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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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2010-03-18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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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经部一经 部总叙经禀圣裁,垂型万世,
删定之旨,如日中天,无所容其赞述。所论次者,诂经之说而已。自汉京以 后垂二
千年,儒者沿波,学凡六变。其初专门授受,递禀师承,非惟诂训相传,莫敢同
异,即篇 章字句,亦恪守所闻,其学笃实谨严,及其弊也拘。王弼、王肃稍持异
议,流风所扇,或信或疑,越孔、 贾、啖、赵以及北宋孙复、刘敞等,各自论说,
不相统摄,及其弊也杂。洛闽继起,道学大昌,摆落汉唐 ,独研义理,凡经师旧
说,俱排斥以为不足信,其学务别是非,及其弊也悍
(
如王柏、 吴澄攻驳经文,动
辄删改之类
)
。学脉旁分,攀缘日众,驱除异己,务定一尊,自宋末 以逮明初,其
学见异不迁,及其弊也党
(
如《论语集注》误引包咸夏瑚商琏之说,张存 中《四书
通证》即阙此一条以讳其误。又如王柏删《国风》三十二篇,许谦疑之,吴师道反
以为 非之类
)
。主持太过,势有所偏,才辨聪明,激而横决,自明正德、嘉靖以
后,其学各 抒心得,及其弊也肆
(
如王守仁之末派皆以狂禅解经之类
)
。空谈臆断,考证必疏,于是博雅之儒引古义以抵其隙,国初诸家,其学徵实不诬,及其弊也琐
(
如一字 音训动辨数百言之类
)
。要其归宿,则不过汉学、宋学两家互为胜负。夫汉
学具有根柢 ,讲学者以浅陋轻之,不足服汉儒也。宋学具有精微,读书者以空疏薄
之,亦不足服宋儒也。消融门户之 见而各取所长,则私心祛而公理出,公理出而经
义明矣。盖经者非他,即天下之公理而已。今参稽众说, 务取持平,各明去取之
故,分为十类:曰易、曰书、曰诗、曰礼、曰春秋、曰孝经、曰五经总义、曰四< br>书、曰乐、曰小学。○易类一圣人觉世牖民,大抵因事以寓教。《诗》寓于风谣,
《礼》寓于节文 ,《尚书》、《春秋》寓于史,而《易》则寓于卜筮。故《易》之
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左传》 所记诸占,盖犹太卜之遗法。汉儒言象数,
去古未远也。一变而为京、焦,入于禨祥,再变而为陈、邵, 务穷造化,《易》遂
不切于民用。王弼尽黜象数,说以老庄。一变而胡瑗、程子,始阐明儒理,再变而< br>李光、杨万里,又参证史事,《易》遂日启其论端。此两派六宗,已互相攻驳。又
《易》道广大, 无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算术以逮方外之
炉火,皆可援《易》以为说,而好异者 又援以入《易》,故《易》说愈繁。夫六十
四卦大象皆有
君子以
字, 其爻象则多戒占者,圣人之情,见乎词矣。其馀皆
《易》之一端,非其本也。今参校诸家,以因象立教者 为宗,而其他《易》外别传
者亦兼收以尽其变,各为条论,具列于左。△《子夏易传》·十一卷
(
内府藏本
)
旧
本题
卜子夏撰
。案说《易 》之家,最古者莫若是书。其伪中生伪,至一至再而未
已者,亦莫若是书。《唐会要》载开元七年诏:< br>
子夏《易传》,近无习者,令儒
官详定。
刘知几议曰:
《汉志》《易》有十三家而无子夏作传者,至梁阮氏《七
录》,始有《子夏易》六卷,或云韩婴作,或 云丁宽作。然据《汉书》,《韩易》
十二篇,《丁易》八篇,求其符合,事殊隳刺,必欲行用,深以为疑 。
司马贞议
亦曰
案刘向《七略》有《子夏易传 》,但此书不行已久,今所存多失真本。荀勖
《中经簿》云:《子夏传》四卷,或云丁宽。是先达疑非子 夏矣。又《隋书·经籍
志》云:《子夏传》残阙,梁六卷,今二卷。知其书错缪多矣。又王俭《七志》引
刘向《七略》云:《易传》子夏,韩氏婴也。今题不称韩氏而载薛虞记,其质粗
略,旨趣非远, 无益后学
云云。是唐以前所谓《子夏传》,已为伪本。晁说之
《传易堂记》又称:
今号为《子夏传》者,乃唐张弧之《易》
案弧唐末为大理
寺评事,有《素 履子》,别著录
)
,是唐时又一伪本并行。故宋《国史志》以《假
托子夏易传》与《真 子夏易传》两列其目,而《崇文总目》亦称此书篇第,略依王
氏,决非卜子夏之文也。朱彝尊《经义考》 ,证以陆德明《经典释文》、李鼎祚
《周易集解》、王应麟《困学纪闻》所引,皆今本所无。德明、鼎祚 犹曰在张弧以
前,应麟乃南宋末人,何以当日所见与今本又异
?
然则今本又出伪托,不 但非子夏
书,亦并非张弧书矣。流传既久,姑存以备一家云尔。
(
谨案:唐徐坚《初学 记》
以太宗御制升列历代之前,盖臣子尊君之大义。焦竑《国史经籍志》、朱彝尊《经
义考》并 踵前规。臣等编摩《四库》,初亦恭录御定《易经通注》、御纂《周易折
中》、御纂《周易述义》弁冕诸 经。仰蒙指示,命移冠国朝著述之首,俾尊卑有序
而时代不淆。圣度谦冲,酌中立宪,实为千古之大公。 谨恪遵彝训,仍托始于《子
夏易传》,并发凡于此,著《四库》之通例焉。又案:托名之书有知其赝作之 人
者,有不知其赝作之人者,不能一一归其时代,故《汉书·艺文志》仍从其所托之
时代为次。 今亦悉从其例。)△《周易郑康成注》·一卷
(
通行本
)
宋王应麟编。应麟,字伯厚,庆元人。自署浚仪,盖其祖籍也。淳佑元年进士,宝佑四年复中博学
鸿词科。官至礼部 尚书兼给事中。事迹具《宋史·儒林传》。案《隋志》载郑玄
《周易注》九卷,又称郑玄、王弼二注,梁 陈列于国学,齐代惟传郑义,至隋王注
盛行,郑学浸微。然《新唐书》著录十卷,是唐时其书犹在,故李 鼎祚《集解》多
引之。宋《崇文总目》惟载一卷,所存者仅《文言》、《序卦》、《说卦》、《杂
卦》四篇,馀皆散佚。至《中兴书目》始不著录
(
案《中兴书目》今不传,此据冯
椅 《易学》所引
)
,则亡于南北宋之间。故晁说之、朱震尚能见其遗文,而淳熙以
后诸儒 即罕所称引也。应麟始旁摭诸书,裒为此帙,经文异字,亦皆并存。其无经
文可缀者,则总录于末简。又 以玄注多言互体,并取《左传》,《礼记》,《周
礼》,《正义》中论互体者八条,以类附焉。考玄初从 第五元先受京氏《易》,又
从马融受费氏《易》,故其学出入于两家。然要其大旨,费义居多,实为传《 易》
之正脉。齐陆澄《与王俭书》曰:
王弼注《易》,玄学之所宗。今若崇儒,郑注< br>不可废。
其论最笃。唐初诏修《正义》,仍黜郑崇正,非达识也。应麟能于散佚
之馀,搜罗放失,以存汉《易》之一线,可谓笃志遗经,研心古义者矣。近时惠栋
别有考订之本,体例较 密。然经营创始,实自应麟,其捃拾之劳亦不可泯。今并著
于录,所以两存其功也。
(
谨按:前代遗书后人重编者,如有所窜改增益,则从重
编之时代,《曾子》、《子思子》之类是也。如全 辑旧文,则仍从原书之时代。故
此书虽宋人所辑,而列于汉代之次。后皆仿此。)△《新本郑氏周易》· 三卷
(
江苏
巡抚采进本
)
国朝惠栋编。栋字定宇,长洲人。初,王应 麟辑郑玄《易注》一卷,
其后人附刻《玉海》之末。虽残章断句,尚颇见汉学之崖略,于经籍颇为有功。 然
皆不著所出之书,又次序先后,间与经文不应,亦有遗漏未载者。栋因其旧本,重
为补正。凡 应麟书所已载者,一一考求原本,注其出自某书,明其信而有徵,极为
详核。其次 序先后,亦悉从经文厘定。复搜采群籍,《上经》补二十八条,《下
经》补十六条,《系辞传》补十四条 ,《说卦传》补二十二条,《序卦传》补七
条,《杂卦传》补五条。移应麟所附《易赞》一篇于卷端,删 去所引诸经《正义》
论互卦者八条。而别据玄《周礼·太师》注作《十二月爻辰图》,据玄《月令》注< br>作《爻辰所值二十八宿图》,附于卷末,以驳朱震《汉上易传》之误。虽因人成
事,而考核精密, 实胜原书。应麟固郑氏之功臣,栋之是编,亦可谓王氏之功臣
矣。△《陆氏易解》·一卷
(浙江吴玉墀家藏本
)
明姚士粦所辑吴陆绩《周易注》
也。《吴志》载绩所著有《易 注》,不言卷数。《隋书·经籍志》有陆绩《周易
注》十五卷。《经典释文·序录》作陆绩《周易述》十 三卷,《会通》一卷。
《新、旧唐书·志》所载卷数与《释文》同。原本久佚,未详其孰是。此本为《盐
邑志林》所载,凡一百五十条。朱彝尊《经义考》以为钞撮陆氏《释文》、李氏
《集解》二书为 之。然此本采京氏《易》传注为多,而彝尊未之及。又称其《经》
文异诸家者,
履帝位 而不疚
,疚作疾;
明辨晳也
,晳作逝;
纳 约自牖
,牖作
诱;
三年克之,惫也
,惫作备。此本 又皆无之。岂所见别一本欤
?
然彝尊明言
《盐邑志林》,其故则不可详矣。彝尊又言:
曹溶曾见有三卷者。
然诸家著录,
并无三卷之本。殆京氏《易传》三 卷,旧本题曰
陆绩注
。溶偶观之未审,因误记
误说也。昔宋王应麟辑 郑氏《易注》,为学者所重。士粦此本,虽不及应麟搜讨之
勤博,而掇拾残剩,存什一于千百,亦可以见 陆氏《易注》之大略矣。绩字公纪,
吴郡人。官至郁林太守,加偏将军。事迹具《吴志》。士粦字叔祥, 海盐人。十三
而孤,年二十犹目不识丁。寓居德清姜氏家,姜始授以句读,晚乃卓然自立,盖亦
奇士云。△《周易注》·十卷
(
浙江巡抚采进本
)
《上、下经》注及《略例》 ,魏王
弼撰。《系辞传》、《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注,晋韩康伯撰。《隋
书·经 籍志》以王、韩之书各著录,故《易注》作六卷,《略例》作一卷,《系辞
注》作三卷。《旧唐书·经籍 志》、《新唐书·艺文志》皆载弼注七卷,盖合《略
例》计之。今本作十卷,则并韩书计之也。考王俭《 七志》,已称弼《易注》十卷
(
按《七志》今不传。此据陆德明《经典释文》所引
)< br>,则并王、韩为一书,其来已
久矣。自郑玄传费直之学,始析《易传》以附经,至弼又更定之。说 者谓郑本如今
之《乾卦》,其《坤卦》以下又弼所割裂。然郑氏《易注》,至北宋尚存一卷。
《 崇文总目》称存者为《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四篇,则郑本尚
以《文言》自为一传,所 割以附经者,不过《彖传》、《象传》。今本《乾》、
《坤》二卦各附《文言》,知全经皆弼所更定,非 郑氏之旧也。每卷所题《乾传》
第一、《泰传》第二、《噬嗑传》第三、《咸传》第四、《夬传》第五、 《丰传》
第六,各以卷首第一卦为名。据王应麟《玉海》,此目亦弼增标。盖因毛氏《诗
传》之 体例,相沿既久,今亦仍旧文录之。惟《经典释文》以《泰传》为《需
传》,以《噬嗑传》为《随传》, 与今本不同。证以《开成石经》,一一与陆氏所
述合。当由后人以篇页不均为之移并,以非宏旨之所系, 今亦不复追改焉。其《略
例》之注,为唐邢璹撰。璹里籍无考,其结衔称
四门助教
。案《唐书·王鉷传》
称为
鸿胪少卿邢璹
,子縡,以谋 反诛。则终于鸿胪少卿也。《太平广记》载其奉
使新罗,贼杀贾客百馀人,掠其珍货贡于朝。其人殊不足 道,其注则至今附弼书以
行。陈振孙《书录解题》称:
蜀本略例有璹所注,止有篇首释
'
略例
'
二字,文与
此同,馀皆不然。
是宋代尚有 一别本。今则惟此本存,所谓蜀本者已久佚矣。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