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斥原理讲义
冯曦妤-负责人翻译
骆老师教室
容斥原理例题
在很多计数问题中常用到数学上的一个包含与排除
原理,
也称为容斥原理。为了说明这个原理,我们先介绍一些集合的
初步知识。
在讨
论问题时,常常需要把具有某种性质的同类事物放在
一起考虑。如:A={五(1)班全体同学}。我们
称一些事物的
全体为一个集合。A={五(1)班全体同学}就是一个集合。
例1.
B={全体自然数}={1,2,3,4,„}是一个具体的有无限多
个元素的集合。
例2.
C={在1,2,3,„,100 中能被3
整除的数}={3,6,9,12,„,
99}是一个具有有限多个元素的集合。
例3. 通
常集合用大写的英文字母A、B、C、„表示。构成这个集合的
事物称为这个集合的元素。如上面例子中
五(1)班的每一位同
学均是集合A 的一个元素。又如在例1 中任何一个自然数都是集
合B
的元素。像集合B 这种含有无限多个元素的集合称为无限
集。像集合C 这样含有有限多个元素的集合
称为有限集。有限集
合所含元素的个数常用符合︱A︱、︱B︱、︱C︱、„表示。
例4.
记号A∪B 表示所有属于集合A 或属于集合B
的元素所组成的集
合,就是下边示意图中两个圆所覆盖的部分。集合A∪B
叫做集
合A与的并集。“∪”读作“并”,“A∪B”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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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例5. 设集合A={1,2,3,4},集合B={2,4,6,8},
则A∪B=
{1,2,3,4,6,8}。元素2,4 在集合A、B
中都有,在并集
中只写一个。
记号A∩B 表示所有既属于集合A 也属于集合B
中的元素的全
体。就是上面图中阴影部分所表示的集合。即是由集合A、B
的
公共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它称为集合A、B
的交集。符号“∩”
读作“交”,“A∩B”读作“A 交B”。如例3
中的集合A、B,
则A∩B={2,4}。
例6. 设集合I={1,3,5,7,9},
集合A={3,5,7},
A
={属于
集合,但不属于集合A
的全体元素}={1,9}。
我们称属于集合I 但不属于集合A 的元素的集合为集合A
在集
合I 中的补集(或余集),如下图中阴影部分表示的集合(整
个长方形表示集合I),常
记作
A
。
如例4 中
A
={1,9}就是集合A在集合I 中的补集。
显然,A
和
A
没有公共元素,即A∩
A
=
(
表示空集,即
没有元素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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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此外,A∪
A
=I。
对于两个没有公共元素的集合A
和B,显然有
︱A∪B︱=︱A︱+︱B︱。
例如,A={1,2,„,100},
B={101}, 则
A∪B={1,2,„,100,101}, A∩B=
,
所以︱A∪B︱=101=100+1=︱A︱+︱B︱。
如果集合A 与B
有公共元素,例如
A ={1,2,„,100}, B ={90,91,„,101},则A∩B
=
{90,91,„,100}, A∪B={1,2,„,100,101}。此时,
︱A∪
B︱与︱A︱+︱B︱有什么关系呢?在这个例中,︱A∪B
︱=101,︱A︱+︱B︱=100+1
2=112,所以︱A∪B︱=︱A︱+
︱B︱-11。
我们注意到,11 恰为A∩B
的元素个数,这是合理的,因为在
求︱A∪B︱时,90,91,„,100 这11
个数各被计入一次,而
在求︱A︱+︱B︱时,这11
个数各被计入两次(即多算了一
次),并且这11 个数组成的集合恰为A∩B。因此得到:
︱A∪B︱=︱A︱+︱B︱-︱A∩B︱ (1)【重要公式,两个集
合的容斥关系公式】
这就是关于两个集合的容斥原理:集合A 与B 的元素个数,等
于集合A
的元素个数与集合B 的元素个数的和,减去集合A 与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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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集的元素个数。
(1)
是容斥原理的第一个公式,我们还可以用下图来说明。如
图我们用N1、N2、N3 分别表示A∪B
中互不重叠的部分的元素
个数。
可见:︱A︱=N1+N3,︱B︱=N2+N3
,︱A∩B︱=N3,因此︱A
∪B︱=N1+N2+N3=(N1+N2)+(N2+N3)-N3=
︱A︱+︱B︱
-︱A∩B︱。
我们知道,当集合A 与B 没有公共元素时,有
︱A∪B︱=︱A︱+︱B︱。
实际上这是公式(1)的特殊情形,因为此时
︱A∩B︱=︱
︱=0
例7.
桌面上有两张圆纸片A、B。假设圆纸片A 的面积为30平方厘米,
圆纸片B 的面积为20
平方厘米。这两张圆纸片重叠部分的面积
为10 平方厘米,则这两张圆纸片覆盖桌面的面积由容斥原理
的
公式(1)可以算出为:︱A∪B︱=30+20-10=40(平方厘米)。
例8. 五
年级96名学生都订了报纸,有64人订了少年报,有48人订了小
学生报。两种报纸都订的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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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用左边的圆表示订少年报的64人
,右边的圆表示订小学
报的48人,中间重叠部分表示两种报刊都订的人数。显然,两
种报刊都
订的人数被统计了两次:64+48=112人,比总人数多
112-96=16人,这16人就是两种
报刊都订的人数。
例9. 某校教师至少懂得英语和日语中的一种语言。已知有35人懂英
语
,34人懂日语,两种语言都懂的有21人。这个学校共有多少名
教师?
分析 把懂英语和
懂日语的人数加起来得35+34=69人,但是,
两种语言都懂的21人被统计过两次,应该从69里
去掉一个21才
能得出这个地区外语教师的总人数:69-21=48人。
例10. 学校开
展课外活动,共有250人参加。其中参加象棋组和乒乓球
组的同学不同时活动,参加象棋组的有83人
,参加乒乓球组的有
86人,这两个小组都参加的有25人。问这250名同学中,象棋组、
乒
乓球组都不参加的有多少人?
分析 两个小组都参加的有25人,因此,至少参加这两种小组
的一个小组的人数是84+86-25=144人,所以,这两个小组都
不参加的人数是250-14
4=1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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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1. 实验小学各年级都参加的
一次书法比赛中,四年级与五年级共有
20人获奖,在获奖者中有16人不是四年级的,有12人不是五
年级
的。该校书法比赛获奖的总人数是多少人?
分析 由“16人不是四年级的”可知:1
6人是五年级和其他年
级的;由“12人不是五年级的”可知:12人是四年级和其它年
级的。
用16+12可算出四年级加五年级以及两个其它年级的人
数和,再减去20就得两个其他年级的人数,
这样其他年级的人
数是:(16+12-20)÷2=4人,该校参加书法比赛获奖的总人
数是
4+20=24人。
例12. 在100个外语教师中,懂英语的有75人,懂日语的有45人,其中
必然有既懂英语又懂日语的老师。问:只懂英语的老师有多少
人?
分析 显然,两
种语言都懂的人在懂英语的75人中统计过一次,
在懂日语的45人中又统计过一次。因此,75+45
=120人,比100
多出的20人就是两种语言都懂的人数。然后,从懂英语的75人
中减去
两种语言都懂的20人,就是只懂英语的人数了:75-
20=55人。
例13. 求在1
至100 的自然数中能被3 或7 整除的数的个数。
分析解这类问题时首先要知道在一串连续自然数中能被给定整
数整除的数的个数规律是:在n
个连续自然数中有且仅有一个
数能被n 整除。根据这个规律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求出在1 至100
中能被3 整除的数的个数为33 个,被7 整除的数的个数为14
个,而其中被3 和7
都能整除的数有4 个。因而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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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设A={在1~100 的自然数中能被3 整除的数},
B={在1~100
的自然数中能被7 整除的数},
则A∩B={在1~100 的自然数中能被21 整除的数}。
因为100÷3=33„1,所以︱A︱=33;
因为100÷7=14„2,所以︱B︱=14;
因为100÷21=4„16,所以︱A∩B︱=4。
由容斥原理的公式(1):
︱A∪B︱=33+14-4=43。
答:在1~100 的自然数中能被3 或7 整除的数有43
个。
例14. 求在1~100 的自然数中不是5 的倍数也不是6
的倍数的数有多
少个?
分析如果在1~100 的自然数中去掉5 的倍数、6
的倍数,剩下
的数就既不是5 的倍数也不是6 的倍数,即问题要求的结果。
解:设A={在1~100 的自然数中5 的倍数的数}
B={在1~100
的自然数中6 的倍数的数}
则问题就是要求A∪B 在集合{1,2,„,100}中的补集
A
∪
B
的元素个数。为此先求︱A∪B︱。
因为100÷5=20,所以︱A︱=20
又因为100÷6=16„4,所以︱B︱=16
因为100÷30=3„10,所以︱A∩B︱=3
︱A∪B︱=︱A︱+︱B︱-︱A∩B︱20+16-3=33
所以
A
∪
B
=100-︱A∪B︱=100-33=67(个)
答:在1~100 的自然数中既不是5 的倍数又不是6 的倍数的
数共67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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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例子是把一组事物按两种不同的性质来分类后,求具有
其中一种性质的元素个数问题。如果把一组事物按三种不同性
质来
分类后,求具有其中一种性质的元素个数的公式该是什么样的
呢?
我们仍用图形来说明它具有与公式(1)类似的公式:
︱A∪B∪C︱=︱A︱+︱B︱+︱C︱-︱A∩B︱-︱A∩C︱-
︱B∩C︱+︱A∩B∩C︱,(2)【非常重要,三个集合的容斥
关系】
例题如下
例15. 假设有100人参加了三个兴趣小组。其中参加数学兴趣小组的有<
br>55人,参加语文兴趣小组的有65人,参加英语兴趣小组的有70
人,同时参加语文和数学兴趣
小组的人数是31人,同时参加数学
和英语兴趣小组的人数是40人,同时参加语文和英语兴趣小组的<
br>有25人,则三个兴趣小组都参加的人数是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