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实习日记30篇
迪克多-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试卷
大学生法律实习日记30篇
法律是中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制度中的一
种专业,
属于法学类专业的一种。为大家搜集了三十篇法律实习
日记,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法律实习日记(一)
上午张律师跟会计组沟通资产调查情况,会计组工
作人
员也表示本次补充调查的难度比第一次调查还要大,
很多实质性的资料和高层机密对方都不愿提供,这也
是
尽职调查中最难的部分。如果搞不清楚目标公司的真是
财产状况,将来的并购可能会造成项目
公司重大的财产
损失。我认为目标公司不远提供最真实最核心的资料的
原因有两点:一是为了在
并购中获得好的价格;而是考虑
到自身是老国企,资产权属不清、权责不明、资产流失
等会涉及
到违规甚至违法犯罪。下午我们一直在对调查
情况做整理,拾遗补缺,看看还有那些地反没有搞清楚,<
br>那些地方是不可能搞清楚。
法律实习日记(二)
本次尽职调查又要接近尾声
了,上午项目公司的负
责人员和目标公司的高管就补充调查情况展开会晤,就
目标公司不远提供
资料无法确定的部分要求目标公司作
出书面说明和承诺,下午我和师姐就需要承诺的部分把
承诺书书写打印好找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直到最后还有
一份书面说明对方没盖章,原因是该工
作人员请假,给
我们的答复是可以在我们返程后邮寄给我们。晚上,目
标公司请我们吃饭,正宗
的河南菜吃的我们非常满足,
我对于这种有工作机会又有吃喝的状态很满意,我非常
感激所里给
我提供这样的机会。
法律实习日记(三)
早晨起来收拾东西,午饭后我们就做大巴
到达郑州
乘飞机返回长沙,结束本次愉快的行程。本次尽职调查
我总结:目标公司提供的书面文
件不能反映资产真是状
况,与工作人员的沟通技巧非常重要。
法律实习日记(四)
今天蒋老师让我处理一份《房屋订购协议》,双方当
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
一直没有开工。我
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
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
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
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
方当
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
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
易
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
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
房屋定购协议》并
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
解释
》。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
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法律实习日记(五)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
诉讼中的难点并不
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
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
因
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
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
及
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
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
在分析证据的时
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
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
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
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
所提供
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
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
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
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法律实习日记(六)
所里的潘老师也是一位老律师,曾经给我上过《合同
法》的课程,他
现在在处理一个交通侵权案件,原告方的
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
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长
沙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
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
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害赔偿案件若干
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
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
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
证据之间存
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法律实习日记(七)
今
天在所里没事干,自己就一个人乱想。法律是手
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
br>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
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
法院并不是
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
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
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
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
仲裁这些成本高
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
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
中
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
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
不
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
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
到外来因素不正当
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
辖权
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
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
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
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
题。
法律实习日记(八)
今天跟随着肖律师去天心区法院立案。首先在立案
大厅里立案窗口交我们提交的材料(包括证据),里面的
工作人员就审查,审查完后就给了我们一张缴
款通知单,
叫我们填完后去银行交钱,完事后,就给了我们正式发
票和案号,有了这些,肖律师
就让我们回去,说过一个
星期再去法院六楼问下分案情况,看看具体落实到那个
法官手上,接着
就和法官的书记员联系,送达诉状和开
庭时间,这一系列的工作都是以备后续沟通。一通下来
接
近中午,回所里吃饭,整理相关案卷。
法律实习日记(九)
今天肖律师带我们去了
岳麓区法院的执行庭。见到
执行法官,在肖律师的介绍下,我们算是认识了这带有
传说性的人物
,不过倒真的没什么感觉,也是一普通人,
和我们律师还有个通性,懂法律的普通人。在回来的路
上,肖律师跟我们说,案子到了执行这一块,是非常棘
手的,除了电话催收可能完成执行外,让法官出
面效果
来得会更直接。一般按照国人的秉性,对于法官都是敬
畏的,让法官和当
事人联系,会大大加快我们的执行力
度,执行会相对轻松些,当然,也并不是每个都能取得
委有
好效果,对于一些拖赖者还好,对于确实困难者就
行不通了,不过这一条途径,我们不能忘记。对于一个
律师必须学会思考,能想到各种解决问题的路径才是真
正从一个实习生走向成熟律师的标志,这
是我记得最清
楚最牢的一句心语。
法律实习日记(十)
今天在所里没事做
,就与潘老师聊天,他告诉我在
日常生活中多做一些逻辑练习,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
维能力和
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司法工作者来说
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驳论式的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
培养,提高自身能力的关键之所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