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绿园《家训谆言》八十一条
巡山小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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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3日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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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木雕的少年
李绿园《家训谆言》八十一条
第一条
读书必 先经史而后帖括。
经史不明,
而徒以八
股为务,则根柢既无,难言枝叶之畅茂。
第二条
读书之法,先《春秋》,次《书经》,次《诗
经》,次《礼记》,次《易经》。此中有深意,难遽殚述,尔辈
遵之可也。专经则主《春秋》。
第三条
六经精义,多在总注。如《诗经》之精义,尽
在国风、雅、颂及某章章几句之下。陋师只令读比兴赋及诗柄而
已,完部矣,程子所谓未读时是此等人 ,既读时仍是此等人。
第四条
吾乡学究陋习,于《四 书》重出之文章,大笔
涂去,如
“
三年无改
”
、
“
主忠信
”
、
“
巧言令色
”
、
“
不在其位
”
诸节是也。于朱注引证之文,亦大笔涂去,如《春秋传》吾
谁适从、
齐师违谷七里、
魏征献陵之对、
承宗敛手削地之类是也。
试思圣人不敢增夏五、删已丑 ,而庸人敢如此乎
?
无忌惮甚矣
!
尔辈慎勿效尤。
自范紫登
《体注》
一出,
遂有朱子故臵圈外之说,
亦属作俑。不知《四书》精义,多在圈后之注 ,何可臵之而不经
心也
?
嗣后亦以为戒。
第五条
朱子注《论语》
“
学
”
字日:学之 为言效也。
如学匠艺者,必知其规矩,然后亲自做起来。今人言学,只有知
字一边事,
把做字一边事都抛了。
试思圣贤言孝、
言悌、
言齐家、
言治国,是教人徒知此 理乎
?
抑教人实做其事乎
?
第六条
尔曹读书,
第一要认清这书,
不是教我为做文
章,取科名之具。看圣贤直如父兄师长对 我说话一般,方是真正
读书道理。
第七条
小学生读书,一定先要讲《小学》。一生用
之不尽,如树之有根,如墙之有址。如不知《小学》,则无根 者
必萎,无址者必颓。
第八条
读《小学》 要与他讲明,只如俗说讲去。一
遍不解,再讲一遍。再读时再讲。其好处不可殚述。
第九条
县试府考,
必慎择子弟偕行之人、
居停之家。若非有不得已事,则父兄必当送考。此其所关非细故也。
第十
条
古灵陈先生曰:
勿学赌博。
予观近今人家之
败 ,大率由于赌博。与其自悔自恨于既知之后,曷若闭目摇手于
未学之前
?
予既啮耳以告 ,尔辈宜刻骨铭心,以志不忘。
第十一条
农者,衣食 之大源,人生之大命也。尔辈于
读书之外,果能自为躬耕以给吃着费用,虽劳苦亦乐事也。若其
不能,则守先人遗业,亦可免于冻馁。
第十二条
古云 :栽花不如种树。则种树尚矣!所谓十
年之计,树木是也。春日暇时,墙边隙地,或栽杨柳以备材用,< br>或栽果实以供孝慈。用力甚少而成功甚多。不可忽也:
第十三条
至于栽花,亦士大夫家所不可少。盖人不
可以无事,
盆花必须灌溉,
畦花亦须 锄剪,
可以习劳,
可以娱情。
但不可以过癖耳。
。
第十四条
刈麦割豆,
不可不周视,
分场不可 不身亲。
既足防弊,而稼穑之艰难目历之矣,少有知识,便不敢萌旷费之
念。
第十五条
家间须常洒扫,不可堆积门后墙角,务必
抛 而积之,以为粪田之用。勿曰此太琐也,王者官设草化
!
伯者
令严弃灰。
第十六条
茶饭不必丰盛,却要器皿清洁;衣服不必
华 丽,却要浣洗干净。非好看也,此即人家盛败之兆。何也
?
敬
胜怠胜之分耳。
第十七条
宴客不可闹酒。余见闹酒之家,并无别样
匪 类之事,
只此一件,
便弄得家业凋零,
子孙狼狈。
大禹不云乎
?酒可亡国,何况家乎?
第十八条
勿尚体面,以 耗积储。体面者,品高,行
端,学赡,文美,人自敬之,才谓之体面。若衣冠之鲜丽,裘马
之轻 肥,仆从之俊干,此不过市井小儿之所谓体面耳,非真体面
也。徒务乎此,识者已掩口而笑,况耗家资而 为之,则下愚之所
为矣.
第十九条
制 裤不宜用葛夏。当暑
袗絺绤
,圣人必
表而出之。朱子注云,欲其不见体也。用葛夏不几 于裸处乎
?
第二十
条
布履棉 袜,尽可适足。今人多绣云物花
卉于其上,靡矣。妇女何知,只知逞巧耳,岂伟丈夫而必以此斗
靡耶
?
缎袜亦不必用,
况织云物于上耶
?
直足刺识者之目耳。
至于
擦汗,何必绸幅?带束腰腿,何必华彩
?
亦宜戒之。
第二十一条
幼年子弟到人前,第一要恭敬简默。即
有羞涩愧赧之意 ,亦属不妨。若揖让娴熟,言语敏辨,便是不好
的消息。慎勿听无知之人,开口夸这个学生甚是展样。< br>
第二十二条
与人并坐,不可倒身后靠,摇腿颤脚。< br>二者既惹人生厌,亦非厚福之相。对尊长,则尤不可。
第二十三条
子弟不必吃烟,妇女尤宜戒之。与其惧
火灾劳手足而自 悔,则何不于甫入口时,乘其涩辣呕吐之苦,而
预为之戒乎
?
第二十四条
人学吃烟,必先涩辣呕吐.盖人之口,
本不与烟相宜也 ;人学赌博,必惶恐羞赧,盖人之性,本不与赌
博相宜也。趁此时戒之,不过片言入耳。早已断却根子, 何至百
悔攒心,尚不能启克耶。
第二十五条
生日会老儿会,俱不可随。父母生日,
子孙罗拜,献酒为寿,家庭之乐事也.忽聚不知谁何之人,登堂
拜祝,彼之父母生日,我亦如是报之,是以父母之诞辰,为换酒
食之具矣。况会一散后,彼此不 复更为来往,何丑如之,至于老
儿会,则于具庆之日,预存一死父母之心。若谓大故之日,诸事
窘迫,
庸讵知丧事不备之义乎。
是二者,
皆非士大夫家所宜有也。
第二十六条
拜认干亲,甚所当戒。以风马牛之人,
忽而亲属相通, 勿论往来碍眼,抑且称呼刺耳。况内藏许多不好
之处。切戒
!
切戒
!
.
第二十七条
三父八母,并无干父干母之 说,则干亲
之不正,可知。认干亲者,大约素有私情,借干亲以为掩耳盗铃
之计耳。
第二十八条
勿赶会。乡村寺庙中,演戏一棚,便有许
多 酒肆博场,无赖不根之徒。嬉嬉然附腥逐臭而往。尔辈试看,
内中有个有品行、
有学问人否?若 有要紧家伙赴买者,
不妨办完
即归。
第二十九条
近今陋俗,
朋友姻亲间,
有戏谑以为交好
者。
予尤深恶之。
盖朋友为五伦之一,
只宜敬而不宜狎。
亲戚者,
休戚相关之谓也,岂有相詈骂而可谓之 相关乎
?
况衅隙易起,断
乎不可。即有无知而先及我者,以笑受之,则彼当自止。
第三十
条
子尝谓,嫂与兄敌体。人 骂己嫂而不悦,
白骂其嫂而弗恤,是亦知和而和者也。戒之
!
戒之!
第三十一条
结亲不可贪图富贵之家,一定要有些诗
书 之泽才好。
不然者,
姻亲聚会,
而厕一不类之人,
亦大难为人。
第三十二条
乡曲中有贫而黠者,富而悍者,诸事都
要宽让他一分。此中有无穷受用。
第三十三条
御下不可过为琐苛。陶渊明不云乎
?
彼亦
人子也。
可善视之。
与其督责于服役之后,
何若慎择于雇觅之始。
第三十四条
绅士家每与胥吏辈气味不合。
或有滑吏奸< br>胥,同学辈有相约攻讦者,断不可附名.此辈城狐社鼠,且其狡
黠倍于智士,甚难扫除.况干连官 长,动则自败.胜之不武,不
胜为笑。
第三十五条
< br>再胥吏之辈,
每托同乡之谊以责人,
接见
之时,一拱一揖,亦不必过为峻绝.< br>
第三十六条
绅士断不可结交官长。论出事公卿之道,< br>则父母斯民者,我不可不敬。如登堂介寿,我或当一称觥也。如
行步到门,我固当一延接也。若胸 中着相与官府四字,便丑不可
当矣。
更有矢口畅谈,
以为某公与我相与甚好,
此直是市井负贩,
长随厮役的见识。
第三十七条
与人言,不可夸富,不可诉贫。夸富贱人
也,
诉贫谄人也。
士自有所以振拔自立者 ,
岂必斤斤于此。
《记》
曰:不陨
穫
于贫贱,不充诎于富贵。
第三十八条
坊间《愿体集》云:对人诉冤,闻者虽极
为嗟叹,其实未尝入耳。此是真境实情。若对人诉叔侄、兄弟、
妻子之冤,不惟惹厌而已也,人且鄙而 贱之。
第三十九条
古人云,
士夫惟俗不可医 。
大凡言语举动
恭敬安详便不俗。
若言语举动一涉于俗,
便令旁观者芒背针毡 而
不可耐,而彼昏不知,方且自以为好看也。
第四十
条
戒多言。古人云:看来招灾惹祸,言语占
八分.
幼时亦谓 此老生常谈耳,
今阅历既久,
始知其为不易之论。
第四十一条
古人云;吉人辞寡,躁人辞多。不曰凶而
曰躁者,
躁便有凶的意思了。
阅历既久,
只觉得谦字好,
默字好。
此非依样前人作此 葫芦语,前十五年,尚不能写出此二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