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配血操作规程
乔治梅森大学-生命教育教案
交叉配血操作规程
[原理]
凝聚胺试验是利用低离子溶液促进红细胞抗原与
血清(浆)中的抗体
反应,再利用凝聚胺引起红细胞间非免疫性的凝集,让已有抗体(IgG)
反应的红细胞间的距离缩短。距离缩短后更能引起已反应的抗体和别
的红细胞产生反应形成免疫性的凝集
。而由凝聚胺所引起的非免疫性
红细胞凝集反应可被后来加入的复悬液所中和而散开,如有免疫反
应,凝集就不会散开,为阳性反应。如没有免疫反应,凝集就会散开,
为阴性反应。交叉配血试验是在
盐水介质的基础上加入凝聚胺,检测
供患之间是否相合,患者血清(浆)中是否含有具临床意义的红细胞
异体抗体。
[试剂组成]
1.洁净试管,离心机,显微镜。
2.0.85% 氯化钠溶液:准确称取氯化钠(AR)8.5 g,用蒸馏水溶解
并定容至
1000 ml。
试剂启用后,有效期为:二周。
3.凝聚胺试剂
①
低离子介质溶液:含葡萄糖,乙二胺四醋酸-2 钠及稳定剂。
②
凝聚胺溶液:含凝聚胺,氯化钠及稳定剂。
③ 复悬液:含柠檬酸钠,葡萄糖及稳定剂。
④
阳性对照血清:含抗D 血清,氯化钠及稳定剂。
4.抗人IgG 血清。
[试剂保存和稳定性]
1.凝聚胺试剂须保存在2-25℃。
2.有效期内可使用。
3.抗人IgG 血清低温冰箱保存。复溶后放2—4℃冰箱保存。
[标本收集和准备]
1.抽取受血者静脉血3-4ml(操作中小心防止红细胞破损),放
入一
已贴标签干燥洁净的试管中为血清管(也可用EDTA-K2 抗凝血液),并
将注射器中
余下的少量血液配成2%红细胞生理盐水悬液,放入另一已
贴标签干燥洁净的试管中为红细胞悬液管。以
上标本有效期为三天;
若受血者抽取标本后,输用过血液或血液制品,且输用时间超过12
小
时的,必须重新采集标本。
2. 2% 红细胞悬液:用生理盐水洗涤红细胞3
次。根据下表进行红细
胞悬液的配制。
悬液浓度(%) 压积红细胞(滴) 盐水(滴) <
br>-----------------------------------------------
------------
-----
2 1 2ml(40)
5 1
0.8ml(16)
------------------------------------
-----------------------
-----
[操作步骤]
1.取出3 支试管分别标记主,次及对照测试:
主测管:加入病人血清(浆)2 滴,再加入供血者3-5%红细胞悬液1 滴,
次测管:加入供血者血清(浆)2 滴,再加入病人3-5%红细胞悬液1 滴,
对照管:加入2 滴*4 阳性对照血清,再加入供血者3-5%红细胞悬液1
滴。
2.各加入①低离子介质溶液0.6ml,轻轻混匀,于室温下静置1 分钟。
3.再滴入2
滴②凝聚胺溶液,轻轻混匀,于室温下静置15 秒。
4.3400rpm 离心1
分钟,然后把上清液倒掉,管底保留大约0.1ml 的
液体。
5.目测红细胞有无变成凝块
,如果没有凝块,则必须重做,(请看注
意事项6)。重做后仍然没有凝集现象出现,可能试剂失效。
6.各滴入2
滴③复悬液,并轻轻混匀,观察结果。若为凝聚胺引起的
非免疫性凝集,应该在1
分钟内散开;若是异体抗体所引起的免疫性
凝集,则不会散开。
7.倒在玻片上用显微镜观察
有无凝集。如有凝集反应,表示不合,此
供血者的血液不适合病人使用;如无凝集反应,表示供血者的血
液适
合病人输注。
[结果判断]
同型配血,主侧和次侧均无溶血及凝集表示无输血禁忌,可以
输血。
2.如急需输血但一时无同型血液,作异型配血时(指O 型血输给A,B
或AB
型,或A,B 型血输给AB 型时),主侧无溶血及凝集,但次侧
必然有凝集或溶血。
[质量控制与附注]
1.试剂超过有效期或有污染现象出现,即不可使用,必须更换。
2.检验人员必须熟悉操作步骤,尤其是凝聚胺所引起的凝集反应,更
要特别注意。
3.中国人极少有Anti-K 抗体,但其他人种比例较高,尤其是白种人,
所以,当病人是
其他人种时,为求安全起见,加做辅助性抗球蛋白试
验。
4.加做辅助性抗球蛋白试验是为了增加检测Anti-K
抗体的敏感度,
对检测其他的抗体无帮助。所以,除非想进一步检测Anti-K
抗体,
否则不须做到辅助性抗球蛋白试验。
5.在冬天气温极低的情况下,操作交叉配血试验
,某些病人血清(浆)
中可能含有寒冷凝集素等因子而导致假阳性的结果出现。若有此怀
疑,请
再滴入2 滴*3 复悬液,将试管立即置入37 C 水浴中轻轻混匀,
并在一分钟内观察结果。 <
br>6.如果不凝集,可能是标本中含有肝素。如洗肾病人的标本或其他干
扰存在,此时需多加2-4
滴*2 凝聚胺溶液以中和肝素或干扰因子。
7.0.85% 氯化钠溶液启用时,及时贴上启用时间
;超期的溶液要及时
更换。使用过程中,怀疑污染到溶液时或配血结果可疑时,必须更新
该溶液
。
8.受血者标本有效期为三天;若受血者抽取标本后,输用过血液或血
液制品,且输用时间
超过12
小时的,必须重新采集标本。2%红细胞
悬液要求准确,必要时用生理盐水洗涤红细胞后重新配制。 <
/p>
9.进行交叉配血前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
受血者和供
血者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
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10.操作过程中,①必须先排好试管,并做好标记;②每进行一步操
作,必须进行一次核对。
11.结果判断必须先肉眼观察,再进行显微镜观察。注意观察弱凝集
和排除非特异性凝集。
12.交叉配血试验中发现有不配合时,首先应考虑受血者和供血者的
ABO 血型和Rh(D
)血型定型是否错误,必要时进行抗体筛检。其次,
应注意有无特异性同种抗体,特异性未知的同种抗体
存在,或者患者
的血清在室温37℃或抗球蛋白血清中凝集所有的其他红细胞,造成交
叉配血的
困难,应进一步作有关试验进行鉴定。
13.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
,操作
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按“交叉配血核对制度”
进行)。
14.各供血者间需进行交叉配血;已经输注的血液不足24
小时的,供
血者间也需进行交叉配血。
15.交叉配血后的所标本加盖后,冰箱保存不少于7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