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二年级下册《克和千克的认识》说课稿
普法知识竞赛-请愿书
小学数学二年级下册《克和千克的认识》说
课稿
一、说教材
1、教学内容:
今天我说课的内容是人教课标版第四册第六单元“克和千克
的认识”。
2、教材分析:
“克和千克”是小学数学量与计量知识的一个重要内容。学生
在日常
生活中已经对质量的概念有了感性的认识,建立了初
步的质量观念。这节课认识质量单位,不仅要让学生
知道质
量单位的名称和单位之间的进率,更重要的是了解每一个单
位的实际有多重,能够在实际
生活中应用。为了做到这一点,
教学时我让学生通过看一看、掂一掂、比一比、猜一猜、称
一称
、说一说等实践活动,了解1克、1千克有多重,从而
初步建立起1克和1千克的观念。同时使学生了解
在生活中
有各种各样的秤可以帮助我们知道物品的质量。
二、说教学目标
遵循儿童的认知规律,结合教材特点,我制定了一下教学目
标:
1、在具体生活情境
中,使学生感受并认识质量单位克和千
克,初步建立1克和1千克的观念;知道1千克=1000克。
2、使学生会用天平称一些比较轻的物品的质量,知道用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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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物体的方法。
3、在建立质量观念的基础上,估计物体质量的意识和判断<
br>能力;通过观察、操作,使学生知道看、称,培养其动手操
作能力。
4、培养学生自主探索的精神,增强生活意识。
三、说教学重难点
根据目标和教
学内容,本节课的重点确定为:使学生感受并
认识质量单位克和千克,初步建立1克和1千克的观念;知
道1千克=1000克。“使学生会用天平称一些比较轻的物品的
质量”确定为本节课的难点。
四、说教法和学法
针对教学内容,以及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我在教学中采
用了启
发式引导法、讲解法、演示法、探究等方法。这样的
教法既突出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又充分发挥了学生的
主体
性。
根据学生的知识基础及认知规律,本节课主要采用实验法,
并把所学知识与
生活中熟悉物品的质量建立联系,这样的学
习方法,让学生在操作中学习知识,使他们感受到数学就在<
br>我们的生活中。
五、设计理念:
认识质量单位“克和千克”是学生第一次接触的知识
,而且质
量单位不象长度单位那样直观、具体,不能靠观察得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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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这一现状,我在课前布置学生调查并准备一些学习用品及
生活用品,并掂一掂, 从中学 生积累了有关质量的生活体
验,然后再学习新课。教学中,考虑到学生平时合作意识较
强,为了 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到数学活动中来。
在设计本节课的过程中,我侧重于以下几方面的思考:
一、 注意以学生已有经验为基础,提供学生熟悉的生活情
境,帮助学生理解数学知识。 给学生建立初步的质量观念,使学生知道比较东西的轻重不
能单靠眼睛观察,必须用手掂一掂或用秤 称一称。数学过程
要关注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知识体验是《标准》的重要
理念之一,新课开 始我便创设学生熟悉的生活情境感受物体
有轻有重,引出质量单位,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初步感受数学与日常生活的密切联系。
二、 通过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建立1克和1千克的观念。
克和千克是两个基本的质量单位,如果学生对这两个单位的
实际“大小”形成了较鲜明的表象就 可以正确运用它们进行估
测和实测,也容易掌握单位间的进率。反过来,学生在进行
实际测量的 活动中,也能进一步加深和巩固这两个质量单位
的观念。为了达到这种相互[数学网搜集整理]促进的效 果,
帮助学生建立1克和1千克的观念,我采取了这样一些措施。
1、 通过活动帮助学生建 立1克和1千克的表象。如:借助
测量一枚二分硬币和两袋500克的盐,让学生用手掂一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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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1克和1千克有多重;再让学生说出生活中大约重1克
和1
千克的物品,帮助学生建立1克和1千克的表象。
其实,任何一门学科都离不开死记硬背,关键是记忆
有技
巧,“死记”之后会“活用”。不记住那些基础知识,怎么会向高层
次进军?尤其是语文学
科涉猎的范围很广,要真正提高学生的
写作水平,单靠分析文章的写作技巧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基础知识抓起,每天挤一点时间让学生“死记”名篇佳句、名言警
句,以及丰富的词语、新颖的材料等
。这样,就会在有限的时
间、空间里给学生的脑海里注入无限的内容。日积月累,积少
成多,从
而收到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的功效。
2、给学生提供测量实际物品的机会。如:说明“要知道物品的轻重可以用秤来称”,介绍一些常用的秤,让学生认识测量
的工具。
一般说来,“教师
”概念之形成经历了十分漫长的历史。杨士
勋(唐初学者,四门博士)《春秋谷梁传疏》曰:“师者教人
以不及,故谓师为师资也”。这儿的“师资”,其实就是先秦而
后历代对教师的别称之一。《韩
非子》也有云:“今有不才之
子……师长教之弗为变”其“师长”当然也指教师。这儿的“师
资
”和“师长”可称为“教师”概念的雏形,但仍说不上是名副其
实的“教师”,因为“教师”必须要有明
确的传授知识的对象和
本身明确的职责。
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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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谕”。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
之师称“教习”。到清末,学堂兴起
,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
一称。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
教育生
员。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
正”。“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
“训导”。于民间,
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
师”。在
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
“院长、西席、讲席”等。3、培养估测意识。如,
在学生建立
1克和1千克的观念后,让学生说出哪些物品大约重1克或
1千克,给他们提供了先
估测再实测的练习,让学生比较估
测和实际测量的所得结果的差别,从而修正自己的估测策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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