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杀”的真正含义到底是什么?
危机公关策划-师范生实习总结
“默杀”的真正含义到底是什么?
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政
府首脑发表著名的《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政府
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曾经有一
种颇为流行的说法,称当时日本政府对
此最后通牒的态度其实是“不予评论”,而非“不予理睬”,更非
“拒绝”。 由此更引申为同盟国
“误译”,最后导致日本成为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的原子弹受害国。
这里所讲的日本政府态度是指铃木贯太郎首相在28日的记者招待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
发表
的一番谈话。以下是当时中国报纸刊载的报道:
[中央社纽约二十九日路透电]今日截获之东京广
播称,日首相铃木已拒绝盟方所提之投
降最后通牒。昨日铃木对日记者表示“日政府继续作战之决心”,
谓日本帝国政府将不理睬此
种投降公告。(1945年7月30日重庆《大公报》和《中央日报》)
根据半藤一利所著的《昭和史1926-1945》所载,铃木的讲话有三部分,首先是说那个公告是1943年《开罗宣言》的翻版,接着说作为政府,不认为其有重大价值,唯有“默杀”,
最
后讲唯有继续完成战争。
最为关键的是,铃木讲话中的“默杀”(mokusatsu)在日文中
到底是什么意思?各种资料说
法不一。不过集中到一点,就是说“默杀”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无视”(
“不理睬”、“置之不理”),
另一个是“不予评论”。笔者在吉隆坡的一家大型日文书店查了很多辞典
,包括中国国内出版
的日汉和日本国内出版的日日辞典,甚至还有日英辞典,但都只看到第一种解释,并
无第二
种。
即便真有两种解释,笔者认为也没有理由译成“不予评论”。因为铃木讲话中
的“翻版”
和“没有重大价值”本身就是评论了,后面如果加上“不予评论”,岂不自相矛盾?因此,何
误
之有?
还有人把对“默杀”的“误译”说成是英日文间的对应词问题,说是日文中的“
默杀”在英文
中没有完全对等的词。但据美国作家托兰的《日本帝国的衰亡》所写,铃木后来曾对其子说
,
他的本意是要说“不予评论”,但日文里却没有对应的词汇。
其实,最为“有趣”的是
我国很多资料都只记到“默杀”的部分,而最后一句“唯有继续完
成战争”完全不知到哪里去了。如果好
好把铃木讲话的上下文看看,难道不是一个负隅顽抗
的形像吗?日本人民遭受原子弹是谁造成的呢?
(注:服部卓四郎《大东亚战争全史》中译本所翻译的铃木讲话全文如下:“我认为那
份公
告不过是开罗宣言的翻版。政府认为并无任何主要价值。只有对它置之不理。我们只能
为战争到底向前迈
进。”《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翻译如下:“该宣言只是开罗宣言的
翻版,政府并未予以重视,只
有置之不理。我国坚决完成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