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中心会计
元旦休息几天-婺源彩虹桥
结算中心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集团)公司结算中心的会计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本部、直属项目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
第三条
结算中心对各项资金业务按规定核算并及时登记入账,每月与银行、成员单位
核对。
第四条
结算中心按照本办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各种报表。
第五条
结算中心核算时所采用的会计年度、期间等均与集团公司财务保持一致。
第二章 会计科目体系
第六条 结算中心使用的会计科目:
资产类:银行存款、内部贷款、应收利息、代管票据、应收票据。
负债类:内部存款、企业存放票据。
损益类: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
第七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银行存款:本科目核算集团总账户中的存款,应按银行、利率、存款性质设置明细
账进行明
细核算。
2、内部贷款:本科目核算结算中心为成员单位提供的贷款,应按利率、成员单位贷款
账户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应收利息:本科目核算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的内部存款不足以支
付结算中心的内部
贷款利息,应按成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代管票据:本科目
核算结算中心集中管理成员单位收到的商业汇票,应按银行、成
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应收票据:本科目核算成员单位将票据贴现或背书给结算中心,到期后由结算中心
到银行办理托
收的业务。
6、内部存款:本科目核算成员单位在集团分账户的存款,应按期限、利率、成员单位账户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7、企业存放票据:本科目核算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存放的商业汇
票,应按成员单位设
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8、利息收入:按照利息收入的来源设置银行存
款利息收入、内部贷款利息收入和贴现
收入三个二级明细账。
<
br>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本科目核算结算中心从银行得到的利息,应按银行设置明细账进行
明细核算。
内部贷款利息收入:本科目核算结算中心提供给成员单位的内部贷款收取的利息,应按
成员单位
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贴现收入:本科目核算成员单位将票据贴现给结算中心时结算中心收取的贴现息。
9、手续费
收入:本科目核算结算中心为成员单位提供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应按业务设
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0、利息支出: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型设置内部存款利息支出和贴现支出两个二级明细账。
内
部存款利息支出:本科目核算结算中心对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的内部存款支付利息,
应按成员单位设置明
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贴现支出:本科目核算结算中心将票据贴现给银行发生的贴现利息支出。
11、手续费支出:本科目核算结算中心在银行办理各种业务支出的手续费,应按业务设
置明细账进行
明细核算。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本规定
第八条
结算中心的凭证按用途分为结算凭证和总账凭证:
1、结算凭证:是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单据(含电子单
据),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
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账户而填制的作为登记账户账簿的依据。
2、总账凭证:是用来登记总账账簿的依据,由结算凭证生成。
第九条
结算中心的核算程序:
1、根据发生的资金业务填制结算凭证。
2、根据结算凭证,逐笔或汇总生成总账凭证,通过电脑记载分户账。
3、根据已处理的凭证同银行和成员单位交换单据。
4、每日营业终了,办理轧账和日结,由
电脑生成明细账和总账,并打印科目日结单,
做好数据备份。
5、月度终了办理月结,年度终了办理年度结转。
6、定期将经过业务处理的凭证、账薄和报表整理、装订,归档保管。
第十条
结算中心的记账规则:
1、为保证资金计息的准确性,结算中心应根据银行回执、对账单上的日期及时
编制结
算凭证,对同一笔业务,结算凭证上的起息日期应与银行对账单的日期一致;对于内部转账、信贷等,起息日期应与资金实际划拨日期一致。
2、资金管理系统进行开、关机管理,规范结算中
心的工作日期,未开机不允许处理业
务;开机后只允许处理当前开机日期的业务,结算凭证上的凭证日期
为当前开机日期;一天
只能开、关机一次;关机后不能再处理日常业务和核算。
3、当编制凭证日期晚于资金实际划拨日期时,应调整结算凭证上的起息日,进行倒起
息处理。
第十一条 结算中心编制结算凭证登记账户账簿后,由结算中心发起的业务,如:资金
上划、
资金下拨、内部转账中的收款、内部贷款中的本金入账等,应生成 “借贷记通知书”,
加盖结算中心印
章,向成员单位发放,作为成员单位核算的依据,结算中心与成员单位交接
单据时应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 结算中心当天的账务必须当天处理完毕,每日营业终了,应进行日结处理:
1、
检查当天是否有已处理完毕而未生成结算凭证的业务单据;检查当天是否有未审核、
记账的凭证;检查当
天账务是否平衡等。
2、用当天总账凭证进行科目汇总,其结果必须与凭证汇总相符。
3、根据科目汇总结果登记总账。
4、检查总账与分户账是否相符,即:各科目总账应等于所属科目分户账汇总。
5、打印当天
凭证、账表,如:流水账、科目汇总表或凭证汇总表、日记账、余额表、
资金头寸表等。
6、核对电脑打印出的报表。重点核对凭证是否与科目汇总表和当天流水账相符。
7、装订凭证和电脑打印出来的报表。
8、计算机数据备份。
以上日结工作结束,进行关机处理。
第十三条
错账处理:账务处理要严肃认真,一旦发生差错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当日已关机或当日之前发
现错误需要调整更正时,均需先通过红字凭证冲回原来的
错账,再编制正确的蓝字凭证记账。
2、上年错账在本年发现,应用反方向蓝字凭证冲正、调整。
3、冲正各计息户错账,应计算应加(或应减)积数进行调整。
4、错账冲正,必须经结算中心主任审查后才能办理。
第四章 银行存款期初余额结转
第十四条 结算中心成立时,通过银行将成员单位的存款上划至结算中心集团账户。结
算中心
收到银行的到账通知后,编制结算凭证并向成员单位提供贷记通知书。
借:银行存款—活期存款(明细)
贷:内部存款—活期存款(成员单位内部结算账户)
第十五条
成员单位根据结算中心提供的贷记通知书编制凭证。
第五章
收款及收入上划核算
第十六条
成员单位对外收款时,得到银行到账信息,根据业务类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进行会计处理。
第十七条 银行按照协议将成员单位收入账户的资金汇总上划到总账户,结算中心根据
银行的
到账通知,编制结算凭证,并向成员单位提供贷记通知书。
借:银行存款—活期存款(明细)
贷:内部存款—活期存款(成员单位内部结算账户)
第十八条
成员单位根据结算中心提供的贷记通知书编制凭证。
第六章 付款及下拨的核算
第十九条
结算中心根据审批通过的成员单位周资金收支计划下拨资金,编制结算凭证
并向成员单位提供借记通知书
。
借:内部存款—活期存款(成员单位内部结算账户)
贷:银行存款—活期存款(明细)
第二十条
成员单位委托结算中心付款,成员单位填制委托付款书,结算中心办理该业
务后,编制结算凭证:
借:内部存款—活期存款(成员单位内部结算账户)
贷:银行存款—活期存款(明细)
第二十一条 成员单位根据委托付款书编制付款凭证。
第七章 内部转账业务核算
第二十二条 成员单位通过委托付款书委托结算中心办理内部
转账,结算中心办理该业
务后,编制结算凭证并向收款单位提供贷记通知书。
借:内部存款—活期存款(付款单位内部结算账户)
贷:内部存款—活期存款(收款单位内部结算账户)
第二十三条
付款单位根据委托付款书编制付款凭证,收款单位根据贷记通知书编制收
款凭证。
第八章
外部融资的核算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由集团公司财务人员做集团
账
务处理。结算中心只在收到款项和归还款项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收到融资款项到账通知时,集团公司财务人员和结算中心会计各
自进行账务处理。
1、结算中心会计根据银行到账通知,编制结算凭证并向集团公司财务提供贷记通知书。
借:银行存款—活期存款(明细)
贷:内部存款—活期存款-集团公司结算账户 <
br>2、集团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结算中心贷记通知书,结合贷款合同的融资期限的不同,分
别做以下会
计凭证:
一年以内的借款:
借:结算中心存款
贷:短期借款(按银行、利率设置明细)
一年以上的借款:
借:结算中心存款
贷:长期借款(按银行、利率设置明细)
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财务按月计算银行借款利息,做以下会计凭证: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预提费用-预提利息(按银行、利率设置明细)
第二十七条
到期归还借款时,集团公司财务填写委托付款书,结算中心确认后办理还
款支付。
1、集团财务根据委托付款书编制会计凭证:
借:长期借款短期借款(按银行、利率设置明细)
借:预提费用-预提利息(按银行、利率设置明细)
贷:结算中心存款
2、结算中心编制结算凭证:
借:内部存款—活期存款-集团公司结算账户
贷:银行存款—活期存款(明细)
第二十八条
集团公司本部为结算中心从外部银行取的借款,直接在结算中心存为定期
存款。
1、集团公司本部财务编制会计凭证:
借:结算中心存款(定期)
贷:短期借款(按银行、利率设置明细)长期借款(按银行、利率设置明细)
2、结算中心编制结算凭证:
借:内部存款—定期存款-集团公司定期账户
贷:银行存款—活期存款(明细)
第九章
定期存款的核算
第二十九条
成员单位可以在结算中心办理内部定期存款,结算中心开出定期存单,编
制结算凭证:
借:内部存款-活期存款(成员单位内部结算账户)
贷:内部存款-定期存款(成员单位内部定期存款账户)
第三十条
定期存款到期后,结算中心编制结算凭证:
借:内部存款-定期存款(成员单位内部定期存款账户)
借:利息支出-内部存款利息
贷:内部存款-活期存款(成员单位内部结算账户)
第三十一条
成员单位提前支取内部定期存款,结算中心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编制结算凭证:
借:内部存款-定期存款(成员单位内部定期存款账户)
借:利息支出-内部存款利息
贷:内部存款-活期存款(成员单位内部结算账户)
第三十二条
结算中心在商业银行办理定期存款后,编制结算凭证:
借:银行存款-定期存款账户
贷:银行存款-活期存款账户
第十章 内部信贷的核算
第三十三条 成员单位向结算中
心申请贷款,签订内部借款合同并经过审批后,结算中
心办理本金入账,登记内部借款台账,并编制结算
凭证及向成员单位提供贷记通知书。
借:内部贷款(成员单位内部贷款账户)
贷:内部存款(成员单位内部结算账户)
第三十四条
成员单位按期归还贷款时,结算中心登记内部借款台账并编制结算凭证:
借:内部存款(成员单位内部结算账户)
贷:内部贷款(成员单位内部贷款账户)
贷:应收利息(若有的话)
贷:利息收入—内部贷款利息收入
第三十五条
成员单位借款后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归还,可向结算中心申请展期。展
<
br>期申请获得批准后,结算中心调整信贷合同,不做账务处理。到期未申请展期的或展期申请
未获批
准的,按照合同开始计算逾期利息,不做账务处理。
第十一章 利息计算及核算
第三十六条 结算中心对内部活期存款利息按季结息;对贷款按季计收利息,应收未收
利息计
算复利。三、六、九、十二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第三十七条
利率的换算和利息的计算方法如下:
1、利率的换算:
年利率÷12(月)=月利率
月利率÷30(天)=日利率
年利率÷360(天)=日利率
2、利息的计算方法如下:
存贷款计算天数时,应“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贷出的当日
算起,至取出归还日的
上一日止。在结息日计算时,应包括结息日,其计算公式如下: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分段计息:凡利率调整后,需按规定分段计息的,必须按每段的
时间和利率,分别计算,
然后加总。
积数调整:因错账冲正涉及到计息的,应根据其发生额、
天数算出应减或应加积数,调
整积数,于计息时一并计算。
第三十八条
结算中心对成员单位的内部存款计息,做如下会计处理:
每季结息
借:利息支出—内部存款利息支出
贷:内部存款(成员单位内部结算账户)
第三十九条 成员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
提前支
取的,按支取日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的
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其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由结算中心按原存期开具新的存单,按原存
款开户日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
息;不足起存金额则予以清户。
借:利息支出—内部存款利息支出
贷:内部存款(成员单位内部定期存款账户)
成员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借:利息支出—内部存款利息支出
贷:内部存款(成员单位内部定期存款账户)
第十二章 关联账户与集团账户往来的核算处理
第四十条 结算中心的集团账户与关联账户间有资金往来时,通过往来科目进行核算。
第四十一条 成员单位的关联账户转换为集团账户的分账户时,结算中心编制结算凭证:
借:银行存款-活期存款(明细)
贷:内部存款-活期存款(成员单位内部结算账户)
第十三章 票据业务核算
第四十二条
成员单位收到银行承兑汇票,统一上交结算中心管理,成员单位记录汇票
备查账。结算中心对票据的真实
性和各项票据要素进行核实检查后,统一登记,同时编制凭
证:
借:代管票据(按银行、成员单位设置明细)
贷:企业存放票据(按成员单位设置明细)
第四十三条 成员单位办理承兑汇票到期托收,当开户银
行收到承兑银行支付的款项后,
结算中心编制以下两个结算凭证:
第一个:
借:银行存款-活期存款(明细)
贷:代管票据(按银行、成员单位设置明细)
第二个:
借:企业存放票据(按成员单位设置明细)
贷:内部存款-活期存款(成员单位内部结算账户)
第四十四条 结算中心向成员单位提供
内部贴现业务,成员单位须将票据背书转让给结
算中心,结算中心计算扣除贴现利息并增加成员单位的内
部存款。内部贴现核算处理:
贴现利息计算公式:
贴现利息=票据金额×贴现天数×贴现日利率
其中:票据金额=承兑汇票的金额,贴现天数=
当天到承兑汇票到期前一天的天数,贴现
日利率=贴现月利率30
内部贴现后,结算中心编制如下结算凭证:
第一个:
借:应收票据(按成员单位设置明细)
票面金额
贷:代管票据(按银行、成员单位设置明细)
第二个:
借:企业存放票据(按成员单位设置明细)
贷:利息收入-贴现收入
票面金额
票面金额
贴现利息
贷:内部存款-活期存款(成员单位内部结算账户)
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到期收款后,结算中心编制如下结算凭证:
借:银行存款-活期存款(明细)
贷:应收票据(按成员单位设置明细)
其金额为承兑汇票票面金额。
第四十五条
成员单位A背书转让给成员单位B时,结算中心编制结算凭证:
借:企业存放票据-A单位账户
贷:企业存放票据-B单位账户
借:代管票据-某银行户-B单位账户
贷:代管票据-某银行户-A单位账户
第四十六条
成员单位A背书转让给外部单位B时,结算中心编制结算凭证:
借:企业存放票据-A单位账户
贷:代管票据-某银行户-A单位账户
第四十七条
结算中心用票据抵押贷款时,登记票据台账,不做会计处理。
第四十八条
成员单位A退票时,结算中心编制结算凭证:(红字冲账处理)
借:代管票据—某银行户-A单位账户
贷:企业存放票据-A单位账户
第四十九条
成员单位开出商业承兑汇票时,结算中心进行额度管理,集中监控。在票
据到期前进行预警。
第十四章 期末处理与报表
第五十条
结算中心在月末、季末、半年末、年末做期末处理,编制各种报表。期末处
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账、结账。
第五十一条
结算中心应当经常和银行、成员单位进行各种账目的核对,每月月末必须
对本月账目进行全面核对。
第五十二条 结算中心与银行核对的内容: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第五十三条 结算中心与成员单位核对的内容:
1、结算中心银行存款,反映集团总账户存款的变动:
期初余额:第一个月为集团本部银行存款余额,以后为上月结转数。
借方发生:等于各下属单位上收到总账户的总额与集团本部银行存款收入之和。
贷方发生:等于各下属单位接收总账户下拨的总额与集团本部银行存款支出之和。
期末余额:等于期初余额+借方发生-贷方发生,此金额为次月期初余额。
2、内部存款:本
科目按照成员单位设置明细科目,成员单位对应设置“结算中心存款”
明细科目。内部存款的每个明细科
目与对应成员单位的“结算中心存款”科目进行对账。
期初贷方余额:第一个月为零,以后为上月结转
数并等于成员单位“结算中心存款”科
目的同月期初借方余额。
借方发生:等于成员单位“结算中心存款”科目的贷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等于成员单位“结算中心存款”科目的借方发生额。
期末贷方余额:等于期初贷方
余额-借方发生+贷方发生,并等于成员单位“结算中心
存款”科目的同月期末借方余额。
3
、内部贷款:本科目按照成员单位设置明细科目,成员单位对应设置“结算中心借款”
明细科目。每个明
细科目与对应成员单位的“结算中心借款”科目进行对账。
期初借方余额:第一个月为零,以后为上月
结转数并等于成员单位“结算中心借款”科
目的同月期初贷方余额。
借方发生:等于成员单位“结算中心借款”科目的贷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等于成员单位“结算中心借款”科目的借方发生额。
期末借方余额:等于期初借方
余额+借方发生-贷方发生,并等于成员单位“结算中心
借款”科目的同月期末贷方余额。
4
、内部贷款利息收入:每季结算中心向有结算中心借款的成员单位收取贷款利息,成
员单位对应在“财务
费用”下设置“结算中心借款利息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和“预提费用”
下设置“预提结算中心借款利息”
二级明细科目。
贷方发生:等于成员单位“结算中心借款利息支出”每季借方发生总额。
5
、内部存款利息支出:每季结算中心计算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存款的利息并转入成员
单位内部结算户,成
员单位对应在财务费用下设置“结算中心存款利息收入”二级明细科目。
借方发生:等于成员单位“结算中心存款利息收入”贷方发生额。
6、应收票据:
7、代管票据、企业存放票据:与成员单位的票据备查账核对。
第五十四条 结算中心的业
务是集团公司本部财务的核算范围,每月末,结算中心向集
团公司本部财务提供本月各种业务数据,集团
公司本部财务根据结算中心提供的数据编制本
月资金结算业务的凭证。处理步骤如下:
1、结算中心向集团公司本部财务提供资产负债表中的银行存款明细表、内部贷款明细
表和内部存款明细表,结算中心损益表。表样、表项与科目间数据关系及与集
团公司本部财
务处理方式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2、结算中心根据结算中心损
益表编制本月损益结转凭证并交集团公司本部编制集团合
并报表使用。
借:利息收入(明细)
借:手续费收入(明细)
贷:利息支出(明细)
贷:手续费支出(明细)
贷:内部存款-活期存款-结算中心账户(注:根据收支差额记录并确定方
向)
3、集团公司本部财务将结算中心本月的损益冲抵本月集团财务费用,编制凭证如下:
借:
结算中心存款
借:财务费用-结算中心费用(红字)
注:借贷方向根据结算中心收支差额调整,金额取2中的最后一笔分录。
4、在集团公司本部
有结算中心利息收支或手续费收支的情况下,集团公司本部财务做
抵销财务费用的凭证,金额等于集团公
司本月在结算中心发生的财务费用借方发生净额。
借:财务费用-结算中心费用
借:财务费用-本部财务费用(红字)
5、集团公司本部财务结算中心提供的银行存款明细表
、内部贷款明细表和内部存款明
细表将在结算中心本期发生的资金业务反映在集团账中,编制会计凭证。
做为集团合并报表
提供内部交易数据:
借:银行存款
借:应收票据
借:应收利息
借:其他应收款-集团内部资金往来
贷:其他应付款-集团内部资金往来
6、集团公司本部财务将在结算中心的内部存款和其他应付款抵销。
借:其他应付款-集团内部资金往来
贷:银行存款-结算中心存款
7、集团公司本部在结算中心有内部借款的情况下,本部财务应将借款和其他应收款抵
销。
借:短期借款-结算中心
贷:其他应收款-集团内部资金往来
8、结算中心编制现金流量表提供给集团公司本部财务。
第五十五条 结算中心每月月末编制资金报表,包括成员单位存款明细表、内部贷款明
细表、
资金收支计划执行表、对外贷款统计表、支出项目分析表。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
第十五章 附 则
本办法由XX(集团)公司计划财会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银行存款明细表
账户
X行X支行结算户
X行X支行定期存
款户
„„
银行存款合计
记入集团本部财务
3
银行存款本期借方净发生
额合计,作为银行存款的借
方数记入集团本部财务
行次
1
2
期初余额
本期借方
本期贷方
期末余额
说 明
附件2:内部存款明细表
成员单位
集团本部
行次
1
期初余额
内部存款(集团本部)期初
贷方余额加内部票据转让
本期借方
内部存款(集团本部)本期借
方发生加内部票据转让(集团
本期贷方
内部存款(集团本部)本期贷
方发生加内部票据转让(集团
本部)本期贷方发生额 <
br>内部存款(XX下属单位)本期
贷方发生加内部票据转让(XX
下属单位)本期贷方发生
额
期末余额
内部存款(集团本部)期末
贷方余额加内部票据转让
(集团本部)期末贷方余额 内部存款(XX下属单位)期
末贷方余额加内部票据转让
(XX下属单位)期末贷方余额
内部贷款(„„)本期贷方发内部贷款(„„)本期期末
说
明
(集团本部)期初贷方余额 本部)本期借方发生额
XX下属单
位
2
内部存款(XX下属单位)期
初贷方余额加内部票据转
让(XX下属单位)期初贷方
余
额
„„ 3 内部贷款(„„)期初借方
余额加内部票据转让
(„„)期初贷方余额
其他应付
款合计
记入集团
本部财务
内部存款(XX下属单位)本
期借方发生加内部票据转让
(XX下属单位)本期借方发
生额
内部贷款(„„)本期借方发
生加内部票据转让(„„)本
期借方发生额
生加内部票据转让(„„)本贷方余额加内部票据转让
期贷方发生额
(„„)期末贷方余额
其他应付款本期贷方净发生
额减去其他应付款本
期借方
净发生额,作为其他应付款的
贷方数记入集团本部财务
附件3:内部贷款明细表
成员单位
集团本部
行次
1
期初余额 本期借方 本期贷方
内部贷款(集团本部)本期贷方
发生
内部贷款(XX下属单位)本期
贷方发生
期末余额
内部贷款(集团本部)
期末借方余额
内部贷款(XX下属单
位)期末借方余额
说 明
内部贷款(集团本部)内部贷款(集团本部)本期
期初借方余额
借方发生
内部贷款(XX下属单位)本
期借方发生
内部贷款(„„)本期借方
发生
XX下属单
位
„„
2 内部贷款(XX下属单
位)期初借方余额
3
内部贷款(„„)期
初借方余额
内部贷款(„„)本期贷方发生
内部贷款(„„)本
期贷方发生
其他应收
款合计
记入集团
本部财务
内部贷款本期借方发生合
计减去内部
贷款本期贷方
发生合计记入集团财务其
他应收款的借方
附件4:结算中心损益表
利息收入
银行存款
当期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贷方
净发生额
„„
集团本部
当期内部贷款
利息收入(集团
本部)贷方净发
生额
XX下属
单位
当期内部贷款
利息收入(XX
下属单位)贷方
净发生额
„„
合
计
当期贴现收
入(集团本
部)贷方净发
生额
当期贴现收
入(XX下属单
位)贷方净发
生额
当期内部存款
利息支出(集团
本部)借方净发
生额
当期贴利息支
出(XX下属单
位)借方净发生
额
内部贷款
贴现收入
利息支出
内部存款 贴现支出
当期贴现支
出借方净发
生额
当期手续费
收入(集团本
部)贷方净发
生额
当期手续费
收入(XX下属
单位)贷方净
发生额
集团合并利润
表时需要和下
属公司财务费
用进行抵销
单 位
XX银行
行次
1
手续费收入
手续费支出
当期手续费支出
借方净发生额
说 明
分别记入集团
公司本部的
“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