然尚未统一,但同属一个中国,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大陆和台 湾
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也不可能改变。“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解决台
湾问题的基 本方针,也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两岸双方应本着对历史、对人
民负责任的态度,以中华民族整体 利益为重,把握好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局,推动
两岸关系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向前迈进。
推进两岸交流合作。在两岸关系大局稳定的基础上,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有着
广阔空间。两岸双方应该为 深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合作采取更多积极
举措,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创造更加便利条件,以 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
产生更大效益,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前景。
促进 两岸同胞团结奋斗。兄弟同心,其利断金。两岸同胞是一
家人,有着共同
的血脉、共同的文化、 共同的连结、共同的愿景,这是推动两岸关系相互理解、携手
同心、一起前进的重要力量。“众人拾柴火 焰高。”两岸双方应秉持“两岸一家亲”的
理念,顺势而为、齐心协力,心心相印、守望相助,巩固和扩 大两岸关系发展成果。
凡是有利于增进两岸同胞共同福祉的事情,我们都应尽最大努力做好。要切实保护 台
湾同胞权益,团结台湾同胞维护好、建设好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反对“台独”分裂 图谋。“统则强、分必乱。”“台独”分裂势力及其分裂活动仍然
是对台海和平的现实威胁,必须继续反 对和遏制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主张和活
动,不能有任何妥协。“台独”分裂行径损害国家主权、领土 完整,破坏台海和平稳
定,挑动两岸对抗紧张,损害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必然走向彻底失败。中国人民绝 不
允许任何人任何势力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割出去。要贯彻《反分裂国家法》,旗
帜鲜明 地反对一切损害两岸关系政治基础的言行。


大学生寄托着两岸关系的未来,要 自觉维护和推进祖国统一,感悟两岸关系和平
发展的潮流,担当起开拓两岸关系前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 的历史重任,为推动两岸
关系和平发展、实现祖国统一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促进民族团结
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各民族共同开 发了祖
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造就了我
国各 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
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和各
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 ,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
成员的关系。处理好民族问题、促进民族团结,是关系祖国统一和 边疆巩固的大事,
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大学生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民族团结,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维护社
会稳定,自觉做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建设者、维护者、促进者。
深化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认识,认真 学习国家关于民族事务的法律法
规,深入了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发展历史,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意识 ,坚定“汉
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
念。要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
意识,增强对伟大祖 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努力增进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
习、相互帮助,使各个民族 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在与其他民族同胞接触交往
的日常生活中,同学们要尊重兄弟民族的传统文 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多说有利
于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话,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社 会稳定的事,不
说伤害民族感情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事。
认清“ 藏独”和“疆独”等各种分裂主义势力的险恶用心和反动本质,坚持原
则、明辨是非,不信谣、不传谣, 不受分裂分子挑拨煽动,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与
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在危急关头、关键时 刻,要立场坚定、挺身而出,
敢于同各种分裂活动作斗争,坚决捍卫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 局面,筑
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三)增强
国家安全意识国家安全问题事关国家安危和民族存亡。在国家安全形势越来越复杂的
今天,大学生要增强 国家安全意识,对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保持
高度警惕,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
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破坏
而 保持稳定有序的状态。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
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 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
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
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 一条中国特色国
家安全道路。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
题,又重视安全问 题。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
打造命运共同体,推动世界朝着互利互 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
增强国防意识。强大的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我 国的国防是全民的
国防。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 br>职责。大学生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也是国防建设的后备人才,必须
具有很强的国 防观念和忧患意识,自觉接受国防和军事方面的教育训练,始终关心国
防、了解国防、热爱国防、投身国 防,积极履行国防义务,成为既能建设祖国、又能
保卫祖国的优秀人才。
履行维护国 家安全的义务。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义务,


国家安全法、保守国 家秘密法、国防法、兵役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维
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具体的法律义务。大学 生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履行维护国家
安全的法律义务: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保 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为
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的义务,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 解
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下如实提供有关证据、情况的义务,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
行为的义 务,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不得非法持有国家秘密文
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义务等。 对每一项责任和义务,每个大学生都应当勇于担当,
尽职尽责。
“振兴中华,从我做 起”,这是改革开放初期大学生喊出的响亮口号。这个口号鼓
舞着无数青年学子投身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事 业,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在新
的历史时期,大学生应当高扬爱国主义的旗帜,做到立报国之志 、增建国之才、践爱
国之行,为国家和民族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节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时代精神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是人类文明在每一个时代 的精神体现。随着改革开
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改革创新成为当代中国的最强音,改革创 新精
神也由此成为时代精神的核心。当代大学生应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勇做时代精神的
弘扬者 和改革创新的实践者。

一、时代精神及其主要体现
时代精神是民族精神的 时代性表达,体现了社会在一定历史时期的思想观念、
价值取向、精神风貌和社会风尚。它反映社会进步 的发展方向,引领时代的进步潮
流,是社会的主旋律和时代的最强音。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带 领人民进
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
改革 开放30多年来,党带领人民在继承和弘扬伟大民族精神的基础上,立足新的
时代条件,赋予民族精神以 新的时代内涵,形成了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
时代精神。
改革创新精神既是对中华民族 革故鼎新优良传统的继承弘扬,也是中国人民在改
革开放伟大实践中体现出来的精神品格和精神特征。改 革是破除社会发展障碍、激发
社会发展活力的引擎,创新则是民族进步的灵魂、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改 革开放新
时期,党带领人民破除阻碍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取得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
靠 的就是这种大胆改革、锐意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改革创新作为时代精神的核
心,正是在紧紧围绕时代 主题、把握时代特征、体现时代要求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
来的。这一精神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 品格、中华民族富于进取的思想品格与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伟大成果,已经深深地融人我 国经济、政治、文
化、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成为各族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强< br>大精神力量。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体现为突破陈规、大胆探索、敢于创造的思 想观
念,勇于打破与社会和历史发展规律不相吻合的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的束缚,从不合
实际、 不合规律的观念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错误和教条式的思想观念中解放
出来;体现为不甘落后、奋 勇争先、追求进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自甘落后、故步
自封,也不满足于取得的成就,躺在代表历史的 功劳簿上自满自足、裹足不前,而是
以“落后就会挨打”的危机感和忧患意识自我警醒,以“一万年太久 ,只争朝夕”的
奋发精神和竞争意识自我激励;体现为坚忍不拔、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有“敢啃硬骨头”、“敢涉险滩”的闯劲,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有“生命不
息,奋斗不止 ”的拼劲。
伟大的实践孕育伟大的精神,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孕育了以改革创新为核
心的伟大时代精神。这一精神生动反映了中国人民推进改革开放的每一步实践过程中
的精神风貌 。如,在抗击自然灾害的
过程中形成的九八抗洪精神、抗震救灾精神,
在筹备和举办重大活动中 形成的奥运精神,“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
关、特别能奉献”的载人航天精神,“爱岗敬业 、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


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这些精神代表着 时代的最强音和社会发展
的大潮流,是中华民族精神在新时代的充分展示和生动体现,是极为宝贵的精神 财
富。
二、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
改革是全面的改革,既包括经济体制改革, 也包括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
制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创新也是全面的创新,既包括理论创新,也 包括制度创新、
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离不开改革创
新,改革创新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唯物史观认为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
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这一规律不仅表现为通 过暴
力革命手段实现新社会制度代替旧社会制度,也表现为在社会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
下,通过 改革实现社会的自我调整和改善。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建立在发达的生产力
基础之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 化,最根本的就是要通过改革创新,不断促进先进生产
力的发展。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 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以巨大的政治勇气不断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决 心之大、变革
之深、影响之广前所未有,成就举世瞩目。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
化国家、实现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为推动改革
的全面深化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
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
段,改革 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
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
现代化道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使广大人 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推动
改革事业的全面深化,一个重要的因素就在于是否有敢于“改”的精神和 敢于“破”
的勇气。发扬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对于最大限度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最大限度调
动一切积极因素,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经济
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 展,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具有至关重要的
推动作用。
建设社会 主义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我国的国情决定了不可能选择资源型和依
附型的发展模式,必须通过全面的 改革创新,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社
会主义创新型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根本的 是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最紧
迫的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地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 蕴含的巨
大潜能。面向未来,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必须大力弘
扬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改革释放创新活力,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鼓励大胆
创新、勇于创新、包容 创新的良好氛围,把创新驱动的新引擎全速发动起来,为我国
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强劲动力。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当代中国人民精神风貌的集中写照,是激发社
会创造 活力的强大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创造性事业,只有
坚持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 的时代精神,才能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
态,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三、做改革创新的实践者
新时期的大学生置身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之中,应当以时代使
命为己任,把握时代脉搏,迎接时代挑战,增强创新创造的能力和本领,勇做改革创< br>新的实践者,将弘扬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实践中、体现在行动上。
(一)树立改革创新的自觉意识
陈规陋习最易束缚人的思维和手脚,未知常常令人心生怯意, 创新创造的过程往
往充满艰辛。改革创新,首先要求人们必须树立敢于突破陈规、大胆探索未知、勇于< br>创新创造的思想观念,在实践中有直面困难的勇气,有突破难关的精神,锐意进取,


奋力前行。
树立突破陈规陋习的自觉意识。清代著名画家郑板桥曾为他的书斋题联自勉:“ 删
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就是时刻以“领异标新”的标准要求自己,不赶浪
头、不 趋风气,而应似二月之花,一花引来百花开,自辟新路,创造与众不同的新格
调。敢于大胆突破陈规甚至 常规,敢于大胆探索尝试,善于观察发现、思考批判,不
唯书、不唯上,只唯实,这是大学生在学习与实 践中创新创造的重要前提。
树立大胆探索未知领域的信心和勇气。未知领域可能是人类认识的 盲区,也可能
是人类实践的处女地,人们常常因其充满未知的风险而停下探索和求新的脚步。但从
另一方面说,未知领域也往往蕴含着发现的沃土和创新的机遇。仁者无忧,智者无
惑,勇者无惧。“路 漫漫其修远兮”,最需要“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勇气,需要“沉舟
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信心 。
树立以创新创造为目标的志向。创新是在常规中闯出新路,创造是从无到有,是
零 的突破。相对创新创造,模仿因循更为轻松容易,但其价值也难以与创新创造相提
并论。正如王安石在《 游褒禅山记》中所言:“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
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 至也。”青年应是最少保守、最少守旧的,也
应是常为新、敢创造的,理当勇于开风气之先,做改革创新 的生力军。
(二)培养改革创新的责任感
改革创新表现为一种不甘落后、 奋勇争先、追求进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时代
大潮中,有人选择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随波逐流,有人 则意气风发、力争上游、拼
搏进取。这两种不同选择的根源,除了信心和勇气外,更在于是否具有为推动 社会发
展进步贡献力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改革创新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 。人类社会无论重大还是细小的进步,
都是由改革创新而非因循守旧推动的。无论古代的指南针、活字印 刷,还是当代的航
天深潜、3D打印,科学技术的每一次进步都需要不断求索的艰苦创新;无论诗词歌< br>赋、音乐绘画,还是建筑园林、衣饰美食,文化艺术进步的生命活力也在于其推陈出
新;改革旧体 制、开创新局面,更需要艰苦卓绝的变革与创新。
古往今来,每一项改革创新中都充满艰辛、 奉献甚至牺牲,没有一种推动社会进
步、造福苍生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很难支撑人们克服和战胜改革 创新过程中的艰
难困苦、曲折磨难。李大钊曾写下“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警语,“铁肩道义”< br>就是其“妙手文章”中的责任与使命。
当代大学生正值创新创造的人生时期,理当培养 起以改革创新推动社会进步,在
改革创新中奉献服务社会、实现人生价值的崇高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增强改革创新的能力本领
改革创新不是不切实际的空想玄谈,而是必 须付诸实际的实践实干,既需要树立
勇于改革、锐意创新的思想理念,也需要培养和增强将改革创新的思 想理念转化为实
际行动的能力和本领。
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是增强改革创新能力本领 的基础。改革创新之所以能够推陈
出新,提出前人不曾提出的新思想,推出令世人敬仰叹服的新创造,一 个重要的原因
就在于改革创新者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推行任何一项改革,作出任何一项创
新,都是站在前人积累的专业知识基础之上的。缺乏深厚的专业知识积淀,盲目追求
改革创新,往往容易 流于不切实际的空想,或者是“无知者无畏”的蛮干。无视或轻
视专业知识学习,不可能担负改革创新的 重任。大学生作为改革创新的生力军,应从
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起步和人手,而不能好高骛远,空谈 改革,坐论创新。
培养创新型思维方式是增强改革创新能力本领的前提。创新思维与守旧思维 的区
别在于,守旧思维往往求同、模仿,创新思维则注重求异、批判而不甘落入窠臼和俗
套;守 旧思维被动回答问题,创新思维善于发现问题;守旧思维往往机械、线性、封
闭,创新思维则灵活而开放 ,发散而多维;守旧思维提出的观点人们往往因熟悉而易
于接受,创新思维则常常因“异想天开”而被怀 疑甚至嘲讽。大学生在专业学习与社


会实践中应自觉培养创新型思维,勤于思考,善于发 现,勇于创新。
积极投身实践是增强改革创新能力本领的关键。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当 代
大学生于青春年华逢改革盛世,应当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深深体悟改革创新
精神,增 强改革创新的意识,锤炼改革创新的意志,勇做改革创新的实践者和生力
军,努力走在全社会创新创造的 前列。

学习思考
1.中国精神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弘扬中国精神?
2.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为什么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3.新时期的爱国主义有哪些主要内容?如何做一个忠诚的爱国者?
4.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大学生应如何真正成为改革创新的生力军。
阅读文献
l-江泽民:《爱国主义和我国知识分子的使命》,《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
2.胡锦涛:《在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
3.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 次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
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
4.中央宣 传部宣传教育局、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民族团
结教育通俗读本》,学习出版 社2009年版。
第三章 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

大学时代 ,是大学生形成正确人生观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系统学习人生观理
论,结合个人实际和社会现实, 深入思考人的本质是什么、人生为了什么、。怎样的人生更
有意义等问题。明辨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 ,对于同学们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
至关重要。
第一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人的生命过程不同于其他动物的生命过程,它不仅是一个自然过程,还包含着极
为丰富 的社会内容。人不仅活着,还要生产、交往、创造,形成一定的人生价值目
标,以一定的人生观指导自己 的行为,赋予人生这样或那样的意义。成就什么样的人
生,是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事业有成,还是庸碌 无为、贪图私利甚至卑鄙邪恶,在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有什么样的人生观。
一、人生与人生观
领悟人生真谛,就需要对“人是什么”或“人的本质是什么”有一个科 学的认
识。人对自我的认识,既是一个古老的问题,又是一个常新的问题。在中外思想史
上,许 多思想家对此都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为科学
揭示人的本质提供了大量的 思想资料。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
场、观点和方法,揭开了人的本质之谜。他指出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
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论断,使人 的本质问题在人类历
史上第一次得到了科学的说明。
任何人都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 中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
属性,人的自然属性总是深深打上了社会属性的烙印。每 一个人从他来到人世的那天
起,就从属于一定的社会群体,同周围的人发生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如家庭 关系、
地缘关系、业缘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道德关系等。这些社会关系
的总 和决定了人的本质。人们正是在这种客观的、不断变化的社会关系中塑造自我,
成为真正现实的、具有个 性特征的人。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不断面对各种各样的问
题,逐渐地认识和领悟人生,形成与自己的生活 阅历、实际体验密切相关的人生观。
人生观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 看法。它决定着人们实
践活动的目标和人生道路的方向,也决定着人们行为选择的价值取向和对待生活的 态
度。因此,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


人生观是世界 观在对待人生问题上的具体体现,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
人们对生活在其中的世界以及人与世界 的关系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世界观决定人
生观,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正确的世 界观是正确人生观的基
础,人们对人生意义的正确理解,需要建立在对世界发展客观规律正确认识的基础 之
上。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人生观从属于世界观,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也就不可能有
正确的人 生观。同时,人生观又对世界观的巩固、发展和变化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
一个人的人生观发生变化,往 往会导致其世界观发生变化。现实生活说明,一个人如
果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 思想和腐朽观念的侵蚀,不能树立
正确的人生观,那么,其世界观也往往会随之变化。

二、人生观的主要内容
人生观的主要内容包括人生目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三个方面。 这三个
方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统一为一个有机整体。

(一)人生目的
人生目的是指生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对“人为什么活着”这一人生根本问
题的认识和回答 ,是人在人生实践中关于自身行为的根本指向和人生追求。人生目的
是人生观的核心,在人生实践中具有 重要的作用。
人生目的决定人生道路。一方面,人生目的规定了人生活动的大方向,对人们所
从事的具体活动起着定向的作用;另一方面,人生目的又是人生行为的动力源泉,为
实现人生目 的,人们会注重培养能力、磨炼意志、奋发进取、努力拼搏。古今中外众
多创造了辉煌壮丽人生的志士仁 人,多在青年时期就确立了正确的人生目的,从而在
面对人生的一系列重大课题时,能作出正确的选择, 始终朝着正确的人生发展方向前
进。
人生目的决定人生态度。人生道路崎岖不平,面对各 种各样的矛盾和斗争,不同
的人生目的会使人采取不同的人生态度。正确的人生目的可以使人无所畏惧、 顽强拼
搏、积极进取、乐观向上;错误的人生目的则会使人或是投机钻营、铤而走险、违法
犯罪 ,或是虚度人生、游戏人生、放纵人生,或是悲观消沉、看破红尘、厌世轻生。
在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 许多事业有成者,无不是在正确的人生目的支配下,以昂扬
乐观的人生态度正确对待人生道路上的坎坷。
人生目的决定人生价值标准。正确的人生目的会使人懂得人生的价值首先在于奉
献,从 而在工作中尽心、尽力、尽责;错误的人生目的则会使人把人生价值理解为向
社会或他人进行索取,从而 把追逐个人私利视为有价值、有意义的人生,把对国家、
社会、集体和他人尽义务视为无价值、无意义的 人生。
可见,人生目的是人生的航标,它指引着人生的航向。不同的人生目的会有不同
的人生选择,不同的人生选择决定着不同的人生追求,不同的人生追求决定着不同的
人生价值。高尚的 人生目的集中体现了人生的真、善、美。同学们应认真学习科学理
论,努力提高明辨是非、善恶、美丑的 能力,自觉追求崇高的人生目的,在服务人民
和奉献社会的实践中实现有意义的人生。
(二)人生态度
所谓人生态度,是指人们通过生活实践形成的对人生问题的一种稳定的心理倾 向
和基本意愿。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重要内容。一个人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会有什么样
的人生态 度,当一个人对自己的人生观作出了某种明确的选择,实际上就在主要方面
决定了他将如何对待生活,决 定了他在实践中将以怎样的方式处理各种人生问题。反
过来,一个人对人生的态度如何,往往又制约着他 对整个世界和人生的看法,从而对
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产生重要的影响。
人生态度 是人生观的表现和反映。一个人如果不思考人的生命应有的意义,对什
么事都显得无所谓,当一天和尚撞 一天钟,这实际上是庸碌无为的人生观的表现。一
个人如果抱着“浮生如梦”、“及时行乐”、“今朝有 酒今朝醉”的混世态度,其背后必
然是低俗、庸碌和沉沦的人生观。一个人如果看破红尘,满眼只见烦恼 、痛苦和荒


谬,以悲怨愤懑、心灰意冷的倦怠态度对待生活,其背后必然是消极悲观的人 生观。
与上述情况相反,一个人如果满怀希望和激情,热爱生活,珍视生命,勇敢坚强地战
胜困 难并不断开拓人生新境界,其背后一定有正确的人生观作为精神支柱。
人生须认真。以认真的 态度对待人生,就是要严肃思考人的生命应有的意义,明
确生活目标和肩负的责任,既要清醒地看待生活 ,又要积极认真地面对生活。虽然人
生道路很长,但关键处只有几步;虽然人生问题很复杂,但要害在于 把握住最基本的
东西。大学生要学会对自己负责,对亲人负责,对周围的人和更多的人负责,进而对民族、祖国、社会和人类负责,做一个有价值、负责任的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人生
中遇到的各种问 题,不能得过且过、放纵生活、游戏人生,否则就会虚掷光阴,甚至
误入歧途。
人生 当务实。要从人生的实际出发,以科学的态度看待人生,以务实的精神创造
人生,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 每一件事。要把远大的理想寓于具体的行动中,不能好
高骛远、空谈理想、眼高手低、浅尝辄止,否则就 会脱离实际,一事无成。要坚持实
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人生态度,正确面对人生理想与现实生活之间的矛 盾,遵循客观
规律,透过复杂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更好地把人生意愿与个人情况和社会实际结合
起来,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实现人生目标。
人生应乐 观。乐观向上、热爱生活、对人生充满自信,体现了对自己、对社会、
对生活的积极态度,这种态度是人 们承受困难和挫折的心理基础。人生是丰富多彩
的,也充满了各种矛盾和问题。大学生处于人生特定的成 长阶段,面对学习、就业、
恋爱等各种实际问题,许多事情不会总是尽如人意、一切顺遂,也可能有失望 和暂时
的困难、挫折。要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不能因为没满足自己的期望或者遇
到困 难和挫折,就消极悲观、畏难退缩,甚至颓废堕落、自暴自弃,更不能因此而轻
生。要相信生活是美好的 ,前途是光明的,遇事要想得开,做人要心胸豁达,在生活
实践中不断调整心态,磨炼意志,优化性格, 形成热爱生命、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
人生要进取。人生实践是一个创造的过程。要适应历史 发展的趋势,以开拓进取
的态度迎接人生的各种挑战,不断领悟美好人生的真谛,体验生活的快乐和幸福 。要
积极进取,不断丰富人生的意义,不能贪图安逸、满足现状、因循守旧、碌碌无为,
否则人 生就会失去应有的光彩。要发扬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
精神,始终保持蓬勃朝气、 昂扬锐气,充分发挥生命的创造力,在为他人谋福利、为
社会作贡献中努力提升生命的价值,在创造中书 写人生的壮丽篇章。
(三)人生价值
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什么是价值、怎样 评判价值、如何创造价值等问题的根本观
点。价值观的内容,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凝结为 一定的价值目标;另
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尺度和准则,成为人们判断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光荣还是可
耻的评价标准。思考价值问题并形成一定的价值观,是人们使自己的认识和实践活动
达到自觉的 重要标志。
作为一种社会意识,价值观集中反映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代表了人们< br>对生活现实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理想追求。实际生活中,社会的价值观念系统十
分复杂,在经 济社会深刻变革、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往往会呈现出多元化、
多样性、多层次的格局。然而,任 何一个社会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上,都会形成与
其根本制度和要求相适应的、主导全社会思想和行为的 价值体系,即社会核心价值体
系。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基本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体现着社会 意识的性
质和方向,不仅作用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对每个社会成
员 价值观的形成都具有深刻的影响。 人生价值是一种特殊的价值,是人的生活实践
对于社会和个人所具 有的作用和意义。选择什么样的人生目的,走什么样的人生道
路,如何处理生命历程中个人与社会、现实 与理想、付出与收获、身与心、生与死等
一系列人生中的重大问题,人们总是有所取舍、有所好恶,对于 赞成什么、反对什
么,认同什么、抵制什么,总会有一定的标准。人生价值就是人们从价值角度考虑人< /p>


生问题的根据。
在关于人生的思考中,回答“为什么”的问题,即人生 目的问题,要以人生的价
值特性和对于人生的价值评价为根据。一个人自觉地追求自己认定的人生目的, 是因
为他对自己选择的生活作了肯定的价值判断,认为这样的生活具有或者能够创造价
值。回答 “怎么样”的问题,即人生态度问题,同样要以对人生的价值判断为根据。
一个人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对 待生活,处理生活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是因为在他
看来,他所选择的这样或那样的生活方式才是有意 义的。对人生价值的看法,在整个
人生观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它在深层次上影响、制约和指导人们的实 践活动,为人
们的人生目的和人生态度的选择提供依据。大学生只有正确地理解人生价值的内涵,
明是非、辨善恶、知荣辱,才能在实践中最大限度地创造人生的价值,成就人生的辉
煌。
三、正确认识人生矛盾
丰富而复杂的人生,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大学生在确立人生目 的、端正人生
态度、实现人生价值的过程中,还要正确认识人生面对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树立正确
的得失观、幸福观、生死观。
树立正确的得失观。正确认识人生发展过程中的得与失这对矛 盾,是人生的常
态,它体现着一个人的智慧和修养。大学生要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人生中的得与失。首先,不要惧怕一时的失。人生不会一帆风顺,遇到一点挫折就轻言放弃,面对一点
失败就灰心丧气 ,这样的人生不会创造更大的价值;在失意之际坚持不懈,在坎坷之
时不断努力,这样的人生才能更有意 义。其次,不要满足于一时的得。满足于一时的
得,往往会放弃接下来的努力,以致造成最后的失败,历 史上很多事件都诠释了这条
人生道理。最后,不要拘泥于个人利益的得失。个人利益的得失只能部分地衡 量人生
价值的大小,在奉献社会中才能实现更大的人生价值。只有跳出对狭隘利益的计较,
追求 高尚的道义,才能赢得他人和社会的尊重,实现作为一个大写的人的社会价值。
大学生要自觉地把个人利 益和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相统一,个人命运与‘祖国命运、
民族前途相联结,在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实 践中展示个人价值。
树立正确的幸福观。什么是人生的真正幸福,追求什么样的幸福,通过什 么样的
方式实现幸福,是大学生应该认真思考的人生课题。首先,幸福是一个总体性范畴,
它意 味着人总体上生活得美好,家庭和睦、职业成功、行为正当、人格完善等都是幸
福的重要因素。幸福总是 相对的,不是尽善尽美的,不同的人有相对自己而言的幸
福。追求幸福的过程就是不满足于现状、不断追 求和创造更美好生活的过程。其次,
个人幸福与社会整体幸福和他人幸福相互联系,个人幸福只有在社会 整体幸福不断增
长中才会有保障。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我们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损害社会整体和他人利益的基础上,相反,只有在为社会作贡献、为他人服务的过程中,我们才能
获得幸福所需要 的环境和条件,产生更大的幸福感,实现个人幸福与社会整体幸福、
他人幸福的相互促进。最后,实现幸 福离不开一定的物质条件,物质需要的满足、物
质生活的富足是幸福的重要方面,但人的幸福并不能仅仅 局限于物质方面,精神需要
的满足、精神生活的充实是幸福更重要的方面。我们要在追求物质生活水平提 高的同
时,更加注重追求德性和人格的高尚,注重追求健康、高尚的精神生活。
树立 正确的生死观。生命的历程是一个从生到死的过程,有生必有死,这是恒常
不变的自然现象。生与死是贯 穿人生始终的一对基本矛盾。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因
为人终有一死,生命短促而无常,才更体现出人生 观的重要意义。如何正确认识、对
待生与死,体现了一个人人生境界的高低。大学生要意识到生命宝贵、 人生紧迫,珍
惜、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合理地规划,不让时间无谓地流逝。还要认识到,生死
相依,只有“生的伟大”,才能“死的光荣”。人的生命只有投入到实现社会价值的过
程之中,才能开 发出生命所蕴藏的巨大潜能。大学生应当正确理解人生的意义和价
值,确立高尚的人生价值追求,创造自 己的精彩人生。
四、用科学高尚的人生观指引人生


由于人 们在现实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不同,经济利益和政治立场不同,生活经历、
人生境遇、认识水平不同,人们 对人生的看法也不同。特别是在社会变革、利益关系
调整和各种文化思潮碰撞激荡给人们思想观念带来深 刻影响的社会条件下,人生观领
域呈现出复杂多变、多元多样的状态。不同的人生观往往意味着不同的生 活道路和生
活方式,并赋予人生以不同的意义。因此,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树立正确
的人生观,摒弃错误的人生观,是大学生应该严肃对待的重大人生课题。
在人类历史长河中涌 现过形形色色的人生观,只有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内容的人
生观,才是科学高尚的人生观,才值得终生尊 奉和践行。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从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到列
宁提出的“为千千万万劳动人民服务”,再到毛泽东精辟概括的“为人民服务”,反映
了为人民 服务思想和命题的形成及发展过程,反映了无产阶级人生观与道德观的形
成、发展和完善过程。在不同的 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结合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
践,阐述了为什么要树立为人民服务人生观的深刻道 理。为人民服务作为无产阶级的
人生观、道德观,不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都产生了 广泛而深远
的影响,熏陶、感染了一代代革命者和建设者。在中国共产党人的影响下,越来越多
的人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这对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
用。大学生应当自觉 以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指引人生,在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实践
中创造人生的价值。
一个树立了为人民服务人生观的人,就能对人生目的有更为深刻的理解,时时处
处为人民着想,助人为乐 ,造福人民,成为受人民群众欢迎的人。一个人的能力有大
小、职业有不同、职位有高低,但只要科学认 识人生目的,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
位,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和国家的奋斗目 标、人民利益紧
密联系起来,不为狭隘私心所扰,不为浮华名利所累,不为低俗物欲所惑,就能够不断实践高尚的人生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
应当成为我们时 代最崇高的精神。
一个树立了为人民服务人生观的人,就能以正确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对待 生
活,始终对祖国和人民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在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
价值。人 的一生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境遇,有得意有失意、有顺利有挫折、有成功有
失败,只有树立起为人民服务 的人生观,才能以积极的心态看待人生,把个人的努力
与人民的事业结合起来,胸怀远大理想,积极投身 社会实践,热爱生活,珍视生命,
用坚忍不拔的意志勇敢战胜生活、学习和工作中的种种困难和挫折,在 不断开拓人生
更高境界中领会生活的美好。
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要坚决抵制各 种错误思想的影响。由于受国内外各种
错误思潮、腐朽观念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现实中还存在拜金主义、 享乐主义和极端个
人主义等对人生目的的错误看法。这些错误的思想观念容易侵蚀大学生的纯洁心灵,< br>不利于大学生树立科学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学们要认清这些错误思想观念的实
质,警惕和自 觉抵制它们的侵蚀。
反对拜金主义。拜金主义是一种认为金钱可以主宰一切,把追求金钱作为 人生至
高目的的观念。在人类历史上,视钱如“神”的观念早已有之,但拜金主义作为一种
社会 思潮却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形成的。拜金主义将金钱神秘化、神圣化,视
金钱为圣物,把追逐和获 取金钱作为人生的目的和生活的全部意义,金钱成为衡量人
生价值的唯一标准。用拜金主义指导生活实践 ,并由此确立人生目的,其危害显而易
见:“神圣”的金钱成为人的存在和全部实践活动的目的,个人生 命的意义就会如人们
所评价的那样,“可怜到只剩下钱了”;人与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冷酷无 情
的金钱交易,再没有其他的关系,人的尊严和情感被淹没在金钱的冰水之中。拜金主
义是引发 钱权交易、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等丑恶现象的重要思想根源。
反对享乐主义。享乐主义是一种 把享乐作为人生目的,主张人生的唯一目的和全
部内容就在于满足感官的需求与快乐的思想和理论。人们 在辛勤劳作之后享受生活,


这是正当的需要,也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然而,如果把享 乐尤其是感官的享乐变
成人生的唯一目的,作为一种“主义”去诠释人生的根本意义,则是对人的需要的 一
种偏狭理解,由此确立的人生目的是不正确的。比如,一些大学生用父母辛苦劳作挣
来的血汗 钱比阔气、摆排场,在消费上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追逐名牌和奢侈品,有
的甚至因此负债累累。这些错 误的观念和行为,不仅危害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而且败
坏社会风气。因此,同学们一定要深刻认清我国的 国情,摆脱享乐主义的陷阱,正确
理解消费与节约的关系,确立健康文明的消费观念。
反对极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是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一种思想体系和道
德原则,它主张个人本身 就是目的,具有最高价值,社会和他人只是达到个人目的的
手段。个人主义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物,是 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心。在资产阶级革
命的早期,在争取个人权利和自由、反对封建专制方面,个人主义 具有一定的积极意
义,但是一些敏锐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很早就已经意识到它同时还具有销蚀社会的一面。极端个人主义是个人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它突出强调以个人为中心,否认社会
和他人的价值, 甚至不惜采用损人利己的方式来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极端个人主义
在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 表现为极端利己主义和狭隘功利主义。我们应旗
帜鲜明地反对极端个人主义。
上述种 种错误的思想和观念,尽管在形式上五花八门,内容不尽一致,但它们却
有着共同的特征。其一,它们都 表达了剥削阶级的人生观对人生目的的主张,反映的
都是剥削阶级的腐朽观念,不可能具有劳动人民的宽 广胸怀和远大志向,更不能代表
人民群众的利益。其二,它们都没有把握个人与社会的正确关系,忽视或 否认社会性
是人的存在和活动的本质属性,它们讨论人生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偏狭的一己
之私利。其三,它们对人的需要的理解是片面的,夸大了人生的某方面需要,而无视
人的全面性和人生的 整体需要。大学生应当顺应时代潮流,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认
清这些错误思想和腐朽观念的实质,选择 并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在奉献社会和服务
人民的人生实践中完善自我、创造人生的美好价值。
第二节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人生的意义,需要从人生价值的角度进行审视和评 价。人们只有找到自己对生活
意义的正确答案,才会自觉地朝着选定的目标努力,以全部的情感、意志、 信念去创
造有价值的人生。

一、人生价值的标准与评价
正确 对待人生价值,不仅要正确认识人生价值的内涵和特征,还要正确认识和
把握评价人生价值的客观标准。

(一)人生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
人生价值内在地包含了人生的 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
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 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物质和精神
需要的满足程度。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 的价值。
衡量人生的社会价值的标准是个体对社会和他人所作的贡献。
人生的自我价 值和社会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
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人总是生活在社 会之中的,离开了社会的个体就无法生存和发
展;社会是由众多个体构成的有机体,离开了个体的社会是 不可思议的。一方面,人
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个体为社会 创造
更大价值的前提。个体的人生活动不仅具有满足自我需要的价值属性,还必然地包含
着满足 社会需要的价值属性。个体通过努力提高自我价值的过程,也是其创造社会价
值的过程。另一方面,人生 的社会价值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生社会价值
的实现是个体自我完善、全面发展的保障。没有 社会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就无法存
在。人是社会的人,这不仅意味着个体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必须在社会 中才能得到满
足,还意味着以怎样的方式和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也是由社会决定的。在社会主义
社会,一个人的需要能不能从社会中得到满足,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取决于他的


人 生活动对社会和他人的贡献,即他的社会价值。
(二)人生价值的标准
人 是社会的人,总是生存和活动于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中,并受到一定社会关系
的制约。在实际生活中,人 们会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通过一定的方式实现自己的人
生目的,以独特的思想和行为赋予生活实践以个 性特征。不过,任何个体的人生意义
都只能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条件的基础之上,并在社会中才 能得以实现。离
开一定的社会基础,个人就不能作为人而存在,当然也无法创造人生价值。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人生价值的最基本内容。一个人的生活具有什么样的价
值,从根本上说是 由社会所规定的,而社会对于一个人的价值评判,也主要是以他对
社会所作的贡献为标准。个体对社会和 他人的生存和发展贡献越大,其人生的社会价
值也就越大;反之,人生的社会价值就越小。
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
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 史的进步。劳动以及通过劳动对社会和他人作出的贡献,
是社会评价人生价值的普遍标准。一个人对社会 和他人所作的贡献越大,他在社会中
获得的人生价值的评价就越高。劳动和贡献的尺度作为社会评价人生 价值的基本尺
度,正是对人生价值评价根本尺度的一种具体化。在我们今天所处的社会主义社会
中,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最重要的就在于看一个人是否以自己的劳动和聪明才智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真 诚奉献,为人民群众尽心尽力服务。
(三)人生价值的评价
比较客观、公 正、准确地评价社会成员人生价值的大小,除了要掌握科学的标准
外,还需要掌握恰当的评价方法。
坚持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每个人的职业不同、能力大小不同,对社
会贡献 的绝对量也不同,不能简单地认为能力大的人就实现了人生价值,能力小的人
就没有实现人生价值。考察 一个人的人生价值,要把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同他的能力以
及与能力相对应的职责联系起来。任何人,只要 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兢兢业
业,就应该对其人生价值给予积极肯定的评价。
坚 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人的生产劳动是物质生产劳动和精神生产劳动
的统一及两种生产劳动成果 的相互转化,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
共同发展与进步。评价人生的价值,应承认人们 对社会的物质贡献和精神贡献都是社
会发展和进步的推动力量,既要看一个人对社会作出的物质贡献,也 要看其对社会作
出的精神贡献,同时还要充分肯定从事物质生产劳动的人同样可以对社会作出巨大的精神贡献。
坚持完善自身与贡献社会相统一。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基础 ,
评价人生价值的大小主要应看一个人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否认人生
的自我价 值。社会是人类创造并由其个体组成的,人的自我完善和全面发展、人生自
我价值的实现将使个体为社会 创造更大价值。
二、人生价值的实现条件
人们根据自己的价值标准选择人生目的, 在实践中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但
是,人们的实践活动从来都不是随心所欲的,任何人都只能在一定 的条件下,运用恰
当的方法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因此,正确把握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和方法至关重< br>要。
实现人生价值要从社会客观条件出发。人生价值是在社会实践中实现的,人的创< br>造力的形成、发展和发挥都要依赖于一定的社会客观条件。在人类历史上,许多有抱
负有才能的人 之所以未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目标,就是因为缺乏实现人生价值的社
会客观条件。一般说来,随着社会 的进步,人生价值实现的社会客观条件也在不断改
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
发展,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个方面,为人们实现人生价值提供了 广阔的舞
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的根本价值追求,为人们确定和实现人

< p>
生价值目标提供了基本遵循。大学生要珍惜难得的历史机遇,把自己的人生价值目标
建立在 正确把握当今中国社会发展所提供的条件的基础上,建立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相一致的基础上,努力 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实现人生价值要从个体自身条件出发。个体自身条件主要包括一个人的 思想道德
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生理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要素。每个人的自身条件都会与其他人
有 一定的差异,某一个具体的价值目标,对这个人来说是恰当的、比较容易实现的,
而对另一个人来说却未 必如此。因此,应当实事求是地根据自身的条件来确定自己的
人生价值目标。青年时期是一个人自身条件 变化较大的阶段,再加上社会经验、人生
阅历等方面的限制,人们往往容易把主观的想象当作对自身条件 的认知,夸大或者低
估自身的能力,不切实际地抬高或者贬低自己,从而给人生价值的实现带来意想不到
的障碍。因此,客观地认识自己,是确定人生价值目标的重要前提。
不断增强实现人 生价值的能力和本领。人在自然天赋上有这样那样的差异,在实
现人生价值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自 身条件的限制,但这并不是说,人的主观努
力不起作用。个人的主观努力,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着其人 生价值实现的程度。人
的能力具有累积效应,能够通过学习、锻炼而得到强化。比如,一个人最初只具有 参
加劳动的一般体力条件,但在劳动过程中,不断提高技巧、积累经验,劳动能力就会
不断得到 增强。大学生可塑性强,正处于增长知识才干的关键时期,可以通过各种方
式和途径,全面提高自身的综 合素质和能力,努力创造实现人生价值的良好条件。
三、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美 好的人生价值目标要靠社会实践才能转化为现实。人生价值目标的实现是一个
实践的过程,人生价值的评 价就是对实践及其成果的评价。人生之所以有价值,是因
为人能够自觉地、有意识地认识和改糕蒸蘩戮蘩 造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创造物质财
富和精神财富,通过创造性的社会实践把人生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境界 。因此,社会实
践是人生价值真正的源头活水,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必由之路。对于大学生而言,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具有特殊的要求。
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 创造者,是国家的主人。大学生
要在为人民群众服务、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过程中实现人生价值。只有走 与人民群众
相结合的道路,向人民群众学习,从人民群众中吸取营养,做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
维护者,才能使自己的人生大有作为。“人的一生只能享受一次青春,当一个人在年青
时就把自己的人生 与人民的事业紧密相连,他所创造的就是永恒的青春。”①
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古往 今来,凡成大事者,无不经过社会实践的历练
和艰苦环境的考验。社会实践是科学理论、创新思维的源泉 ,是检验真理的试金石,
也是青年锻炼成长的有效途径。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步伐加 快,
我国现代化建设呼唤大批高素质人才。同学们要把勤奋学习作为人生进步的重要阶
梯,把深 入社会实践作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
人生价值的实现就在尽职尽责、奋发努力的过程中。人 生价值终究要通过自己所
从事的事业展现出来。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爱因斯坦,
但是每个人都能 在自己的岗位
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发挥聪明才智,为社会作出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好高骛远,畏惧劳苦,贪图安逸,最终只能虚度年华,抱憾终生。
当代大学生是可爱、可信、 可贵、可为的。时间之河川流不息,每一代青年都
有自己的际遇和机缘,都要在自己所处的时代条件下谋 划人生、创造历史。青年是
标志时代的最灵敏的晴雨表,时代的责任赋予青年,时代的光荣属于青年。在 当今
中国,最重要的社会实践,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
现中华民 族伟大复兴的实践。同学们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在
基层一线砥砺品质,在同人民群 众的密切联系中锤炼作风,在实践中发现新知、运
用真知,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增长才干,不断提高 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
与时代同步伐、与祖国共命运、与人民齐奋进,实现最大的人生价值,创造无 悔的
青春。


第三节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创造有价值 的人生,总是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的,人生价值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的
程度,与如何对待人生环境有重要关 系。所谓人生环境,就是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所
赖以展开的各种关系的总和。科学对待人生环境,主要就 是要促进自我身心的和谐、
个人与他人的和谐、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等。

一、促进自我身心的和谐
每个人都有身、心两个基本方面。一般说来,身是心的物质基础 ,心为身的精
神机能,二者相互作用,作为有机统一体对人的生活实践产生重要影响。一个健康
的人,不仅要有健康的生理,还要
第三节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有良好的心理,即所谓
“身 心健康”。协调好身心关系以及身心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以保证人自身系统的健康和
活力,是保持身心健康 的关键环节。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够使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国家的前途命运,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从而为
大学生的人生提 供导向,也为其心理活动提供定位系统,为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奠定
基础。同时,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价值观也直接为大学生提供思想和行为的指
引,能够使大学生在困难的时候看到希望,在逆境中找到办 法,化阻力为动力。因
此,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助于大学生坚定自信心,并产生悦纳自我的 情
感体验,在积极进取中磨砺自己的意志品质,获得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从而
提高心理 素质,保持心理健康。
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方法和知识。人一旦遇到困惑或问题,就要敢于正视它 们,
切不可采取逃避应付的态度,这就需要学会客观地认识问题、分析问题,掌握科学的
思维方 法,从而正确地解决问题。当面对众多困难和挫折时,要分清轻重缓急、先后
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及矛盾 的主要方面,各个击破,消除焦虑彷徨情绪,增强对自己
的信心,增强对前途的期盼与希望。同学们还可 以通过听心理健康课或讲座、阅读心
理卫生书刊以及寻求心理咨询人员的帮助等途径,学习心理健康知识 ,提高心理健康
意识,并将其运用于自己的生活之中,自觉维护自身的身心健康。对于心理障碍较严重甚至出现心理疾病的同学来说,不能讳疾忌医,应及时进行心理治疗。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增进人际交往。集体活动可以锻炼大学生的组织能力、表达
能力、创造能力和交际能力,大学生可以通过 集体活动增进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理
解,并在此基础上增进友谊。健康的人际交往有利于交往各方的学 习进步、个性完善
和情绪稳定。同时。健康的人际关系也可以使同学们获得一个社会支持系统,当遇到< br>个人一时解决不了的心理问题时,就可以及时向他人求助。
此外,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身体健康,也是促进心理健康的重要途径。
二、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
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要与他人打交道,与他人形成各种各样 的关系。个人与他
人的关系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是人与社会关系直接而具体的体现。明确个人在与< br>他人关系中的定位,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才能为人生价值的实现创造良好的人际
环境。
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尤其是社会利益关系的表现形式。人类
要生存 ,首先必须满足各种需要。任何需要都是一定主体在一定的生产关系的基础
上,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对 一定对象的需要,都必然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实
现。因此,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关键是要处理好 个人与他人的利益关系。
在大学校园里,同学之间可能有不同意见或矛盾,但没有根本的利益 冲突。要自
觉维护同学之间的和睦和团结,自觉做到在名利面前让一步,在工作和困难面前抢一
步,尊重他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同时,协调人际关系,必须坚守做人做事的原则,以
国家利益、集体利益 为重,以原则促团结,而不是奉行“好人主义”,当“好好先
生”。要明确是非标准,光明磊落,一身正 气,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只有这
样,才能真正处理好个人与他人的关系。要讲正气,重大义, 而不要搞江湖义气;要


交诤友,而不要交酒肉朋友。心胸坦荡,坚持原则,直言规劝有错 误的朋友,才能获
得真正的友谊,才能真正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
(一)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应坚持的原则
平等原则。平等待人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的前提 。与人交往应
第三节科学对
待人生环境
做到一视同仁,切忌嫌贫爱富,不能因为家庭、 地位、经历、特长、能力
等方面的原因而对人另眼相看。同时,要把自尊和尊重他人有机地结合起来。每 个人
都希望在交往过程中得到别人的尊重,但只有尊重他人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平等待
人就是 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只有平等待人,才能换取别人对自己的平等相待。
诚信原则。诚信是 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的保证。诚信包含着诚实和守信两方面的
意思,诚是信的内在思想基础,信是诚的外 在表现。诚信历来被视为处理个人与他人
关系的基本准则。诚信要求在交往中,彼此应当抱着心诚意善的 动机和态度,相互理
解、接纳和信任,重信用、守信义。
宽容原则。宽容是促进个人 与他人和谐必不可少的条件。宽容就是心胸宽广,大
度容人,对非原则性的问题不斤斤计较。在与他人交 往中,由于性格、经历、文化和
修养等差异的存在,因误会、不解和意见分歧而产生人际矛盾是不可避免 的,这就要
求遵循宽容的原则,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求同存异、相互包容。宽容对于协调个人
与他人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有助于扩大交往空间,也有助于消除人际间的紧张
和矛盾。当然,宽容 不是怯懦,宽容不等于无原则地一味容忍退让,更不等于拿原则
做交易。在实际交往的过程中,要善于把 宽容与对坏人坏事的姑息迁就区别开来。
互助原则。互助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的必然要求。 在人和人的交往中,相互关
心、相互帮助,对增强彼此的理解,加深彼此的感情,有着重要的意义。同学 们在学
习、生活和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每个人既离不开他人的帮助,也能
够帮 助他人,因此,在交往中了解他人的困难,主动帮助他人,是交往关系中一个重
要的原则。中国传统道德 中的扶贫济困、助人为乐、雪中送炭、与人为善等古训讲的
道理,在今天仍然具有积极的意义。在实际生 活中,我们应努力为他人排忧解难,真
诚地与周围的人互相帮助、互相激励,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 的竞争意识普遍增强。在个人与他人的关系
上,大学生与社会上的人们一样,面临着一个共同的课题,即 如何处理好竞争与合作
的关系。大学生要在思想上正确地认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更要在行动上正确地处 理
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使公平竞争与友好合作相得益彰。
正确认识竞争。在社会生活 中,竞争有多种表现形式,体育比赛、智力竞赛是竞
争,学校里的考试、评优、人才的选拔也是竞争。一 般说来,竞争是具有积极意义
的,它有助于激发竞争主体的进取心,有助于竞争主体客观地评价自我、扬 长避短、
展现才华、不断提高,从而有助于推动社会的发展。竞争也可能产生消极的影响,比
如 ,在竞争中经常遭遇失败就可能使人们产生自卑感和挫折感,而在竞争中经常获胜
又容易滋长骄傲自大的 情绪。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的恶性竞
争,既是人际交往的大忌,也是个人品德修养 的大忌。同学之间的竞争绝不可以不择
手段,绝不可以通过损害对方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大家在竞争中要 有规则意识,要守
法守德,要讲风格、讲合作,不能把竞争与合作对立起来。
正确认 识合作。一个人、一个群体的力量总是有限的。“众人拾柴火焰高”,真正
伟大的力量在于团结协作。团 结有力量,团结能制胜。社会越发展,人们合作的范围
越广大,合作的形式也越多样。在当今社会竞争日 益加剧的形势下,如何进行合作日
益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大学生应当高度重视合作精神的自觉养成问题 。在学习的过
程中要讲究合作,在日常生活中也要讲究合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讲究合作。如果
一个大学生掌握了某些文化知识和技能,却不懂得如何与他人合作,那么他掌握的知
识和技能再多,也 无法在工作中充分施展。
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从形式上看,竞争与合作是对立的,而 从本质上


看,二者又是相互伴随、相互统一的。竞争离不开合作,竞争获得的胜利,通常 总是
某一群体内部或多个群体之间通力合作的结果;合作也离不开竞争,没有竞争的合作
就缺乏 活力。竞争促进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合作又增强竞争的实力,正是这种竞争中
的合作和合作中的竞争,推 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要鼓励竞争、提倡竞争、
保护竞争,同时又要提倡合作,提倡互相关心、 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三、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
人生的内容是由复杂多样的社会 关系和社会活动构成的。个人与社会不可分离,
社会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个人是构成社会的前提。 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是最名
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 的动物。”
个人与社会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只有科学地把握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促进个
人与社会的和谐,才能为人生价值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
谐,关键在于把握个 人在社会中的定位。
正确认识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统一关系。人作为独立的个体存在,有维 持个体
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但是,人的需要不同于动物的需要,即使是人的本能需要,
也深 深地打上了社会历史的印记,成为一种社会性的需要。人的需要的满足,只能借
助于社会,凭借一定的社 会关系,通过一定的社会方式实现。因此,个人需要不纯粹
是个人的,它或多或少是社会需要的反映,受 社会物质和精神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
社会需要也不是脱离个人需要独立存在的,社会需要是个人需要的 集中体现,是社会
全体成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需要的反映。孤立地、不联系社会需要来考虑个人需要,将使个人需要失去基础和条件,还可能导致个人欲望、个人需要的无限膨胀,最
终不仅不能使个 人需要得到满足,甚至还可能使个人走上危害社会、违法犯罪的道
路。
正确认识个人 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个人
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个人与社 会都有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个人生存和发展的
需要体现在社会关系中就是个人利益,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需 要体现在社会关系中就是
社会整体利益。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社
会利益离不开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也离不开社会利益。社会整体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
简单相 加,而是所有人利益的有机统一。它体现了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的根本利益和
长远利益,是个人利益得以 实现的前提和基础,同时它也保障着个人利益的实现。个
人应自觉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当个人利益与社 会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自觉
服从社会利益。
正确认识享受个人权利与承担社 会责任的统一关系。个人的权利是在社会中获得
的,没有社会,个人的权利无从谈起。离开了个人对社会 所承担的责任,个人的权利
也就无从实现。因此,享受个人权利与承担社会责任是统一的。但是承担社会 责任并
不与享受个人权利简单对应,在道德要求上,不应把是否享受个人权利作为承担社会
责任 的先决条件。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作贡献,是社会存在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前
提。只有人人承担起自己应 尽的责任,为社会多作贡献,社会的财富才能不断增加,
才能为人们享有权利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在我 们社会主义社会里,既尊重个性、承
认物质利益,更倡导互助友爱、崇尚奉献精神。一个人如果不能正确 处理集体和个
人、奉献和索取的关系,片面强调个人设计,过于追求个人利益,他的人生道路只会
越走越窄。一个人只有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才能真正体验到人生的快乐和幸福,成
为品德高尚、精神 充实的人,自我价值也才能得到充分体现。
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正确认识人对 自然的依存关系。在漫长的物种进化过程中,人从自然界脱颖而
出,成为当之无愧的万物之灵。但无论人 如何进化,都改变不了这样的事实:人来源
于自然界又依存于自然界,人永远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 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
产以及人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都是以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条件的,没有自 然
界就没有人本身。


科学把握人对自然的改造活动。人与其他自然存在物 不同,人是有意识、有意
志、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人并不是消极地依赖自然界生活,而是根据自身的需要 利用
和改造自然,人类本身也在对自然的改造活动中不断发展自己。但是,人对自然的改
造也有 两面性,即人类在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一方面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另一
方面也存在掠夺自然资源、 只考虑当前需要而忽视后代利益、先污染后治理、先开发
后保护等问题。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不和谐也与 日俱增:水源、空气、土壤受到严重
污染,大量的动物和植物濒危乃至灭绝,土地荒漠化,森林和湿地迅 速减少,可利用
资源日益短缺甚至面临枯竭,全球气候变化深刻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成为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人类正饱尝着因无节制地向自然开战和索取而造成的恶果。人类改
造自然的目的在 于使人的生活更加美好,但事与愿违,大自然早已在无情地报复人
类。人类如果再不改善与自然的关系, 必将遭受更大的灾难。因此,促进人与自然的
和谐,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 境,是人类以及人类的每
个个体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自觉珍爱自然,保护生 态。“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是人
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形成 的文明成果,它表现为人与自然和谐程
度的进步。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事关 中华民族永续发
展,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把生态文明放在突
出地位,不断提 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我们每个人
都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 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
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爱护 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努力
建设美丽中国。
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和 谐始自人的内心,培育和谐精神,用和
谐的思想认识人生环境,用和谐的态度对待人生实践,使崇尚和谐 、维护和谐内化为
自己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才能促进个体的身心健康与和谐,推动人与人之间、人< br>与社会之间融洽相处,实现人与自然之间友好共生,努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
中创造自己的 人生价值。
口学习思考
1.大学生应该确立怎样的人生目的?
2.人生态度与人生观是什么关系?如何端正人生态度?
3.怎样理解人生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
口阅读文献
1.胡锦涛:《在同中国农业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阅
读文献 2.习近平:《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
8月 21日。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人民出版社
1997年版。
4.爱因斯坦:《社会和个人》《我的世界观》,《爱因斯坦文集》第3 卷,商务印书馆
2012年版。
第四章 注重道德传承 加强道德实践
大学时 期是个体道德意识形成和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这个时期形成的道德观念对
同学们一生影响很大。加强 道德修养,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做一个讲道
德、尊道德、守道德的人,是党和人民的殷切 期望,也是大学生自身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的重要条件。大学生要认真学习道德理论,继承和弘扬中华传 统美德和中国革命道德,准
确把握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培养正确的道德判断力,增强道德责 任感,提高
道燕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努力锤炼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一节道德及其历史发展


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 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它是以善恶为评价方
式,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来发挥作用的行 为规范的总和。了解道
德的起源、本质、功能、作用及历史发展,有助于大学生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 品
质。

一 、道德的起源与本质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 ,其产生有多方面的条件。首先,社会关系的形成是道
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道德是社会关系的产物, 只有形成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
间的相互关系,才会产生道德。其次,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是道德 产生的主
观条件。当人们意识到自己作为社会成员与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意识到自己与他
人或 集体的不同利益关系以及产生了调节利益矛盾的迫切要求时,道德才得以产
生。应该看到,道德产生所需 要的主客观条件是统一于生产实践的。劳动创造了人
和人类社会,是人类道德起源的第一个历史前提。
道德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人类最初的道德以风俗习惯等形式表
现出来。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特别是随着人
类文明时代的开始,道德逐渐从 风俗习惯中分化出来,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意
识形式。
道德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 映,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一方面,社会经
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着相应的道德体系的性质,它所体 现的利益关系决定着道德的基
本原则和主要规范。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在阶级社会 中,社
会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为阶级关系,因此道德或多或少地会打上阶级的烙印。另一方
面,道 德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积极能动的。
二、道德的功能与作用

(一)道德的主要功能
道德的功能集中表现为,它是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 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及实现自律完善的一种重要精神力量。道德的主要功能包括认识功能、规范功 能和调
节功能等。
道德的认识功能是指道德反映社会关系特别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 功效与能力。
道德往往借助于道德观念、道德理想、道德准则等形式,帮助人们正确认识社会道德
生活的规律和原则,认识自己对社会、他人、家庭的道德义务和责任,使人们的道德
选择、道德行为建 立在明辨善恶的道德认识基础上,从而正确选择自己的道德行为,
积极塑造自身的善良道德品质。
道德的规范功能是指在正确善恶观的指引下,规范社会成员在职业领域、社会公
共领域 、家庭领域的行为,并规范个人品德的养成。从道德的特征来说,道德和法律
一样,都是人类把握世界的 特殊的实践精神,也就是通过规范人的行为发挥作用。
道德的调节功能是指道德通过评价等方 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践活动,
协调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功效与能力。道德评价是道德调节的 主要形式,、社会舆
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是道德调节所赖以发挥作用的力量。道德的调节功能
主要是不断调节社会整体和个人的关系,调节个人与个人的关系,使个人、社会与他
人的关系逐 步完善和谐。在社会生活中,道德调节并不是孤立进行的,而是和其他社
会调节手段,主要是法律和纪律 密切配合、共同发挥调节效用。
(二)道德的社会作用
道德功能的发挥和 实现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实际效果,就是道德的社会作用。道
德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道德为经济基础 的形成、巩固和发展服务,是一种重要的
精神力量;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有着重大的影响;道 德通过调整人们之间
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道德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人的自我完善、推动人
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调节阶级矛盾和对立阶级之间开展阶
级斗争的重 要工具。
在看到道德具有重大社会作用的同时,也必须看到道德发挥作用的性质并不都是


一样的。道德发挥作用的性质与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相联系,由道德所反映的经
济基础、代表的阶级利益所决定。只有反映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和进步阶级利益的道
德,才会对社会的发
第一节道德及其历史发展
展和人的素质的提高产生积极的推动作
用,否则,就不利于甚 至阻碍社会的发展和人的素质的提高。
道德的功能和作用彰显了道德的力量。道德的力量是广 泛的、深刻的,它深刻地
影响着人们的意志、行为和品格,也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道德的力 量随
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是推动人类文明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道德的历史发展
道德不是千古不变的,同其他社会意识形态一样,道德也有自己的发 生发展过
程。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五种基本社会形态,与此相适应,出现了道德发
展 的五种历史类型,即原始社会的道德、奴隶社会的道德、封建社会的道德、资本主
义社会的道德、社会主 义社会的道德。在社会主义社会,有一部分先进分子,还身体
力行共产主义道德。每一个社会都有与其经 济基础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道德;在同
一社会形态中,不同的阶级或人群还会有不同的道德。在阶级社 会中,占社会统治地
位的道德是统治阶级的道德,而同时存在着的其他阶级的道德则总是处于从属地位。
人类道德的发展是一个曲折上升的历史过程。道德发展的规律是人类道德发展的
历史过 程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进程大体一致。虽然在一定时期可能有某种停滞或倒
退现象,但道德发展的总趋 势是向上的、前进的,是沿着曲折的道路向前发展的。
人类道德进步的主要表现是:道德在社 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于促
进社会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的作用越来越突出;道德调控的范围 不断扩大,调控的手
段或方式不断丰富,更加科学合理;道德的发展和进步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
尺度。
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是人类道德合乎规律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人类道德 发
展史上的一种崭新类型的道德,是对人类道德传统的批判继承,并必然随着社会的进
步和实践 的发展而与时俱进。
第二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人类道德的发展具有内在的 规律性,人们的道德修养也有其客观要求,都是在继
承和弘扬优良道德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和进步的。 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的精
髓,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大学生应当自觉继承和弘扬我国人民在长 期实践中
培育和形成的传统美德,努力成为传播中华美德、中华优秀文化的主体。

一、中华传统美德的当代价值
传统似江河之水,又似生命之流,它是一个民族世代积累下来的 相对稳定的历
史经验。中国传统道德是中国历史上不同时代人们的行为方式、风俗习惯、价值观
念和文化心理的集中体现,是对中华民族道德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和概括。中华
传统美德中倡导的讲仁 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精神和良
好行为规范,是中国传统道德的精华。今天,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具有重大的现实
意义。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实现现代 化的过程中,任何一个国家都会面临
如何对待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的问题。世界各国都有各自的历史和文 化道德传统,
这是它们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保持自己特色、走出自己道路的重要基础。世界各
国现代化的实践充分说明,现代化的模式可以多种多样,但都不能脱离自身的民族
性。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也是如此,如果离开对中华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弘扬,就会失
去历史的基础而难以更好地推进。道德的力量 是巨大的,中华传统美德蕴含真善
美,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传统 美德就能汇
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需要。我国社会主义道德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继承
中华传统美德并结合时代发 展的要求而形成的。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继承


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继承和弘扬 中华传统美德,能够提高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
心,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责任感;能够使社会主义道德 体系具有更丰富的内容,
具有更能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民族形式;能够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 主
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人际关系更加和谐,经济社会更好发展。
大学生成长成才的 需要。人总是需要精神力量支撑的,总是在一定的道德环境
中成长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是中 华民族的历史之根,也是每一个中国
人的历史之根,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继承和弘扬中华传 统美德,有利
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构建,也有利于我们每个人的道德修养。优良道德传统
的熏陶和润泽,能够不断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完善我们的道德品质,成为个人成
长成才的重要推进力量 。
二、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精神
中华传统美德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是中华传统文 化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精神财富,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源头活水。
重视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在中国传
统道德的发 展演化中,始终注意义利之辨、理欲之辨、公私
之辨,而核心和本质是
公私之辨。“公义胜私欲 ”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根本要求。两千多年前的《诗经》已经提
出“夙夜在公”的道德要求,认为日夜为公 家办事是一种高尚的道德品质。《尚书》也
有“以公灭私,民其允怀”的思想,认为朝廷官员应当以公心 灭除自己的私欲,这样
就可以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和依附。西汉初年的贾谊在他的《治安策》中提出“国而 忘
家,公而忘私”,宋代的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提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
而乐” ,都体现了强烈的为国家、为民族献身的精神。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许多爱国爱
民、为民族为社会舍小家 顾大家的杰出人物,他们创造了无数可歌可泣的业绩,至今
仍为人们所传颂。正是从国家利益和整体利益 的原则出发,中国古代思想家强调在
“义”和“利”发生矛盾时,应当“义以为上”、“先义后利”、“ 见利思义”、“见义勇
为”,主张“义然后取”,反对“重利轻义尹和“见利忘义”。这种义利观不但在 中华民
族的长期发展中起了积极的作用,而且对当前提高我国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仍有重要
意义 。
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中华传统美德一向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崇
尚 “仁爱”原则,主张“仁者爱人”,强调要“推己及人”,关心他人。孔子强调“己
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在人和人的相处中,应当设身
处地地为对方考虑,凡是我不愿意别 人施加于我的一切事情,我都应当自觉地不施加
于别人,以免别人受到伤害;我希望达成的事情,也要允 许和帮助别人能够达成。孟
子强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 物”。苟子
则强调“仁者自爱”。墨子从人和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功利原则的角度,提出“兼相
爱,交相利”的思想。从仁爱精神出发,古人主张“和为贵”,提出了“亲仁善邻,国
之宝也”的思想, 强调社会和谐,讲求和睦友善,倡导团结互助,追求和平共处。在
人际相处上,中国人历来主张与人为善 、推己及人,建立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在民
族关系上,中华各民族互相交融、和衷共济,建设团结和睦 的大家庭;在对外关系
上,中华民族倡导亲仁善邻、协和万邦,与世界其他民族在平等相待、互相尊重的 基
础上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推崇仁爱、崇尚和谐、爱好和平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高
尚品德。
讲求谦敬礼让,强调克骄防矜。中国自古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谦敬礼让是
中华传 统美德的重要体现。在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中,谦敬既是个人修养的美德,也是
为人处世的道德要求。谦即 自谦,虚以处己;敬即敬人,礼以待人。谦敬与礼让是联
系在一起的,如孟子所说,“恭敬之心,礼之端 也”。中国传统道德文化认为,礼是人
与其他动物相区别的标志。“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也 是人的立身之本。孔
子说:“不学礼,无以立。”《左传》中也说:“礼,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 中国传
统道德在提倡谦敬礼让的同时,提醒人们不骄不矜,戒骄戒躁。


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在中国古人看来,诚是指一种真实无妄、表里如
一的品格,也是道德的根 本,故“养心莫善于诚”。信是指一种诚实不欺、遵守诺言的
品格。孔子提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认为“民无信不立”。苟子则进一步将信
推行于选贤治国,使信不仅成为朋友伦理、交际伦理的规范, 而且扩至一切伦理关系
皆应以诚信为本。在中国传统社会,诚信的内容和要求是多方面的,但最基本的是 以
诚为本,取信于人,“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为人思诚,信以行义,“信近于义,言可
复也 ”。诚信之德在于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究信用,遵守诺言。
追求精神境界,重视道德需要。中 国传统道德文化强调,人之所以不同于其他动
物,是因为人有道德。人们除了有物质需要外,还有精神需 要,而一切精神需要中最
高尚的需要就是道德需要。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的根本点就在于人能够“ 明于
庶物,察于人伦”,即能本着“仁义”行事。苟子也说,人之所以能够保持群体性特
征,归 根结底是由于人能够遵守礼仪,否则人就会由于争斗而发生祸乱,祸乱发生就
会造成人与人的彼此分离而 变得弱小,就不能胜物。总之,中华传统美德始终强调道
德是人之为人的根本,弘扬彰显人的道德精神, 以崇高的道德境界来激发人的道德主
体性。
强调道德修养,塑造理想人格。中国古代 的思想家大都认为,在塑造理想人格的
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奋发向上、切磋践履、修身养性。孔子说 ,“仁远乎哉?我欲
仁,斯仁至矣”,“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认为“仁”这种 道德
品质和道德境界,对人们来说,并不是遥不可及的,人们应当“吾日三省吾身”。苟子
认为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墨家也非常重视“修身”,强调“察
色修身”和“以身戴 行”,注重社会环境对人的道德品质的影响。’‘
此外,中华传统美德还体现在宽厚待人、艰 苦朴素、勤劳节俭、孝敬父母、尊老
爱幼、尊师敬业、廉洁自律,以及刚健有为、舍生取义、见义勇为、 奋发图强等方
面。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华传统美德已经深入到全民族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
行为方式和风俗习惯之中。中华民族虽然历经无数磨难与困苦,但始终能屹立于世界
民族之林,应当说 ,这是同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美德的作用分不开的。

三、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中国传统道德是一个矛盾体,具有鲜明的两 重性。属于精华的部分,表现出积
极、革新、进步的一面;属于糟粕的部分,则表现出消极、保守、落后 的一面。中
华传统美德作为中国传统道德的精华部分,为今天的道德建设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要 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基础上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
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 发展。
加强对中华传统美德的挖掘和阐发。任何道德都是具体历史时代的产物。中华
传统美德是经过漫长的社会发展而形成的,不可避免地打上了传统社会的印记,在
内容和形式上或多或少 地存在着与今天的
现实生活不相适应的地方。弘扬中华传统
美德,必须通过科学的分析和鉴别, 把其中带有阶级和时代局限性的成分剔除出去,
把其中具有当代价值的道德精神发掘出来,总结传统美德 中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对
中华传统美德的德目、观点进行新的诠释和激活,结合现代生活赋予其新的时 代内
涵,努力推动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用中华传统美德滋养社会主 义道德建设。要结合时代要求,按照是否有利于推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否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道 德体系,是否有利于培育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标准,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原则,为社会主 义道德建设
提供丰厚的道德资源,赋予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以鲜明的民族特色。要立足
于面向大众、服务人民,发挥中华传统美德人伦日用的化育功能,使传统美德与日常
生活水乳交融,让传 统美德中蕴含的伦理精神点点滴滴地导人人们的生活生根发酵,
产生化育的功能,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 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
以开放的胸怀和视野吸收借鉴人类文明的有益道德成果。当今任何 民族或国家的
文明发展和道德进步,都不可能不受到其他民族或国家的文化和道德文明成果的影


响,都不可能脱离人类文明发展的大道。世界上许多民族在人类发展的不同时期,对
人类 文明都作出过贡献。西方许多思想家对道德的起源和本质、道德的原则和规范、
道德品质、道德评价、道 德教育和修养等进行的探讨,其中不乏真知灼见,极大地丰
富了人类社会共同的文明成果。要坚持马克思 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以我为
主、为我所用的原则,既反对全盘西化、机械加搬,又反对全盘否 定、盲目排外,在
批判的基础上借鉴吸收其对今天的中国有积极意义的精华。
在对待 中国传统道德、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问题上,要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和全盘
复古论两种错误观点。历史虚无 主义是对传统道德不加分析地全盘否定,甚至主张
“全盘西化”。全盘复古论则对传统道德中的局限性缺 乏科学辨别,刻意拔高传统道德
特别是儒家传统道德,主张完全以传统道德代替社会主义道德。这两种观 点割断了道
德的历史与发展的关系,否定道德的历史进步性。从中国历史发展的过程来看,无论
是历史虚无主义还是全盘复古论,都对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道德文化的进步造成了十分
消极的影响。我们要 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加强
对优秀传统道德传承体系的建设,使中华 传统美德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
量。
第三节继承与发扬中国革命道德

中华传统美德和中国革命道德是一脉相承的。继承和发扬中国革命道德既是弘扬
中华传统美德的 应有之义,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激励大学生锤
炼优良道德品质的必然要求。
一、中国革命道德的形成与发展
中国革命道德是指中国共产党人、人民军队、一切先进分 子和人民群众在中国新
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中所形成的优良道德。它是马克思主义 与
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对中国优良道德传统的继承和发
展,是中 华传统美德新的升华和质的飞跃,是中华民族极其宝贵的道德财富。中国革
命道德萌芽于五四运动前后, 发端于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蓬勃发展的伟大工人运动和
农民运动,经过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 争以及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
的长期发展,逐渐形成并不断发扬光大。
中国共产 党始终非常重视继承和发扬革命道德传统。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
就曾经指出,是否发扬革命传统, 是我国民主革命能否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邓小平
多次提出,要恢复和发扬党和人民的革命传统,培养和 树立优良的道德风尚,为建设
高度发展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出积极的贡献。江泽民强调要把弘扬革命道 德传统同
努力创建人类先进的精神文明结合起来,弘扬中国古代优良道德传统和革命道德传
统, 吸取人类一切优秀道德成就,努力创建人类先进的精神文明。胡锦涛强调,要保
持和发扬革命战争时期的 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沿着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把革命前辈 开创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站在新的历
史起点上,习近平强调,我们永远不能忘记自己是从哪里走来的, 永远都要从革命的
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把理想信念的火种、红色传统的基因一代代传下去,让革命< br>事业薪火相传、血脉永续。
中国革命道德作为一种精神力量,从它形成的时候起,就对 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事
业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在非常困难的情
况下奋斗出来,能够战胜千难万险取得革命的胜利,能够保证革命事业的发展和壮
大,就是因为 有革命的理想和信念,有革命的精神。20世纪50年代,我国社会主义建
设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继承和弘扬了中国革命道德的
传统,广大党员和人民讲理想、讲纪律、讲为人民 服务,爱党、爱国家、爱社会主
义。同样,在20世纪60年代的困难时期,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带领 全党和全国人
民团结奋斗、渡过难关,也正是由于继承和弘扬了革命道德传统。历史经验表明,革
命传统特别是革命道德传统,是克服前进道路上一切困难的重要精神支柱,是战胜千
难万险的重要力量 源泉。


弘扬中国革命道德,要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相结合。中华传统美德是中 国革命道
德的渊源之一,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没有中华传统美德的长期发展和丰厚积淀,就不
可 能有中国革命道德的形成和发展。中国革命道德继承了中国传统道德的精华,摒弃
了传统道德的糟粕,是 中国优良传统道德的延续和发展,是超越了中华传统美德的时
代局限而形成的一种崭新的道德。
第三节继承与发扬中国革命道德

中华传统美德和中国革命道德是一脉相承的 。继承和发扬中国革命道德既是弘扬
中华传统美德的应有之义,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客观需要,也 是激励大学生锤
炼优良道德品质的必然要求。
一、中国革命道德的形成与发展 中国革命道德是指中国共产党人、人民军队、一切先进分子和人民群众在中国新
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 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中所形成的优良道德。它是马克思主义与
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相结合 的产物,是对中国优良道德传统的继承和发
展,是中华传统美德新的升华和质的飞跃,是中华民族极其宝 贵的道德财富。中国革
命道德萌芽于五四运动前后,发端于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蓬勃发展的伟大工人运动 和
农民运动,经过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
的长期发 展,逐渐形成并不断发扬光大。
中国共产党始终非常重视继承和发扬革命道德传统。早在革命 战争年代,毛泽东
就曾经指出,是否发扬革命传统,是我国民主革命能
第三节继承与发扬中国革 命道德

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邓小平多次提出,要恢复和发扬党和人民的革命传统,培养和< br>树立优良的道德风尚,为建设高度发展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出积极的贡献。江泽民
强调要把弘扬 革命道德传统同努力创建人类先进的精神文明结合起来,弘扬中国古代
优良道德传统和革命道德传统,吸 取人类一切优秀道德成就,努力创建人类先进的精
神文明。胡锦涛强调,要保持和发扬革命战争时期的那 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
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沿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把革命前辈开 创的伟
大事业推向前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习近平强调,我们永远不能忘记自己是从哪
里走 来的,永远都要从革命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把理想信念的火种、红色传统
的基因一代代传下去,让 革命事业薪火相传、血脉永续。
中国革命道德作为一种精神力量,从它形成的时候起,就对中 国的革命和建设事
业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在非常困难的情< br>况下奋斗出来,能够战胜千难万险取得革命的胜利,能够保证革命事业的发展和壮
大,就是因为有 革命的理想和信念,有革命的精神。20世纪50年代,我国社会主义建
设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继承和弘扬了中国革命道德的
传统,广大党员和人民讲理想、讲纪律、讲为人民服 务,爱党、爱国家、爱社会主
义。同样,在20世纪60年代的困难时期,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带领全 党和全国人
民团结奋斗、渡过难关,也正是由于继承和弘扬了革命道德传统。历史经验表明,革
命传统特别是革命道德传统,是克服前进道路上一切困难的重要精神支柱,是战胜千
难万险的重要力量源 泉。
弘扬中国革命道德,要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相结合。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国革命道
德的渊源之一,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没有中华传统美德的长期发展和丰厚积淀,就不
可能有中国革命道德 的形成和发展。中国革命道德继承了中国传统道德的精华,摒弃
了传统道德的糟粕,是中国优良传统道德 的延续和发展,是超越了中华传统美德的时
代局限而形成的一种崭新的道德。
二、中国革命道德的主要内容
中国革命道德具有丰富而独特的内涵,既包括革命道德的原则、 要求、态度、修
养、风尚等方面,也包括理想、思想意识方面的“应当”。在长期革命实践中,以中国< br>共产党人为主要代表的革命者,以自己的行动甚至以鲜血和生命,成为率先践履革命
道德的典范。


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列宁指出:“为巩固和完成共产主义事 业
而斗争,这就是共产主义道德的基础。”坚持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的不屈不
挠的精 神,是革命道德的灵魂。无数革命先烈,正是为了实现这样一个崇高的理想,
毫不犹豫地献出了自己的生 命。夏明翰在《就义诗》中写下“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
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这样的豪言壮语 ,方志敏在《可爱的中国》中发出
“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的坚定誓言。这 些革命先烈之
所以能够排除万难、坚持斗争、无私无畏、不怕牺牲,就是因为他们有坚定的社会主
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是一切革命人民 和先进分子的自觉
要求。早在1939年毛泽东就提出,是否“为人民服务”是区别革命道德和一切剥削 阶
级道德的根本分界线。1944年,他在纪念革命战士张思德时,明确以“为人民服务”
作为 对张思德及一切革命者的崇高品质的概括,强调一切革命者都要想到大多数人民
的利益,彻底地为人民的 利益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贯穿中国革命道德始
终的一根红线,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实 践中的一个伟大创造,对中国的革命、建
设事业和道德建设,产生了极其重大的推动作用。
始终把革命利益放在首位。共产党人和革命者从事革命活动的目的就是要为革命
利益而奋斗,在个人利 益与革命利益发生矛盾时,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
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正如邓小平所说: “为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了人民大众的
利益,一切有革命觉悟的先进分子必要时都应当牺牲自己的利 益。”②始终把革命利益
放在首位,极大地激发了革命者为集体而献身的斗志,革命队伍形成了前所未有 的向
心力和凝聚力。
树立社会新风,建立新型人际关系。任何道德规范都要面向生活 实践。树立社会
新风,建立新型人际关系,体现了中国革命道德在社会生活层面上的重要意义。中国革命道德的传扬,破除了等级观念和特权思想,破除了鄙视劳动和劳动人民的旧道德
观念,树立了平 等意识,保护了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建立新型家庭关
系和培育良好家风,对于提升人民群 众的文明水准和道德风貌,树立社会新风尚,发
挥了重要的作用。
修身自律,保持节 操。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党员的个人道德修养,把加强个人道
德修养看成是能够影响革命成败的大事,因 而践履中国革命道德的重要环节就是共产
党人修身自律、保持节操。具体来说,就是要以中国革命事业为 重,严于律己,谦虚
谨慎;淡泊名利,清正廉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始终保持高风亮节,展现出高尚
的人格力量。
三、发扬光大中国革命道德
中国革命道德内容丰富、历久弥新,对中 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
业发挥着极其
重要的作用。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 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
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过程中,大力弘扬中国革命道德仍然具有极其重 要的
现实意义。
有利于加强和巩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与信念。一个思想空虚 、精神萎靡
的人,难免要被各种错误思想和观点牵着鼻子引入邪路。如果没有精神、理想和信念
的支持,一个人的一生,只能庸庸碌碌、无所作为,甚至会造成对国家和社会的危
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我们既要正视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不断提高和改善人民
的物质生活,又要进行理想和信念的教育, 充实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决不能使人们
陷入只知谋取私利的误区之中。弘扬中国革命道德,有利于树立 和培养入民群众的社
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与信念,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有利于建设一个消灭剥
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美好社会。
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
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 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
中形成的中国革命道德,是先进价值观在道德领域的集中体现,蕴含着培育和践 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思想道德资源。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
创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弘扬中国革命道德,对于帮助人们深刻理解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 观的科学内涵和历史渊源,增强价值观认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
供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支撑,具 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历史告诉我
们:一个革命者唯有牢固树立并自觉坚持革命道德观,才能在革命事业的艰难困苦中
经受严峻考 验;才能在身处顺境时保持清醒的头脑,身处逆境时仍然坚忍不拔,保持
应有的革命节操;才能视国家和 民族的利益为最大价值而为之不懈努力、奋斗终生。
在今天,发扬光大革命道德能够引导人们正确对待个 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国家利益,
能够帮助人们在深刻把握历史、认识社会、审视人生的基础上,正确处理 人生矛盾,
以极大的热情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去。
有利于培育良好的社会道德 风尚,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
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们的精神面貌也 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道德生活领
域的主流积极、健康、向上。但是,社会道德面貌和社会风尚的改观等方 面,与我国
的经济发展速度不相适应,仍然存在着诸如金钱至上、诚信缺失、奢侈浪费、贪污腐
败这样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腐蚀人们灵魂,污染社会风气,
阻碍社会发展。要解 决这些问题,就要充分发挥革命道德的精神力量,培育良好的道
德风尚,净化社会人际关系,抵制各种腐 朽思想,树立浩然正气,凝聚向上向善的正
能量。
中国革命道德是一种继往开来的强 大的精神力量。大学生要深入了解中国社会和
中国革命的历史,了解中国共产党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革命 斗争及社会主义建设和改
革的艰苦实践,真正体会中国革命道德的本质内涵、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自觉 同各
种歪曲历史、诋毁英雄的历史虚无主义思潮作斗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传承和发扬中
国革命 道德。
第四节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社会主义道德是对中华传统美德的传 承与升华,是对中国革命道德的继承和发
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不 断取得进展,社会主
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原则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都已经逐步确立。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
道德,对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一、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道德建设
社会主义不能仅仅理解为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还 必须有高度发展的精神文明。实
现我们的发展目标,不仅要在物质上强大起来,而且要在精神上强大起来 。社会主义
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要的
支撑作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切实加强道德建设。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不仅是“仓< br>廪实衣食足”的物质生活,还需要“知礼节知荣辱”的社会风气。实现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的目标, 意味着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得到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
精神生活都得到改善。也就是说,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个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
标,并不是以经济发展为唯一的目标,全民族道德素质的 提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激发人们崇德向善的正能量 ,引导
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
全面深化改革,意味着要破解的难题更多,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更大,遇到
的困难和阻力会更大。顺 利推进改革的全面深化,需要有社会主义道德的价值引领,
协调好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处理 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
局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引导人们理性合理表达改革 诉求,最大限度地
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法 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 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以道德滋养


法治精神,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 得益彰。同时,健全的法律体系
的建设和落实,需要立法、司法、执法各个环节的从业者具有较高的道德 素质,更好
地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样才能将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
处。
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
心齐则事成。一个没有道义担当的政党,是无法得到人民群众信任的,更不可能成为
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的代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在
思想上和行动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通过加强道德建设来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
信念,锤炼党员干部的道德品质。

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与原则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 义为原则,这既符合我国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道德建设的现实状况,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 。

(一)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
道德建设的核心 决定并体现着社会道德建设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规定并制约
着道德领域中的种种道德现象。道德建设 核心的问题,实质上是“为什么人服务”的
问题。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发展和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条件下,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过程中,强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 为
人民服务为核心,具有深刻的理论依据和坚实的实践基础。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 经济基础和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 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
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 经济制度的条件
下,每个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建设者都在为社会、为他人同时也是为自己而劳动和工作。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和建设者,只是社会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在以公有
制为主体的经济 基础上,在全体人民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在整个社会生产和生活的过
程中,逐步形成了团结互助、平等友 爱、共同进步的人际关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权利和义务不再分属于两个对立的阶级,而是统一于人民 自己身上,每个人都是服务
对象,又都为他人服务,全体人民通过社会分工和相互服务来实现共同利益。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市场主 体必须通过向社会和他人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产品,建立满足社会和他人需
求的良好信誉,即通过为社 会和他人服务并为社会和他人所接受以实现自己的利益。
换句话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不排斥为社会 和他人服务,而且需要通过服务甚至
是优质服务,才能实现市场主体自己的利益。这一点说明,为人民服 务与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并不是必然对立的。我们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为人民服务,不仅在于人们在一切经济活动中应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效率与公平、先富与
共富、经济效益 与社会效益等关系,形成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范,更在于强
调在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社会主义精神 文明的引导、制约下,每个市场主体都要有为人
民服务的思想,更自觉、更积极、更规范地在自主的基础 上为人民、为社会服务,使
市场主体把自身的特殊利益同国家和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
为人民服务体现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统一。为人民
服务并非高不可攀、远不 可及,而是可以通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表现出来。在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对于不同利益群体和不同觉悟 程度的人们,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要求不
可能是完全一样的,对于不同层次的人们应该有不同的要求。毫不 利己、专门利人、
无私奉献是为人民服务;顾全大局、先公后私、爱岗敬业、办事公道是为人民服务;< br>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扶贫济困、帮残助残是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诚
实劳动并获取 正当的个人利益,同样也是
为人民服务。事实证明,在我们的社会
中,不论从事何种职业、处于 何种岗位,也不论能力大小、职务高低,每个人都能
够通过不同形式实践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要求。认为为 人民服务只适合于党员干部而
不能推广到全体人民的看法是一种误解。要坚持以人为本,发扬社会主义人 道主义


精神,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形成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
序发展的良好道德风尚。
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 区别和优越于其他
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应当在给为人民服务的要求注入新的时代内涵的伺
时,,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大力倡导和积极实践为人民服务的道
德。

(二)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
在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集体主 义原则是指导人们行为选择的主导性原则。公有
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基本经济制度,为集体主义
的实施创造了经济前提;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为 集体主
义的实施创造了政治前提;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集体主义的
实施 创造了文化前提。总之,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国家利益、社会整体
利益和个人利益根本上的 一致性,使得集体主义应当而且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贯彻实
施。长期以来,集体主义已经成为调节国家利 益、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的最
重要的原则。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国家利益 、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在社会
主义社会中,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体现着个人根本的 、长远的利益,是所有社会
成员共同利益的统一。同时,每个人的正当利益,又都是国家利益、社会整体 利益不
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国家社会的兴衰与个人利益得失息息相关。在现实生活中,国家
利益 、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相辅相成的,不是靠抑制一方来发展另一方,而是
要力求做到共同发展、相 互增益、相得益彰。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实际生活中,
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难免会发生矛盾。这种矛盾,有的是可以缓和、
化解的,有 的则会发生或大或小的冲突。但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在个人利益
与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发生 矛盾冲突,尤其是发生激烈冲突的时候,必须坚持国
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即个人 应当以大局为重,使个人利益服
从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在必要时作出牺牲。集体主义要求个人为国 家、社会作
出牺牲并不是任意的,只有在不牺牲个人利益 就不能保全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的
情况下,才要求个人为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作出牺牲。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之所以
强调个人利益要服 从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归根到底,既是为了维护国家、社会
的共同利益,最终也是为了维护个人的 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促进和保
障个人正当利益的实现,使个人的才能、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不但与集体主义不
矛盾,而且 正是集体主义思想的应有之义。只有在国家、社会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
展,只有在国家、社会中才可能 有个人自由。那种把集体主义看作是对“个人的压
制”、是对“个性的束缚”的思想,是与集体主义的本 意相违背的。事实上,正是集体
主义为培养个人的健全人格、鲜明个性和创新精神提供了道义保障。对于 集体主义来
说,只有个人的价值、尊严得到实现,个人的正当利益得到保证,集体才能有更强大
的生命力和凝聚力。
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在本质上是同一类型的道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 br>道德建设,不仅要适应现阶段经济关系的要求,而且要引导人们向更高的道德目标前
进。要在弘扬 社会主义道德的同时,继续宣传和弘扬共产主义道德。邓小平指出:
“没有共产主义思想,没有共产 主义道德,怎么能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表
现为大公无私、公而忘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艰 苦奋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道德建设,要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 结合起来。
离开现实的道德状况,只谈共产主义道德,就会脱离实际;忘记共产主义道德,只谈
道德的基本要求和最低要求,就会失去前进的方向。要照顾到广大人民群众实际的思
想、文化、教育和道 德水平,考虑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际关系的现实要求等,


区分层次,着眼多数,鼓 励先进,循序渐进,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道德行为准则的基
础上,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目标。

三、积极投身崇德向善的道德实践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良好 道德的养成关键在于实践,重在
行动,贵在坚持。大学生要积极投身道德实践活动,修身律己、崇德向善 ,讲道
德、尊道德、守道德,以高尚的道德品质与境界引领社会道德风尚。
践行社会主义 荣辱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
分,对大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的规范、 激励和指导作用,也是大学生投身崇德向
善的道德实践的重要渠道。大学生应该准确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 的基本内涵,坚持
知与行的统一,坚持自律与他律的统一,坚持知荣与明耻的统一,时时处处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举止,自省自警、自珍自爱,知荣求善、知耻改过。经过反复的实践
和逐步的养成,将 社会主义荣辱观转化为自己内在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成为自
己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和为人处世的基本 准则,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
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体验光荣、领悟崇高。 参加志愿服务和学雷锋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和传承雷锋精神,有利
于大学生更好地深入社 会、体察民情、关注民意、改善民生,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
的思想观念,在实践活动中更好地锤炼道德品 质,提升个人能力。大学生应该弘扬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多关注空巢老人、留守儿童、 农民工及其子
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多关注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广泛参与教
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帮扶行动,参与城乡清洁、绿色出行、低碳环保、保护环
境、美化家园等志愿服 务,为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作出贡献,
努力做传播文明、引领风尚、营造和谐的时代 先锋。
培养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诚实守信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对每一位
公民的道德要求。诚实即真实无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守信就是重诺言,讲信
誉,守信用。当前,从 总体上看,大学生的诚信状况是好的,但在少数大学生身上
也出现了诚信缺失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 既有社会的、学校的、家庭的等各种
因素的影响,也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如心态浮躁、对他人和社会的 责任意识淡
薄、是非辨别能力较差等。有些大学生对诚实、正直、守信、履约等诚信道德的基
本 要求在内心是认同的,但当关系自己的个人利益或遇到所谓的关键时刻,如考
试、评奖、毕业、求职等, 便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使知与行相背离,坚守诚信的道
德意志力不强。大学生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为基本要
求,把诚信作为高尚的人生追求、优良的行为品质、立身处世的准则,自觉 做到言
必信、行必果,诚心做事、诚实做人,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努力培养诚实守信的
优良品 质。
养成节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节俭节约是
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是每一位大学生应有的社会责任和道德素养。大学生要积极
参与节俭养德、全民节 约行动,大力倡导节约一粒粮、一滴水、一张纸、一度电,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把 节俭节约的理念渗透到日常行为和人
际交往中来。如,积极参与“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批判和抵制铺张
浪费的行为,破除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养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好习
惯。
自觉学习道德模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大学生积极投身崇德向善的道德实
践 ,要认真学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激励自己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弘扬真善
美,传播正能量。同学们要 学习道德模范助人为乐、关爱他人的高尚情怀,在关心
他人、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创造人生价值;学习他们 见义勇为、勇于担当的无畏精
神,在危难和考验关头挺身而出;学习他们以诚待人、守信践诺的崇高品格 ,老老


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学习他们敬业奉献、勤勉做事的职业操守,干一行爱一
行,钻一行精一行;学习他们孝老爱亲、血脉相依的至美真情,常怀感恩之心、敬
爱之情。要时 时处处以道德模范为榜样,多做举手之劳的好事,多办惠及他人的实
事,在公共场所、邻里相处、行路驾 车、外出旅游、网上交流等不同的场合做到遵
德守礼、遵规守法,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
口学习思考
1.道德的本质、功能和作用是什么?
2.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精神体现在哪些方面?
3.谈谈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对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意义。
4.结合全国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谈谈大学生如何投身崇德向善的道德实践。
口阅读文献
1.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
版。
2.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江泽民文选》第3
卷,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
3.习近平:《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 五届会员
大会开幕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9月25日。
第五章 遵守道德规范 锤炼高尚品格
公共生活、职业生活与婚姻家庭生活,是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领域,也 是个人品德形
成的重要领域。大学生学习和掌握公共生活领域的道德规范,加强道德修养,注重道德实< br>践,锤炼高尚品格,可以为应对和解决走向社会、立业成家等人生重大课题打下良好基
础。
第一节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与公共生活密切相关,公共生活需要道德规范来约束和 协调。自觉遵守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锤炼高尚品格的重要途径。
一、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一般而言,公共生活是相对于私人生活而言的,二者既相互区别 ,又相互联系。
私人生活往往以家庭内部活动和个人活动为主要领域,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隐秘性。在公共生活中,一个人的行为,必定与他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具有鲜明的开放
性和透明性,对 他人和社会的影响更为直接和广泛。
当今世界,公共生活的领域更为广阔,公共生活的重要性 更加凸显。现代交通工
具的便捷快速,使以前难以想象的洲际交往成为普通的事情。现代传媒手段的普及 和
推广,信息技术、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正在把地球变成一个“村落”,人类公共生活进入
了一个 崭新的阶段。
当代公共生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活动范围的广泛性。公共生活的
场所和领域不断扩展、空间不断扩大,特别是网络使公共生活进一步扩展到虚拟世
界。二是活动 内容的开放性。公共生活是最普遍、最基本的社会生活,是由社会成员
共同参与、共同创造的公共空间, 它涉及的内容是开放的。三是交往对象的复杂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的交往对 象不再局限于熟识的人,而是
进入公共场所的任何人,增加了人际交往信息的不对称性和行为后果的不可 预期性,
从而造成了交往对象的复杂性。四是活动方式的多样性。当代社会的发展使人们的生
活 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也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公共生活的内容和方式。人们可以根据
自身的需要及年龄、兴 趣、职业、经济条件等因素,选择和变换参与公共生活的具体
方式。公共场所的增加和公共设施的完善, 也为公共生活内容和方式的丰富提供了良
好的条件。
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秩序是 由社会生活中的规范来制约和保障的。任何一个
社会都有它的公共生活规范和要求。公共生活领域越扩大 ,对公共生活秩序的要求就
越高。公共秩序是由一定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如工作 秩序、
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在当代社会,维护公共秩


序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更加突出。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社会生产活动的重 要基础。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日益扩大的今
天,生产活动与日常生活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交叉重合现象,从 而使公共秩序对社会生
产活动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忽视公共生活领域的和谐与公共秩序的稳定,经济社会 发
展将会遭到干扰甚至破坏。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安定有序是社 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体
现,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一个社会安定有序,本身就是不同利益群体各显
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表现。如果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随心所欲、各行其
是,社会就 会处于无序的混乱状态,社会和谐也就无从谈起。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 基本保障。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是全
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要求。在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以后,人们会更加重视 生活的品质和品
位,更需要良好的社会风气和舒适的生活环境,这些都需要有序的公共生活来保障。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人们在公共生活领域的秩序意识和文明
程度, 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表现。如果公共生活中存在公德缺失、混乱无序的现
象,必将损害公共生活秩序和 社会文明风尚,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二、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即社会公德,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
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 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和谐稳定的起码的道德要求,
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一个社会成
员,都应遵守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为主要内容
的社会公德。
(一)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文明礼貌。 文明礼貌是调整和规范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
生活密切相关。文明礼貌是路上相遇时 的微笑,是与人相处时的尊重,是沟通感情
的桥梁。它反映着一个人的道德修养,体现着一个民族的整体 素质。大学生应当自
觉讲文明、懂礼貌、守礼仪,塑造真诚待人、礼让宽容的良好形象。

助人为乐。助人为乐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在公共生活领域的体现,
也是社 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我国自古就有“君子成人之美”、“为善最乐”、
“博施济众”的优良传统 ,把帮助别人视为自己应做之事,看作自己的快乐。助人为
乐对于大学生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养成助人为 乐的美德和习惯,将是正在成长成才的
一代有为青年一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大学生应当尽 自己的努力帮助他
人,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以力所能及的方式关心和关爱他人,并在对他人的关心和帮< br>助中收获实现人生价值的快乐。
爱护公物。对社会共同劳动成果的珍惜和爱护,既显示 出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平,
也是每个公民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大学生要增强社会主人翁责任感,珍 惜国
家、集体财产,爱护公物,坚决同损害公共财产、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
保护 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
福祉,关系人民未来。从根本 上说,它是对全人类的生存发展利益的维护,也是对子
孙后代应尽的责任。大学生要身体力行,从小事做 起,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
态意识,带头宣传和践行环境道德要求,为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 产生活环境,
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遵纪守法。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德最基 本的要求,是维护公共生活秩序的重要条
件。在社会生活中,每个社会成员既要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 法规,也要遵守特定
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大学生应当全面了解公共生活领域中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
立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公共生活与每个人都密切相 关,每个人都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大学生是宣传和
践行社会公德的重要力量,更应该在遵守社会公德方 面作出表率。


认真学习社会公德规范。认真学习社会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是自 觉遵守社会
公德的前提和基础。大学生要通过学习明确社会公德规范的基本内涵、要求,在公共
生活中自觉规范、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以良好的风范和人格影响他人。
自觉培养社会公德意 识。一个具有社会公德的人,不仅要熟知社会公德规范,更
要有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德的意识。培养良 好的社会公德意识,要在形成正确道德
认知的基础上,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养成履行社会公德的行 为习惯。
努力提高践行社会公德的能力。“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社会公德< br>需要在点点滴滴的日常小事中践行。大学生参与社会公德实践活动可以真切地体会到
什么是符合社 会公德规范的言行,什么是不符合社会公德规范的言行,从而在实践中
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公德素养,并 带动他人、影响他人。
三、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 网开始构筑起一种全新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方
式,成为重要的信息平台与交流工具。从本质上说,网络交 往仍然是人与人的现实交
往,网络生活也是人的真实生活,因而也必须遵守道德规范。网络生活中的道德 要
求,是人们在网络生活中为了维护正常的网络公共秩序而需要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准
则,是社 会公德规范在网络空间的运用和扩展。大学生应当坚持文明上网,养成健康
的上网习惯,成为净化网络空 间的积极力量。
正确使用网络工具。网络是一个内容庞杂、覆盖面广的信息共享平台,人们可 以
通过网络便利地浏览新闻、查询资料、下载数据。随着网络技术特别是无线网络的发
展,网络 工具从计算机等传统的固定终端,日益转为手机、平板电脑等新的移动终
端。人们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方 式更加便捷、渠道更加多样,大部分人特别是年轻人
越来越依靠网络获取信息。但与此同时,网上也充斥 着越来越多的虚假、低俗甚至反
动、淫秽和暴力等信息内容,特别是一些有组织的网上恶意攻击和思想渗 透行为,更
是严重影响了网络生活秩序。大学生应当正确使用网络,提高对网络内容和信息的鉴
别力,积极运用网络传播正能量,使网络成为开阔学习视野、提高学习能力的重要工
具。 ,
健康进行网络交往。网络已成为人际交往的重要媒介和工具。QQ、飞信、’微
信、微 博、陌陌等为人们提供了邮件收发、即时讯息、实时聊天、网上交友、网络购
物等途径。大学生应通过网 络开展健康有益的人际交往,积极参与网络文化的建设与
管理,进行有利于个人身心健康和品德培养的网 络交往。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
识,不要轻易相信网友、与网友约会,避免受骗上当,避免给自己的人 身和财产安全
带来危害。
自觉避免沉迷网络。适度上网对学习和生活是有益的,但长 时间沉迷于网络对人
的身心健康有极大损害。现实中存在着一些青少年上网成瘾、沉迷于网络不能自拔进
而导致耽误学业甚至放弃学业的现象。沉迷于网络尤其是网络游戏,已成为近年来青
少年刑事犯 罪率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大学生应当从自己的身心健康出发,合理安排
上网时间,理性对待网络。
养成网络自律精神。网络的虚拟性以及行为主体的隐匿性,不利于发挥社会舆论
的监督 作用,使道德规范所具有的外在约束力明显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个体的道德
自律成为维护网络道德规范 的基本保障。大学生应当在网络生活中培养自律精神,做
到自律而“不逾矩”,促进网络生活的健康与和 谐。
近年来,互联网在成为信息传播和交流的便捷手段的同时,也成为不法分子实施
违法犯罪活动的新型工具。我国已经出现了各种以互联网为工具的新型违法犯罪行
为。为促进互联网的健 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许多互联网 管理的法律法规。大学生应当自觉学习和
遵守有关互联网的法律规定,坚守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 底线、国家利益底
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这也< br>是遵守网络道德的要求。


第二节职业道德

职业生活 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普遍、最基本的活动方式。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
展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市场竞争 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
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职业生活中 的道德规范,不仅对各行各业
的从业者具有引导和约束作用,而且也是促进社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的必 要条件。
一、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 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
要求和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 之间的关
系。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主要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
会 等内容。
爱岗敬业。爱岗敬业反映的是从业人员对待自己职业的一种态度,也是一种内在的道德需要。它体现的是从业者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对工作极端负责、敬重自己所
从事的职业的道 德操守,是从业者对工作勤奋努力、恪尽职守的行为表现。爱岗敬业
就是要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 ,精益求精,尽职尽责。
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对从业者的道德要求。它 不仅是从业
者步入职业殿堂的通行证,体现着从业者的道德操守和人格力量,也是在行业中扎根
立足的基础。职业道德中的诚实守信,要求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诚实劳动、合法经
营、信守承诺、讲求信 誉。
办事公道。以公道之心办事,是职业活动所必须遵守的道德要求。办事公道,就
是要求从业人员做到公平、公正,不损公肥私,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在社会主
义制度下,从业者之 间以及从业者与服务对象之间都是平等的。他们的职业差别只是
所从事的工作不同,而不是个人地位高低 贵贱的象征。在职业生活中,无论对人对己
都要出于公心,遵循道德和法律规范来处事待人。
服务群众。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都要以
服务群众为宗旨。在社会 主义社会,每个人无论从事什么工作、能力如何,都应该在
本职岗位上通过不同形式为群众服务。如果每 一个从业人员都能自觉遵循服务群众的
要求,社会就会形成人人都是服务者、人人又都是服务对象的良好 秩序与和谐状态。
奉献社会。奉献社会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树立奉献社会的 职业
精神,兢兢业业地为社会和他人作贡献。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中最高层次的要求,
体现了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高目标指向。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
众,都体现了奉献社会的精 神。
二、大学生的择业与创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大学生的就业牵涉大学生自身和千家万户的 利
益,牵涉国家
和社会的利益。每个大学生都要面临就业的现实。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 对于
大学生顺利走进职业生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择业是指个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社会的需要,选择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过程。对
大学生 来说,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逐步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职业活动不 仅是人们谋生的方式和手段,也是人们奉献社
会、完善自身的必要条件。如果只是从个人的、工具性的和 物质需要的角度来看待职
业,就必然会忽视职业生活所具有的更丰富、更深刻的人生内涵。青年马克思在 谈到
选择职业的理想和价值时曾经写道:“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
么,重 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
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 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
地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远发挥作用,而面对我 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
①马克思这种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人生境界,值得大学生选择职业时 学习和追求。
服从社会发展的需要。人们在择业时应首先明确择业的标准和目的。据调查,目
前一些大学生在择业问题上注重选择大城市、收入高、工作稳定且条件舒适、社会地

位高的职业。仅从个人的主观愿望看,这样的选择无可厚非。但从现实来看,并不是
所有的人都能按 照自己的愿望选择职业。择业固然要考虑个人的兴趣和意愿,同时也
要充分考虑现实的可能性和社会的需 要,把自己对职业的期望与社会的需要、现实的
可能结合起来,既不好高骛远,也不消极被动,以积极主 动的态度面对就业问题。目
前,许多地方的基层单位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人才需求十分强烈,能够为大学 生提供
施展才华的广阔空间。大学生应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面向基
层、面 向国家建设的第一线去选择自己未来的职业,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
量。
做好 充分的择业准备。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做好必要的择业准备,才有
可能产生相应的求职择业行为 ,有助于大学生选择一个合适的职业,实现求职目标。
择业需要以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为基础。一个人有了 真才实学,能够适应多种岗位,会
更有利于自己的就业。大学生应该尽早确定今后就业的目标,自觉地把 大学学习同未
来择业紧密地联系起来,充分利用大学的宝贵时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建立合
理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素质和技能,以适应将来的职业要求。
(二)树立正确的创业观
创业是通过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开辟新的工作岗位、拓展职业活动范
围、创造 新业绩的实践过程。习近平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
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 社会活力,打破一切体制机制的障碍,让每个有创业愿
望的人都拥有自主创业的空间,让创新创造的血液 在全社会自由流动,让自主发展的
精神在全体人民中蔚然成风。大学生不仅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还应当 树立正确的创
业观。
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创业意识强烈并且思想准备充分,就 能为自己创造更
好的发展机会,同时也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深入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新行业新职业不断出现,为大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创业条
件和环境。大学 生应积极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了解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
有关政策,为今后自主创业打下良好 的基础。
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创业是一项开拓性的事业。创业艰苦磨难多,只有创业的愿望是不够的,还要具备耐得住寂寞、经得起失败的创业勇气。只有勇敢地接受创业
的挑战,破除依 赖心理和胆怯心理,才能敢于创业、善于创业,做一个真正的创业
者。
要提高创业的 能力。大学生在创业问题上,既不能拘泥于陈规,又要充分考虑自
身的条件、创业的环境等各种现实的因 素。来过、走过、经历过的感受固然浪漫,但
苦过、累过、成功过的收获才是宝贵的。打破“学历本位” 的观念,树立“能力本
位”的意识,努力提高自主创业的能力,是需要大学生在大学阶段破解的一道难题 。
三、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职业生活是否顺利、是否成功,既取决于个人的专业知识 和技能,更取决于个人
的职业道德素质。人们在职业活动中的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着各行各业乃至整 个
社会的道德状况。大学生是青年人中的佼佼者,要深刻认识提高职业道德素质的重要
性,注重 这方面的修养和锻炼。
学习职业道德规范。通过学习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职业活动的基本规范 和目的,
从而提高自己的职业认知能力、判断能力和正确的价值理念,对青年人来说尤为重
要。 大学是为择业、就业、创业准备知识、品德、能力的阶段。大学生应学习的职业
道德知识是多方面的,既 包括一般的职业道德知识,也包括特定行业的职业道德知
识。同学们应当将职业道德修养纳入学习成才的 规划中,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学习,
为今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提高职业 道德意识。大学生要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不应当停留在对道德知
识的记忆和背诵的层面上,仅仅成 为一个装载知识的容器,而应当将其内化为自身的
素质,提高到自觉意识的层面。虽然大学生尚未正式进 入职业领域,但是仍然可以在


学习生活中找到提高职业道德意识的路径。长期以来,我国 各行各业涌现了“铁人”
王进喜、“宁肯一人脏、换来万家净”的时传祥、“新时代雷锋”徐虎等一大批 职业道
德模范,铸就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
献”的 劳模精神。大学生应当以职业道德模范为榜样,培养积极进取、甘于奉献、服
务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意识 ,为未来的职业生活做准备。
提高践行职业道德的能力。大学不是与社会隔绝的象牙塔,而是 通过多种渠道与
社会紧密联系。在大学学习虽然不是一种职业,但是也可以通过勤工助学、兼职、实习等途径体验职业生活。许多青年志愿者走进西部、走进社区、走进农村,用知识和
爱心为需要帮助 的困难群众热情服务。他们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收获了成长和进
步,也为将来顺利走向工作岗位积累 了实践经验。大学生应当积极利用各种机会开展
社会实践,多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使自己学到的知识 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得到升
华和提高。
第三节家庭美德

事业成功 ,往往与美好的爱情和美满的婚姻家庭密切相关。从恋爱到缔结婚姻和
建立家庭,是人生需要经历的阶段 。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和婚姻观,遵守相关的道德和
法律规范,处理好复杂的感情和人际关系,有利于大学 生的健康成长、顺利成才。
一、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
爱情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 人生话题,是人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爱情是一对男
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 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
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人生在具体的社会和文 化环境
中展开,理解和把握爱情的真谛和本质,要考虑具体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考虑一
定的文 化传统、社会心理和风俗习惯的影响。

(一)恋爱中的道德规范
男女双方培养爱情的过程或在爱情基础上进行的相互交往活动,就是人们日常所
说的恋爱。恋爱作为一种 人际交往,也必然要受到道德的约束。恋爱是建立婚姻家庭
的前奏,恪守恋爱中的道德规范关系到未来婚 姻家庭生活的幸福。在现实生活中,正
确地认识恋爱的道德责任,处理好恋爱关系十分重要。
尊重人格平等。恋人间彼此尊重人格的表现,主要是尊重对方的独立性和重视双
方的平等。恋爱的双方在 人格上都是独立的,如果把对方当作自己的附庸或依附对方
而失去自我,都是对爱情实质的曲解。恋爱双 方在相互关系上是平等的,都有给予
爱、接受爱和拒绝爱的自由。放纵自己的情感,束缚或强迫对方,都 不符合恋爱的道
德要求。
自觉承担责任。自愿地为对方承担责任,是爱情本质的体现 。无论对方处在顺境
还是逆境,是富裕还是贫穷,是健康还是伤病,爱一个人或接受一个人的爱,就要自
觉地为对方承担责任。责任的担当,不是单纯的“我的心中只有你”的反复吟唱,而
是需要见诸 行动的自觉。责任常常体现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它是风雨中共同撑起
的一把伞,是暮色里急切盼归的 一种情,是寒夜灯影下温暖的一杯茶„„
文明相亲相爱。文明的恋爱往往是恋爱双方既相互爱 慕、亲近,又举止得体、相
互尊重,而绝不是在态度、举止、语言等方面的粗俗和放纵。恋人在公共场所 出入,
要遵守社会公德,不要对他人生活和公共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恋人独处,也要讲文
明,讲 道德。
(二)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恋爱是缔结婚姻、组成家庭的前 提和基础,婚姻和家庭则是恋爱的结果。婚姻和
家庭是爱情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升华。婚姻和家庭是两个既 密切相关又具有明显区别的
概念。婚姻是指由法律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夫妻关系。 家庭是
指在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
婚姻 是家庭产生的重要前提,家庭又是缔结婚姻的必然结果。婚姻的成功体现为家庭
的幸福,家庭的美满又彰 显出婚姻的意义。


婚姻家庭关系是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具有自然属 性和社会属性。婚姻
家庭的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体现了某些自然规律对婚姻家庭
所起的制约和影响作用,如自然选择规律排斥近亲结婚。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婚
姻家庭的本 质属性。婚姻家庭的产生、形成和发展都取决于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客
观需要,并受到上层建筑诸因素 的制约和影响,从而使其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结构,具
有特定的社会性质。由此可见,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 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前提条件,社
会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所在。
家庭美德是调节家庭 内部成员以及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
是每个人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 家庭美德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
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在维系和谐美满的婚姻家 庭关系中具有重要
而独特的功能。
尊老爱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 幼”,这句在我国世代相传的道
德格言说明尊老爱幼的观念自古就深入人心。老年人对社会作出了贡献, 又为抚养和
教育晚辈付出了心血,当他们年老体弱时,理应得到社会、子女及家庭成员的尊重与
回报。要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子女要尊
敬、关心、体贴父母及 长辈,自觉履行孝敬和赡养老人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让老
年人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能够健康长 寿、安享幸福晚年。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
未来,是社会和家庭的希望,在他们还不能自食其力时,需要得 到成年人在物质和精
神上的照顾与培育。在我国社会中,强调尊老爱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解决日趋
凸显的老龄化问题和独生子女的培育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要保护老人、儿童的合法
权益,坚决 反对虐待、遗弃老人和儿童的行为。
男女平等。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我国重要的法 律原则和道德规范。家
庭生活中的男女平等既表现为夫妻权利和义务上的平等、人格地位上的平等,又表 现
为平等地对待自己的子女。夫妻关系上的男尊女卑,子女问题上的重男轻女,都是在
传统宗法 社会中形成的落后道德观念。在社会主义社会,男女平等不仅体现在社会关
系中,也体现在家庭关系中。 家庭关系中的男女平等主要是人格平等,是权利和义务
的平等。坚持男女平等,特别要尊重和保护妇女的 合法权益,反对歧视和迫害妇女的
行为。
夫妻和睦。夫妻是家庭的主要成员,夫妻关 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中国历来用
“相敬如宾”、“琴瑟和谐”,以及“比翼鸟”、“连理枝”等来比喻 和形容夫妻之间的和
睦关系。在封建社会中,夫妻和睦往往体现为妻子对丈夫的绝对依从。“三从四德” 等
陈腐的封建道德信条,严重伤害了妇女的身心。今天所强调的夫妻和睦,是在男女平
等基础上 的互敬互爱、互助互让。
勤俭持家。勤俭是家庭兴旺的保证,也是社会富足的保证。常言道, “勤是摇钱
树,俭是聚宝盆,奢懒败家门”。勤俭持家既要勤劳致富,也要量人为出。经济条件差
的同学应当勤俭以励志,经济条件好的同学也应当勤俭以养德。大学生要尊重父母劳
动所得,体谅父母 的辛苦操劳,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节俭,尽量减轻父母和家庭的生活
负担,这就是对父母和家庭最实际的贡 献。同学们应当比品德、比学习、比情趣,而
不能超前消费、攀比消费和负债消费,更不能向父母提出超 出正常需要或超出家庭经
济负担能力的不合理要求。
邻里团结。邻里关系处理得好, 可互为助手,互为依靠,得“远亲不如近邻”之
利;邻里关系处理不好,矛盾丛生,纠纷不断,则会受“ 恶邻相向”之害。搞好邻里
团结重要的是相互尊重,尊重对方的人格、民族习惯、生活方式、兴趣爱好等 ,做到
互谅互让,互帮互助,宽以待人,团结友爱。邻里之间长期相处,有时会产生误会和
矛盾 。要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无理者主动认错,得理者宽以让人,努力化解矛盾纠
纷,增进邻里感情。不能 以财欺人、以势压人。

二、大学生的恋爱观与婚姻观
大学生正值青春韶华 ,树立正确的恋爱观与婚姻观,处理好自己的感情生活和


家庭生活,有利于大学生顺利成 长成才。

(一)树立正确的恋爱观
大学时代是人生美好的时光。 爱情的艳丽花朵,要精心照料才会绽放得更加绚烂
多彩。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对爱情采取审慎严 肃的态度,处理好学习和恋爱
的关系,妥善解决恋爱中出现的误会、失恋等问题,避免在恋爱问题上把握 和处置失
当。
不能误把友谊当爱情。异性之间要理智地把握好友谊与爱情的界限。异 性友谊不
同于爱情。认为异性之间只有爱情、没有友谊的看法是错误的。异性之间完全可以建
立 和保持健康的友谊。有些同学在与异性的交往中,不能准确区分友谊与爱情两种性
质不同的感情体验,给 双方增添许多烦恼。
不能错置爱情的地位。有些同学把爱情放在人生最高的地位,奉行爱情至 上主
义,,沉湎于感情缠绵之中。这样的恋爱观,很容易导致对人生目标的误解,对需要将
主要 精力用于学习上的大学生来说危害尤大。因整天卿卿我我而耽误学习、虚掷光阴
的例子在大学校园中并不 鲜见,这样的恋爱态度也不利于正确对待和处理恋爱过程中
出现的矛盾与挫折,常常会使一些同学在求爱 不成或失恋之后情绪和行为失控,甚至
产生悲观厌世情绪,导致严重的后果。
不能片 面或功利化地对待恋爱。无论是在自己心中勾画出一个脱离现实的恋爱偶
像,还是片面追求外在形象,或 者只看重经济条件,或者仅仅把恋爱看成是摆脱孤独
寂寞的方式,都无法产生真挚的感情,也得不到真正 的爱情。
不能只重过程不顾后果。责任是爱情得以长久的重要保障,是坚贞爱情的试金
石。古今中外,人们所赞美的爱情无不体现着恋人间为对方忘我的付出。这种自愿担
当的责任,丰富了 爱情的内涵,提升了爱情的境界。如果“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
曾经拥有”,把爱情当成游戏,既会伤 害对方,也会伤及自己。
不能因失恋而迷失人生方向。恋爱过程是恋爱双方互相熟悉和情感协 调的过程,
恋爱成功与失败都是正常现象。大学生应该正确对待失恋现象,做到失恋不失志,失
恋不失态,失恋不失学,失恋不失爱。
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大学生应当处理好这样几种关系: 一是恋爱与学习的关系。
学习是大学生的主要任务,同学们应把爱情作为奋发学习的动力,同时还应把是 否有
利于促进学习作为衡量爱情价值的一个重要而特殊的标准。二是恋爱与关心集体的关
系。恋 爱中的双方不应把自己禁锢在两个人的世界中。脱离集体,疏远同学,会妨碍
自身的全面发展与进步。三 是恋爱与关爱他人和社会的关系。爱的情感丰富博大,不
仅有恋人之爱,还有对父母之爱、对兄弟姐妹之 爱、对社会和国家之爱。只专注于对
恋人的爱而忽视对他人和社会的爱,这样的爱情就会显得自私和庸俗 ;相反,对他人
和社会具有爱心则会使爱情变得高尚和稳固。
对大学生来说,如果在 大学时代与爱情相逢,那就应用心呵护,倍加珍惜。处理
好恋爱中的各种关系,是对爱情的祝福,也是对 自己的祝福,更是对未来人生幸福的
祝福。
(二)树立正确的婚姻观
2004年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确认,在校大学生如果符合我国
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 件,可以结婚。由于大学生身份和角色的特殊性,在婚姻观上应
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谨慎对待结婚成家。“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既是古训,也是现实生活需要的反
映。但是,即便大学生具 备了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条件,并且双方都有结婚成家
的强烈愿望,也要对结婚成家持谨慎、理性的 态度。大学生的根本任务是完成学业、
不断提升和完善自我。在尚未走向社会时草率地结婚成家,会对学 业和生活产生许多
负面影响,增加许多烦恼。
担当责任和履行义务。婚姻不仅代表两 情相悦,更代表责任和义务。大学生一旦
结婚成家,就要及时调整和转换角色,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这不仅是婚姻家庭


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婚姻法的规定。不能只是把婚姻简单理解为浪 漫的求婚仪式和
豪华的婚庆典礼,要深刻认识婚姻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创造美满的婚姻家庭。
正确处理家庭关系。大学生一旦结婚,就拥有了自己的小家庭。除了要处理好小
家庭的 关系外,更要处理好与原来大家庭的关系。由于大学生在校生活期间基本上还
是一个纯粹的消费者,大量 的家庭开支难免要从大家庭获得,所以要合理筹划,量力
而行,勤俭节约,尽量不给自己的父母增加过多 的负担。
三、弘扬家庭美德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每个 人都应该自觉遵守家庭美
德,量视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促进家庭生活的和谐与幸福。
认识家庭美德的重要性。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重视家庭、重视亲情。天伦之乐、
尊老爱幼、贤妻良母、相 夫教子、勤俭持家等,都体现了中国人的这种观念。“家和万
事兴,家齐国安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 兴的中国梦,离不开千千万万“家和”的力
量,离不开许许多多“最美家庭”的滋养。不论时代发生多大 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
生多大变化,都要重视家庭建设,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 ,
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
点。
营造良好家风。家风是指一个家庭或家族的传统风尚或作风。良好的家风,对家
庭成员 的个人修养、品德操守等产生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家风不正,家庭成员的个人
品行也容易出问题。家教是 实现家庭美德与家风互动的中介环节,要通过注重家教来
推动良好家风的传承和落实。现实中出现的拜金 主义、溺爱子女、家庭暴力、漠视老
人等问题,从反面证实了家风家教的重要性。良好的家风对整个社会 的风尚有重要影
响。如果每个家庭都风清气正,社会风气自然会得到改善,也会相应地“正”起来。
遵守婚姻家庭法律规范。婚姻家庭关系不仅需要道德来维系,也需要法律来调
整,遵守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法律规范是自觉遵守家庭美德的集中体现。遵守婚姻家庭
法律规范,要在家庭生活中遵 守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老人和
儿童的合法权益,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 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等基本
原则。
大学生走进大学,离开养育自己的父母,开 始自己的独立生活,应该在学习成长
过程中深刻地体会对婚姻和家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自觉做家庭 美德的倡导者和
践行者。
第四节个人品德

个人品德在社会道德建 设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在现实生活中,社会公德、职业道
德和家庭美德的状况,最终都是以每个社会成员 的道德品质为基础的。社会公德、职
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最终都要落实到个人品德的养成上。
一、个人品德及其作用
个人品德是通过社会道德教育和个人自觉的道德修养所形成的稳定 的心理状态和
行为习惯。它是个体对某种道德要求认同和践履的结果,集中体现了道德认知、道德
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的内在统一。尽管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个人所受道德教育
的内容和道德践履 的方式有所不同,个人品德的内涵也会有一定的差别。但是,在社
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忠诚、无私、仁 爱、勤奋、勇敢、诚信、知耻、节制等一般被
看成是个人应当具备的美德。

个人品德具有鲜明的特点:其一,实践性。个人品德不是个人的某种先天禀
赋,而是个人在实践中内化锤 炼社会道德要求而形成的一种特殊品性;不是一种单
纯的道德意识现象,而是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一 种行为方式。其二,综合性。
个人品德不是某种道德要素的表现,而是个人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 意志、
道德行为的综合体现;不是个别的具体行为,而是个人行为的统一整体。其三,稳
定性。 个人品德不是偶然的、短暂的道德行为现象,而是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
行为的稳定倾向。在现实生活 中,个人品德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个


人品德对道德和法律作用的发挥具有 重要的推动作用。社会道德和法律要求只有内
化为个人品德,才能成为现实的规范力量。同时,个人品德 提升的过程也是能动地
作用于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过程,它能够为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发展进步创造条件、提
供动力。其二,个人品德是个人实现自我完善的内在根据。个人在行为过程中整合
行为动机、确 定行为目标、自觉调控行为过程等都是个人品德功能和作用的体现。
其三,个人品德是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中重要的主体精神力量。作为劳动主体的人,
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而个人品德是决定人的综合素 质的核心要素。

二、加强个人道德修养
道德修养是指个人在道德意识、道 德行为方面,自觉地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
德要求所进行的自我审度、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的活动。个 人品德的养成既要加强个
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采取正确有效的道德修养方法,也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提高个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体现在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
值观上 ,也体现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上,体现在一言一行上。现实社会中总是存
在着两种或多种对立道德体 系或观念的冲突和斗争,这些冲突和斗争必然会反映到个
人的内心世界。道德修养的实质,就是在这些道 德观念的冲突中,自己跟自己“打官
司”,在自己的头脑中进行不同道德观念之间的选择。道德修养有助 于正确解决社会道
德要求与个人选择能力和践行能力之间的矛盾,解决自己内在思想品质中新旧道德观< br>念之间的矛盾,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适应社会进步和个
人完善的需要 。高度的自觉性是道德修养的一个内在要求和重要特征。大学生要按以
下要求来努力提高道德修养的自觉 性:首先,应有进行道德修养的强烈动机,这样才
能满腔热情自觉自愿地去学习、思考和体验,从而提升 道德修养的境界;其次,应积
极主动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坚忍不拔、脚踏实地、持之 以恒地进
行道德修养;最后,,应正确地认识和评价自己,发扬优点,克服不足。
采 取有效的道德修养方法。个人加强道德修养,应借鉴历史上思想家们所提出的
各种积极有效的道德修养方 法,并结合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当代人道德修养的实践
经验,身体力行。其一,学思并重的方法,即通 过虚心学习,积极思索,辨别善恶,
学善戒恶,以涵养良好的德性;其二,省察克治的方法,即通过反省 检验以发现和找
出自己思想与行为中的不良倾向、不良念头,并及时抑制和克服;其三,慎独自律的方法,即在无人知晓、没有外在监督的情况下,坚守自己的道德信念,自觉按道德要
求行事,不因为 无人监督而恣意妄为;其四,积善成德的方法,即通过积累善行或美
德,使之巩固强化,以逐渐凝结成优 良的品德。同学们如果按照这些方法去进行道德
修养,并长期坚持下去,就能使自己不断进步、不断完善 ,从而达到较高的道德境
界,成为品德高尚的人。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道德修养并不 是脱离实际的闭门思过,而是人们联系社会实
践在道德上的自我反省和自我升华,即把提高道德认识与躬 行道德实践统一起来,以
促进道德要求内化为个人的道德品质,外化为实际的道德行为。因此,道德修养 要与
人们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实践活动相联系,与人们具体的道德行为相联系,与
人们的 全部道德实践过程相联系。不参加社会实践,不在社会实践中努力提高道德修
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就不 可能培养出优良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人格。大学生积
极参加社会实践,一是要主动进行社会调查,了 解社会,认识社会,正确地看待社
会;二是要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生产劳动、发明创造等社会实践, 不断陶冶道德
情操,提升道德境界,为将来适应社会的需要创造条件。
三、追求崇高道德境界
道德境界是体现个人道德品质高低的一个概念,通常指的是人们通 过道德教育和
道德修养在道德认识、道德情操、道德意志、道德信念和道德行为等方面所达到的程
度和水平。个人道德品质有差异,所达到的道德境界也有差别。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
非常重视对个人道 德境界的引领,鼓励人们重操守、讲气节、立风范、求境界,不苟
且偷生、不碌碌无为,形成了向往和追 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信念,集聚


起了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涌现出了无 数圣贤君子、志士仁人。中华文明能够薪
火相传、命脉永续,离不开强大的道德力量的支撑。追求崇高的 道德境界,是包括大
学生在内的每个人都应该树立的人生目标。
自觉远离低级趣味, 抵制歪风邪气。“名节如璧不可污。”趣味是与人的品德、操
守、作为联系在一起的。一个趣味高雅的人 ,才可能变得高尚、纯粹、有道德,才可
能有益于社会和他人。如果情趣低俗、沉溺于玩乐奢靡就很容易 销蚀一个人的理想、
信念和进取心,变得精神空虚、意志消沉、思想颓废、行为猥琐、生活奢靡甚至道德
败坏。我们绝不能把腐朽的东西当新潮,把落后的东西当时尚,放任低级趣味的滋
长。同学们要 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勤奋学习、补充知识上,用在加强道德修养、提升人
生品位上,做到洁身自好,严于律 己,这样才能使自己的人生境界不断得到提升。
脚踏实地,敢于担当。追求崇高人生境界是一 个改造主观世界的过程,更是一个
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提高人生境界,归根结底要通过脚踏实地的工作 来实现。大学
生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在人生追求上一方面不能好高骛远、脱离实际,不能
止于想而疏于做。担当是一种不辱使命的精神气概,是一种催人奋进的精神力量。大
学生要体现出担当 意识和担当精神,发挥青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现实生活中,有
的人大公无私,有的人先公后私,有的 人公私兼顾,有的人自私自利,我们应该“见
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而绝不能放低对自己的要
求,不能随大流,更不能甘于落后。
持之以恒,善始善终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加强道德修养、提升精神境界不
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我们必 须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检讨自己,修
正自己,提高自己,持之以恒、坚持不懈,防微杜渐、善始善终 ,以坚如磐石的意志
和信念追求崇高的道德境界,成就人生的辉煌。
口学习思考
1.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应当如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2.大学生应该树立怎样的择业观和创业观?
3.如何认识恋爱与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要求?
4.谈谈如何加强个人道德修养。
口阅读文献
1.马克思:《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
2.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
讲话》, 《人民日报》2015年4月29日。
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 要问题的决议》,《十四大以来重
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
法治是现代文明的制度基石。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 则国家强。实现法治中国
梦,离不开每个公民的参与和推动。大学生要在中小学法律常识学习的基础上, 进一
步学习宪法法律和法治理论,提升法律素质,要深刻理解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制
度,正确 认识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和重要作用,从整体上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体系,不断增强建设社会 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一节 法律的概念及发展
法律作 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出现并不断发展的。
了解法律的词源和含义,理解法 律的特征和种类,有助于正确认识法律的发展规律和
时代价值,为形成科学的法治观念奠定基础。

一、法律的词源与含义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法律富含着公平如水、正义 神圣的深刻意蕴,寄托着惩恶
扬善、匡扶正义的价值追求。据我国第一部文字工具书《说文解字》考证, 汉语中
“法”的古体是“漉”。“漉,刑也,平之如水,从水;鹿,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


去。”在古代,“法”主要表现为“刑”或“刑律”。古代的“刑”既有刑戮、罚罪
之意,也 有规
范之意。“廌”也称“獬豸”,是神话中的独角兽,它公正不阿,善断是
非曲直。据说,我 国的司法鼻祖皋陶就用它来裁判诉讼案件,被獬豸用独角顶触的一
方败诉或有罪。
在 古代文献中,“法”除与“刑”通用外,也往往与“律”通用。据《尔雅·释
诂》记载,在秦汉时期,“ 法”与“律”二字已同义,都有常规、均布、划一的意思。
《唐律疏议》更明确指出:“法亦律也,故谓 之为律”,战国李悝“集诸国刑典,造
《法经》六篇„„商鞅传授,改法为律”。“法律”作为独立合成 词,在古代文献中只
偶尔出现过,近现代才成为主要用法。清末以来,“法”与“法律”常常并用,如有 人
问你“懂不懂法”,实际上等于问你“懂不懂法律”。
就我国现行法律而论,“法 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
的整体,主要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
的行政法规,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军事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 的地方性法
规,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和
地方政府规章等。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在
社会生活中,人们所 讲的法律通常是指广义的法律。
在西文中,含有“法”、“法律”语义的词颇为复杂。除英语中的law --词同汉语
中的“法律”对 应外,在欧洲大陆各主要民族语言中,广义的法律(法)与狭义的法
律分别用两个不同的词来表达,如拉 丁文的jus和lex,法文中的droit和loi,德文
中的recht和gesetz等。总之, jus、droit、recht等词都有“法”的意思,同时兼
有权利、公平、正义等含义。
根据我国法学界通说,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反映由 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
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 社会关系和
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律的本质与特征

(一)法律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阶级社会中,法律体现的 是统
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不是统治阶级内部个别人的意志。法律保护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
利益, 所以统治阶级也必须遵守法律。
法律体现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即通过国家立 法的形式所体现的
意志。它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统治阶级的意志还通过政策?道德等形式来体现。
法律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等。其中,生产方式是决定法律的本质、
内容和发展方向 的根本因素。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性质和内容的法律。
(二)法律的特征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法律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来调整社会关系
的。但法 律只调整一部分重要的社会关系,并不会规范人们所有的行为,因而不会对
所有的社会关系都进行调整。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
惯等其 他社会规范的区别主要有两点:一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即国家机关在法定的
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 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赋予某些既
存社会规范或判例以法律效力;二是由国家保证 实施,即具有国家强制性。这种强制
性,既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也表现为国家对合法行 为的肯定和保
护。
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法律规定人们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 义
务,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以及违反法律的后
果。法律 规定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受害人有权寻求法律保护和救济。法律规定的义务


必须依法履行 。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等其他规范中的权利义务一般不具有
这一属性。
三、法律的产生与发展
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它随着私有制、阶级和 国家的产生而
产生也将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按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
唯物主义原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性质总是与其所在社会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
因此,除原始社会 没有法律外,法律发展史上也相应地先后产生过奴隶制法律、封建
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法律 。
奴隶制法律。在奴隶制社会的经济结构中,奴隶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占
有 作为生产劳动者的奴隶。因此,奴隶制法律是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意志的表现,
是奴隶主阶级对广大奴 隶实行统治的工具。奴隶制法律通常采用最极端的经济剥削和
政治压迫的方式,其主要特征有:一是具有 明显的原始习惯残留痕迹;二是否认奴隶
的法律人格;三是刑罚方式极其残酷;四是确认自由民之间的等 级划分。
封建制法律。封建社会是以农业为基础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在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中,封建地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不完全占有作为生产劳动者的农
奴或农民。封建 制法律是封建地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农民阶级的工具,维护封
建地主阶级的共同利益。封建制法律 的基本特征有:一是确立农民阶级对封建地主的
人身依附关系;二是实行封建等级制度;三是维护专制皇 权;四是刑罚严酷、野蛮。
资本主义法律。资本主义法律是资产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统治 工人阶级和其
他劳动人民的工具,其根本任务是维护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资本主义
法律规定的自由、民主、平等等价值原则是形式上的,归根结底是维护资产阶级根本
利益,所以属于剥 削阶级类型的法律。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为四个原
则:一是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适应的私有 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二是与资本主义市
场经济相适应的契约自由原则;三是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相适 应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原则;四是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相适应的人权保障原则。
社会 主义法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按劳分配为原
则,以+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 成果为特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法
律是人类历史上唯一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新型法律 j以消灭阶级剥削、消除两极分化、
实现共同富裕为历史使命和价值追求。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全 体劳动者或部分
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的劳动作为个人收入分配的基本尺度,既承认差别,又反对因收入差距过大而导致的贫富悬殊,确保社会生产所创造的生产成果(包
括剩余产品)归 劳动者共同占有和支配,并通过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来推动社会
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日益丰富,从 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
裕。社会主义法律是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经济基础而建立 起来的上层建筑,是社会
主义生产关系本质要求的反映和表现,为实现普遍意义的平等、自由奠定了坚实 的基
础,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实现了对历史上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超越。社会主义法律是
新型的 法律制度,有着与以往剥削阶级类型法律制度不同的经济基础与阶级本质。
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我国的法律属于社会主义法律,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它是党的主张和人民
共同意志的体现 ,是维护人民利益和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
全体公民的活动规则和行为准绳。学 习社会主义法律,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律的本
质特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法律的重要作用,全面了解我 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机
制。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是在继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在新
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而确立 的。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把社会主
义法制建设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前所 未有的快速发展
时期。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已经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240多件、行政法规7 30


多件、地方性法规85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00多件,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律
体系已经形成,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从体现的意志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 同意志的体现,是阶级
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 是
国家的主人,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法律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
志,维护人 民的共同利益,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
已经消灭,因此,社会主义法律 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从实质内容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自然 规律的反映,是科
学性和先进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法律维护的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其具体内容是随< br>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调整完善的,也是与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一致的。因此,社会主
义法律能够反 映人民的共同期盼,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我国社
会主义法律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主要 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
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理论为指导;二是善于借鉴我
国传统法律和外国法律的成功经验;三是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能 适应时代
发展而不断改革与创新,确保立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 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
体现了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包括的全部
法律规范、所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 其目的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巩固和发
展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尊重和保障人权, 始终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
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点是改
革开放。我国已进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的新时期,对科学立法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相伴而行、 相互促进,
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而不是静止的、封闭的、固定的,具有稳定性与变动
性 、阶段性与连续性、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的特点,既反映和肯定了改革开放和现
代化建设的成功做法, 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预留了空间。
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 要求。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
家,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这就决 定了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律体系必须以宪法为统帅,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 br>规范构成,共同组成一个科学和谐的统一整体。
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 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始终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将传承 历史传统、借鉴人类
文明成果和立足本土进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使我国的法律体系既符合我国国情
和实际,又顺应当代世界法治文明时代潮流。这个体系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和开放性,
充分体现了 独特的法律文化特征。
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通常是 对这个国
家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现状的反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体系需要不断丰富、完
善 、创新。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整个国家还处于体制改革和社
会转型时期,社会主义 制度还需要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律体系必然具有稳定性与变动性、阶段 性与连续性、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的特
点,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然是动态的、开放的、 发展的,而不是静止
的、封闭的、固定的,必将伴随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实践而不断发展
完善。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 系所产生的影响。法律的作用是历史


的,与法律所反映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紧密相连。 任何法律都要维护统治阶级的根
本利益和核心价值,为统治阶级服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反映了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的
特点,其最重要的作用表现为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秩序
以及推动社会改革与进步。此外,社会主义法律和其他法律一样,还有指引、预测、
评价、教育、强制等 重要作用。
指引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是引导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约束非法的行为,主要< br>是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实现的。授权性规范指引人们可以做什
么或者有权做 什么;禁止性规范指引人们不得做什么;义务性规范指引人们应当或者
必须做什么。
预测作用。法律通过对某种行为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使人们能够预见自己行
为的性质和后果,从而自 觉地实施合法的行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评价作用。法律具有评价行为法律意义的作 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
施的行为,可以根据法律作出合法与非法、正当与不当的评价。法律 的评价作用能够
向社会昭示法律崇尚什么、贬斥什么,鼓励什么、禁止什么,从而影响法律主体的行为。
教育作用。法律的教育作用主要有三种实现方式:一是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对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二是通过制裁各种违法犯罪行
为,使违法犯罪 者和一般社会成员受到警示;三是通过表彰法治建设先进人物,弘扬
法治精神,营造法治环境。
强制作用。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实施的。法律的强制作用主要表现为公民
等法律 主体必须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及公民等法律主体实施违法行
为后应当受到的惩罚。法律 的强制作用有利于促使公民等法律主体依法行使权利,依
法履行义务,树立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 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
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法律遵守( 守法)等环节。法律制定是国
家对权利和义务,即社会利益和负担进行的权威性分配;法律的遵守、执行 、适用则
是把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的权利和义务,把文本上的法律转化为现实中的法
律 。
法律制定。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
律 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根据我国宪法、立法法等法律的
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
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宪 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部门的权限范
围内,制定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
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
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
在不与宪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
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 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直辖
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 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
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 根据当地民
族的具体情况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有权根据特别行政区基
本法自主地制定本行政区的法律。
我国的立法活动必须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原则,表达 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诉
求,从基本国情和实际情况出发,维护宪法秩序和法制统一。立法活动必须遵循法定
程序,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而言,大体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
议、法律案的 表决、法律的公布四个环节。
法律执行。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 国家和公共事务
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


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
环节,必须坚持合法性、合理性、信赖保护、效率等基本原则。我国大部分的法律法
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 行的,行政执法是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行政执法的主体通常
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我国, 行政执法的主体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
和地方各级政府,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另一类是 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权
的下属行政机构。此外,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社会组织可以 在
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
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 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
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人民检察
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社
会组织和个 人,不得行使国家司法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法规,公正司
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合法权利,解决法律纠纷,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从
而捍卫法律权威,维护法律秩序。司法的基本要求是 正确、合法、合理、及时。司法
原则主要有:司法公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 律为准绳;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法律遵守。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 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
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人们通常把守法仅仅理解为履行 法律义务。其
实,守法意味着一切组织和个人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依法办事包括两层含
义:一是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二是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在法律运行过程中,守法
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 基本途径。在社会主义国家,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是守法的主体。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 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
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 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
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节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
性、全局性、稳定性、长 期性,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统帅下的社会主义法律体
系,是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仅要掌握我
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而且要了解各个法律部门的基本功 能和原则。

一、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 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 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
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 、重要
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一)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党的领导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
民当家 作主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党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最
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 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
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宪法对中国共 产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规定,既
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 奋斗成果的确
认,也是对我国国家性质和根本制度的确认,集中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
统一。
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国宪法体现了
人民主权原则, 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原则在宪法中的表现是多方面
的。宪法通过确认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 国体,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中的主人翁
地位;通过确认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人民
当家作主奠定了经济基础;通过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为人民当家作主 提供
了组织保障;通过确认广大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

< br>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把人民当家作主贯彻于国家和社会
生活各个领域 。
人权保障原则。人权是指人作为人享有和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
公 民基本权利,都是最重要的人权,包括公民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公
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 由、公民在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等。2004年,我国宪法还
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为一项 基本原则,体现了对人权保障更加重视。’
法治原则。法治就是按照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 、规范行为,是对人治的否
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基 本格局
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同时国
家 的法律法规也应获得普遍的服从。要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维护社会公平正
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 统一、尊严、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
内活动,一切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集中全党全国人民集体智慧,实现科学决 策、民
主决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途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
集中 制原则。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通过民主形式集中起来, 并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国家
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中央
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及其活动,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 br>性、积极性的原则。

(二)我国宪法确立的国体和根本政治制度
国体即国家性质,是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
作用。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 的国体。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
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 主义国家。”
为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宪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项根本政治制< br>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是人民当家作主的
重要途径和最高 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是我国的根本政
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 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是
指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政权体制,是形成和表 现国家意志的方式,
或者说是表现国家权力的政治体制。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依照我国宪法,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
机构实行民主集中 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 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
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由人民代表大会
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与一些国家实行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平起平坐、三权分立有本质区别。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能够有效保证人民 享有更加广泛、更加
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 br>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
关系,增强民族 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
进社会生产力
解放和发展,促 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
提高;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 主权、安全、发展,维护中国人民
和中华民族的福祉。
(三)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
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
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 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


执政、,多党派参政是中 国共产党领导的政党制度的基本特色,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
大优势。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 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
展。”这一制度符合中国国情,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 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 作和
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民族区 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族人民的一个伟大创
造。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
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现了国家的集中统一和民族区 域自治的正确结合,体现了全
国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少数民族特殊利益的正确结合。它可以保证少数 民族当家
作主,更好地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它可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尽快地发展,促进全
国 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昌盛;它可以促进民族团结,保证国家的统一,有利于加强边疆
建设和巩固国防。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城乡基层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直接
行使民 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
育、自我监督的一项基本政治 制度。基层群众自治是基层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是人
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我国宪法规定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
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市居民委员会 组织法和村民
委员会组织法,为发展城乡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障城乡居民享有更多更
切实的民主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经济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核心的各种基
本经济关系的规则、原则和 政策的总和。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
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
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 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 劳分配的原
则。”同时还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
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
度。”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
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 基本形式。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
的主导力量,控制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决定着国民 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我国宪法
规定,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 法的权利
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
济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
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国 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
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 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
监督和管理。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 进的新格
局。
二、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
国家根据现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 会关系及其调整方法不同,将其分为不同的
法律部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 法律为主干,以行政
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其中,< br>实体法律部门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

(一)宪法相关法
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相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等方面的法 律规
范,调整国家政治关系,主要包括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原则方面
的法律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方面的法律,维护
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 安全、国家标志象征方面的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方面的法律。
我国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组织法等法律,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构领导
人员选举制度,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制 度保障,为国家机构的产生提供了合法
基础;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 组织法、人民检察
院组织法等法律,建立了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职权和权限等方面的制度;制定了香< br>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建立了特别行政区制度,保持了香
港、澳门的长期 繁荣和稳定;制定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了
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制定了缔结 条约程序法、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
陆架法、反分裂国家法和国旗法、国徽法等法律,建立了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法律制度,捍卫了国家的根本利益;制定了集会游行示威法、国家赔偿法等法 律以及
民族、宗教、信访、出版、社团登记方面的行政法规,保障了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二)民法商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和人身
关系的法律规范,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商法遵循民
法的 基本原则,同时秉承保障商事交易自由、等价有偿、便捷安全等原则。
我国制定的民法通则, 对民事商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则作出规定,明确了民
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以及民事主体、民事行 为、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制度。随着
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陆续制定了合同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 等法律,建立健
全了债权制度和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物权制度;制定了侵权责任法,完善了侵权责任制度;制定了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法律,建立和完善了婚姻家
庭制度;制定了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健全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制度;制定
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 业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农民专业
合作社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商事主体制度;制定了证券 法、海商法、票据法、保险
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商事行为制度,海上贸易、票据、保险、证券等市场经 济活动
制度逐步建立并迅速发展。
我国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颁布实施了专利法、 商标法、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
件保护条例等以保护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一大批法律法规,更加突出对创 新型国家
建设、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法律保护。
(三)行政法
行政法是关于 行政权的授予、行政权的行使以及对行政权监督的法律规范,调整
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因 行政管理活动发生的关系,遵循职权法定、程
序法定、公正公开、有效监督等原则,既保障行政机关依法 行使职权,又注重保障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
我国制定了行政处罚法,确立 了处罚法定、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
结合等基本原则,规范了行政处罚的设定、决定和执行 程序、听证制度、行政相对人
权利保障等;制定了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机制 ,为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提供救济;制定了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设
定、实 施机关和实施程序,规范了行政许可制度等。这些法律制度大大促进了行政机
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
(四)经济法
经济法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 、管理或者调控的法律
规范,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适度干预和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和制度框架,旨在防 止
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盲目性所导致的弊端。
我国制定了预算法、价格法、中国人民 银行法等法律,对经济活动实施宏观调控
和管理;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税收 征收管理法等法律,
以及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不断健全税收制度;制定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反
洗钱法等法律,对金融行业的安全运行实施监督管理;制定了农业法、种子法、农产

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保障农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制定了铁路法、公路法、民用
航空法、电力法 等法律,对重要行业实施监督管理和产业促进;制定了土地管理法、
森林法、水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 规范重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制定了节
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 进法等法律,促进能源的有
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开发。

(五)社会法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
律规范,遵循公平和谐 与国家适度干预原则,通过国家和社会积极履行责任,对劳
动者、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及其他需 要扶助的特殊人群的权益提供必要的
保障,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我国制定 了劳动法,将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劳动保护、劳动安
全卫生、职业培训以及劳动争议、劳 动监察等关系纳入调整范围,确立了我国的基
本劳动制度;制定了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 法等法律,对安全生
产、职业病预防等事项作了规定;制定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 br>仲裁法,建立健全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合同、促进就业和解决劳动争议
的制度;制定了 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
健全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管理的 制度;制定了工会法,确定了工会在国家政
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我国重视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制定了社会保险法,确立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
社会保险体系,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
保险五项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 生育等情况下,能够获
得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

(六)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是公民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有力武器。我国
刑法的 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国家安全。
我国刑法规定了罪刑 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相适应等基本原则。罪刑法
定原则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 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
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 罪,在适用法律上
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 br>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概念,明确了
犯罪构成及其 要件,规定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规定了刑
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
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 适用驱逐出境;规定了自首、
立功、缓刑、减刑、假释、社区矫正等刑罚制度;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公共
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
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
10类犯罪行为及其刑 事责任,规定了背叛国家罪等460多个具体罪名。

二、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 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包括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法是规范国家司法机关
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 范,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范仲裁机构或者调解组织解决社会纠
纷的法律规范。

(一)诉讼法
我国制定了刑事诉讼法,规定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 br>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公安机关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 不得确定有罪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并规
定了管辖、回避、辩护、证据、强制措施、侦查、起诉 、审判、执行等制度和程


序,有效保证了刑法的正确实施,保护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 权利、民主权利和
其他权利,保障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制定了民事 诉讼法,确立了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根据自愿和合法的
原则进行调解、公开审判、两审终审等民事 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明确了诉讼当
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规范了证据制度,规定了第一审普通 程序、第二审程
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民事审判程序,还对执行程序、强制执
行措施作了明确规定。我国制定了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
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时,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 判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
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二)非诉讼程序法
我国制定了仲裁法,规范了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立,明确规定仲 裁委员
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从机构设置上保证了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明确将自愿、仲裁独
立、 一裁终局等原则作为仲裁的基本原则,系统规定了仲裁程序。
我国制定了人民调解法,完善人 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的组织和程序,及时
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明确规定了在当事人 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
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 事人依
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等原则。
此外,我国还制定了 引渡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
仲裁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非诉讼程序法律制 度,促进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
设。
第四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奋斗目标,是建
设社会 主义法治国家的总抓手。大学生要正确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
重大意义,深刻理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
的基本格局,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 实践。
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 出和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的新征程。
凝聚思想共识的法治航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
国家,鲜明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将往哪里走、怎么走的最根本问题,明确了
全面依法 治国的根本目的和历史任务,澄清了各种模糊认识,统一了全党全国人民的
思想,凝聚了全社会的法治共 识,回应了国际社会各种质疑,对于保障依法治国沿着
正确的方向前进具有重大意义。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党 按照宪法法律治国理政、按照党纪党规从严治党的坚定决
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
框架内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全面依法治国涉及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内
政、外 交、国防等各个领域,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治队伍建设等各个环节。
其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治体系,是构筑法治中国大厦的基础,起着纲举目张
的作用。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在中国 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制度,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 治监督体
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
依法 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


法、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一要坚 持立法先行和立改废释并举,加快完善法
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完善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 、行业规章、团体
章程在内的社会规范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基本遵循;二要保证法律规范的质量,提升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水平,进一步改善立法机关组成人员的结构,提高
立法程序正当化水 平,构建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前置制度,建立辩论机制,优化协商
制度,提升立法技术,规范立法形式;三 要畅通民意表达机制以及民意与立法的对
接机制,建立权力机关内部的制约协调机制,建立立法机关接受 选民和公众监督的
制度等。
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一要增强法律规范本身的可实 施性,注意法律规范
的可操作性、实施资源的配套性、法律规范本身的可接受性以及法律规范自我实现< br>的动力与能力;二要完善法律实施体制以及法律设施,为法律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体
制、设施与物质 保障;三要提高执法和司法人员的素质与能力,为法律实施所需要
的素质和能力的培训与养成提供必要的 条件和机制;四要优化法律实施的环境因
素,
克服法律实施的障碍和阻力,有针对性地进行程序 设计、制度预防和机制阻隔。
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一要科学配置权力,使决策权、执行 权、监督权相互
协调又相互制约;二要规范权力的运行,为权力的运行设定明确的范围、条件、程序和界限;三要防止权力的滥用,为权力的行使设定正当目的及合理基准与要求;四要
严格对权力的监 督,有效规范各种监督方式,并充分发挥各自的独特作用,使违法或
不正当行使权力的行为得以及时有效 纠正;五要加强对违法用权的责任追究,落实重
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六要健全权益 救济机制,使受公共权力侵
害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赔偿或补偿。要将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 政监
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体系科学化和系统化。
建设有力 的法治保障体系。一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
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 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
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要改革 司法管理体制,确保司法机关
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 一管理,
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立符
合 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
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
保障制度。三要加强立法、执法、司法等法治 专门队伍和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队
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建设完善的 党内法规体系。一要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加大党内法
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完善党内法 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
体系,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使党内民主制度 体系更加完善,使权力运行
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党执政的制度基础更加巩固;二要注重党内法 规同国
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
体系 ,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三要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而且要按照党 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
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其作为全面依法治 国的基本格局,并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
的部署。
科学立法。“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 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法律是治国
之重器,立法是法治的龙头环节。科学立法以完善以宪法为 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为目标。要坚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使每一项立 法都
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
全过程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加


强党对立法 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
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 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 机关主导、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
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加快完善体
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编纂民法典,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
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立法和
改革决策相衔接,做 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严格执法。“天下之事,不难 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
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严格执法以深入推进依法 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
标。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 法诚信的
法治政府,推进各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
制 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
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 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 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 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
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政务公< br>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公正司法。“理国要 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活动最高
的价值追求。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的最后一道防线。要保证公正司法,提高
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 平正义。要完善确保
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
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要
优化司法职 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
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 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
起公益诉讼制度。要坚持严格司法,推进以审判为中 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
审查起诉的案件证据经得起法庭的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 、保护诉
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要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构 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权利保
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 、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
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 案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加强对司法
活动的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 犯罪的立案、羁押、
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
公正。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
止从事法律 职业。
全民守法。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
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民
守法以增强全民法 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目标。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 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
可耻的社会氛围。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 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
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 治
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
类社会主 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
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 作用。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
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 全司法救助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
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 机制、救济救
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法律渠道。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口学习思考
1.如何认识法律的特征?


2.如何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3.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哪些法律部门?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口阅读文献
1.习近 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
年9月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人民出版社
2011年版。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
依法 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第七章 树立法治观念 尊重法律权威

当今中国,法治已经成为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中国建设 ,对国家富
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具有重大意义。大学生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维护法律权威,养成心中有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
用法、化解 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
人。
第一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个人的法治观念,是从事法治实践和其他社会活动的思想基础。 法治观念是在实
践中逐渐形成的,并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必须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关心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要在这一进
程中牢固树立正 确的法治观念,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
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自觉性。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党 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
路,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的性质和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
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 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
确道路。它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 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理论三个方面的核心要义。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 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世
界上任何国家的法治都是与特定的政党制度结合在一起的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道路,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要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和依 法治国
的内在统一性,不能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一方面,要坚持党总揽全局、
协调 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法治建设各领域的工作,确保党的意志贯彻到法治建
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 的领导落实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的具体实践中。另一方面,要切实改善党对法 治建设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法治建
设的水平,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 规从严治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依
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道路问题关系全局、决定成败。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
能办好,最 关键的是方向正确与否、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治道路所坚持的是社会主义制度 而不是其他的社会制度。它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 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西方国家的多党制 、议会制、
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政治制度。要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我国宪法确立的
社会主义制度,真正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是全面依
法治国的行动指南。没有科学的法治理论就不可能取 得法治中国建设的成功。走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引领。中国 特色社会主


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是将普遍性的法治原理 同中国
具体的法治实践紧密结合的成果,深刻揭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基础、科学内涵和
发展 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观点主要有: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的重要依托;坚持依法治 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
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
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 本权益为出发点和
落脚点;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 br>执政;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人民权益要靠法
律保障,法律 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碰触;法律的生
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 施;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
可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坚 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 阵地,加
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
体 系。这些法治理论观点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
题,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引。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
一条基本经验。党 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是一个统一整体,不可分
割,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 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特色、中国
风格和中国气派。离开了党
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 法治国就没有领导核心;离开
了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就失去了目标和内在依据;离开了依 法治国,
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就不能有序进行。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 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
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中国工人阶级是近代以 来我国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
化大生产发展的产物,代表中国的先进生产力和先进生产关系,具有大公无私 、严格
的组织纪律性和革命的坚定性、彻底性等优秀品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
锋队 ,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指导
思想,中国共产党的先进 性和纯洁性,决定了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
保证,也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
共产党的宗旨。坚持党 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就是要求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
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 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把维护人民利益作
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 是实现人民幸福,尊
重和保障人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必须把人民当家作主贯彻
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之中;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必须保证人民的广泛参与,决不
搞西方国家 少数入主导的精英法治。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治国方略。“奉法者强则国强,奉 法者弱则国
弱。”法治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当今世界公认的价值追求。全面依法治国是全
国人民的共同期盼,也是时代的呼唤。只有把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基
本方式,才能用法 律凝聚人民和全社会的共识,全面、持久地调动人民参与法治建设
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及时、准确地反映 各个群体和各个阶层的意愿和诉求,保证依法
治国始终得到人民的拥护、支持和参与。要从制度和法律上 始终保证党对依法治国的
领导,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从制度和法律上始终保证人民在依法治国当中 的主
体地位,保证人民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主人。
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在性质、作用和目标上的一致性,决定了建设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
结合。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的实 践证明,法治和德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两种


方式,如车之两轮或鸟之两翼,忽视其 中任何一个,都将难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只有让法治和德治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法律与道德相辅相 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
彰,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地位。 对国家和社会治理而言,法治和德治都非常重要且
不可或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基 本方略,法治具有根本性、决
定性和统一性,它强调对任何人都一律平等,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德治 是治国理
政的重要方式,以德治国就是通过在全社会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
义 道德,对不同人群提出有针对性的道德要求。
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作用。法治和德治对社会 成员都具有约束作用,法律规范
和道德规范也都具有必须遵守的性质,但约束作用的内在要求和表现形式 不同,行为
人违反两种规范以后承担的后果也不相同。法治发挥作用要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主
要依靠法律的预测作用、惩罚作用、威慑作用和预防作用对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行为进
行约束,并对违反法 律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德治发挥作用主要通过人们的内心信
念、传统习俗、社会舆论等进行道德教化, 并对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道德谴责。
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实现途径。法治和德治的实现方式 和实施载体不同。法治
主要依靠制定和实施法律规范的形式来推进和实施,国家要保护什么、不保护什么 ,
倡导什么、禁止什么,都得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实行法有禁止不得为,体现的是规则
之治。德 治主要依靠培育和弘扬道德等途径来推进和实施,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以价
值、精神和理念等形式表现出 来,引导人们自觉地在行动上符合道德才可为,违反道
德不可为。
四、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 持依宪执政,要把推
进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
深刻 认识宪法实施和依宪治国的重大意义。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
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 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
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根本活 动准则。加强宪法实施,是一切
组织和个人的共同责任和历史使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 务、国家权
力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加强宪法实施,才能巩固和发展国家根本制度,保证
国家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并使公民基本权利切实得到实现,公民基本义务切实得到履
行。宪法确立了中国 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使党的领导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毋庸置疑。加
强宪法实施,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 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领导核心,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实施宪法的基本要求。一要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落实宪
法宣誓 制度,让经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
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增强 公职人员宪法观念,进而引领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
宪法权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把宪法 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阐释宪法精
神,传播宪法理念,充分利用每年12月4日这一法律规定的国家宪 法日,普及宪法知
识。二要加强宪法实施。宪法实施,是所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通过行使建议权< br>和意见权,主动提供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国家管理,积极参与民主立法活动,积极提
出立法建议, 为科学立法贡献智慧。主动参与宪法实施的监督,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违反宪法的行为,敢于进行监 督。引导公民把宪法作为必须践行的准则,真正成
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三要 坚持党的依宪执政,自觉在宪
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尊重宪法、‘’学 习宪法、执
行宪法和维护宪法,并带头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做宪法实施的表率。
准确把握宪法实施的正确方向。坚持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要注意与西方宪政划
清界限。我国依宪治国、 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的本质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
面。一是制度基础不同。西方宪政建立在资本主 义宪法基础上,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工
具,而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领导力量不同 。西方宪政表面


看,是不同政党轮流执政,其实都是资本和资产阶级利益的代言人,而我 们是旗帜鲜
明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是权力主体不同。西方宪政民主下的选举,起决定作
用的是资本、利益集团或少数精英群体力量,而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四是权力
行使方式不同。西方 宪政实行三权分立,通过分权制衡来维护资本和资产阶级利益,
而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它产
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第二节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群众尊重、运用、遵守
和信仰
法律,法律才有生命力。大学生要准确把握法治思维的基本含义和特征,正确理解社
会 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关系,逐步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培养运用社会主义法治思
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 力。
一、法治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 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
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
法治思维包含 以下几层含义:第一,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精神为指导,蕴含着公
正、平等、民主、人权等法治理念,是 一种正当性思维;第二,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
和法律规则为依据来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性思 维;第三,法治思维以法
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是一种可靠的逻辑思 维;
第四,法治思维是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因此,法治思维是一种融法
律的价 值属性和工具理性于一体的特殊的高级法律意识。
培养法治思维,必须抛弃人治思维。法治思 维与人治思维的区别集中体现在四个
方面:一是在依据上,法治思维认为国家的法律是治国理政的基本依 据,处理法律问
题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人治思维的本质是人高于法或权大于法,它主张凭借个人尤其是掌权者、领导人的个人魅力、德性和才智来治国平天下。如,古希
腊柏拉图提出的 “哲学王”之治,我国古代推崇的“圣君”、“贤人”之治以及后世的
“英雄”、“强人”、“能人”之 治等,主要强调的都是依靠个人的能力和德行治国理
政。二是在方式上,法治思维以一般性、普遍性的平 等对待方式调节社会关系,解决
矛盾纠纷,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有稳定性和一贯性;而人治思 维漠视规则
的普遍适用性,按照个人意志和感情进行治理,治人者以言代法、言出法随、朝令夕
改,具有极大的任意性和非理性。三是在价值上,法治思维强调集中社会大众的意志
来进行决策和判断, 是一种“多数人之治”的
思维,避免陷入无政府主义或以民主
之名搞乱社会;而人治思维是个人 说了算的专断思维,虽然有时也强调集思广益进
行治理或作出决定,但主要表现为少数个人的集权专断。 四是在标准上,法治思维
与人治思维的分水岭不在于有没有法律或者法律的多寡与好坏,而在于最高的权 威
究竟是法律还是个人。法治思维以法律为最高权威,强调“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
律化,使这 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
改变而改变”;人治思维则奉领导 者个人的意志为最高权威,当法律的权威与个人
的权威发生矛盾时,强调服从个人而非服从法律的权威。
对公民而言,法治思维就是当自己的理想目标、思想感情、行为方式、权利诉
求和利益 关系等与法律的价值、规则或要求发生冲突时,能够服从法律即作出符合
法律的选择,按照法律的指引实 施自己的行为。大学生应当在加强自身思想、道德
和文化修养的同时,不断强化自己的法律修养,做一个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
二、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
法治思维的内涵丰富、外延宽广,从 不同的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解读。法治思
维主要表现为价值取向和规则意识两个方面,价值取向是指个 人如何看待和对待法
律,规则意识是指个人如何用法律看待和对待自己。一般来讲,法治思维包括法律至
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正当程序等内容。
法律至上。法律至上是指在 国家或社会的所有规范中,法律是地位最高、效力最


广、强制力最大的规范。现代国家有 很多规范,如宗教规范、道德规范、团体规范和
行业规范等。法律至上要求这些规范都不得超越法律规范 ,不得与法律规范相抵触。
这里的法律,既包括
①《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 年版,第146页。

法,也包括其他一般法律。法律至上尤其指宪法至上,因为宪法具有最高 的法律效
力,是其他一切法律的依据。法律至上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
不 可违抗性。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是指法律在本国主权范围内对所有人具有普遍的约
束力。所有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享有和行使法定职
权与权利,承担和履行法定职责与义务。法 律的优先适用性,是指当同一项社会关系
同时受到多种社会规范的调整而多种社会规范又相互矛盾时,要 优先考虑法律规范的
适用。法律的不可违抗性,是指法律必须遵守,违反法律要受至崛罚。任何人不论权
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有违法犯罪行为,就要依法追究和承担法律责任。养成法律
至上思维, 对于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意义重大。
权力制约。权力制约是指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受 到法律的规制和约束,也就是要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法律是约束权力最大的“笼子”,具有制约公 权力的重要功
能。在我国,国家权力是人民的,且p一切权力为民所有;国家权力是为人民服务
的,即一切权力为民所用。因此,只有依法对权力的配置和运行进行有效制约和监
督,才能防止权力私用 、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权力制约分为权力由法定、有权必有
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四项要求。权 力由法定,即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指国家
机关的职权必须来自法律明确的授予。国家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 律规定的权限范围行
使职权,而不得行使法律未授予的权力。有权必有责,是指国家机关在获得权力的同
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责和责任。当发生了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时,国家机关必须
履行相应的 管理职责。用权受监督,是指国家权力的运行和行使必须接受各种形式的
监督。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 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
在阳光下运行。违法受追究,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法 行使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和
制裁。养成权力制约思维,对于自觉运用权力、勇于监督权力意义重大。
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
之间合理、公平 分配和占有。一般来讲,公平正义主要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
则公平和救济公平。权利公平包括三 重含义:一是权利主体平等,国家对每个权利主
体“不偏袒”、“非歧视”;二是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基本 权利平等;三是权利保护和权利
救济平等。机会公平是指生活在同一社会中的成员拥有相同的发展机会和 发展前景,
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机会公平包括国家和社会要积极为社会成员的发展创造条件,
并努力创造平等的起点;社会成员的发展进步权要受到同等尊重,不断拓展社会成员
的发展领域;不仅要 关注当代人的平等机会,还要考虑后代人的机会平等。规则公平
是指对所有人适用同一的规则和标准,不 得因人而异。包括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内容面前人人平等和法律保护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 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任何人也不会被法律排除在保护之外。救济公平是指为权利受到侵害或处于弱势地 位
的公民提供的救济公平。救济公平包括司法救济公平,即司法要公正对待每一个当事
人,致力 于实现司法公正;行政救济公平,即政府对需要救济的社会成员提供的救济
服务要一律平等,不得区别对 待;社会救济公平,即社会对需要救济的社会成员提供
的社会救济服务要一律平等,不得厚此薄彼。必须 指出的是,实现公平正义是一个漫
长的过程,需要发展经济等创造实现的条件。养成公平正义思维,有利 于增强实现公
平正义的责任感,为促进全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奋斗。
人权保障。人权的 法律保障包括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和司法保障。宪
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前提和基础。宪法表明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鲜明态度,确立尊重和
保障人权的有效机制,明确列出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能够推动 整个国家和法律体系
加强人权保障。立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条件。宪法有关人权条款的规定一般较为
原则,各项具体人权的保障由立法机关通过立法作出明确规定。行政保护是人权保障
的关键环节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必然要涉及处置社会成员的利益问


题,很容易发生 损害或侵犯人权的现象。因此,行政机关是否能够有效地保护人权,
直接反映出一个国家的人权保障状况 。司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最后防线,既是解决个
人之间人权纠纷的有效渠道,也是纠正和遏制行政机关侵 犯人权的有力机制。养成人
权保障思维,不仅有利于尊重别人的人权,也有利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人权。
正当程序。做一件事情,往往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只有按照程序做,才能防止
主观任 性、无序混乱。只有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办案,处理结果才可能公正并具有
公信力和权威性。程序的正 当,表现在程序的合法性、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
限性等方面。合法性是指程序运行合乎法律的规 定,有关机关或个人不得违反或变相
违反;中立性是指程序设计和运行应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得偏 向任何一方;参
与性是指案件或纠纷的利害关系人都有机会参与到办案程序中来,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意见主张,为解决纠纷发挥作用;公开性是指程序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
当事人和社会公 开,以接受各方监督,防止办案不公和暗箱操作,让正义以人们看得
见的方式实现;时限性是指程序的运 行必须有合理的期限,符合时间成本和效率原则
的要求,不得无故拖延或没有终结。如诉讼案件应当在法 定的期限内作出裁判,如无
法定事由,诉讼期限不得延长。俗话说,正义不应缺席,也不应迟到,迟到的 正义是
有瑕疵的正义。

二、培养法治思维的途径
培养法治思维的 途径很多,大学生可以通过各种机会和途径学习法律知识、掌
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养成依法办事 习惯等,
在学习和生活中逐渐提高法治
思维能力,养成科学的法治思维方式。
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治思维的前提。一个对法
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 可能形成法治思维。法律知识通常包括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
和法律原理方面的知识,这两部分法律知识对 于培养法治思维都很重要。只有既了解
法律法规在某个问题上的具体规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则,才 能更好地领会法律
精神,养成法治思维。除了从书本上获取法律知识外,还可以通过收听收看法制广播< br>电视节目、阅读法律类报纸杂志,尤其是运用新媒体等途径学习法律知识。
掌握法律方 法。法律方法是法治思维的基本要素,法治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
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 程。法律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正确理解
法律的方法,包括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和精神等; 二是正确运用法律的方法。
法律是调整生产生活各个方面的规范,涉及的专门领域和专业问题较多,法律 本身也
是一门专业学科,因此,了解并掌握理解和运用法律的基本方法,有助于培养法治思
维。
参与法律实践。法治思维是在丰富的法治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
脱离法 治建设的生动实践,难以养成法治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
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 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自觉的法治思
维习惯。现在,人们参与法律实践的方式和途径 越来越多。一是参与立法讨论。我国
国家或地方的很多立法都要广泛征求意见或者进行听证,大学生可以 参与这些立法的
讨论,发表自己的有关意见。二是依法行使监督权。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权利,包括提出批评、建议和申诉、控告、
检举。大学生可 以通过行使这些权利,进行法律监督。三是旁听司法审判。凡是人民
法院公开审判的案件,都允许公民旁 听,大学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旁听法院庭审,
了解案件的审判过程。四是参与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 律辩论等活动,增长法律知
识,锻炼法治思维。
养成守法习惯。法治思维是一种习惯 性思维,与长期自觉养成的生活习惯有很大
关系。如,公民从小养成的不横穿马路、不闯红灯等遵守交通 规则的习惯,就是法治
思维的一种具体表现;公民在生产生活中养成遇到冲突不使用武力、遇到纠纷去查 找
法律的习惯,同样是法治思维的一种具体表现。因此,公民只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
律,坚持从 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问题做起,才能养成守法的习惯和法治思


维。
法治思维是现代社会的成员应当具备的一种思维,与公民的专业和职业没有关
系。缺乏法治思维的人做事 情就可能违法。如,一个搞经营的人没有法治思维,在经
商时就可能上当受骗或者违法经营;一个科技人 员缺乏法治思维,就很难知道依法保
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也不会知道如何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有的大学 生认为自己年纪
尚小,培养法治思维是将来的事,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大学时代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黄金时期,也是法治思维形成的关键时期。大学生应当从进校之日起,
就着力培养法治 观念和法治思维,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积极参与和支持法
治中国建设。
第三节 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法律权威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是法律应有的尊严
和生命。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个公民都要深刻认识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都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尊重法律权威,既要尊重一般法律的权
威,更要尊重宪 法至上的权威。
一、尊重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
法律有无权威,取决于四个基本要素 :一是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
和作用,占主导地位和起决定作用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 ;二是法律本身的科学
程度,反映客观规律和人类理性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三是法律在实践中的 实
施程度,在实践中得到严格实施和一体遵循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四是法律被
社会成员 尊崇或信仰的程度,反映人民共同意愿且为人民真诚信仰的法律有权成,否
则无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共同体现,是人民代表大会或
人民政府制定的,应当具有最高的权威。在一定意 义上,法律的权威就是执政党的权
威、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和人民政权的权威,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 心拥护和真诚
信仰。
法律应当有权威,应当维护法律的权威,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问 题,但让人们明
白不容易,让人们做到更不容易。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把法律权威当回事,把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藐视法律权威,搞“我的地盘我做主”,造成极坏影响;一些人之所
以走上贪腐犯 罪道路,也与内心不信仰法律、行为不尊重法律有很大关系。同样,一
些人之所以实施杀人伤害、抢劫盗 窃等犯罪行为,归根结底是因为其思想上行动上不
敬畏法律。因此,全体社会成员都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 威,不仅是保证法律发挥作用
的基本前提和要求,也是保障个人平安幸福的底线和红线。我国社会主义法 律具有独
特的本质属性和社会作用,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意义更加重大,对全面依法治国更
加 必要。
尊重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的核心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的前提条件。法律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树立法律权威,就是树立党
和人民共同意志的 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只要我
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法律,人民当家 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就能顺利发
展。反之,如果法律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的权利和 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
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尊重法律权威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极
为重要。法律权威是国家治理的坚实基础和关键。以法安天 下则天下安,依法治天下
则天下治,这也是千古不易的经验之谈。由于法律是一种超越任何个人意志的普 遍性
规则,并且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因此,当国家的最高权威系于法律时,国家就不会
因领导 者个人的变动和更迭而变化,从而有助于保持国家政治统治与社会秩序的稳定
性和连续性。
尊重法律权威是实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利的基本途径。我国
法律保护和实现的是人民 的根本利益。从本质上讲,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就是尊重
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具体 实践,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实


践。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 神,不断坚定全社会尊法学法守
法用法的自觉性,逐步树立对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让人民利益和权利得 到有力保障
和充分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尊重法律权威是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 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
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个人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面对如人身安全与财 产安全、交通安
全与网络安全、生活安全与校园安全等各种风险。有人把当今社会称为风险社会,这种看法不无道理。依靠什么化解各种风险进而保障个人权益呢?在法治社会,只有依
靠有权威的法律 。有权威的法律能够威慑人、警示人、保护人,防范违法犯罪行为,
能够保障守法公民享受安宁祥和的生 活。因此,公民尊重法律权威,也是对个人幸福
的最大尊重。

二、尊重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是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尊重 法律权威是其法定
义务和必备素质。就大学生而言,作为一个公民,要在尊重法律权威方面加强砥
砺,在学习和生活中积极作为,养成敬畏法律的良好品质,努力成为尊重法律权
威、信仰宪法法律的先 锋。
信仰法律。应当相信法律、信奉法律,树立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牢固观念,
增 强对法律的信任感、认同感。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常思敬重之情。法律必须被
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法 律要发生作用,全社会都要信仰法律。如果对法律不信
任,认为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而总是想找门路、 托关系,或者采取极端行为,那
就不可能建成法治社会。
遵守法律。要用实际行动捍 卫法律尊严,保障法律实施。参与社会活动,实施
个人行为,都要以法律为依据,不得违反法律规范。处 理问题、作出决定时,要先
问问在法律上“是什么”和“为什么”,是否合法可行。在处理守法与违法的 关系
时,要防微杜渐,防止因小失大。在面临选择的重大关头,要依法冷静权衡,防止
头脑发热 或心存侥幸而铸成大错。在创新创业活动中,要树立法治意识,学习和掌
握工商企业法律规范、知识产权 法律规范等,运用法律推进创新,转化成果,保护
产权。在处理矛盾和冲突时,要法字当头,依法化解, 谨防采取非法方式导致关系
的紧张与事态的恶化。
服从法律。应当拥护法律的规定, 接受法律的约束,履行法定的义务,服从依
法进行的管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一切依据法律
和事实作出的决定,真心接
受与认可,自觉予以执行。如,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依法采取行政强 制措施
的,要认真履行;对人民法院依法公正作出的生效裁判,要主动履行,维护法律权
威;对 学校依据法律和校纪校规作出的各种奖惩决定,要严格执行,在日常生活中逐
步培养尊重法律权威的习惯 。
维护法律。争当法律权威的守望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具有良知的护法者。对
违 法犯罪行为,要敢于揭露、敢于抵制;坚决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心态,
消除袖手旁观、畏缩不 前的恐惧心理,抵制遇事回避、私下了之的惧法现象。如,老
人摔倒无人搀扶、做好事反被诬告甚至见死 不救等现象,虽然并不普遍,却引起强烈
的社会反响。其实,帮扶弱者、见义勇为,不仅是一种道德诉求 ,也为我国法律所规
定和保护,已经成为具有法律性质的社会行为,体现在我国的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
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以及不少地方制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
护条例等地 方性法规中,这对践行法律、弘扬正气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所以,大
学生要遵法守规、抑恶扬善,做 新时代的护法使者。
口学习思考
1.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是什么?
3.如何正确理解法治思维?
4.联系实际谈谈如何维护法律权威。


口阅读文献
1.习 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谈治
国理政》,外文出版 社2014年版。
2.习近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 说明》,《(中
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4年 版。
3.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中国长安出版社2009年版。
第八章 行使法律权利 履行法律义务

什么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公民应该享有哪些法律权利和承担哪些法 律义务,如何
行使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如何尊重别人的权利,当自己的法律权利受到侵害后如何< br>依照法律途径寻求保护和救济,以及滥用法律权利和违反法律义务后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等,是我 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大学生只有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树立正确
的权利观和义务观,妥善 处理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各种矛盾,不断提高自己的
法律素质和个人修养。
第一节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权利和义务问题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现实问题,权利 和义务关系也是
社会关系的核心部分。权利和义务的内容、种类是不同的,其中被法律规定或认可
的,称为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享有法律权利的社会主体称为权利人,承担法律义务
的社会主体称为义 务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
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任何人 不得享有法内或法外特权;公民的权利和义
务是统一的,不允许任何人只享受法律权利,不履行法律义务 ;任何公民都是享有法
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的统一体,并把自己依法履行义务作为他人依法享受
权利的实
现条件。
一、法律权利

(一)法律权利及其特征
“权利”是个美好的词,深受人们的喜爱。据考证,权利意识在古罗马的法律中
就已萌 芽,“权利”一词在欧洲文艺复兴时就已出现。西方学者素来重视权利问题的研
究,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观 点。如,认为权利是天赋的,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观;
认为人的权利是神赋予的神授权利观;认为国 家创制法律、权利的内容和保障均由法
律规定的法律权利观;’认为权利是由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产 生的,个人权利要在
社会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存在和实现的社会权利观。西方学者的这些权利观点
对我们从不同方面理解权利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都没有揭示权利的社会本质和真正
来源。
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利的产生、发展和实现,都必须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为基
础,即 “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①。强调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对权利的制约和决定作用,这是马克思主义权利观与其
他权利观的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权利观认为,权 利就是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
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允许权利人为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义务 人所保证实现
的法律手段。因此,可以将法律权利概括为,权利主体依法要求义务主体作出某种行
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资格。
法律权利是各种权利中十分重要的权利,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 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了,社会财富增加了,法律规定的权利才会越来越多 ,权利实现的程度才会越来越
高。不能脱离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空谈权利及其实现 。
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同
样 一种权利,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和不同的国家法律中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如,关于
财产权,资本主义法律 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社会主义法律首先规定公共财
产神圣不可侵犯,同时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 财产不受侵犯;关于婚姻权利,绝大多数
国家的法律规定实行男女平等和一夫一妻制,但也有某些国家的 法律并未规定男女平


等且不实行一夫一妻制。我们不能离开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理解法律 权利。
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法
律权利一旦受到侵害后,权利人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寻求救济,有权要求国家机关惩罚
侵权人,有权要求 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这是法律权利区
别于其他权利的根本所在。
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地行使法律权利。国家机关行使权力不得
任性,公民个人行使法律 权利也不得任性。个人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超越正当界限
而行使权利的,属于滥用权利。滥用权利是一 种违法行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
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法律权利的分类
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基本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规定的权利,如选举权
和被选 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受教育权等;普通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
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所规定 的权利,如民法规定的物权、债权,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
由权等。

政治权利、人 身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权利。政治权利包括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 由权、生命权和人格尊严权等。财产权
利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等。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 等。文化权利包
括从事教育、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一般 主体享有的权利和特定主体享有的权利。一般主体享有的权利是指全体公
民普遍享有的权利;特定主体享 有的权利是指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定人
群专门享有的权利。
实体性权利和 程序性权利。实体性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利,如经济法中
的经营权,商事法中的股权等;程序性权 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
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等。

(三)法律权利与人权
人权被称为一个“伟大的名词”。人权是指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 当享有的基
本权利。西方人权思想萌芽于古希腊哲学、罗马法及后来的基督教及其改革运动,发
展于欧洲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我国古代也有人权思想的萌芽。在现代法治国家中,
人权已经发展成为涉 及人类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权利体系,并且随着经济社会法治的
发展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和 有关国家的尊重。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党
领导人民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使我国的人权状况发生了翻天 覆地的变化,取得了里程
碑式的进步。1991年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人权状 况》白皮
书,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肯定了人权概念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中的地位,向世
界 展示了我国人权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将“尊重和保
障人权”明确为全 党工作目标;2004年我国修改宪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
入宪法,使之成为一项宪法原则, 人权保障受
到党和国家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人权与法律权利关系密切。人权是法律 权利的内容和来源,法律权利是对人权
的确认和保障。法律权利只有符合人权保障的精神和要求,才具有 正当性和合理
性;人权只有上升为法律权利,才能得到有效的尊重和保障。在人权问题上,大学
生要树立正确的人权观念,澄清模糊认识。人权是个体人权和集体人权的统一,前
者是指个人依法享有的 生命、人身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
权利,后者是指一个共同体(如国家)的全体 成员共同享有的权利,如种族平等
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等。二者同等重要,缺一不 可。人权是
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有的人权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权利,如生命权、自由权等;
有 的人权则是具体国家或地区才承认的权利,如同性恋自由结婚的权利、绝症病人
要求安乐死的权利等。与 此同时,人权的评价标准也是多元的,不同社会制度和文
化背景下的人权内容及其实现方式是不同的,不 能用一种标准评价各国的人权状


况。人权的保障水平和实现程度则取决于各国的经济社会 发展水平。尤其要注意,
发展中国家不能追捧发达国家的人权,发达国家也不能按照自己的评判标准看待 发
展中国家的人权保障。
二、法律义务
义务与权利相对应,是指 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当承担的责任。法律义务
与法律权利相对应,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作为或者不 作为的方式履行的对他人的责
任。作为社会义务的一种,只有承担法律义务的人履行法律义务,享有法律 权利的
人才能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义务的履行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作为,是指
义务人 实施积极的行为,如子女通过经常看望和提供财物等行为履行赡养父母的义
务等;另一种是不作为,是指 义务人不得实施某种行
为,如未经许可不得公开他人
的隐私等。法律义务具有法定的强制性,违 反法律义务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法律
规定,违反法律义务导致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 刑事责任等。法律义
务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法律义务是历史的。法律义务的内容和履 行方式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权保
障的进步而不断调整和变化的。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国 家免除了农民缴纳
土地税的义务;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国家逐步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标准,收入在< br>起征点以下人群缴纳所得税的义务也随之被免除;随着信息社会和汽车时代的到来,
人们维护信息 安全和遵守交通规则的义务则相应增多。
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性质 、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宗
教信仰和安全形势等因素,会对法律义务的设定发生重要影响。如,有些国家 出于安
全的考虑,法律规定每个身体健康的成年男子必须服兵役若干年,否则就要受到法律
惩罚 ;在有些信仰宗教的国家,规定宗教义务也是法律义务,违反宗教义务的要受到
法律惩罚。
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法律义务必须由具有法律职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
设定,其他国家机关不得 对公民违法设定法律义务。坚持义务法定,是法治国家和保
障人权的重要方面。如,我国立法法明文规定 ,限制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法律必须
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行政机关即政府不得制定限制公民人身或财 产权利的法规。党
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行政机关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得为”,不得通过行政法规
减损公民的权利。坚持义务法定,是依法治国和人权保障的重要体现。
法律义务可能 发生变化。法律义务可能因一些情形的出现而转化、派生或消灭。
公民和社会组织承担的法律义务,在履 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一些特殊情形的出现而出
现转化、派生或免除。如,债务人欠债权人的钱财,由于债 权人在法定的期限(2年)
内没有行使索要的权利,债务人原来承担的强制归还义务就转化为自愿归还义 务。也
就是说,在2年的法定期限内,债务人承担的是必须还钱的法律义务,而在2年期满
以后 ,债务人承担的只是自愿归还的义务。如果债务人不愿意归还,债权人无权要求
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归还 。又如,行为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交通事故,侵犯了
他人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由于当 场逃逸,企图逃避法律义务并导致损失
扩大的,其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刑事责 任就是派生的。再
如,一个人犯了罪,依法应当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在犯罪后司法机关因法定< br>原因没有追究,那5年后他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依法就不应追究。
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密不可分 ,相互依存,互利
共赢。没有权利,义务的设定就失去了目的和根据;没有义务,权利的实现也就成为< br>空话。正确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于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
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既是享受各种法律权利的主体,又是承担各种法律义务的
主体。在现代法治国家中 ,不存在纯粹的权利主体,也不存在纯粹的义务主体。首
先,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法 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法律义务的


履行为条件,如只有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购房人才 能行使房主的权利。同样,法律
义务的设定和履行也必须以法律权利的行使为根据,法治社会中不存在没 有权利根据
的法律义务。如,债务人的还款义务,来自于其先前取得权利人财物的行为。其次,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离开了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就失去了履行
的价值和动力。同样 ,离开了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也形同虚设。最后,法律权利和法
律义务还具有二重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 可以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如,教师
为学生上课,既是行使教学权利,也是履行教学义务,同一个 行为,既具有权利性
质,又具有义务性质。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是现代法治的 基本原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
面。首先,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确立 为基本原则,这
里的平等讲的就是权利和义务平等。我国宪法和刑法等法律都明确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不允许一些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者多享受权利少承担义务,
另一些人只承担 义务不享受权利或者多承担义务少享受权利,反对任何形式的厚此薄
彼。其次,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 具体设定上要平等。如,对于一个具体的民事侵
权或者刑事犯罪行为设定法律义务,就必须与权利受到侵 害的程度相适应,不能超出
公正和平等的限度设定权利。再次,权利与义务的实现要体现平等。法律权利 与法律
义务的平等实现,要求权利人只能按照权利的内容行使权利,不能“得理不饶人”,向
义 务人提出过分要求。同样,义务人必须满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变相或部分逃
避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 。
从表面上看,法律权利表现为“需要”、“获得”、“占有”等属性,似乎只对权利
人有利;法律义务表现为“必须”、“给予”、“付出”等属性,似乎只对义务人不利。
但实际上,在 国家规定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相一致的情况下,在实行法律权利与法
律义务人人平等的制度中,一个人 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是对自己有利
的。如,公民应征人伍,履行了保卫祖国义务,表现为一 种付出,但维护了国家安
全,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安全利益。又如,由于现代社会的分工越来越细,行业 越来
越多,权利和义务的不对应性和不同时性成为一般形态,比如,一个电脑工程师履行
软件开 发义务,一个农民履行种地义务,他们都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实现了各自的利
益。因此,不能简单机械静止 地理解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第二节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了种类多样、内容丰富的公民权利与义务,大体可分为政治权
利与义务、人身权利与义 务、财产权利与义务、社会经济权利与义务、宗教信仰及文
化权利与义务。这些权利与义务具有广泛性、 公平性和真实性,表现在:权利与义务
的主体为全体公民,权利范围涵盖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 面;权利与义务为
公民平等地享有或履行;国家从制度上、法律上、物质上保障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一、政治权利与义务
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 它的行使主要表现为公
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活动。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表达 的
自由、民主管理权、监督权等。公民的政治权利构成了实现人民主权原则及各种具体
民主制度 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反过来又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及各种具体民主制度的
必然要求。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一些犯罪,
可以剥夺犯罪者的政治权利,包括剥夺选举权和被 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
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 企业、事业
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一)选举权利与义务
选举权利包括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选举权
与被选举权,是指人们参加创设或组织 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所必需的选举权和被
选举权。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 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


种族、性别、职业、家族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 况、居住期限,都有选
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我国的选举理论认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统一的,公民有选举权就有被选举
权,二者不可分离。选举权 与被选举权的权利功能有所不同。选举权保障的是每一个
公民通过平等地享有投票权来表达自己的政治主 张的权利,被选举权是通过保障公民
的被提名权和候选人的当选权来保障公民享有直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管理的权利。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行使原则、方式和程序是法定的。我国选举法所规定的选举
原则和制度主要包括平等选举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秘密投票原
则、自由投票 原则以及地域代表制、职业代表制、混合选区制、多数代表制、委托投
票制等。
罢免 权是选举权的延伸,是选民或代表机关对不称职的代表或者其他公职人员,
在其任期届满前用投票的方式 决定其是否继续任职或立即免职的权利。公民享有选举
权,就应当享有罢免权,因为二者相辅相成。选民 行使罢免权,可以制约当选者,使
当选者不敢藐视民意,也可以增强当选者的责任感。
选举义务是指公民在选举活动中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
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 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
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以金
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2)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 选举权
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4)对于控告、检举选
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因上列违法
行为当选的,其当 选无效。
(二)表达权利与义务
表达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表达自己对 国家公共生活的看法、观点、意见的权
利。典型的表达方式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等。 表达权利的前提是
思想自由。离开了表达权利,人们就不能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并与他人交流,人的个< br>性就必然被压抑,人的创造力必然被扼杀,社会的多样性就会因此被湮灭。因此,表
达权利对于一 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道德的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通过 各种语言形式表达、传播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的自由。
言论自由对于一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具有以下作用:第 一,言论自由可促成个人自我价
值、成就的实现;第二,言论自由可增进知识及追求真理,从而增强公民 行使政治权
利的能力;第三,保障公民自由且公开发表意见,可凝聚民意,形成舆论,以监督国
家机关权力的行使。公民发表意见的形式多种多样,有口头的和书面的。从广义上
讲,言论自由包括借助 于演讲、著作、绘画、摄影、影视、音乐、录音、戏剧、收音
机、电视机、电脑等各种手段所实现的发表 意见的自由。从内容上看,言论中包括政
治言论、商业言论、学术言论、艺术言论、宗教言论等多种具体 类型。言论自由,不
仅是指一个人有“说”的权利,同时指其他人有“听”的权利,所以言论自由不是一
种纯个人的权利,而是一切人的权利。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有限制的。根据我
国宪法法律 的规定,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时必须遵守以下义务:(1)不得以造谣、诽
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 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其他公民;(3)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 、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4)不得泄露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5)不得教唆他人实施 违法犯罪行为;(6)不得发表猥亵
性、淫秽性的言论;(7)不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
出版自由是指公民有权依法通过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如报纸、期刊、图书、音像
制品、 电子出版物等,自由表达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看
法。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 延伸和具体化。马克思曾指出:“出版自由本身就是观念的
体现、自由的体现,就是实际的善。”①出版 自由存在法律的限制。根据我国出版管理
条例,行使出版自由权利要遵守相应的法律义务,不得有以下行 为:(1)反对宪法确定


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
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 团结,或者
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5)宣传邪教、迷信的;(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
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
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的。
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而依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某种社会团体的
自由。结社的范围包括政治、经济、宗教、学术、艺术以及其他社会学意义上的结社
等多种类型。结社自 由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个人是否结成团体、是否加入团
体以及是否退出团体,完全出于个人的意 愿;另一方面,团体通过内部的意见交流形
成团体的共同意志,并为实现其意志而进行外部活动。我国宪 法法律规定,
①《马克
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6页。
公民在行使结社权利时要遵
守以下义务:(1)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2)不得反 对宪法确定的基
本原则;(3)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4)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
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5)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6)不得从事
以 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表达政治意愿的重要方式。集会是指聚集 于露天公共场
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
达共同意愿的活动。游行自由与集会自由一同被视为集体行动的自由,具有强烈的实
践行动性质,为此 往往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参与,也容易给社会稳定增加不确定因
素,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一定的限制。示 威是指在露天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
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 愿的活动。根据我国集会
游行示威法及其实施条例,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权利应当遵守以下义务: (1)不
得利用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来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统一、主
权 和领土完整,不得煽动民族分裂,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破坏社会秩序;(2)举行集
会、游行、示威依 法必须事先经过公安机关许可;(3)除非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在下 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内至三百米内举行集会、游
行、示威: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
检察院所在地,国宾下榻处,重要军事设施以及航空港、火车站和港口;(4 )禁止采取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集会、游行、示威;(5)特定人员的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会、游行、示威,公民不得在
其居住地以外的 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6)不得违反治
安管理法规,不得进行犯罪活动 或者煽动犯罪。
(三)民主管理权利与义务
民主管理权利是指公民根据宪 法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
社会事务的权利。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人民依照法 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
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党的十八届四中 全会提出,要
“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和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
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公民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主要通过选举和监督人大代表,监督国 家行政机关、审判
机关、检察机关的活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管理,选举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主任
以及参与基层群 众性自治组织的管理活动等方式而获得实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以 在校内组织学生团体。学生团体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学生成立团体 ,应当按学
校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
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四)监督权利与义务


监督权是指公民依据宪法法律规定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我国
宪法第41条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
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 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
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 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 人
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一般认为,批评、建议、申诉、检举、控告是宪法法律赋 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
家工作人员的一种监督权。其中,批评权是指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在
工作中的错误、缺点提出谴责性的意见;建议权是指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
人员的工 作提出改进意见;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侵犯自
己合法权益的违法失职行为以 及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的错误的、违法的决定或者
裁判不服而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审查请求的权利; 检举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
工作人员实施的损害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有关 国家机关揭发
事实真相,请求依法处理;控告权是指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侵犯
自己合法权益的违法失职行为,包括在执行职务以外实施的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违法
行为,有权向有关 国家机关揭发和指控。
对公民提出的批评、建议、申诉、检举、控告,有关国家机关负有积极 作为义
务,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接受监督请求的机关有义务对公民的监督请求及时
予以 登记;二是及时对监督事项和监督请求进行调查研究并予以答复;三是对拒绝采
纳公民的监督请求的,应 当说明理由;四是对公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予以采纳的,应
当对合理化建议提出人给予奖励;五是国家有 义务制定相关法律和采取相应措施,确
保检举人或控告人不会遭受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侵害。
二、人身权利与义务
人身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包括生命 健康权、人身自由
权、人格尊严权、住宅安全权、通信自由权等具体权利。人身权利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
重要内容,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负有不
侵害他人 人身权利的义务。

(一)生命健康权利与义务
生命权是指维持生 命存在的权利。拥有生命是人最基本、最原始的权利,享有
生命权是人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前提,所谓“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生命权包括
生命安全维护权、防止生命危害发生权、改变生命危险环境权等。生 命权是人的尊
严的基础,具有神圣性与不可转让性,不可非法剥夺。它既是个人必须珍视的权
利 ,也是全社会必须尊重的权利,全社会要形成尊重生命权的观念和意识。
健康权是在公民享有 生命权的前提下确保自身肉体健全和精神健全、不受任何
伤害的权利。对个人来说,拥有健康权也是行使 其他权利的基础,没有健康其他的
一切都无从谈起。我国法律非常重视对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的保护,单 位和个人侵
害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的,根据违法犯罪行为情节的轻重,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民
事 责任或行政责任。
(二)人身自由权利与义务
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 身自由不受非法搜查、拘禁、逮捕等行为侵犯的权
利。人身自由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人身 自由,首先是指人的身体不
受拘束,因而被视为“最小限度的自由”。其次是指人的行动自由,如可以自 由外
出旅游、经商、打工、求学等。最后是指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和剥夺。如,非经
人民检察 院批准或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任何人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他人、非法搜查他 人的身体、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他人的住宅;任
何人非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都不得被定罪判刑。公民 的人身自由权利必须依法行
使,滥用人身自由权利,构成违法犯罪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人格尊严权利与义务
人格尊严权利是指与人身有密切 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人
格尊严主要表现为人格权,它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时应当 享有的资格。人格尊严是人
之为人所应当享有的地位、待遇或尊重的总和,集中表现为人的自尊心和自爱 心。我
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
公 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人格尊严的基本内容包括:(1)姓名权。公民有权决定、 使用和依法变更自己的姓
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2)肖像权。肖像是人的形象的客观记录 ,是公民
人身的派生物。公民享有自主地制作、占有和使用其肖像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
得 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3)名誉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有权享有因自己的行为
而获得的名声并有 权维护自己的名声不受侵害。(4)荣誉权。荣誉权是公民对社会给予
的褒扬享有的权利,如因对社会作 出贡献而得到的荣誉称号、奖章、奖品、奖金等。
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 誉称号。(5)隐私权。隐私权是
指公民对自己的人体秘密、性关系秘密以及其他生活信息秘密的自由决 定权。个人隐
私受法律保护,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法律禁止并处罚以下侵犯隐
私权的行为:干涉、监视他人的私人生活,破坏他人生活安宁;非法调查、窃取个人
信息;擅自公布他 人隐私;非法利用他人隐私等。
(四)住宅安全权利与义务
住宅安全权也 称住宅不受侵犯权,是指公民居住、生活、休息的场所不受非法侵
入或搜查的权利。住宅安全权包括以下 内容: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任何公
民的住宅不得随意搜查,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查封。这 里的“住宅”既包括固定
居住的住宅,同时也包括临时性的住所。
为了维护公共利益 ,必要时可以对住宅安全权进行限制。如国家机关为侦查犯罪
的需要,可依法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国家 机关可依法查封公民的住宅;在紧急状态
下,特定国家机关和人员可在事先没有办理必要手续的情况下, 强行进入公民住宅,
但事后须办理必要手续。
(五)通信自由权利与义务
通信自由包括通信秘密,是指公民通过书信、电报、传真、电话及其他通信手
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 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 的保护。”
通信自由的基本内容是公民何时何地、采取何种方式、与何人通信不受非法干涉,其所保护的利益是私生活秘密和表达行为的自由。对通信秘密的保障具体包括:
公民的通信他人 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
听;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 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
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 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
通信秘密。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侵犯他人通信自由,如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 他人
信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财产权利与义务
财产 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和占有、
使用、收益、处分财产的权利。 对个人而言,财产权是公民权利的重要内容,是公
民在社会生活中获得自由与实现经济利益的必要途径。 我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
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 权和继承
权。”对于公民的财产权,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了具体的保护措施与救济途径。

(一)私有财产权利与义务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公民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权 利,不管是生活资料还是生产资
料,不管是物权、债权还是知识产权,都应当受到保护。其中包括:第一 ,公民自由
占用、使用、收益、处分其财产,排除他人的干涉;第二,国家征收、征用公民财产
须为公共利益,且依法给予合理补偿;第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侵犯公民财


产权 的,应负赔偿责任;第四,公民不得侵犯他人财产权,否则应负相应的民事、行
政或刑事责任。公民在其 财产权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侵权行为人停止侵害、返还财
产、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依法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继承权利与义务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 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在我国,继承人有的是法律明
确规定的,有的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 或遗赠指定的,有的是通过被继
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指定的。法律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配偶、子
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序 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失
继承权利的,由第二顺 序继承人继承。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或限
制,但是继承人实施严重违法行为或严重不 道德的行为,将丧失继承权。继承权丧失
的法定条件如下: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 继承人的;遗弃被继
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 据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
分;有扶 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
少分;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 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四、社会经济权利与义务
社会经济权 利是指公民要求国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积极采取措施干预社
会经济生活,加强社会建设,提供社 会服务,以促进公民的自由和幸福,保障公民过
上健康而有尊严的生活的权利。它以生存权为核心,具体 包括生存权以及与这项权利
密切相关的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物质帮助权等。
《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首次提出了生存权的概念,并将生存权作为首要人
权。一般而言,国家对于公 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具有三层义务:一是尊重的义务,即不
采取行动加以干涉的消极义务;二是保障的义务 ,即保护公民免受第三方行为侵害的
义务;三是实现的义务,即采取积极措施为公民提供某些服务及给予 某种便利的义
务。
(一)劳动权利与义务
劳动权是指一切有劳动 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劳动的机会和适当的劳动条件和报酬的
权利。劳动权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是行使其 他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我国宪法第
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劳 动法规定,劳动权利
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
安全卫生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在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国
家禁止使 用童工,除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招用
未满16周岁的公民为文艺工 作者、运动员和艺徒以外,任何单位都不得与未满16周
岁的公民发生劳动关系。
负 有义务实现劳动权的主体有多个层次:其一,国家负有保障公民实现劳动权的
义务,如促进就业、维护劳 动力市场秩序、提供行政和司法救济等;其二,工会、农
民团体等社会团体承担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责 任;其三,用人单位、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劳动服务机构、失业保险机构等特定社会成员,分别在劳动关 系、劳动服务关
系、失业保险关系等法律关系中对劳动者负有义务;其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劳动权。
从国家对公民的角度看,公民的劳动权受国家和社会的保障,所以是 公民的一项
权利;从公民对国家的角度看,劳动是每个公民的光荣职责,所以劳动也是公民应尽
的义务。因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的劳动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个人获得劳
动报酬与促进社会经 济发展的统一。

(二)休息权利与义务
休息权是指劳动者在付出 一定的劳动以后所享有的休息和休养的权利,是劳动
权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我国宪法第43条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


利。”休息权和劳动权是密切联系的,休息权是提高劳动 效率、保障劳动者的生活
和身体健康所必需的。
劳动者的休息权主要通过国家规定工 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予以实现。根据劳动法
的规定,我国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自 1995年5月1日
起,国务院进一步将职工工作时间缩短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 br>假制度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暂离工作岗位,进行休息和
度假,同时继续 领取这一阶段的工资的制度。休假制度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公休日
制度、法定节假日制度、带薪年休假制 度。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国家有义务
不断扩大和改善用于劳动者休息、休养的物质条件,不断加强 和完善劳动者休息、
休养的保障机制。

(三)社会保障权利与义务
社会保障权是指公民享有国家提供维持有尊严的生活的权利。我国高度重视公民
社会保 障权的实现,努力履行国家承担的义务。我国宪法第44条规定:“国家依照法
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 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
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2004年宪法修正 案第23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
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权的基本特征 是:它既包括对全体公民的普遍
保障,也包括对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特殊保障;它在公民权利中具有物质 基础性,是
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重要条件;它既是一种社会权利,又是一种经济权利。实现公民
的社会保障权是国家应当行使的职权和必须履行的义务。
(四)物质帮助权利与义务
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在法定条件下获得国家物质帮助的权利。我国宪法第45条规
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
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
医疗卫生事业。”除宪法外,社会保险法、 社会救助法等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了物质帮助
权的内容及其实现方式。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 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 录、
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
社会保 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
情况。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依靠自身努力难 以满足其生存基本需求的公民给予
的物质帮助和服务。社会救助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本内容,并根据 实际情况实
施专项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救助。申请人和救助对
象 不得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款物和服务;救助对象家庭收
入和财产状况好转,应当 告知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或者相关机构,停止享受社会救助
待遇。
在我国,社会福利和 优抚安置也是公民享有物质帮助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物质
帮助权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权利主体是特定公 民,而非社会全体公民;第二,权
利的内容是特定主体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第三,实现物质帮助 权的义务主
体是国家和社会。
五、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与义务
宗教信仰及 文化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与宗教信仰活动和文化生活相关联的
自由和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宗教信仰 自由、文化活动权利等。依法保障宗教信仰
和文化权利,是公民创造和享受精神文化财富、推动精神文化 发展不可或缺的条
件。同时,公民行使宗教信仰和文化权利也必须受宪法法律约束。
(一)宗教信仰权利与义务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具体内容包
括信仰宗教的自由、从事宗教活动的自由、举行或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等。公民既
有 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


种宗教的 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
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 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宗教信仰权利与义务主 要包括:第一,公民有宗教信仰自
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 宗教,不得歧
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二,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
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对于
打着宗教旗号进行 犯罪活动的邪教,国家依法予以取缔。第三,我国宗教实行独立自
主自办的方针,反对外来势力支配和干 涉中国宗教的内部事务。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 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
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文化教育权利与义务
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文化和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文化权利有个 人的文化权利
和集体的文化权利之分,前者如由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
上的利益受到保护的权利;后者如少数民族群众享有保留和发展其文化特性及其文化
的各种形式的权利 。为保护少数民族特有的语言和文化,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
法和刑事诉讼法均规定了“使用本民族 语言文字”的诉讼原则。我国宪法第47条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 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法律 、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相衔接、相配套的文化法律制度框架,充分保障了公民的文化权利。党的十
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
有利于激发文化 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保障公民的文化
权利,要积极推进文化领域立法进 程,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等;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 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互联
网健康有序发展。
虽然科学文化的发展能够给人类带来 极大的利益,但有时也可能给人类的生存和
人的尊严带来巨大威胁,尤其在生物医学、生命科学、信息技 术以及军事等领域,如
克隆技术的研究。因此,对于不利于人类安全的文化创造性工作,严重损害公共利 益
的文化活动,如淫秽图书的出版,国家就不能加以保护,相反还要通过法律加以限
制。任何人 不得利用自己的科研成果进行危害他人利益、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活动。
教育 是人类传承文明和知识、培养年轻一代、创造美好生活的根本途径。教育是
维持公民文化权的手段,受教 育权是文化权利的一部分。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任 何公民都是受教育权的主体。在我国,
受教育权主要指接受免费义务教育权,但也包括接受中等技术和职 业教育、高等教
育、继续教育等权利,以及选择教育机构的自由和平等享有受教育机会和待遇的权
利。国家负有尊重、保障和实现公民受教育权的义务,尤其是国家负有维护和完善学
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制度的义务,以便为所有人提供最基本的教育,可能的情况下应当
提供免费教育。受教育也是公民的一项 义务,其中包括成年劳动者有接受适当形式的
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的义务以及就业前的公 民有接受劳动就业培训的
义务等。
第三节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只是写在纸上的条文,要让它们成为现实中的权利和
义务,让全体公民都积极 行动起来,依法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让法律走进每个
人的生活,在现实中开出绚丽之花,结出丰硕 果实。大学生应当正确把握依法行使权
利、履行义务的基本要求,既珍惜自己权利又尊重他人权利,既善 于行使权利又自觉
履行义务,为未来的发展和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依法行使权利
依法行使权利是体现权利正当性和保障权利实现的充分必要条件。在现代法治社


会,人们行使任何权利、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超越法律界限。
权利行使的目的。公民在行使法律 权利时,不仅要在形式上符合相关法律的规
定,也要符合立法意图和精神,不得违反宪法法律确定的基本 原则,保障权利行使的
正当性。此外,行使权利不得破坏公序良俗,妨碍法律的社会功能和法律价值的实
现。如,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的目的在于保障思想自由,不能将该权利作为打击不同
意见、钳制 思想自由的手段;赋予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目的在于保障精神自由,不能
借此宣传邪教和宗教迷信。
权利行使的限度。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是绝对的,都有其相应的限度,必须依照
法律规 定的限度来行使权利。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
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 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
权利。”我国物权法第7条规定:“物权的取 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
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如果因行使自己权利而 损害了国家、集体或
他人的利益,超出了国家法律所许可和保障的范围与界限,则不再是行使权利,而是
侵权,会受到法律追究。
权利行使的方式。权利行使的方式分为口头方式、书面方式 和行为方式,有时口
头方式和书面方式可以兼用。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
交起诉状,但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
对方当事人 。权利行使还可分为直接行使和间接行使,前者指权利主体直接行使权
利,后者则指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如,我国选举法第40条
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 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
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 投票。”
权利行使的程序。由于一个人行使权利的过程可能就是另一个人履行义务的过
程,所以程序正当原则同样适用于权利行使过程。通常情况下,行使权利的程序是法
律规定的。如,我 国选举法对选举程序作了规定,包括确定选民资格、选民登记、发
放选民证、推荐候选人、选举投票、确 定当选人等流程;我国专利法对专利的申请、
审查和批准程序作了规定,公民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 序行使相关权利。
二、依法救济权利
有权利就有救济,或者说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我国宪法法律赋予公民广泛的权
利,这些权利一旦受到损害或侵犯,公民可以依法采取权利救济的手段 ,予以补救、
恢复或对损害或侵害行为予以纠正和惩罚。在权利从纸面上的法定权利向行动中的现
实权利转化的过程中,权利救济起重要的桥梁作用。只有公民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
获得充分有效的救 济,才能真正享有权利。我国公民的权利救济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四
种。
司法救济。公 民可以通过行使诉权,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
法,实现权利救济。司法救济一般由人民 法院主导并通过公正的审判来实现。相对于
其他性质的救济,司法救济在职能上具有其他救济不可替代的 终局性地位。申请国家
赔偿也是司法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由于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国家或 公
共权力时基于违法行为而导致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
对国家赔 偿的范围、方式、标准等作了具体规定。
行政救济。公民可以通过行使听证、复议等权利,要 求国家行政机关以行政裁决
的形式实现对权利的救济。如公民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机关 提出行
政复议’申请,要求重新处理。公民或其他权利主体由于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合法
行使 国家或公共权力而导致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可以请求国家补偿。我国目前虽然
尚无一部专门的有关国家 补偿的法律,但宪法规定国家在对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进行
征收或者征用时应当给予补偿。在实践中,已 逐步形成了一套行政补偿制度,土地管
理法、戒严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 规均作了有关行政
补偿的规定。
政治救济与社会救济。政治救济主要是公民依法以游 行、示威、结社、请愿等方


式要求或实现合法权益的权利救济模式。社会救济主要是公民 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
解、民商事仲裁、劳动人事仲裁等渠道对受到损害的权利施以救济,其特点是第三 方
参与、当事人自愿和程序便捷等,在我国的权利救济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自力救 济。自力救济是指权利人依靠自己的力量实施的救济行为。如我国刑法中
规定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民 事法律规定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就侵权行为达成的赔偿
或和解协议等。
我国法律鼓励当 公民的权益受到损害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合理表达诉求,维
护自身权益,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不 管采取什么诉求,不管运用何种方式,都必
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只有通过合法途径,运用合法手 段,才能更合理、更充
分地表达诉求,实现自身权利。由于部分公民依法维权意识淡薄,他们还存在“不 闹
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等错误认识,甚至
还存在 不择手段“维权”等过激行为,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以国家公民的身份
依法维权,是大学生应该具 备的基本素质。依法维权不仅是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
是在维护一个规范化的法治社会。
三、尊重他人权利
严格说来,尊重他人权利本身就是一项义务。人既具有自然属性,又具 有社会属
性。权利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在社会关系中人们之所以有你的或我的权利存在,是由
于 社会成员对共同利益和个体利益的意识性及其彼此的相互承认,这才构成了权利成
立的正当性和可实现性 。权利实现的内在动力是人们彼此之间对各自权利的相互尊
重。认同是权利产生的条件,尊重则是权利实 现的保证。只有尊重他人权利,每个权
利人才能真正获得并最终实现自我权利。
尊重 他人权利是公民权利意识的重要内容。在当今社会,人们的权利意识日益觉
醒,更加注重行使和维护自己 的权利。但是,在权利意识不断提升的同时,不得将个
人权利绝对化,不得藐视甚至无视他人的权利。要 把尊重他人权利作为权利意识的重
要方面,坚决反对以自我为中心或个人权利至上,更不允许以行使自我 权利之名而侵
害他人权利。近年来,相继出现了多起大学生杀人事件,折射出部分大学生自我权利
无限膨胀、尊重他人权利意识极端淡薄的现状。大学生应当在重视本人权利的同时,
牢固树立尊重他人 权利的观念。
尊重他人权利既是一项法律义务,也是一项道德义务。每个人自我权利的实现都
需要他人的协助,需要他人的尊重,否则,任何自我权利都无法实现。只有将尊重他
人作为一项 义务来履行,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如果不尊重他人权利,不履行作为他
人权利实现前提的义务,最终必 然影响自我权利的实现。如,在大城市的上下班时
间,如果汽车司机都不尊重他人的交通权利,发生交通 堵塞就不可避免,自己快捷出
行的权利也无法实现。从实践中看,自我权利无法实现的原因大都表现为对 他人权利
的藐视和践踏,没有履行尊重他人权利的义务。
不尊重他人权利,就会丧失 自己的权利。不尊重别人的权利,自己就可能失去权
利,这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在社会生活 中,常常能够看到,对他人权利
失去尊重之时,往往是自我权利丧失之日。如,一个人殴打他人侵害其健 康权利,他
人实施正当防卫行为可能给打人者的健康造成更大的伤害;一个人不尊重他人的生命
权,非法将其杀害,国家司法机关就可能依法剥夺杀人者的生命。
总之,权利意识不仅包括对 自我权利的认识,也包括对他人权利的认同和尊重。
自我权利的主张以尊重他人权利为前提,而对他人权 利的尊重则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
权利主张。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加强,自我权利的主张越来越为权利主体 所重视,而
权利平等意识以及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却被忽视。这一方面是由于权利意识发育不健全
造成的,另一方面也与公民没有把尊重他人权利作为权利意识的应有内容有关。只有
当尊重他人权利成为 全体社会成员价值观的组成部分,变成人们日常生活习惯的时
候,个人权利才能真正得到全面、充分的实 现。
四、依法履行义务


法律权利的行使必须伴随着法律义务的履行 ,但法律义务更需要由法律加以规
定。义务法定,一方面是说义务的设定必须有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是说 法定的义务应
当履行,否则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除了在各个部门法中规定了公民 的法律义务外,我国宪法特别规定了公民的基本
义务。具体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
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维护
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职责和依法服兵役、参加民兵
组织 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此外,公民还有劳动的义务和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
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
父母的义务等。
维护国家 统一与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是整个社会共同体存在和
发展的基础,也是以宪法为基础的 整个法律制度存在的基础。同时,国家统一也是公
民实现法律权利与自由的前提。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 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
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 分裂的
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我国宪法第53条规定了 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该
条还规定了若干具体义务,包括:(1)保守国家秘密。国家秘密是指涉 及国家的安全与
利益,尚未公开或不准公开的政治、经济、军事、公安、司法等秘密事项以及应当保密的文件、资料等。违反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构
成犯罪的,按照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
酌情给予行政处分。(2)爱护公共 财产。公共财产是指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
有财产。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 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
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3)遵守劳动纪律。劳动者在从事社会生 产和工作时,必
须遵守和执行劳动规则及其工作程序,维护劳动秩序。(4)遵守公共秩序。公共秩序包
括社会秩序、生产秩序、教学科研秩序。每位公民必须维护公共秩序,并同一切违反
公共秩序的 行为作斗争。(5)尊重社会公德。尊重社会公德是指尊重在社会交往和公共
生活中应当遵守的道德标准 和法律标准。以上义务均是遵守宪法和法律义务的具体
化。
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 益的义务。祖国安全是指国家的领土完整和主权不受侵
犯,国家政权不受威胁。祖国安全是国家政权稳定 和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与自由的根本
保障。维护祖国荣誉是指国家的声誉和尊严不受损害,对有辱祖国荣誉 、损害祖国利
益的行为给予法律制裁。祖国利益通常分为对外和对内两个方面。对外主要是指民族
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对内主要是指公共利益。公民在享受宪法
法律规定的权利与 自由的同时,必须自觉地维护祖国利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
人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得有危害祖 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并同损害祖国利
益的行为作斗争。
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
役制度。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 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
务依法服兵役。我国兵役法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 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
征集服兵役。我国兵役法对服兵役的主体作了限制性规定: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 的人
没有服兵役的资格;应征公民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
刑、拘役 、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正
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的, 可以缓征。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
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预备役人员拒绝、 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
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基层人民政府应当强制其履行服兵役的义务。
依法纳税的义务。在现代社会中,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纳税是公民
应该履 行的一项基本义务。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
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 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


得税。
公民 未能依法履行义务,根据情节轻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法律责任包
括民事责任、行政责 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规定、违约或
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也可以是以
人身、行为、人格等为责任承担内容的非财产责任;民事责任主要 是一方当事人对
另一方的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的。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民事责任可由当
事人协商解决。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责任。对行
政相对人的制裁包括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
法律规定的行政相对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而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法
律规定的行政人员所实施的法律制裁。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 罪行为所必须承
担的由国家司法机关代表国家依法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口学习思考
1.如何理解法律权利和人权的关系?
2.如何认识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
3.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有何特点?
4.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
5.当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依法维权?
口阅读文献
1.习近平:《坚持法 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
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人权状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
3.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法治热点面对面》,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5年
版。

结束语 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 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在
这个开放与变革共进、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一切不 甘落后的国家和民族,都在审
时度势,努力把握发展机遇,以赢得自己在21世纪的战略优势。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一项光荣而艰B
的事 业,需要一代代德才兼备的优秀青年坚持不懈、接力前行。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
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到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
有”新人,党和国家始终关注青年、关心青年 、关爱青年,希望青年成长成才,成为
国之栋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强调,有信念、有梦想、有奋 斗、有奉献的人生
才是有意义的人生,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 br>实践中创造自己的精彩人生。
一要勤于学习、敏于求知,打下坚实的知识和理论功底。 知识是树立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的重要基础。“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为学之要,贵在勤奋、 贵在
钻研、贵在有恒。大学生处于学习的黄金时期,要下得苦功夫,求得真学问,把学习
作为一 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要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把理想信念建立在
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 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上,建立在对基本国情的准
确把握上,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 自信。要注重把所学知识内化于心,
形成自己的见解,既要专攻博览,又要关心国家、关心人民、关心世 界,努力掌握为
祖国、为人民服务的真才实学,让勤学成为青春远航的动力。
二要崇 德修身、砥砺品格,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德者,本
也。”道德之于个人、之于社会, 都具有基础性意义,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
大学生应当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把正确的认知、自觉 的养成、积极的实践紧密结合起
来,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原则,积极涵育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
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要注重加强法律修养,自觉尊
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


尚者 、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要明辨是非、坚定自励,在是非善恶面前做到择善固守、从容 自信。面对世界
的深刻复杂变化,面对信息时代各种思潮的相互激荡,面对纷繁多变、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社会现象,面对学业、情感、职业选择等多方面的问题,一时有些疑惑、彷
徨、失落,是正 常的人生经历。“不审不聪则缪”,“不察不明则过”。大学生要保持清
醒的头脑,用正确的世界观、人 生观、价值观这把总钥匙对待社会万象、人生历程,
做到不偏信、不盲从、不迷失,在是非、真假、善恶 、美丑等问题上作出正确判断和
理性选择,展示大学生稳重自持、从容自信、坚定自励等良好形象。
四要脚踏实地、艰苦奋斗,在服务祖国、服务人民的实践中创造人生价值。中国
特色社 会主义事业需要一代代青年付出艰苦努力。青年有着大好机遇,关键是要迈稳
步子、夯实根基、久久为功 。大学生要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
家、民族的前途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自觉服 务祖国、服务人民,积极奉献社会,
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人生价值。“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 大事,必作于
细。”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小事当作大事干,把艰苦环境当作磨炼的机遇,坚忍不拔、百折不挠,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
格建设者和可靠 接班人。.
祖国的未来无限美好,青年的前途无限光明。现在的大学生大都20岁左右,到< br>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还不到30岁,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时还不到60
岁。实 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大学生和千千万万
青年必将成为亲历者和见证 人,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同学们要树立雄心壮志,让青
春承担责任,让责任引领人生,在党的领导下, 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
者、奉献者,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在激扬青春、开拓人生 、奉献社会的
进程中书写无愧于时代的壮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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