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新进展课件和95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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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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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发(作者:卢瑟福)





十八大以来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新进展
前言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党历次全会中唯一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回顾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进程新进展之前,先看一看十八大报告中对于法治在我们国家地位的论述。
中共十八 大报告当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既然我们
党中央尤其是以习 总书记为代表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法治看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足见法治在我们国家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任中间的重大作用和地位。

何谓“法治”?
在我们学术 界上,关于法治有一个争论,所谓“水治”还是“刀制”。何为“水治”?
就是法治的治是三点水的治, 所谓“刀制”,就是制度的制。“刀制”的法制、“水治”的法治,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有一 个演变,一直到1996年以后才用法治取代法制。我们现
在一直提倡的法治,包括依法治国、建设社会 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与法制之间含义的区别和联系有哪些呢?
首先,在英文的翻译里面,法治英文是ruleoflaw,而法制的英文是ruleby
l aw。在主体上两者的区别是,法治的主体是国家、政府,也包括公民;而法制的主体
就是统治阶级;就 是国家。从对象上看,法治的对象既包括公民,更包括国家、政府以及所


有的公权力拥有 者。而法制的治理对象主要是被统治者。从法律的地位上看,在法治里面,
法律是一种信仰;而在法制里 面,法律是一种工具。同时,在法律的实施效果和在公民面前
的地位上看,法治讲究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 等;而法制,尤其是中国封建社会也提倡法制建
设,但是封建社会的法制说的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事实上是“刑不上大夫”。从各自
的重点上来看,法治重点是依法治官,而法制主要是统治者依法治民 。最后,从两者之间的
关系来看,法制是法治的形式和表象,而法治是法制的品德和灵魂。所以,我国以 法治代替
法制最关键的是我们治国理政理念的历史性进步,也是我们对法治建设规律的一种新的探索和新的认识高度。这是关于法治的概念。

因此,本文讲两个大问题:第一个方面,梳理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
论断,尤其是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的精神;第二个方 面,对十八大以来我国依
法治国的新进展、新成就做一个梳理、评价。换言之,第一个是从认识和理论层 面;第二个
是从行动和实践层面。

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断
回顾一下从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我
们可以看出 ,我们党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层面上、理论层面上有许多
新的判断、新的认识。可 以说是发展并继承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理论,继承并发展了依法治
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的 重要论断和部署。关于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依法治
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面认识的主要精神,可 以归结为七个方面:第一,强国要靠法
治;第二,党要依宪治国;第三,依法深化改革;第四,维护公平 正义;第五,杜绝法外之
权;第六,依法维护稳定;第七,倡导德法兼治。

(一)强国要靠法治
以习总书记为代表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强调,我们对法治的认识就是强 国要靠法治。
习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讲到,“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
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体系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习总书记
引用中国古人的说法中其实就暗含一种意思,即我们的强国之路靠什么?当然靠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靠什 么做保障?靠法治。我们可以推断,中国的强国之路是要靠法治。这个认识是
在过去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对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认识的基础之上的一个新的历史性飞跃。这是
习总书记和以他为代表的新一代中央领导 集体把法治放到一个更加高的高度、更加重要的历
史地位上的一个表现。

同样,在 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上,习总书记还告诫我们党,
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 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
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习总书记的这“三个善于”同样是表现出了对法治 重要历史地位的一种判断。我们执政党要
始终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整个历史进程中, 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们
党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归根到底要善于依靠法治来实现强国梦。

(二)党要依宪治国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习总书记在就任总书记不到20天的一次大会 ,也就是在首
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里面就讲到,“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 治
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这段话清楚的说明,依法治国首先是要尊重维护宪法至高


无上的地位。“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这段话清楚的阐释了党同《宪
法》 的关系。党和依宪治国的关系就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但同时党也必须率先
模范地执行宪法和 法律,率先模范带头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换句话说,我们无论在
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方面,党都是在宪法和法律规范之内。这是习总书记讲到我
们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二 个新的理论认识,就是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
国。

习总书记回顾历史上正反两个方 面的经验教训,语重心长地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
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 法,人民当家做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
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破坏,人民 自由权利就无法保证,党
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张智新副教授认为,习总书记这个论断是对新中国 成立60多年
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这段结论是对依宪治国在我国依法
治国体系里面的至高无上地位的一个新的判断和总结。

(三)依法深化改革 我们都知道,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全面深化改革这60条怎么去
执行、怎么去 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从一开始就很清醒,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社会主义建设,
归根到底要依靠法治,要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 30周年大会上,习总书记说过,
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 解矛盾、维护稳定能
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 境,在
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这段话说得很全面,我们的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归根
到底要靠法治。习总书记还在2014年2月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
到,“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有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
式,发挥法治的引 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
革。”

“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句话代表了以习总书记为代表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在全面
深化改革这样一个重 大的战略部署问题上的一个清醒判断。回答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全面深化
改革,靠什么推动全面深化改革。 答案非常清晰,靠法治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张智新副教
授认为这是以习总书记为代表的新一代中央领导 集体对于法治建设一个新的理论高度。他蕴
含的意思非常丰富,张智新副教授认为至少表现出这么几点。 第一,改革不是说随便想怎么
改就怎么改,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第二,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我们遇到 很多阻力、遇到
很多矛盾,这些阻力和矛盾靠什么解决?过去我们很多领导干部可能习惯用政策、拍脑袋 。
习总书记说,改革现在进入深水区,我们要更加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破解利益固
化 的格局,破解既得利益对改革的这种阻力。所以他认为,全面深化改革得以突破也要靠法
治。第一层面的 意思是说,改革不是想怎么改就怎么改,要以法治来作为我们的轨道。第二
个层面的意思是,法治是我们 解决全面深化改革路上各项难题,推开全面深化改革道路上的
拦路虎,破解利益固化格局的利器。这是习 总书记在对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
设问题上的第三个方面的重大认识,或者说在这个方面的 新的理论推进。

(四)维护公平正义


法治建设归根到底的目的是 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习总书记在2014年1月份中央政法
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 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
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 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总书记在我
们党历史上第一次旗帜鲜明地把公平正义视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第一 次明确表述司法机关
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这个表述是历史上的第一次,同时也是新的历史高度。

政法工作有很多价值追求,效率、民主、公平、自由、正义这都是法治工作、法治建
设的价值追求,这么多的价值追求我们怎么排序,孰重孰轻,这是我们党要对社会、对人民
回答的问题。 习总书记的回答掷地有声,维护公平正义是所有价值追求中间第一位的、是核
心的。这代表了新一代中央 领导集体对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新的认
识高度。这个认识高度就是,政法系统、 政法部门要把公平正义放在一切工作中间的核心价
值追求,要把它视为我们所有工作的生命线,视为人民 群众寻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
道防线。

习总书记的话包含了三层意思:核心 价值追求、生命线、最后一道防线。这三个判断
都是在语重心长地告诫司法工作者,告诫政法队伍,如果 司法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社会的
公平正义就彻底沦丧;如果这个生命线没有保住,政法工作可能归于零 ,说一千道一万最后
都是白说。如果我们这项核心价值追求没有得到最后的体现,其他的价值追求,比如 说效率、
民主、自由也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公平正义是首位、是核心。这是以习总书记为代表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法治建设理论认识方面的第四个新判断、新进步、新发展。

(五)杜绝法外之权
习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 立法律红线
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 br>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里也
重申,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
为人民服务、对人民 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我们选取了习总书记的这两段讲话,就显示了新一代中央领导集 体在法治建设方面的
新的认识。这个认识就是,所有的公权力都源于法律授予,我们共产党人没有任何一 项权力
是法律之外的,没有任何人,不管成绩多高、级别多高、领导职位多高,权力都是在法律之
下的,我们的权力都来源于人民,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这段话旗帜鲜明的告诉了我们,
共产党人 执政权力的来源。我们的执政权力来源是人民。那么,人民怎么给我们权力?是通
过法律授予。所以,各 级领导干部都要时刻清醒的认识到,我们每个人手上的权力都必须在
法律范围之内。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 做依法办事、遵守法律的模范和带头人,法律就是我们
的红线、法律就是我们的底线,红线不能触碰、底 线不能逾越。我们不能去追求法外的权力。

西方有一个著名的政治人物阿克顿勋爵说过,“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如果谋
求法外之权一定会导致腐败。习总书记列举了现实生活中以言代法 、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
现象。所有这些现象都显示出,有少数领导干部还在谋取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 自己的讲话、
自己的权力、自己的土政策都超越了法律、逾越了法律、触碰了法律红线、逾越了法律底线 ,
这样的法外之权给我们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恶果。

习总书记强调,没有哪一项权力 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没有哪一项权力不是对人民负责


的,没有哪一项权力是游离于人民监 督之外的,归根到底要体现为接受法律的约束、接受法
律的监督,这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 导集体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方面新的理论认识的第五点。

(六)依法维护稳定
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面新的理论认识 、新的判断、
新的发展第六点表现为依法维护稳定。
我们都知道,过去十年,我们国家在维稳 方面付出了大量的代价、投入了巨大的成本,
我们也获得了一些有益的成效。十年来,我们社会保持了总 体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的良好,
这个成绩功不可没。但是,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群体性事件不断增 加,我们越维越不稳,
刚性维稳的这种体制也给我们带来一些值得深思的教训。

习 总书记针对这样一个情况,他在很多讲话中直接提出,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
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 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
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 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过去 我们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人,曾经
扭曲了这两者的关系,认为维稳必定牺牲维权。习总书 记现在告诫各级领导干部,维稳和维
权并不一定是此消彼长,并不一定是“零和博弈”,并不一定是“你 吃了我、我取代你”的
关系,这两者依然可以在宪法和法律的大背景之下很好的协调和维护。尤其是对老 百姓的维
权,不能像少数地方领导干部那样,把百姓的维权视为是“穷山恶水出刁民”,视为是老百姓< br>对政府的误解、曲解,要实事求是的看待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凡属于合理合法的利益
诉求, 党和政府都有责任、有义务去解决好、维护好、实现好,只有老百姓的维权做好了,
维稳才有坚实的基础 。所以习总书记的这个讲话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是对过去十多年维护
社会稳定工作正反两个方面经验的 深刻认识和总结。

在新的历史时期不能再走过去刚性维稳的老路,不能再走过去越维越不稳 的这种恶性
循环。要从这个恶性循环的怪圈里面跳出来,基本的做法就是,维稳必须是在法治的轨道之< br>下维稳,必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维稳,不能用脱离法治的方式去维护所谓的稳定。依
法维稳 着力还是要解决好维权。因为社会上很多所谓的不稳定现象、不稳定事件,很多时候
就源于某些地方政府 和某些领导干部没有很好地维护老百姓合理合法的权益和诉求。所以,
习总书记关于依法维护稳定这样一 个表述,这是对新时期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新的认识和判断,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 设的新的继承和发展。这在习总书记法治思
想、法治理念的体系里面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七)倡导德法兼治
习总书记在2014年10月13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上做出 的讲话里面有一段
话,特别值得我们重视,习总书记说,“我国古代主张民为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 、德主
刑辅。”“礼法合治、德主刑辅”是什么意思?就是既要倡导法治,但是也不能完全忽视,甚至丢掉了礼治、德治,而且尤其是德治和礼治还要放在更重要的地位。不是说强调依法治国、
建设社 会主义法治国家,就不要道德建设,就不要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这些依 然是比刑罚更为根本、更为长期、更带有全局性的治国理政基本方式。
所以,不要认为倡导建设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倡导法治建设,中国儒家传统里面的礼治、德
治就是糟粕,就要扔掉。习总书记说得很清楚, “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的


经验在我们今天仍然有它的时代意义、仍然 有它的借鉴价值。

习总书记在四中全会前夕,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上讲这番话意义特别重 大。它对于
规范和指导我们未来一段时间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一个方向性的指引作用,就是搞法< br>治建设,第一要吸收和借鉴中国古代传统智慧。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不是刻意去学习和模范,
甚至 是照抄照搬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这样一个过程,而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之下,全
面吸收借鉴人类优 秀的法治文明成果,包括中国古代在法治建设方面、在治国理政方面成功
的经验和智慧。包含的第二层意 思就是,倡导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不是要
偏废、放弃德治和礼治,并不是要忽视或者放 弃核心价值观和精神文明。社会主义道德文明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些仍然是相比刑罚这些治国理 政方面更为重要、更为全面、更
为持久、更为主要的治国理政方式。所以,习总书记提出的德法兼治理念 ,对我国未来依法
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过程是有一个方向标识这样的一个作用。

这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在过去短短两年时间里面,对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面的新认识、新判断、新发展。这些新认识、新判断、新发展源于
实践、又指导 实践,对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十八大以来我国依法治国的新进展、新成就
在行动和实践层面,十八大以来我国依法治国进程取得了很多新的重大而令人瞩目的
成就。
(一)新进展、新成就
十八大以来我国依法治国进程取得了很多新的重大而令人瞩目的成就, 可以把它总结
为立法方面、执法方面、司法方面、依法治党方面、依法治军方面。简要地说,在立法方面 ,
是集中开展了法律的立改废;在执法层面,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使各级党政机关出
台 了权力清单;在司法层面,全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在依法治党方面,是强调依法反
腐,健全党规党 法;在依法治军方面,推进军事法治、建设法治军队。

1、立法方面
过去两年时 间里面,我们按照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
“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 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的问题。按照习总书记的指示
精神,我们国家的立法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习总书记这段话,对各级人大,尤其是全国人
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什么意思?现在,老 百姓期盼法律,这并不是说法律
严重欠缺、大量空白。我们的法律现在已经比较完备、比较齐全。老百姓 现在对立法的期待
是:法律必须是良法。用我们法学界说的是良法而不是恶法;我们的法律管不管用,就 是已
经出台的法律有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有没有真正的人人平等;已经实施的法律有没有解决
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习总书记这段话直接解决了我们立法的方向问题,也就是说我
们的社会主义 立法工作是站在谁的立场上,为谁立法?习总书记的回答非常明确,我们的立
法工作是为人民立法,是回 答人民对我们良法、管用的法、解决实际问题的法这些一系列期
待的立法工作,关系到立法的性质、方向 和效果。
两年来,各级权力机关、尤其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习总书记这一讲话精神的指
引之下,加强立法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新的成就。比如说,第一,在心系民生的立法方面加
快了节奏、加 快了步伐。心系民生的立法有哪些呢?比如说涉及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食
品安全、生产安全、商标、 养老、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等等这些民生领域、民生环节
我们的立法工作不断加快。第二,在立法 工作中间更加注重引入群众的参与。这是我们国家


群众政治参与的一个重要渠道和途径。 在前面所说到的这些民生领域立法工作过程中,各级
立法机关,尤其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网上公 示、手机短信平台、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等多种方式,特别注重吸引老百姓的参与,听取人民群众对立法工 作的意见、建议和呼声。
这是我们在立法工作方面,按照习总书记为民立法的这个总体精神,取得了一系 列的重要进
展。

2、执法方面
执法方面说到底主要是依法行政方面。也 就是说,各级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
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到底取得了哪些新进展?这方面的新 进展突出的、标志性的成果,就
是在以李克强总理为首的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在行政审批改革、在简政 放权这个方面所做
的一系列重大而决定性的部署上。

2014年全国两会上,李克 强总理有一句话现在被广为引用,这两句话是怎么说的呢?
李总理说,对市场要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 ,对政府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
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对两个领域,一个是对市 场、一个是对政府。这两句话代表
了新一代中央政府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新的认识高度。

在这两句话的指引之下,两年来各级政府加大行政审批改革的力度、加大简政放权的
力度,从一批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全面铺开,从一份份权力清
单的公布到行 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少,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各级政府简政放权不断向纵深
推进。

围绕转变职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国务院在过去两年里面开展了加大机构改革力度、
取消并下放行政 审批事项的一系列改革。典型的成就包括,中央政府层面减少了4个正部级
机构,中央政府取消并下放了 400多项行政审批改革事项,后续还有将近一两百项行政审批
事项正等待取消和下放。对此,党中央国 务院高度重视,把它视为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关
键领域。

如何通过简政放权真正 达到职能转变的目的?法治保障至关重要。习总书记对此有一
个非常生动精辟的论断:政府职能转变到哪 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这回答的是
各级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到底怎么做的问题。政府依法行 政首先是转变职能、推进行政体制
改革。政府职能如何转变?习总书记的这句话就给了答案,即依法转变 。第二,凡是取消下
放的职能要依法予以规范和跟进。

3、司法方面
司 法是我们依法各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领域。前面已经讲到了,习总书
记说司法是否公正是维 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社会主义
法治建设的核心价值追求。

司法方面我们过去两年是怎么体现出维护公平正义这样一个核心价值追求的呢?我们
可以简要的梳理一下。
第一,废止了劳动教养制度。劳动教养制度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当时特殊的历 史背
景之下,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还在初创阶段、起始阶段,在当时这样一个历史背景
之下,劳动教养制度应该说发挥了它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完善,劳动教养制度作为一个历史上曾经的一项司法制度,越来
越显示出它 同时代脱节,甚至同我国宪法和法律相背离的这样一个趋势。面对人民群众和社
会对劳动教养制度的深刻 不满,党中央国务院适时地做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决定。这充分
体现了以习总书记为代表的新一代中央 领导集体,在法治建设方面体现出这种壮士断腕的勇
气和决心。

很多学者单纯是从 法理,尤其是从法治建设的理论角度,认为劳动教养制度违反宪法,
甚至有些人带有情绪性地去批判这种 制度。这些方面我们都能够理解,但是这一项实施几十
年的制度完全废止,背后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的,包 括其他相应制度的衔接和配套,包括有关
人员的安置和处理,包括法律各个环节从立法到执法、到司法各 个环节的衔接,这里面有很
多很多工作要做。但是以习总书记为代表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面对人民群 众的热烈呼声,
果断做出废止这项制度的决定,可以说顺应了民意、反映了民声,体现出新一代中央领导 集
体在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这方面的一种勇气和决心。

第二 ,司法方面出台的一个重要制度是,2014年3月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
信访问题的意见》。 《意见》进一步健全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机制。这些年,群众越级上
访,甚至出现了其中有一些严重 的信访事件,其中很重要的领域就是,涉及司法问题和诉讼
问题的。在党中央的领导指导下,中央政法委 出台了这样一个意见,对于更好地处理涉法、
涉诉信访问题,减少信访事件、减少越级上访,具有根本性 的意义。

第三,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全面启动。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 干
问题的框架意见》。
这些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面就司法领域所做的重大判 断和部署,对
它的一个贯彻落实。总而言之,在司法领域,延续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密集
出台防范冤假错案制度规定,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
判文 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健全错案
防止、纠正、责任 追究机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
物统一管理。所有这些改革都是 过去短短两年时间我们在司法领域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标志
性成果,这些对于促进我国司法公正、维护公 平正义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4、依法治党方面
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在依法治党 方面做出了新的行之有效的部署和努力。其中主要动
作包括:第一,党中央集中清理党内法规。1978 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近四
成被废止或宣布失效。第二,从第一部党内“立法法”——《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出台,到第一次提出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再到第一次对强化权力 运行制约和监督体
系作出系统安排,这些具有重大意义的“第一次”,都代表了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依 法治党
新的努力和新的进展。这些“第一次”注定将载入党的制度建设史册,也注定载入我国依法
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史册。

5、依法治军方面
以习近平为主席的中央军委,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面也做出了很多重要的部署和
判断。 < br>在实践层面、行动层面,依法治军做了哪些努力呢?第一,习总书记颁布并实施《中
国人民解放军 警备条例》;第二,在我们全军范围内持续开展学条令、用条令活动,不断加大


条令、条 例、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力度;第三,推进安全工作“八个规范”。依法治军方面这些
行之有效的措施,对 于加强军事法治、建设法治军队,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未
来建设一支法治保障的威武之师、 文明之师具有长远的影响和意义。

以上五个方面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 在过去短短两年时间里面,
在已有的理论认识新高度、新进展的指引之下,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实践层面、
行动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

(二)主要特点评析
张智新副教授把以习总书记为代表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依法治国方面的新认识、
新进展的特点归结为 “四个更加”:第一个特点,更突出法治的至高无上的地位;第二个特点,
更强调依法治国的法治逻辑; 第三个特点,更重视法治建设的全面性、系统性;第四个特点,
更加着眼于法治建设的执行和落实。

第一个特点,更加突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极其重要的地位
这个特点 是非常鲜明的。十八大报告说,法治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正在进行
的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90 多年历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联系前面习
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 神可以看出,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继承和发扬以
往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法治建设方面重大的理论成果这 个基础之上,把法治建设突出到了更
加至高无上的地位。无论是在依宪治国方面的论述,还是说依法治党 、依法治军,包括依法
维护稳定、依法深化改革,所有这些方面的重要论断都体现出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 把依法治
国、建设法治国家,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放到了治国理政的更高地位,这代表了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法治建设方面的理论层面、实践层面的一个新特点。

第二个特点,更强调法治逻辑
为什么说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依法治国方面具有这个特点呢? 进行法治建设要遵循
法治逻辑。一句话,不能用人治的逻辑推动法治建设。哪些方面体现新一代中央领导 集体以
法治逻辑来推动法治建设呢?第一,强调要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首要和根本问题是依宪治
国,依法执政首要的关键问题是依宪执政。这个回答体现了法治的路径,法治是要求首先要
尊重和维护 宪法的权威,要求首先不管什么团体、不管什么单位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
动。第二,习总书记在各 个场合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不管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深化
改革,还是加强党的建设,还是推进军 队现代化建设,都强调八个字,叫做“法治思维、法
治方式”,就是告诉全党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 要把法治变为深入到我们的骨髓、深入到
我们血液的一种理念,要让法治成为我们的思维、成为我们的行 动方式。这点也体现了对法
治逻辑的强调。不能一方面口里面喊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 思维还停留在
人治,还停留在权大于法、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层面,我们的行动方式上更要有法治的素
养、法治的习惯。第三,让各级党委、政法委和公安机关的权力回归本位。两年来,各级公
安机 关的领导人不再兼任同级党委的政法委书记,公安权力回归到应有的地位,各级政法委
的权力也回到应有 的定位和目标上。这一点也是以法治逻辑开展法治建设的突出体现。此外,
司法改革的一些试点,包括司 法经费的统一管理、司法人员的管理改革,所有的这些改革都
是以法治逻辑推动法治建设的典型体现。

第三个特点,更加重视法治建设的全面性、系统性
这里面突出的表现就是,去年三 中全会讲到,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要


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 。体现出了我们对于法治建设的全面性、系统性认识的
新高度。过去说依法治国,大量的是强调立法,现 在我们更加认识到一个新高度就是,依法
治国不仅仅是国家层面的要求,也是政府层面的要求,也是社会 层面的要求。此外,这种全
面性、系统性还体现为,习总书记在加强党的建设,尤其是防止腐败,“苍蝇 老虎一起打”加
强反腐败力度的问题上,强调依法反腐、从严治党。习总书记接任中央军委主席以后,反 复
强调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在军队内部率先出台“六条禁令”,然后才在党政机关出台“八项
规定”,所有这些东西都体现出,我们用法治思维来加强军队和国防建设,体现出一种全面性、
系统性的 法制建设的思路。也就是说,军队这样一支人民武装力量,同样是法治建设的一个
重大的领域,它不是法 治建设之外的领域。所以透过这些特点,充分展现出以习总书记为代
表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依法治 国、推进法治建设进程方面更加重视全面性、系统性。

第四个特点,更加着眼于执行和落实
这个特点从很多方面都能体现出来。习总书记有八个字在全党上下广为流传,叫“踏
石留印,抓 铁有痕”。这八个字正是习总书记领导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党的建设一个风格的体
现,同时也是领导我们 法治建设风格的一个重要体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在过去两年
法治建设方面充分体现了这八个字 的执行力,强调贯彻落实的理念。简要的罗列一下,无论
是从抓立法、减审批、促放权、废劳教、试司改 、推反腐、严治军、重党建,我们从这一系
列的重要部署、重要的行动、重要的实践可以看出,新一代中 央领导集体在推进依法治国进
程、在加强法治建设方面特别重视执行力、特别重视贯彻落实、特别重视真 抓实干、特别重
视抓出效果。

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依法治国 方面,无论是在理论认识层面,
还是在行动和实践层面,都有这“四个更加”的特点:更加突出法治的至 高无上地位,更加
强调用法治逻辑来推进法治建设,更加重视法治建设的全面性、系统性,更加着眼于法 治建
设的执行力和贯彻落实。在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之下,未来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的前景将更加美好。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之下,
要在过去两 年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认识、新成就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本着“踏石留印,
抓铁有痕”的精神,扎 扎实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以法治为指引,全面深
化改革,必将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事业的新境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法治的强
大轨道之上一定能够得以实现。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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