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学习评价原则
余年寄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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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8日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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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学习评价原则
在新一轮课程改革中,评价改革成为教育工作者公认的重点 和难点,
与各试验区显示出来的课堂教学的巨大变化相比,评价似乎始终是压在人
们心头的一块 坚冰,让人望而却步。多年的习惯以及现行的考核机制,致
使我们评价学生的学习仍然只是一张试卷,< br>至多改头换面,
美其名曰
“
素质
考核
”
。
教 师嘴里高唱课改,
课堂教学却依然围绕考试
“
涛声依旧
”
,
你考故
我教,评价已成为制约课程改革成败的瓶颈。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实验稿)
》
指出:
“
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
不仅是为了考查 学生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
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 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
生发展。
”
因此,
如何构建促进学生语文素养和全面 发展的评价体系,
形成
并发展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的生动、多样、活泼评价的亲切面孔,有着非
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校从
2002
年秋季开始实施新课程以来, 在认真思考新课程理念、分析
传统评价的基础上,经过了
3
年的语文评价的改革与实践 ,从评价内容、
评价主体、评价方式以及评价策略的选用处理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
究、探索,
构建适应新课程的语文多元评价体系,
较好地体现了评价
“
以人< br>为本、强化激励、多元参与、促进发展
”
的功能。
一、评价原则:从甄别选拔走向促进学生的发展
1
、发展性原则
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
“
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
”
。语文学习要用发 展的观
点,以发展为本的指导思想去评价学生,对学生学习活动中的点滴进步都
要给予肯定,鼓 励他们不断进步。要关注学生的个别差异,制定个性化的
发展目标和评价标准。
2
、主体性原则
在语文学习中,学生既是评价的研究对象又是评价的主体, 通过评价要充
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及时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调
整自己的 学习行为,关注自己学习的提高,使评价成为学生自身发展的内
在需求。
3
、激励性原则
研究表明,学生的学习动力一方面来源于外在的激励,即他 人的肯定;另
一方面来源于内在的激励,即学习者本身的成功体验。从学生的学习发展
来看,学 习的激励是一个不断由以外在激励为主转化为以内在激励为主的
动态结构。评价应让学生充分得到尊重, 使学生的主体得到发挥,个性得
到张扬;评价应强调调动学生积极学习,引发、提高学生的学习欲望;评
价应让学生品尝到学习成功的愉悦,体会到学习的魅力,推动语文学习不
断深入和可持续发展。
4
、过程性原则
评价时要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学 习态度和所运用的学习
方法,强调学生在语言学习实践活动中所获得的感悟和体验,重视学生在
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的智能综合、思维运用和见解创
新。评价要在语言活动中进行, 应更多的采用形成性评价,只有这样才能
充分收集到过程信息,才能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和导向功能。< br>
二、评价内容:从狭窄和片面走向全面和综合
纵观传统的语文课程评价,在 评价的内容上,往往只注重对学生知识与技
能方面掌握程度的评价,忽视对学习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 、价值观等
方面的评价,即使知识与技能的评价,也只是关注学生在语文基础知识、
读写技能方 面的书面学业成绩,这种评价内容上的狭窄和片面,对语文教
学活动产生消极的导向作用,影响到学生语 文素养的全面提高。针对这个
问题,
《语文课程标准》
在
“
评价建议
”
中对评价内容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
突
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 综合性,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
态度与价值观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以全面考察学生 的语文素养。
”
这就要求
我们在评价的内容上,必须从狭窄和片面走向全面和综合。< br>
对评价内容
“
全面性
”
的理解,我们认为应把握三点:一是 语文课程内容的
全面性,语文课程是一个整体,语文课程内容全面性的评价,应该包括识
字与写 字、阅读、写作(包括写话、习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二
是评价目标内容的全面性。
不 仅限于知识与能力,
即认知领域目标的评价,
还要进行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领域目标 的评价。也就是说,语
文课程的目标评价,既要对学生学习的结果进行描述和判断,还要对产生
这一结果的多种因素和动态过程进行描述和判断:既要看到学生知识的掌
握和智力发展的一面,也要看到 他们在动机、兴趣、情感、态度、意志、
人格等非智力因素发展的一面。三是个体差异发展的全面性。心 理学和社
会学的研究表明,
学生发展是存在个体差异的,
对学生个体来说,
“
全面发
展
”
并不等于
“
全优发展
”
,而是允许并鼓励学生在基本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
上发展个性特长。美国心理学家加德纳提出的多元智 能理论告诉我们:每
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智力强项和独特价值,对所有的学生都采用同样的评
价 内容是不合理的。因此,我们在确定评价内容时,应充分考虑个体差异
发展的全面性,关注学生个体智力 的强项,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个体价值
的实现。
对评价内容
“
综合 性
”
的理解,根据
“
语文学习具有重情感体验和感悟的特
点
”
,我们必须把握两点:
一是要注意评价内容的综合,
例如,在评价学生
的语 文能力时,要综合考察学生听说读写的能力;二是要注意评价方法的
综合,尽量淡化量化和客观化评价, 强化能充分反映学生语文学习本质的
定性评价,因为量化和客观化的评价,容易使情感性和感悟性很强的 语文
课程变得简单化和肤浅化,这样的评价,不仅难以从本质上保证语文评价
的科学性,
而且往往会丢失语文教学中最有意义、
最有价值的内容。
反之,
定性评价虽然带有模 糊性和不确定性的因素,但是却保留了语文学科的独
特价值。新课程实施以来,语文考试评价的那种选择 性和判断性的量化题
目正在逐步减少,那种有利于学生个体自由发挥的主观性题目正逐渐增
加, 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