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重庆市公租房合同
庐山县-生日祝福语英文
重庆市公租房合同
【篇一: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手机: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手机:
工作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
住房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重
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
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座落于 区 路(街、
巷) 号 栋 单元
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
屋)出租给乙方及共同承租人居住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
为平方米(以权威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报告
书为准),建筑结构
,户型。房屋设施设备
见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
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房屋及附
属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
个月,租期自 年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需继续租住,应在
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
的,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标准
该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租金标准为 元平方
米〃月,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租赁期内,按照重庆
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调整租金标准的,
乙方承诺按照调整后的标准缴纳租金。
第五条 租金缴纳
租金按月缴纳,乙方于每月20日前(含本日)缴纳当月租金
。租赁
期内,不足月的承租时间按实际天数计收租金(日租金按照月租金
除以30天计算)。<
br>
乙方可将租金缴纳至公共租赁住房汇缴专户,账户名称 账号
。也
可将租金缴纳至小区房屋管理中心。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 : 元(大
写: )。合同期满或终止,乙
方无违约事项和其他损害事由的,自
乙方腾退出房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
第七条 物业管理
乙方应当与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公共租赁住房
管理
规约》,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约》的规定,并按时缴纳物业
服务费用。
租赁期内,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计收物业服务费用(日物业服务费
用按照月物业服务费用除以
30天计算)。
第八条 房屋维修
(一)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确保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
施处于安全状态。
(二)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
(三)灯泡、水龙头、淋浴混合龙头、室内开关、插座及其他日常
使用的易损
易耗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
(四)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
成甲
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乙方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五)甲
方如需要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或维修时,乙方应积
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不能
及时维修而发生安
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
的。
2、甲方
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间未尽约定
的修缮义务,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书面确认严
重影响居住的。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并将有关情况记入乙方信用档案,相关规定按照《重庆市公共租赁
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
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1、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空臵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篇二: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附件1
重 庆 市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特 别 告 知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
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
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
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房屋的物
理状况、权属状况等情况充分了解。
2、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承租人租赁已被抵押、或被司法查
封、或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房屋,在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所有权变
动的,承租人的租赁权将存在风险。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到
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查询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
封、预告登记等情况。
3、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
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4、本合同所指经纪成交,是指租赁各方通过合法的房地产
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租赁意愿,自愿签订房屋租
赁合同的行为。
5、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房屋租赁
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向租赁各方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经纪机
构备案证明。
6、本合同中凡带“□”的选项,应在选择项前的“□”内打“√”,
— 2
—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手机) ;
【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手机)
;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手机) ;
【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通讯地址:
— 3 —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手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理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
上,经协商一致,
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 。(以下简称“该房屋”)
(二)该房屋权属证明名称:
编号: 。
(三)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四)该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用途: 。
(五)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
同附件中列明。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
和乙方在本合同租
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凭据。
二、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需
要继续承租该
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租金为: 元(□月□季□半年□年);本合同期内租金
总额
为:
元。(大写:)
— 4 —
(二)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四、押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
为 元(大写:
)。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费用由
方承担;有
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由方承担。
(三)租赁期内,因该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承担。
(四)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赁押
金。
(五)其他约定: 。
五、成交方式
甲乙双方系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成交。
(一)自行成交。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为: ,
备案证书号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为
注册证号
六、关于房屋转租与出售的约定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
(二)租赁期间,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应在出售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在同等条件
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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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最全最新版)】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重庆市城镇房
屋租赁条例》、《重庆市房屋租赁
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
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重庆市,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
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
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
称: ,
房屋(□是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 ;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此房屋仅作为家庭
居住使用,不可作为商业
(营业、办公等)、仓库、员工宿舍等用途。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
该房屋,并由乙方做出相应
的赔偿。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年个月。甲方应
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
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
为交
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
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
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
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
当承
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口头)续租要求,
协商一致后双方重
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该住房的月租金是(大写 ),缴租方式是按照季
度交一次,第一次付款是 年月 日前支付,第二次付款是 年月
日前
支付,第三次付款是 年月 日前支付,第四次付款是 年月
日前支付。
逾期超过3天未支付,之后将按照每天50元收取滞纳金。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
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
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
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
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7)物业管理费(2014年 月日前) 由
甲方承担,
(7)
物业管理费(2014年 月 日之后) 由乙方承担,
自租赁期起始之
日起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
费
(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卫生
费(9)上网费(10)车位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12) 费用。甲方有权
随时检查
乙方支付情况。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双方协商承担。如乙
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
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
》、《重庆市城镇房屋租赁条例》、
《重庆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义务;承租
人保证遵守国家、重庆市的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禁止在房屋内从事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房屋租赁期内,乙方承诺不从事违反房屋安全、消防安全、
治安、计划生育等活动,
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并协助、配合有关部
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
、消
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由
此给自身和
他人产生的所有财产
损失和人身损害等,所有责任由乙方负全责。如发生火灾、煤气中毒、偷窃、违法等之事均与甲方
无关。
在房屋租赁期内,一旦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由此给自身和他人产生
的所有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
等,所有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三)从租赁开始起,甲方是将所有设备设施完好状态交付乙方的,
租赁期内,乙方应保障房
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在使用期
间,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
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
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该房
产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
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
门办理增
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
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
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
br>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
如违反则视为乙方自动放
弃该房产使用权,本合同自动解除,保证
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3
日的。
2、交付房屋时,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10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300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
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
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50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
月租金的
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
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
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甲方还应退还相
应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
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
租金的 50%
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 。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或解除
租赁合同满后,如乙方想继续承租,可以再和甲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租赁合同期
满双方任何一方不想再续租或合同中途解除,乙方必须
依时迁出,将其个人家具杂物全部搬走,并将房屋
打扫干净。如迁
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物不搬清,则作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
乙方对此无
任何异议。
交付时,乙方要按照附件一中将房屋,设备,物件完好交回。有损
坏的
,要修复或者按照相应价值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
法向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
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
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
方执份,乙方执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
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
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