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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节 安全生产标准化
第二节 企业安全文化
大纲要求:
1、标准化。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
开展企业安全现状评估,策划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方案。
2、安全文化。根据企业安全
文化建设和评价的相关标准,评估企业安全文化现状,协助制定企业安
全文化建设规划和计划。
本讲要点:
1、标准化的概念
2、《基本规范》的意义
3、标准化的内容
4、安全文化概念
5、安全文化建设基本要素
6、安全文化建设操作步骤
7、安全文化评价程序
内容讲解: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节安全生产标准化
一、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义
2004一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
[2
004]2号),提出了“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内
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同年5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企
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
《
基本规范》的发布实施,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
有利于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基本规范》采用了国际通用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
循环
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机构、安全投人、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
重
大危险源监控、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干什
么和怎么干的问题,能够更好地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近年来,各地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结
合 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开展了安全生
产 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强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基本规范》总结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共性特点,对“安
全生产标准化”进行了规范化定义,对各行业、各领域具有广泛适用性,能够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
各行业的普遍开展。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安全生 产工作提出了原则
要求。《基本规范》是对这些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内容的具体化和系统化,并通过运行 使之成为企业的生产
行为规范,从而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同时,《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
工作进行自主评定和申请外部评审定级,也能增强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 查治理隐患和监控
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 设。
所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创造人的安全环境,规 范
人的安全行为,使人——机——环境达到最佳统一,从而实现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的目的。 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核心是人——企业的每个员工。因此,它涉及的面很广,既涉及到人的思想,又涉 及
到人的行为,还涉及到人所从事的环境,所管理的机械设备、物体材料等方面的内容。
安全 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评分细则,对本单位开
展安全生 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
级、三级 ,一级为最高。
二、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重点内容
(一)确定目标
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按照所辖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
职能 ,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二)设置组织机构,确定相关岗位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按 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法律
法规赋予的职责,全 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生产投入保证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 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
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四)法律法规的执行与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
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
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应及时
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
况,及时提供给本单位内负责识别和获
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
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
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五)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
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
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
资源保证。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
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
改进。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
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
得上
岗作业。
(六)生产设备设施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
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
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建立台帐,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设备
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的要求。
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拆除的设
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
应急措施
,并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实施。
(七)作业安全
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
道、
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起重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
高
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
析
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对于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
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
实。
2.作业行为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生产
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
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实现人、机、环的和谐统一。
3.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
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
应急措施等。
在进行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
的坑、井、
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4.相关方管理
生产经营单
位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
程、提供的产品
、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
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
施。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不得将项目
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
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
任和义务,或签订专门的安全协议,明确
双方的安全责任。
5.变更管理
生产经营
单位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
性或暂时性的
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
隐患进行分析
和控制。
(八)隐患排查和治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
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
措施治理。
1.排查前提及依据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
相关方进入
、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
隐患排查。
2.排查范围与方法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
施和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应
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
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3.隐患治理
根
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
方法和
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
应急预
案。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治理完成后,应
对
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4.预测预警
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
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
现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
警指数系统。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
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国家重大危险源有关标
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
全评估。对构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登记
建档,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应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
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十)职业健康
1.职业健康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
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
适应的设施、工具。
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录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
,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应对现场
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
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
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
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
中写明。
生产经营单位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
害、预
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设置警示标识和警
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3.职业危害申报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十一)应急救援
1.应急机构和队伍
生产经营单位
应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单位
生产特点相适应的
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
伍的,可与附近具
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2.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
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
应根据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应急
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
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应急
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
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4.应急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
结果,订、完善应急
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5.事故救援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十二)事故管理
1.事故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
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
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2.事故调查和处理
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
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十三)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
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
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
情况。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
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
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
重要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
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