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论文:美在形式又不等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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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在形式又不等于形式
[摘要]自古以来关于美和形式两者间关系的讨论
从来没有停止过,并由此产生
了不同的观点和学派。本文将结合历史上诸多美学家的观点以及各方面的实
例,
简要阐释一下美和形式的关系,并说明美在形式又不等于形式的观点。
[关键词]美学
美 形式
一、美在形式
美是一个人文科学的范畴,因此它不能像自然科学一样
用数学的方法来精确
地进行测量计算,但这并不意味着美没有一定的形式特征。正如英国美学家博克所说,“美大半是物体的一种性质,通过感官的中介,在人心上机械地起作用。
所以我们应该仔细研
究在我们经验中发现为美的那些可用感官察觉的性质,或是
引起爱以及相应情感的那些事物究竟是如何安
排的。”
[1]
暂且不论他的观点是否
正确,但这至少说明了美都具有一定的客观属
性,而这些客观属性在一定程度上
构成了“美”这个概念。换句话说,形式(也就是客观属性)是美的共
性,美体
现在形式之中。
美常常具有一些共有的形式特征,如整体性、变化性、均衡性等等。
通常,具有美感的东西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各部分间应该和谐统一。
比如一首民族乐曲
,起承转合四个部分,缺一不可。从最开始的乐曲基本材料的
呈示,到其展衍、重复、发展,再到乐曲的
高潮,最后到主题的再现、乐曲的结
束,各个部分都应和谐统一。除此之外,很多不同类型的音乐都有不
同的结构形
式,如板腔体、变奏体、循环体等,但无论哪种形式,各个乐段、各个单曲之间
都必
须保证宫调上的关联性,主题上的一致性,通俗地说,就是部分要统一,整
体要和谐。又如很多地方都在
兴建微缩景观,但大部分实际上都是失败的,因为
一个建筑之所以能成为旅游景观,并不仅仅在于这个建
筑本身,同时还在于这个
建筑所在的环境。如长城只有在连绵的群山上蜿蜒起伏才显得雄伟壮丽,而如果
被微缩到城市中间,尽管长城这个建筑被复制下来,但由于失去原有环境的陪衬,
整体受到破坏
,长城所带给人们的雄伟的感觉也就荡然无存了。当然,不可否认,
一些具有美感的东西不一定都是完整
的,这也就是所说的“残缺美”。如米洛斯
的阿芙洛蒂德雕像,失去了双臂,但却带给了人们特殊的美感
。不过,尽管失去
了双臂,但这并不意味着这座雕像就失去了整体性,正如日本作家清冈卓行所说:
[1]
《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第121页,商务印书馆,1980。
“除了两条胳膊之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丧失不得。假定丧失的不是两条胳膊,
而
是其他的肉体部分,恐怕也就不会产生我在这篇文章中谈到的魅力了。譬如说,
眼睛被捅坏了
,鼻子缺落了,或是乳房被拧掉了,而两条胳膊却完好无损地安然
存在着,那么,这座雕像兴许就不可能
放射出变幻无穷的生命光彩了。”
[1]
美仅仅具有整体性是远远不够的,在整体中
还应该体现出变化。假如没有变
化,则容易让人感觉呆板、僵硬。如明清时期盛行的馆阁体,尽管每个字
中规中
矩,结构匀称,穿插合理,但由于字和字之间缺少变化,作品和作品之间缺少变
化,尽管
看上去很规范,并成为官方字体,但其在艺术上却受到了广泛的批评。
而王羲之的《兰亭序》,其中用到
了二十一个“之”字,但每个字都各有变化,
无一雷同,仅仅是这一点,也足以被奉为为“天下第一行书
”。
均衡性也是美的一个重要形式特征。均衡常常和对称联系起来,对称给人以
稳定、大方的
感觉,产生秩序、静穆之美,体现了力学原则,形成稳定而平衡的
状态,符合人们通常的视觉习惯。如故
宫、巴黎圣母院、帕特农神庙等,都体现
了严格的对称,给人庄严肃穆之感,显示出皇权或宗教的至高无
上。不过,严格
的对称在很多时候容易给人呆板、机械的感觉,因此很多艺术作品都不是严格的
对称,但又遵循着对称的基本规律,这就是均衡。均衡即在无形轴的左右或上下
各方的形态不同,但由于
放置在形状、大小和位置的关系而使视觉上产生平衡感
的方式。
[2]
换句话说,均
衡就是有变化的对称。例如喀什著名的艾提尕尔清真
寺,左右并不对称,但由于短墙一边的塔要明显比另
一边的粗壮,再加上山坡植
被的映衬,因此仍旧给人一种均衡感。
前文中已经提到过,美并不
是一个量化的概念,不过,在美中还是存在一定
的数学规律,譬如毕达哥拉斯学派所认为的,“整个的天
是一个和谐,一个数目。”
[3]
而在这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黄金分割,很多艺术作品都遵循了
这一规律,如帕
特农神庙、泰姬陵、古希腊神像等。
除了上述几个特点外,物体的一些特定的
属性同样会令人产生美感。如博克
所提出的小、光滑、各部分见出变化等。总之,形式是产生美的一个重
要因素,
美在于形式。
二、美不等于形式
尽管客观形式对于美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但这并不代表美仅仅是由形式决
[1]
[2]
《语文••第二册》,第45页,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
侯伟:《美术设计基础与实训教程》,第148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3]
赛得利:《古希腊罗马哲学》,第37页,三联书店,1957。
定的,更不能说美等同于形式。
前面提到的几个美的形式特征,有
些是大部分人认同的,但大部分并不能得
到所有人的赞同,这是因为人们的审美活动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和
影响。
不同文化环境中的人们对美的看法是有差异的。由于地理环境的阻隔,在不
同的地方形
成了不同的文化;由于历史发展的影响,在同一地点不同时期也产生
了不同的文化。而在这些各异的文化
环境中,人们的审美观念、审美标准也是各
自不同的,有些甚至是对立的。例如唐代赵耶利在谈及当时全
国古琴艺术的风格
时记到,“吴声清婉,若长江广流,绵延徐延,有国士之风。蜀声躁急,若激浪
奔雷,亦一时之俊。”
[1]
这很好地反映出了吴、蜀两地文化环境和审美观念的差
异。又如西方文艺复兴时期女性以丰满为美,因此在当时的人体绘画中,无论是
女神还是普通人,都身
材丰满;而近现代以来,西方的审美观渐渐倾向于以瘦为
美,即所谓的“骨感美”。这种审美标准的空间
和时间的差异,造成了美的形式
的多样性。
另外,即使是在相同的文化环境中,美的判断判断
标准也仍然是多样的。这
是由于不同的人属于不同的阶级,具有不同的社会地位,处于不同的成长环境等
,
对美的理解存在着个体上的差异。例如,近代以来西方绘画逐渐由具象向抽象转
变,并出现了
立体主义、抽象主义等画派,对于文化程度和艺术修养较低的人来
说,这些画派的艺术作品是难以理解的
,更难以产生美感;而艺术修养较高的人
则能够理解这些艺术作品的内涵,从而满足自身的审美需求。又
如近年来兴起的
“草根文化”,其内容通俗易懂,能够被普通的人民大众所接受,但对于喜欢高
雅文化的人来说,草根文化却有过于通俗、过于直白的倾向,因而难以使人产生
美感。总之,由于各种因
素的影响,美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形式标准。
正如本文一开始所说的,美并不是一个数学概念,这也
说明了“美”和“不
美”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两者难以被很明确地区分开来。二十世纪以来,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加上两次世界大战的影响,人们的审美观
念同时发生了重要变
化。达达主义的出现,完全颠覆了人们传统的审美观念。如
杜尚的《带胡须的蒙娜丽莎》,给人一种荒诞
、诡异的感觉,即使是艺术修养很
高的人也不能确定这是否属于艺术,其中是否包含美。然而,现在却普
遍承认达
达主义是艺术史上的一个重要流派,也承认了达达主义的艺术成就,但很多人对
其仍然
持否定态度。可见,美的界限是非常模糊的,这也决定了美不可能有一个
[1]
许建:《琴史初编》,第54页,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
统一的形式,美的形式只可能是相对的、大致的。
美有些时候甚至
是超越形式的,如中国古典美学中特有“意境”,虽然是非
常抽象的概念,但在古典文学艺术作品中却可
以时时刻刻感受到它的存在。比如
王维的名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其中的美并不仅仅是指大漠
的广阔,
也不是黄河的宽广,前文中任何一种形式特征都无法描述它,但从这句诗中却可
以想象
出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等意象所组成的独特画面,并强烈感受到塞上
广阔雄浑的美。这种美感是极难
用语言表达的,因为它已经超越了具体的形式,
成为一种非常感性、非常抽象的存在。
三、美是形式和非形式的有机统一
对于美和形式的关系,我们不能用主客二分的观点去看,因
为美的表象和意
象是相互统一,难以完全分开的。任何脱离了形式而谈美或者只站在形式的角度
上谈美的观点都是不恰当的。
[参考文献]
[1]叶朗.美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语文•第二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
[3]侯伟.美术设计基础与实训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4]许建.琴史初编[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