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府州别驾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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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8日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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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府州别驾初探
摘
要:唐代府州别驾,渊源于汉代,有唐一代其废
置颇为频繁,但其职掌颇 重,既有掌贰州事、岁终人计之本
职,有时又可代知州事。由于别驾又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
具 有闲职性的特征,因而其任用形式既包含正常的人事升
迁,又有安置宗室子弟、贬黜官员、闲散官员以及 作为量移
官员等特殊任用形式。此外,别驾的迁转也是一个相当复杂
的问题,其迁转的去向非常 之多,迁转官职地位的高下也非
常悬殊。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可以丰富唐代府州僚佐制度
的研 究。
关键词:唐代;府州别驾;建置;职掌;任用形式,迁
转状况
府州作为唐代地方行政体制中的关键一级,它既要向所
属县衙传达中央的各种指令, 又要负责把本州情况上传朝
廷,在唐代政权运作中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
的地位。 唐代府州主官之下,僚佐甚多,其中最重要的当属
上佐。所谓上佐,按《通典》所载,
“凡别驾 、长史、司马,
通谓之上佐”
[1]
。在这些僚佐中,别驾一职地位颇崇,其职
掌、任用以及迁转都有其特殊性,因此对其研究,则显得十
分必要。但是当前学术界研究唐代职官侧重 于对中央部门长
官和地方长官的探讨,而对僚佐系统官员的研究还比较薄
弱,其中对唐代府州僚 佐中的别驾一职更是尚未做具体专门
性的研究。
目 前学术界涉及唐代府州别驾的论著,主要有以下几
种。严耕望的《唐代府州僚佐考》
(转引自《 严耕望史学论
文集》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9
年版)一文对别驾的建
置情况进行了考证。
李志生的
《关于唐代晚期府、
州上佐
(长
史、司 马、别驾)的几点意见》
(
《河北学刊》
,
1991
年第
4
期)一文主要对严耕望先生提出的“是晚唐时代……至于中
下等州皆无上佐之任矣”的观点提出 疑问,并对府州上佐的
废置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夏炎的《唐代州级官府与地域社
会》
(天津古籍出版社,
2010
年版)一书则对唐代别驾的置
废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考察。
综上,前人对唐代府州别驾的研究尚未深入,因而笔者广泛收集了有关唐代府州别驾的史料,欲在前人研究的基础
上,
从府州别驾的历史渊源谈起 ,
拟对唐代府州别驾的建置、
职掌、任用形式及其迁转状况作一初步探讨,以期能对唐代
府州僚佐制度的深人研究,奉献一点微薄之力。
一、唐代府州别驾的建置及其职掌
(一)别驾的历史渊源
别驾,又名“别驾从事”< br>,或“别驾从事史”
,起源于汉
代。
汉代司隶校尉其属官中就有别驾从事一职,
其职能为
“别
驾从事,校尉行部则奉引,录众事”
[2]
。但汉代别 驾主要设
置在诸州刺史僚佐中,唐《通典》载:
“州之佐吏,汉有别
驾、治中、主簿、 功曹书佐、簿曹、兵曹、部郡国从事史、
典郡书佐等官。
”
[3]
又载:“别驾从事史一人,从刺史行部,
别乘一乘传车,故谓之别驾,汉制也。
”
[4]
可见汉代别驾主
要为州刺史的佐吏,其主要职责是随同刺史巡察郡县。又因
其地位较高 ,出巡时不与刺史同车,别乘一车,故名。
魏晋以降,“诸州皆有别驾、治中”
[5]
,而“刺史多带
将军。开府则州与府各置僚属,州 官理民(别驾、治中以下
是)
,府宫理戎(长史、司马等官是)
”
[6]。可知,魏晋时期
别驾一职在诸州都有设置,且隶属于行政系统,主要协助刺
史负责民政事 务的处理。
隋朝立国之初,仍因袭旧制,别驾一职依然存在 。但史
载:
“至隋开皇三年(公元
583
年)
,改别驾、治中为长史 、
司马。至炀帝又罢长史、司马,置赞治一人,后又改郡赞治
为丞,位在通守下。今郡丞废矣, 其职复分为别驾、长史、
司马。自隋为郡府之官,去从事史。
”
[7]
可知, 从隋文帝罢
郡开始,以州统县,改别驾为长史之后,隋代的州级僚佐中
便没有了别驾的设置。< br>
(二)唐代府州别驾的建置
相较于前代,唐代别驾一职的建置情况颇为复杂。自隋
代废除别驾之后,唐朝建国伊 始便恢复了这一官职。史载:
“武德元年
(公元
618
年)
六月十九 日,
改郡为州,
置刺史、
别驾、治中各一人。
”
[8]
而关 于唐代别驾的具体建置及其沿
革,
《新唐书》中有一段较好的论述:
武德元年(公元
618
年)
,改太守曰刺史,加使持节 ,
丞曰别驾。十年,改雍州别驾曰长史。高宗即位,改别驾皆
为长史。上元二年(公元
675
年)
,诸州复置别驾,以诸王
子为之。永隆元年(公元
680
年)省,永淳元年(公元
682
年)复置。景云二年(公元
711
年)
,始参用庶姓。天宝元
年(公元
742
年)
,改刺史曰太守。八载,诸郡废 别驾,下
郡置长史一员。上元二年(公元
761
年)
,诸州复置别驾。
德宗时,复省。元和、长庆之际,两河用兵,裨将有功者补
东宫王府官,久次当进及受代居京师者,常 数十人,诉宰相
以求官;文宗世,宰相韦处厚建议,复置两辅、六雄、十望、
十紧州别驾。[9]
通过这段文字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唐代从高祖到文宗,< br>别驾一职置废无常,没有具体规律可循;
其废置往往与当
时的政治生态紧密相 连,特别是与新皇登基改元后的政治制
度改革密切相关。
(三)唐代府州别驾的职掌
唐代府州别驾虽然时置 时废,并且其品秩在不同时期也
有所变动,但从总体来看,其品秩颇高,据《旧唐书》可知,
中 、下都督府及上、中、下等州均有别驾一人,别驾品秩从
正四品下至从五品上不等,即别驾品秩因府州的 等级而有所
变动。
[10]
既然别驾有如此高的品秩,
那么其职掌又如何呢?
《旧唐书》载:
“尹、少尹、别驾、长史、司马掌 贰府
州之事,以纲纪众务,通判列曹。岁终则更入奏计。
”
[11]
此文虽是 总论上佐职掌,但从中也可以窥见府州别驾的职掌
主要有二:一是掌贰州事,即要协助行政主官分担府州 行政
事务;二是岁终人计,即充朝集使入朝觐见。
关于上佐的职掌问题学术界有不同意见。严耕望先生经
过论证认为:
“大抵上佐品位颇崇,虽有 ‘通判列曹’
、
‘纲
纪众务’之名,但无具体职务。
”
[12]李方先生通过对吐鲁番
文书的研究,认为西州的上佐有具体职掌,同时认为其他边
州的情况 应该与之类似,并进一步推论,唐前期上佐总的来
说在州府中是有地位有职事的,后期则为闲职。
[13]
夏炎先
生则通过众多史料的论证,认为从唐前期到后期,上佐的确
要承担掌 贰州事和岁终人计两项重要工作,担负着“纪纲众
务,通判列曹”的重任,在州级行政事务中处于仅次于 刺史
的重要地位。
[14]
笔者亦同意夏炎先生之观点。
而对
于府州别驾而言,其职掌除上述两个之外,还可代知州事 。
关于别驾代知州事,唐朝做了制度性规定。唐代宗大历六年
(公元
771
年 )四月敕:
“别驾秩位颇崇,若郡守废阙,掌
同其任。
”
[15]
这 条敕文首先规定了在刺史不在任或缺任的情
况下,可暂由别驾知州事。同时,唐律中也有“王府司马,< br>并诸州别驾,虽是次官,并同官长”
[16]
的规定,进一步从
法律上赋予了别 驾知州事的权力。关于唐代府州别驾代知州
事的案例,且列举几例如下:
韩洄:
“乾元中,江淮凶饥,相扇啸聚,而新安郡负山
洞之阻,为害特甚。 朝廷推其(韩洄)能名,除睦州别驾知
州事。
”
[17]
李元平:
“会淮西节度李希烈叛乱,上以汝州要镇,令
选择刺史。
(关)播荐(李)元平为汝州刺史,寻加检校吏
部郎中、汝州别驾,知州事。
”
[18 ]
卢顼:
“德宗命王虔休幕客昭义军节度掌书记卢顼为?
持
荼鸺葜
?
州事,赐绯鱼袋赏有功也。
”
[19]
由以上史料可见这种以府州别驾知州事的制度,在唐代
确有实行。
二、唐代府州别驾的任用形式
上文已经论及唐代府州别驾有具体职掌,但是唐代别驾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具有闲职性特征
[20]
,这使得府州别
驾一职在任用上除了正常的任用之外,还具有一些特殊性。
关 于别驾的正常任用,多以其功劳大小由低品秩官员升为高
品秩官员。史载:
“林蕴,字复梦,泉 州莆田人。父披,字
茂彦,以临汀多山鬼淫祠,民厌苦之,撰《无鬼论》
。刺史
樊晃奏 署临汀令,以治行迁别驾”
。
[21]
再如,李绍,
“起家
为简州阳 安县令。布宽惠之风,弘恺悌之化。声高狎雉,誉
重翔鸾。
俄迁眉州别驾,
以政课连最 ,
频历戎、
邛二州别驾”
[22]
。林蕴和李绍就是因为政绩升迁为别驾,这 属于别驾的
正常任用。但是有唐一代,府州别驾的任用,还是以特殊情
况居多。严耕望先生指出 ,唐代府州上佐(包括别驾)的任
用主要有四种特殊情况:一是优宗室;二是备贬黜;三是寄
傣 禄;四是位闲员。
[23]
但笔者通过分析史料发现,唐代府
州别驾任用还有其他特殊 情况,即作为量移官员之用。综合
前人观点,下面笔者将通过更加丰富的史料论证,来对唐代
府 州别驾的任用问题作进一步研究。
首先,府州别驾用于安置 宗室子弟。唐代府州别驾多用
于宗室子弟的安置,这是唐代的一个传统。史载:
“
(别 驾)
多以皇家宗枝为之”
[24]
,
“旧例,别驾皆是诸亲”
[25 ]
。这
两条史料可以证明唐代任用宗室子弟多为别驾的情况。而按
照唐代统治者的说法 ,这种任用宗室子弟为地方上佐的做
法,是为了“观其才能,续有序用”
[26]
。笔 者认为这种做
法除了有利于观察宗室子弟的才能,历练其政治经验外,又
能在某种程度上对府州 主官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府州主官
专权,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可以说,唐代任用宗室子弟
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藩摒皇室。
关于任用宗室子弟为府州别驾的情况,可举下面数例以
证:
李承乾二子象、
厥:
“象官至怀州别驾,
厥至鄂州别驾。
”
[27]
李千里(吴王恪子)
:自幼流放岭南, 高宗末“征为岳
州别驾”
[28]
。
李隆基:
“神龙元年,迁卫尉少卿。景龙二年四月,兼
潞州别驾。十二月,加银青光禄大夫 。
”
[29]
李皋
(曹王明玄孙)
:
“改处州别驾,
行州事,
以良政闻。
”
[30]
其次,府州别驾用于安置贬黜官员。由于唐代府州别驾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 间内具有闲职性的特征,但是其品秩颇
高,俸禄待遇十分优厚,因而别驾经常用于安置贬黜官员。
官员贬黜为别驾,既能达到惩罚官员的目的,又不会影响地
方府州的正常行政运作,实乃一举两得之法 。关于唐代贬官
为别驾的例子,案例颇多,且举几例:
玄宗开元九年(公元
721
年)
,
“
(刘)子玄诣执政诉理,< br>上闻而怒之,由是贬授安州都督府别驾”
[31]
。
玄宗先天时期
,
“
(阎朝隐)复为秘书少监。又坐事贬
为通州别驾,卒官”
[32]
。
玄宗先天二年(公元
713
年)
,
“
(薛稷)子伯阳,以尚
公主拜右千牛卫将军、驸马都尉,亦以功封安邑郡公,别食
实封四百户。及父死,特免坐,左迁晋州员外 别驾”
[33]
。
代宗永泰二年(公元< br>766
年)二月,
“乙未,贬刑部尚
书颜真卿为峡州员外别驾,
以不附 元载,
载陷之于罪也”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