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会计学
横冲直撞的反义词-科利亚的木匣
商业银行会计学
第一章商业银行会计基本核算方法
1、商业银行会计科目的设置于中级财务会计有什么不同
(1)在表内科目增加了资产负债共
同类科目,使表内科目变化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
权益类、损益类和资产负载共同五类。
(2)根据核算的需要,增加了表外科目。商业银行的会计科目是表内科目和表外科目同时
并存。
(3)商业银行会计科目,既有全社会簿记的会计科目,又有自身财务核算需要的会计科目。
(4)商业银行的会计科目在具体应用时,其会计科目的代号特别重要。
2、商业银行记账方法与中级财务会计有什么不同
(1)商业银行记账方法根据表内业务和表
外业务的不同,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记账法。表内
业务采用复式记账法,表外业务采用单式记账法,形成复
式记账法和单式记账法并用的特点。
(2)根据银行表内业务的特点,银行表内记账方法必须使用能够
自动平衡的复式记账法,
不能满足这一要求的记账法原则上不使用。
3、商业银行会计凭证与中级财务会计有什么不同
(1)商业银行会计采用单式记账凭证,其他行业均采用复式记账凭证。
(2)商业银行大量
次用原始凭证代替记账凭证;其他行业会计的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严格
区分,原始凭证是编制记账凭证的
基础,记账凭证只能根据原始凭证进行编制,不能用原始
凭证代替。
(3)商业银行会计凭证可以分为基本凭证和专用凭证,其他行业的会计凭证没有这种划分。
(4)商业银行会计凭证具有传递的功能,其他行业会计凭证没有这项功能。
4、宏观上,商业银行如何进行账务组织和核算
商业银行的账务组织是指商业银行在会计核算
中的账簿设置、核算程序和核对方法,
这三个部分构成了完整的核算体系。账簿设置是记录和反映商业银
行各项业务和财务活动的
工具;核算程序是财务核算的步骤和过程;核对方法是指会计核算中的账簿、账
据、账款和
账表之间的相互核对的方法,包括每日核对方法和定期核对方法。账务组织中的三者关系,<
br>账簿设置是基础,起主导作用,有什么样的账簿设置,就应设置相应的核算程序和核算方法。
换句
话说,核损程序和核算方法从属账簿设置。
商业银行的账务组织,分为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或称为分
类核算和总分类核算)。明
细核算按账户进行核算,反映某个账户的资金增减变化的过程和结果。明细核
算是综合核算
的具体化,对综合核算起补充作用。综合核算按科目进行核算,反映某个会计科目资金增减
变化的过程和结果。综合核算是明细和孙的总括记录,对明细核算起着驾驭作用。明细核算
与综
合核算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第二章商业银行储蓄存款业务的核算
1、1993.3.1前后利息计算基本原理发生哪些变化、内容?
变化:
(1)
、93年以前存入的存款的利息计算方法遵循《储蓄存款章程》办理;之后则按《储蓄
管理条例》办理。
(2)、93年以前,由于其利率在存、取时时一直的,因此在手工计息时,当时是借助事先
编
好的利息查算表计算,每次利率调整时,都应提前结息并重新编制利息盘算表;93年之
后,利息采用结
息日或销户日银行挂牌公告的或其利率计息,采用积数计息法。
(3)、93年以前出乎不需要承担利率风险;93年之后储蓄需要承担利率风险。
(4)、93年之前采用时段利率计算利息,本金*时间*利率;93年之后计息采用时点利率。
内容:
(1)、老办法的计息规定与原理(之前)
①到期支取。在存期内,利率如
无变动,按原利率计算;如遇利率调低,原利率原定存期内
不变;如遇利率调高,则从调整日分段计算。
②逾期支取。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仍用原存期档次的利率计算。逾期部分如遇利率调整,不
论调
高或调低,一律从调整日分段计算。
③提前支取。该笔存款以实际存期的相应利率计算。
(2)、现时执行的计息规定与原理——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①到期支取。原定存期内不论利率是否调整,一律以存入日的利率计算。
②逾期支取。存款至到期,按到期支取计息;逾期部分,以支取日银行挂牌的或其利率计算。
③提前支取。提前支取支取日银行挂牌的活期利率计算利息,同样是时点利率。
2、2005.9.21前后利息计算基本原理有什么不同?
这条分界线主要是计算日数的规
定发生变化。在之前的储蓄存款,不论是活期还是定期,每
年一律以360天计算,每月以30天计算,
不论大小月、平闰年;之后,均以实际天数计算。
3、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开征和暂停时间、开征对象?
对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储蓄机构取得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应当
缴纳个人利息所得税。单位不征收利息所得税
。
活期储蓄从1999.11.1起开征个人利息所得税,税率为20%,在这之前存入的活期存款均
从
该日起征。自2007.8.15起,个人利息所得税降至5%征收。自2008.10.9起暂停征
收个人利
息所得税。
4、我国的储种有几类?各类的特点是什么?
储种包括:活期、定期、定活两便
(1)活期的特点:活期储蓄指不限定存续期和存取次数的
储蓄方式。它具有存取灵活、不
受限制、流动性强的特点。最低金额起点为1元,支取时至少应保留1元
人民币底数。
(2)定期的特点:定期储蓄是指由储户在开户时约定存期,采取一次或分次存入本金,
到
期一次性支取本金和利息或分次支取本金和利息的储蓄方式。特点有:①有固定期限,存期
稳
定。②利率相对较高。定期储蓄包括整存争取、存本取息、整存零取、零存整取、积零成
整等。
1)整存整取的金额起点为50元人民币,有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
存期档次
。
2)存本取息一次性存入本金,按期分次预先支取利息,到期归还本金。金额起点为5000
元人民币,有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三个档次。
3)零存整取本金固定分次存入,最低金额起点5元,设置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三个档
次。
4)整存零取是指储户一次性存入本金,分次支取本金,到期支取利息的储种。金额起点为
10
00元,有一年、三年、五年三个档次。
5)积零成整是指每月存入的本金加上存期内的利息总和,正
好是一笔整数。设置一年期、
三年期、五年期三个档次
(3)、定活两便的特点:定活两便储
蓄指存期灵活,随时可以支取的储蓄种类,兼有活期储
蓄的灵活性和定期储蓄稳定性的特点。金额起点为
50元。
5、保值储蓄的原理是什么?开办的时间?
保值储蓄是指商业银行支付的利率以及
保值贴补率等于物价上涨率,储户所得的村困利息以
及保值贴补利息之和,正好抵消保值
期内货币贬值所带来的损失。
原理:(1)、以同期CPI为计算依据。以人民币三年期整存整取定期
储蓄为计算依据,计算
时以环比的方式,用执行月份的CPI与三年前的同期CPI相比较,计算出每年
物价上涨率。
(2)、以三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为保值计算依据。对三年期的整存整取保值储蓄,其
本金
加上三年的利息,再加上保值贴补利息,三者之和等于三年前的实际购买力。
(3)五年
期及八年期整存整取保值储蓄可实现增值。五年期和八年期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
储蓄的利率高于三年期利
率,加上同一个保值贴补率,不仅能保值,而且还能增值。
(4)、保值储蓄的局限性:全国只有一个
保值贴补率;计算指数的样本及权重选取困难;保
值储蓄的计算采用环比不够科学;保值储蓄是应急措施
。
保值储蓄的时间规定:⑴第一段是从1988.9.10至1991.11.30。在1988.9
.10之前存入的定期
储蓄,只要符合规定,银行自动转为保值储蓄,时间从实施日算起,到期日按原约
定计算。
⑵第二段是从1993.7.11到1996.3.31。1993.7.11恢复保值储蓄
,从
1996.4.1起停办新的保值储蓄存款,原以存入的保值储蓄存款在到期日之前同样有效。
6、如何理解保值贴补率的不可预测性和不可选择性?保值贴补利息如何计算?
保值贴补率具
有不可选择和不可预测的特点,完全取决于物价上涨的幅度,当月执行的保值
贴补率通常提前一个月公布
。存款到期月份若公布保值贴补率,则该笔存款整个保质期都有
贴补;若当月没有公布保值贴补率,则整
个保值期都没有贴补。
保值贴补利息的计算:保值贴补率为年率,以存款到期月份的保值贴补率计算,
整个保值期
均用同一个贴补率计算,不分段。保值贴补利息计算公式为:
保值贴补利息=本金*保值期天数*(保值贴补率360)
7、贴水存单的计息原理
贴水储蓄又称贴水存单,是指储户储蓄时,只存入存单面额与利息的差额,到期按存单面额
支取的储蓄
种类。不可提前支取;过期支取不加息,只按面值支付;不宜发行长期存单;只
能支付货币贴水,不可支
付实物贴水。
贴水储蓄的计算:1、实存金额的计算方式:实存金额=存单面额(1+利率*存期)
2、贴水利息的计算公式:贴水利息=(存单面额*利率*存期)(1+利率*
存期)
贴水利息=发行价*存期*利率
8、整存整取储种之间的差别
①整存整取的金额起点为50元人民币,有三个月、六个月、一
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
存期档次。
②存本取息一次性存入本金,按期分次预先支取利息,
到期归还本金。金额起点为5000元
人民币,有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三个档次。
③零存整取本金固定分次存入,最低金额起点5元,设置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三个档次。
④整存零取是指储户一次性存入本金,分次支取本金,到期支取利息的储种。金额起点为
1000元,有
一年、三年、五年三个档次。
⑤积零成整是指每月存入的本金加上存期内的利息总和,正好是一笔整数
。设置一年期、三
年期、五年期三个档次。
第三章 社会集团存款业务的核算
1.对公存款有几种计息方法,几种原理?
对公存款利息计算方法有3种:余额表计息法、乙种分户账页计息法、利随本清计息法。
(1
)余额表计息法。适用资金变动频繁账户。每日营业终了根据各个存款账户当天的最后
余额,分别填入余
额表的相关余额栏,每季度末月20号为结息日,每个结息日营业终了,
银行应将本次计
息期间余额表的余额相加,计算出计息期间内的累计积数。以累计积数与相
应利率相乘,计算结果为应付
利息数。计息公式:利息=累计积数×相应利率。
(2)乙种分户账页计息法。适用于业务量变动较少
的客户。当业务发生时应记入本次业务
发生额栏和余额栏,留下本次业务不填。待下次发生业务时再回来
计算日数与积数栏。到结
息日时,计算出累计积数,以累计积数乘以相应的利率其结果为应付利息。计息
公式:利息
=累计积数×相应利率
上述两种方法会计分录相同,会计分录:
借:应付利息——活期利息支出户
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结息后应有一联利息收账通知交给存款人,可在利息清单或特种转账贷方传票代替。
(3)利随本清结算办法。适用于对公定期存款的利息计算。
2005年9月21日之前:
① 当存期为整年或整月时,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年(月)利率
②
当存期既有整年(或整月)又有零头天数时,公式为:利息=本金×天数×日利率
当存期既有整年(或
整月)又有零头天数时,整月的按30天换算,整年的按360天换
算,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
2005年9月20日之后:
①
计息期仅有整年(或整月)的,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②
计息期既有整年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有两个公式: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实际天数)×日利率
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整年(或整月)换算为实际天数时,每年按365
天(闰年366天)计算,每月天数按
实际天数计算,即有大小月之分。
2.对公存款账户有那4种账户,这4种账户的区别?
对公存款账户有: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
(1)基本
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工资.奖金和
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
账户进行办理。
基本存款账户最主要特点: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数量有限,每个存款人只能开一个账户
。
②可以支取现金。
(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需要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
账户开户银行以外
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主要特点:①一般存款
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②
一般存款账户无开户数量限制,但规定一般存款账户的
开户必须经央行核准。
(3)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
结算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主要特点:①允许支取现金。②存续期最长不超过2年。
(4)专用
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
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
行结算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主要特点:只能专款专用。根据账户资金性质的不同,有的可以支取现金,
有的不能支取现金。
3.银行对公存款2005年9月21日之前之后的变化。
①活期存款结息
2005年9月21日之前:遇利息调整,不分段计息。
2005年9月21日之后:遇利息调整,分段计息。
②对公定期存款存期档次
2005年9月21日之前:存期档次氛围三个月、半年、一年共有三个档次。
2005年9月21日之后:存期档次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共有六个
档次
第四章 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上)
1、银行支付结算在97年12月1日前后,主要结算方式的变化(大)
从1997年12月
1日起实行《支付结算办法》,同时废止1988年12月19日发行的《银行结
算办法》,但是整体架
构还是沿用了1988年4月设计的模式。从结算原则看,再次重申和确
认了上次修改过的结算原则;从
结算种类看,其构建的模式仍然是以三票一卡为基础,并共
同保留了传统的结算方式。这是两部《办法》
的相同的地方。主要的区别如下:
(1)《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符合《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呈现出法律条文多的特点,
许多有关票据的条文,均出自《票据法》。
(2)改变了银行承兑
汇票的清算模式。原银行承兑汇票在票据到期日结算资金时采用划付
的清算方式。所谓的划付方式,即由
收款人开户行将票款存入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存款账户后,
再向承兑银行清算(其做法是模仿银行汇票的清
算原理)。
《支付结算办法》改为划收方式。所谓划收方式,即由收款人开户银行向承兑银行发出委托收款,承兑银行将票据到期日时从承兑申请人账户收取的票款划给收款人开户行。由其
将票款转
入收款人账户(其做法是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资金清算模式,与商业承兑汇汇
票的资金清算方法一致
)。
不论是模仿银行汇票的清算原理,还是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清算原理,在银行承兑
汇
票到期日时,成对银行应将票据从承兑申请人账户划出,转账在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
备付。而且,当
成对申请人的账户在汇票到期日时无力支付票据的,承兑银行必须保证无条
件付款。
(3)减
少“银行承兑汇票”的凭证联数。银行承兑汇票原为四联式套写凭证,分别为第一
联卡片联、第二联银行
汇票正联、第三联解讫通知联、第四联存根联。
《支付结算办法》将银行承兑汇票修改为三联式套写凭
证,即第一联卡片联、第二联银
行汇票正联、电联存根联,是凭证的联次、数量及格式均与商业承兑汇票
相同。银行承兑汇
票与商业承兑汇票的凭证得到统一,方便了银行,也方便了客户。
(4)改
变了银行本票的核算原理。1989年4月出台银行本票,当时的做法有商业银行代理,
代中央银行签发
和兑付银行本票,并于每日营业终了,及时向当地中央银行清算。商业银行
属于代理业务,发行主体是央
行。
《支付结算办法》采取“谁签发、谁兑付”的原则,有商业银行负责签发和兑付,属于
商
业银行自身的业务。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
(5)制定了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扣款期限的规定。《银行结
算办法》规定的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发生延期支付的寇坤,没有规定扣款的期限。
《支付
结算办法》规定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延期支付的扣款时间最长为3个月。同时,对
赔偿金的扣收增加了每月
单独扣收的规定。当付款人在当月无力支付该笔货款时必须按规定
单独扣收延付赔偿金,由付款人开户银
行单独划给收款人。
(6)修订了结算方式的最低金额起点。《支付结算办法》修订了部分结算方式的
最低金额起
点,银行汇票、不定额银行本票和支票(含转账支票、现金支票、普通支票、划线支票)没<
br>有规定最低金额起点。
在此之前这些票据都规定了最低金额起点,银行汇票为500元,不定额
银行本票和各
种支票都为100元。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提高了最低金额起点。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至10
000元人民币,新
华书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最低起点为1000元。
(7)提高了空头支票的最低罚金。《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出票人签空头
支票、签章
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只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
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
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一千元的罚款。”而在此之前的规定,是每
笔最低不低于50元的罚款。单笔罚金
提高了最低的处罚金额,加大了小额空头支票的处罚
力度。
同时还规定持票人有权利要
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在此之前实施的《银
行结算办法》,没有此项规定。
(
8)取消了汇兑业务使用地域的限制。《支付结算办法》没有规定地域的使用限制,汇兑业
务以前是属于
异地之间汇划的业务,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不能使用,而现在同城或同
一票据交换区域内也可以使
用。
(9)增加了普通支票。《支付结算办法》增加了普通支票,规定了划线支票;取消了定额支票。普通支票不划线,视同现金支票,不能转账。普通支票划线,即为划线支票,视同转账
支票,只
能办理卡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同时保留了原来的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并且规定现金支票只能支
取现金不能办理转账。
这一点与原规定不同。
(10)缩短了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支付结
算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
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而《银行结算办法》第十四
条第六款的规定:“商业汇票承兑期
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九个月。”缩短了商业汇票的付款
期限,也就是缩短了商
业信用的期限。
(11)取消了商业承兑汇票无款支付的罚款。《银行
结算办法》十四条第七款第四项规定: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
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
被背书人,由其自行处理。同时银行对付款人按票面金额处于百分之五但不低于
五十元的罚
款。”
《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付款人存款账户不
足支付的,应填制付
款人票款通知书,连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没有任何经
济处罚
的规定,只规定了退票,比原规定相比放弃了处罚措施,使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管理变成了
软约束。在法制不完善和在全社会诚信没有有效建立之前必然导致商业承兑汇票发展的障
碍,实践证明
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是比较缓慢的。
(12)重新界定信用卡名称,放宽了银行信用卡透支的期限。《
支付结算办法》对信用卡的
规定在推出之时与原《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变化不大。但在实施后不久,于
1999年1月
5日中国人民银行专门出台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这次的规定比起1989年和1
997年
的规定,总体架构变化比较大。主要有下列三条:
①明文界定了银行卡的种类。将银
行卡划分为借记卡和信用卡,信用卡又划分为贷记卡和准
贷记卡,原来定位的信用卡现改称为准贷记卡。
②放宽了信用卡透支的时间和透支利率的规定。
③规定了贷记卡免息还款期的待遇,准贷记卡不设免息还款期。
2、现行实施的结算方式:三
票一卡和传统结算工具。票据有那三项内容不得更改,哪一些
是即期、远期。
票据(1)支票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划线支票和开放式支票)三种。
(2)汇票。汇票分为银行
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3)银行本票。
银行卡(1)按银行系列可划分为牡丹卡、金穗卡、长城卡、龙卡等。
(2)按
银行卡能否透支可划分为借记卡和信用卡。借记卡又可分为储蓄卡、转账卡、
储值卡和农
民工银行卡;信用卡又可分为准贷记卡和贷记卡。
(3)按银行卡的币别可划分为本币卡(人民币)和外币卡。
(4)按发行对象可划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
传统结算工具(1)汇兑结算方式可分为信汇和电汇。1
997年12月以前,汇兑只能用于异
地,现行《支付结算办法》没有限制。
(2)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只保留异地使用的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可分为邮寄
和电寄。
(3)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地域不受限制)可分为邮寄和电寄。
从2005年1月1日起,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凭证合并为托收凭证。
票据三项不能更改的内容: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
即期支付结算工具: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
远期支付结算工具:商业汇票、
第五章 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
1、支票可划分为哪几类?现金支票与转账支票有什么不同?现金支票有什么特备规定?
支票
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
付确定的金额给收
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特点:①有谁出票,应为银行的存款人②由谁付
款,应为出票人开户银行③明确
属于及其结算工具,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无条件
支付的委托。
(1)、普通支票:
可两用,分为划线支票和不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转账,不划线支票只
能智取现金。
(2)、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不能办理转账,可挂失,不能背书转让。
(3)、转账支票,只能办理转账,不能支取现金,可背书转让,不能挂失。
现金支票的特别
规定: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现金支票只
能向付款人开户银行提示付款
2、银行汇票的特点是什么?金额栏与其他票据对比有什么不同?
(1)、定义:银行汇票是
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
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包含两层含
义:第一,谁是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第二,
银行汇票是即期结算工具,见票即付,是无条件支付
的承诺。
(2)、使用规定、范围、对象:①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②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
现金。
③全国范围使用,只有人行和参与“联行往来”的银行机构才能办理
④现
金汇票的申请资格: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在银行汇票申请上填明
“现金”字样;填写代理人付款人
的名称。
⑤签发转账银行汇票,不得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
(3)、与其他票据对比,银行汇票有三栏金额栏:实际金额、出票金额、多余金额。
3、现金银行汇票与转账银行汇票有哪些区别?
(1)、现金银行汇票需要填写代理付款人的
名称;签发转账银行汇票,不得填写代理付款人
名称。
(2)、现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
人均为个人,在银行汇票申请上填明“现金”字样;转
账支票无此要求。
(3)、现金支票在
办理时,为了防止风险,则需设置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账户过渡性科目来
使现金流向有迹可循;而在转账
支票办理时,则不需要设置此类过渡科目。
4、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1)、含义:银行汇票是
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
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包含两层含
义:第一,谁是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第二,
银行汇票是即期结算工具,见票即付,是无条件支付
的承诺。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
票据。
(2)相同点:①出票人均是银行,均是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②具有同一性质。都是设权有价证券、文字证券、无因证券、可以流通转让的
证券。
③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均具有汇兑、信用、支付功能。
(3)、区别:
①、证券性质和当事人个数不同。
汇票为委付证券,本票为自付证券。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
的承诺,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
付款的委托或指示。因此,汇票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
人;而本票只有两
个当事人,即出票人(同时也是付款人)与收款人。
②、有无资金关系不同。
在票据的基础关系中,由于汇票为委付证券,所以一般都必须有资金
关系;本票为自付证券,
一般都不需要有资金关系。
③、票据种类不同。
在我国现行《票据法》中,本票仅指银行本票,而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
④、付款方式不同。
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而汇票可以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不定期付
款。
⑤、提示付款期不同。
本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而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其1个月。
⑥、金额固定与否不同
本票的金额是固定的,而汇票的金额不固定。
⑦、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
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
项的结算;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
使用。
⑧、金额栏不同。
银行汇票有三栏金额栏,而本票则没有
⑨、使用有效条件不同
银行汇票必须具有银行汇票的第二、三联同时使用提示付款才有效,而本票则没有这个规定。
5、银行汇票与汇兑的对比
(1)、定义: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
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
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包含两层含义:第一,谁是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
银行;第二,
银行汇票是即期结算工具,见票即付,是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汇兑,指汇款
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电汇两种,
由汇款人选择使用。
(2)相同点:①都是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②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
6、商业汇票的特点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制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
给收款人或者持票
人的票据。
特点:(1)、必须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上也汇票。
(2)、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才能使用。
(3)、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上也汇票,必须是交易双方达成的真实交易金额。
(4)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
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5)、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
付款人提示承兑
(6)、商业汇票的承兑银行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7)、商业汇票的成对银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7、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有什么不同
相同点:
1)
均属于远期票据,最长不超过6个月
2) 适用范围基本相同,同城或异地
3)
都由汇款人委托银行收款
4) 都可以背书转让
5) 都可以进行贴现
6)
均属商业汇票
不同点:
1.信用关系
2.付款人(承兑人)
3.风险不同
4.到期无款支付不同
5.出票人
商业承兑汇票
纯商业信用
企业
风险较大
承兑人的银行存款不足
时,银行可拒绝支付
付款人或收款人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信用—》银行信用
银行
风险较小
银行存款不足时,银行见
票无条件支付
在承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
存款人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信用
远期、可贴现、可背书转让
单位
全国
转账
表内业务
一个
出票金额
付款人
10天
6个月
单独使用第二联
划收业务
无条件支付委托
8、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有什么不同
1、信用关系
2、贴现、转让
3、使用人
4、使用地域
5、支付方式
6、业务类型
7、金额栏
8、结算金额
9、出票人
10、提示付款期
11、付款期
12、使用方式
13、业务类型
14、票据上定义
银行汇票
银行信用
即期、不可贴现、不可背书转让
单位和个人
异地
现金、转账
表外业务
三个
实际结算
银行
1个月
无
二三联一起用
划付业务
无条件支付承诺
9、商业汇票与汇兑有什么不同
10、商业汇票与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
11、银行本票的使用特点
1.票据类
型
2.结算区
域
3
4.申请者
资格
银行汇票
即期
异地(联行)
无条件支付承
诺
转账银行汇票
—个人与单位
现金银行汇票
—个人
借记(划付)
自出票日起一
个月内
商业汇票
远期(6个月内)
同城和异地
无条件支付委托
银行有账户的法人和
组织,有真实交易关
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贷记(划收)
自汇票到期日起10
日
支票
即期
同城
无条件支付委
托
个人与单位
银行本票
即期
同城
无条件支付承诺
个人与单位
5.业务类
型
6.提示付
款期
7.代理付
款人
8.付款人
贷记(划收) 借记(转账银行
本票)
自出票日起
10日内
无
出票人
自出票日期不超
过2个月
有
出票行
有(现银汇要有
填,转账不填)
银行(出票行
或代理行)
无
商承—银行以外的付
款人
银承—银行
商承—银行以外的付
款人
银承—银行
9.承兑人 无 无
10.出票人 银行
商承—付款人或收款银行的存款
人 人,企业或个
银承—在承兑银行开人
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
可以
可以
不可
一栏
确定金额
不可
银行
11可否贴
现
12可否转
让
13可否划
回
15支付金
额是否确
定?
16凭证
不可
可以(转账)
有余额可划回
不可
可以(转账支可以(转账)
票、划线支票)
不可
一栏
确定金额
不可
一栏
确定金额
14金额栏 三栏
不定额
2套:
银行汇票申请
书(3)
银行汇票结算
凭证(4)
4套:(以银承为例)
银行承兑汇票(3)
委托收款凭证(5)
银行承兑协议(3)
贴现凭证(5)
一套:
支票(1)
转账加赠进账
单
两套
银行本票申请书
(3)
银行本票凭证
(2)
转账加赠进账
单(3)
17支取现
金的表示
方法
18罚息规
定
需要在金额出
票栏中注明现
金
无
无 划线不得支取
现金
转账加赠进账单
(3)
现金处打钩
未支付部分每天
0.05%收取利息
空头支票惩
罚:票面金额
5%,至少1000
第六章 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下)
1.汇兑有几种方式?汇兑使用有什么规定?
汇兑结算可以有两种分类:
一是划分为信汇汇兑和电汇汇兑。
二是划分为转账汇兑和现金汇兑。
汇兑使用有关规定:
(1).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的事项
①表明“信汇”或“电汇”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委托
③确定的金额
④收款人的名称
⑤汇款人的名称
⑥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
⑦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
⑧委托日期
⑨汇款人签章
汇兑凭证上欠缺上列记载事项之一,银行不予受理。
(2).汇兑业务的相关规定
①汇兑方式没有规定最低金额起点
②汇兑结算区域,1997年12月1日以后使用区域无限制。
③汇兑方式适用于商品交易.
劳务交易,资金调拨,清理旧欠等,具有适用面广,使用手续
简便,划拨灵活的特点。在商品交易中,允
许先款后货,也允许先货后款,可以根据不同的
情况灵活使用。
④需要在汇入行支取现金的汇
兑业务,必须在汇款金额栏填写“现金”字样,同时要求汇款
人和收款人双方均为个人。
(3).解付汇款的规定
汇兑结算业务,分为直接入账和留行待取两种解付方式。根据收款人
在收款地是否开立账户,
分别使用。
①直接入账。凡是收款人在解付行所在地有开立存款账户的,应直接入账。
②留行待取。凡是收款人在解付所在地没有开立存款账户的,可以办理留行待取。
(4).退汇的规定
①汇款人对会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汇出银行查明确未
汇出款项的,收回
原信,电汇回单,方可办理撤销。
②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
申请退汇„„由汇出银行通知汇入银行,经汇入银
行核实汇款确未解付,并将款项汇回汇出银行,方可办
理退汇。
③汇出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即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
人发出取款通
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2.直接入账与留行待取有什么不同?
①直接入账。凡是收款人在解付行所在地有开立存款账户的,应直接入账。
②留行待取。凡是收款人在解付所在地没有开立存款账户的,可以办理留行待取。
3.信汇与银行汇票有什么相同与不同点?
相同点:
1)
没有金额起点2)支付人均为银行
不同点:
1
2.约束范围
3.适用区域
4.提示付款期
5.凭证
6.金额栏
7.可否划回
8.解付方式
9.保证金
10.业务类型
11.可否转让
12.传递方式
13.支付方式
汇兑(信汇、电汇)
传统结算工具
受实务结算办法约束
不受限制
无规定
一套
一栏
全额解付
两种(直接入账、留行待
取)
不用保证金
贷记业务
不可
邮寄或电寄
无条件的支付委托
银行汇票
票据
受实务结算办法、票据法
的约束
异地
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三套
三栏
有余额可划回
一种
要交保证金才出票
借记业务
可以
邮寄
无条件的支付承诺
4.托收承付使用有哪些规定?
(1).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
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
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定义有三要点:①双方要有
购销合同。②收款人已发货。③付款人承付后银行才可以划账(包
括承付期限内的默认)。
(2).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适用范围:
①适用区域:只能用于异地。
②适用主体:
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
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
有制工业企业。
③适用业务: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
务供
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有关规定:
①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必须记载的事项
a)
表明“托收承付”字样
b) 确定的金额
c) 付款人的名称和账号
d)
收款人的名称和账号
e) 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f) 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g) 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
h) 合同名称,号码
i)
委托日期
j) 收款人签章
托收承付凭证上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②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规定
a)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
b)收
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
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
算方式。
c)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d)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寄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5.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有什么不同点和相同点?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区别:
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
1.适用范围
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
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结
算
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
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
以及经营管理比较好的,
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
乡集体所
有制工业企业
办理之前必须签订合同,
提供商品发运证件
每笔起点金额一万元 <
br>如果付款人款项不足或没
有支付能力,付款人开户
银行要承担扣款责任(扣
款期
限最长三个月)
在承付期内,如果付款人
提出拒付,付款人开户银
行必须履行审查责
任。如
不符合拒付理由,付款人
开户银行要强行扣款。
异地
不收限制
2.办理资格 无此项规定,个人,单位
均可办理
3.办理条件
4.金额起点
5.承担扣款责任不同
无此项规定
不受起点金额限制
一旦发生这种情况,付款
人开户银行不需要承担责
任
不审查拒付理由,直接做
退票处理。
6.承担审查拒付理由的责
任不同
7.适用区域 同城or异地
注:凭证都是一式五联。
6、托收承付和商业汇票相比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都只能用于异地
不
同点:(1)金额起点要求托收承付:每笔金额起点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1
千元。商业汇
票:无金额起点要求。(2)凭证托收承付;凭证都是一式五联。银行汇票:有
两套凭证:一套是一式三
联,一套是一式四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