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算规范2017
巡山小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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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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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算规范
1.
房产面积测算的总则
1.1
(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
房产面积测算分为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和共有建筑面积摊算,
其中
共有建筑面积摊算包括专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测算、共有建
筑面积测算与 分摊。经共有建筑面积摊算,计算出产权建筑面积(套
建筑面积)
。
1.2
(房产面积测算的要求)
1.2.1
房产面积的测算指水平面积的测算,< br>房屋边长测量取水平距离。
房屋边长以米为单位,取值
0.01
米;房产面积以 平方米为单位,取
值
0.01
米平方米。
1.2.2
共有 建筑面积分摊过程中,各权属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套应
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及套建筑面积取值
0.01
平方米,共有建筑面积
摊算结果保留四舍五入的凑整误差。
1.2.3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最大误差按下式计算:
1
式中:
△—房屋建筑面积误差的限差(
M
2
)
S
—房屋建筑面积(
M
2
)
2.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2.1
(一般规定)
2.1.1< br>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
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 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
构牢固,层高(或高度)
2.2
米(含
2.2
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1.2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应具备以下条件:
(
1
)应 具有上盖(独立顶盖或以上部的房屋、阳台、挑台、廊、
屋檐等上部建筑为盖)和地
(
楼、底
)
板;
(
2
)应有围护结构(如:墙、柱、护栏等);
(
3)层高或高度在
2.2
米或
2.2
米以上;
(
4
)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
(
5
)房 屋的附属部位(如:阳台、廊、门斗、雨篷等)应与主体
房屋室内相连通;
(
6
)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或各种活动的场所。
2.1.3按围护结构(如:墙、柱、护栏)水平外围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应遵循以下规则:
(
1
)房屋空间由墙、柱、护栏分别围护的,建筑面积应按墙、
柱、护栏各自水平外围 计算。见图
2.1.1
2
图
2.1.1
(
2
)房屋空间主要由墙围护,墙面有柱突出的,建筑面积一般按
墙水平外围计算。见 图
2.1.2
图
2.1.2
(
3
)房屋空间主要由柱、护栏相连围护或由墙、护栏纵横相连围
护,
护栏外围小于柱或墙端外围的 ,
建筑面积应按护栏水平外围计算;
护栏外围大于柱或墙端外围的,建筑面积应按柱或墙端水平 外围计
算,若遇阳台或按一半计建筑面积的部位,则按护栏外围计算。见图
2.1.3
3
图
2.1.3
(
4
)房屋不封 闭部位有柱、墙围护其上盖外沿小于柱、墙外围的,
建筑面积应按上盖外沿的水平投影计算。当柱(墙) 间连有护栏,护
栏外围和上盖外沿均小于柱(墙)外围的,建筑面积应按护栏外围和
上盖外沿中 小者的水平投影计算。见图
2.1.4
图
2.1.4
(
5
)房屋不封闭部位的底板外沿小于围护结构外围的,建筑面积
应按底板外沿的水平投影计算 。见图
2.1.5
4
图
2.1.5
(< br>6
)房屋不封闭部位有柱、墙围护其上盖和底板外沿均小于柱、
墙外围的,
建筑 面积应按上盖和底板外沿中小者的水平投影计算。
见
图
2.1.6
图
2.1.6
5
2. 2
(建筑面积计算细则)
2.2.1
单层、多层房屋
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
计算。
2.2.2
夹层、插层、技术层
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井道和连 通的楼梯、电梯井等
层高在
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围护结构水平外围计算建筑面积 。
2.2.3
地下室、半地下室
(
1
)层高在
2.20
米以上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按
其外墙(不包括防潮层及保护 墙)水平外围计算建筑面积。
(
2
)与室内连通的有透明结构顶盖的地下室 采光井,按其围护结
构水平外围计算建筑面积;
与室内不连通的有透明结构顶盖的地下室
采光井及露天的地下室采光井不计建筑面积。见图
2.2.7
图
2.2.7
2.2.4
突出屋面的建筑
(
1
)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如: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
设备用房等),层高在
2.20
米以上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6
(
2
)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当其下方设有缓冲层时,若缓冲层向
天面开门且层高在
2.2 0
米以上的,缓冲层应计算建筑面积;若缓冲
层不开门的,则不计建筑面积。
(
3
)房屋天面上有盖和围护结构的景观或装饰性建筑(如:亭、
阁、塔、装饰柱廊 及其他装饰性架空部位等)不计建筑面积。
2.2.5
穿过房屋的通道
穿过房屋的通道,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2.2.6
跨层部位、上空部位
房屋内层高跨越两个以上自然层的建筑空间
(如:
门厅、
大厅等)
,
按其所在层计算一层建筑面积,
在 其上部被跨楼层内形成的上空部位
按周边围护结构外围不计建筑面积。
上空周边的走廊、
回廊及室内阳
台(层高≥
2.2M
)按其围护结构水平外围计算建筑面积。见图2.2.8
图
2.2.8
7
2.2.7
井道
(
1
)房屋中的井道(如: 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通
风井、
烟道等)
按其穿越的房屋自然层
(层高≥
2.2M
)
计算建筑面积。
见图
2.2.9
图
2.2.9
(
2
)观光梯透明结构封闭围护的梯井及 不封闭围护结构围护的梯
井,按其穿越的房屋自然层(层高≥
2.2M
)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梯
井的观光梯不计建筑面积。见图
2.2.10
图
2.2.10
8
(
3
)房屋中 的井道(包括观光梯井)在仅穿越跨层部位的部分,
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见图
2.2.9 < br>(
4
)房屋井道的坑底高于房屋最下层地坪,坑底至坑上一层层高
小于
2.2
米的,最下层的井道不计建筑面积。见图
2.2.9
2.2.8
阳台
(
1
)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围护结构水平外围计算建筑面积。
(2
)不封闭的阳台(如:凸阳台、凹阳台、凹凸阳台、有柱阳台
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 投影一半计算建筑面积。见图
2.2.11
图
2.2.11
不封闭阳台应具有上盖,上盖高度应≥
2.2
米且≤
2
个自然层。< br>当上盖满遮阳台时,
则其下不封闭阳台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一
半计算建筑面积;< br>当上盖前沿遮盖阳台前护栏而其侧沿未遮盖阳台侧
护栏时,
则其下不封闭阳台按上盖侧沿 与阳台前护栏外围合围的水平
9
投影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当上盖前沿未遮 盖阳台前护栏时,
则其下不
封闭阳台不计建筑面积;水平投影为“凸”形的不封闭阳台,若其上
盖前沿未遮蔽阳台“凸”形前部护栏但遮蔽“凸”形后部护栏的,则
其下不封闭阳台按
“凸”
形后部分护栏外围水平投影一半计算建筑面
积。无上盖或上盖高度不符规定的不封闭阳台 不计建筑面积。见图
2.2.12
图
2.2.12
10
(
3
)底层不封闭阳台符合有护栏、上部
2
层以内有 满遮本阳台的
不封闭阳台的,
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坐于下部房屋屋面平台上的不封闭阳台
(简称屋面阳台)
参照底层不封闭
阳台计算建筑 面积。见图
2.2.13
、
图
2.2.13
底层不封闭阳台、
屋面阳台计算建筑面积的,
其护栏中允许开一
个出口,阳台横向护栏 中开有出口的应余留部分护栏。见图
2.2.14
图
2.2.14
11
底层不封闭阳台、屋面阳台两侧有竖直围护结构(如柱、墙)、
上盖 满遮及护栏围闭的,
不论其上部有无类似阳台,
按其围护结构外
围水平投影一半计算建 筑面积。见图
2.2.15
图
2.2.15
12
(
4
)不封闭阳台向房屋内延伸,形成部分悬空部分坐于下层屋顶
的阳台,若 阳台内延的屋顶部分两侧由竖直围护结构(如墙、柱)围
护或符合屋面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
则整个阳台按不封闭阳台标
准计算建筑面积,
否则整个阳台不计建筑面积;
不封闭阳 台横向延伸
坐于下层屋顶上,
形成部分悬空部分坐于下层屋顶的阳台,
悬空部分
的按不封闭阳台标准计算建筑面积,
坐于下层屋顶的部分按屋面阳台
标准计算建筑面积。见图
2.2.16
图
2.2.16
(
5
)上下层不封闭阳台投影错位的,下层阳台以其上部
2
个自然
层范围内的阳台
(或其他形式的上盖)
为上盖
(上盖进深≥阳台进深)
,按上盖侧沿与阳台前护栏外围合围的水平投影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见
图
2.2.1 7
13
图
2.2.17
(
6
) 不封闭阳台护栏内倾的,阳台建筑面积按护栏上端水平外围
尺寸起算;
不封闭阳台护栏外倾的,
阳台建筑面积按护栏下端水平外
围尺寸起算;
不封闭阳台护栏超出底板外沿的,
阳台建筑面积按底板
水平外围尺寸起算。
此类阳台上盖应遮蔽护栏上端外围。
见图< br>2.2.18
图
2.2.18
14
2.2.9
室外走廊(包括挑廊、檐廊、连廊)
图
2.2.19
(
1
)全封闭的走廊按其围护结构水平外围计算建筑面积。
(2
)室外无柱有护栏的走廊(简称无柱走廊,其护栏中允许开有
出口)其建筑面积按围护结 构外围水平投影一半计算。见图
2.2.20
图
2.2.20
15
无柱走廊的上盖高度应≥
2.2
米且≤
2
个自然层。 上盖满遮的,
则其无柱走廊按其护栏外围水平投影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无柱走廊沿
长度 方向部分有上盖遮蔽部分为露天的,
上盖遮蔽部分的走廊按上盖
与护栏外围合围的水平投影一半 计算建筑面积。
无上盖或者上盖进深
<走廊护栏进深或者上盖高度不符规定或者无护栏的无柱走 廊,
不计
建筑面积。见图
2.2.20
无柱走廊护栏内倾、外倾、超出底板 外沿的,参照不封闭阳台护
栏标准计算建筑面积。见图
2.2.18
(
3
)室外有柱走廊按其柱水平外围计算建筑面积。见图
2.2.21 有柱走廊柱间附有护栏、廊端有竖直围护结构(如墙)、底板外
沿小于柱外围及上盖外沿小于柱外围 情形的,
应遵照建筑面积计算一
般规定中有关建筑面积按围护结构水平外围计算应遵循的规则,
确定
有柱走廊的水平外围,计算其建筑面积。见图
2.2.21
图
2.2.21
16
2.2.10
架空通廊
(
1
)全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围护结构水平外围计算建筑面积。
(
2
)有顶盖不封闭的架空通廊(包括无柱架空通廊和有柱架空通
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 水平投影一半计算建筑面积。见图
2.2.22
图
2.2.22
无柱架空 通廊按其护栏外围水平投影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其上盖
应符合满遮护栏且高度≥
2.2
米且≤
2
个自然层,
否则不计建筑面积。
见图
2.2.23
有柱架空通廊上盖满遮护栏的,
按护栏外围水平投影一半计算建
筑面积;
有柱 架空通廊护栏外围大于柱外围,
上盖遮蔽柱未遮蔽护栏
的,
按柱外围水平投影一半计算 建筑面积;
有柱架空通廊护栏外围和
上盖外沿均小于柱外围的,
按其中小者外围水平投 影一半计算建筑面
积。见图
2.2.23
图
2.2.23
17
(
3
)无顶盖的架空通廊不计算建筑面积。
2.2.11
门斗、门廊
(
1
)门斗按其围护结构水平外 围计算建筑面积。有突出墙面的围
护结构并以上部建筑为上盖的类似门斗的房屋出入口,
按其围 护结构
水平外围计算建筑面积。见图
2.2.24
图
2.2.24
(
2
)房屋外墙内凹有上盖的出入口, 上盖与出入口处房屋外墙合
围的空间不计建筑面积。见图
2.2.25
图
2.2.25
若房屋外墙内凹有上盖的出入口,
其两侧墙前外 端有突出的围护
结构(如垛墙、柱)的,则按其围护结构水平外围计算建筑面积。见
图
2.2.26
18
图
2.2.26
(
3
)门斗常见异形按图
2.2.27
所示计算建筑面积。
图
2.2.27
(
4
)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按其 柱或围护结构水平外围计算
建筑面积;独立柱、单排柱或单排支撑结构的门廊,按其上盖水平投
影一半计算建筑面积。见图
2.2.28
图
2.2.28
19
2.2.12
雨蓬
(
1
)有柱(或有柱和 侧墙)雨蓬按其柱水平外围计算建筑面积;
独立柱(或独立支撑结构)雨蓬,按其上盖水平投影一半计算 建筑面
积。见图
2.2.29
以上部建筑为上盖下有柱(或有柱和侧墙)的建筑空间 ,按其柱
水平外围计算建筑面积;
以上部建筑为上盖下有独立柱
(或独立支撑
结构)的建筑空间,按其上盖水平投影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图
2.2.29
(
2
)无柱雨蓬下的空间不计建筑面积。见图
2.2.30
图
2.2.30
20
2.2.13
楼梯
(
1
)室内楼梯(包括自动扶梯)、楼 梯间的建筑面积按其通过的
房屋自然层(层高≥
2.2M
)计算。见图
2.2 .31
图
2.2.31
室内楼梯、
楼梯间在仅通过跨层部位的部分,按一层计算建筑面
积。见图
2.2.31
室内楼梯每个自然层的建筑面积是按其 下一层至本层的楼梯水
平投影计算,两层间的楼梯板投影重叠的部分,只计一次投影。见图
2. 2.32-A
、
B
室内最底层楼梯下方空间按最底层楼梯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br>见图
2.2.32-B
、
C
室内楼梯被上层梯洞围护结构水平投影遮 盖的部分不计入上层
的楼梯建筑面积。见图
2.2.32-C
图
2.2.32
21
错层房屋中每个错层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 错下一层至本层楼梯
水平投影计算,
最下错层楼梯下方空间按最下错层楼梯水平投影计算
建筑面积。见图
2.2.33
图
2.2.33
(
2
)层高
2.2
米以上有满遮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其围护结构外围
水平投影计算 建筑面积;
层高
2.2
米以上无顶盖或顶盖不满遮的室外
楼梯,按其围护结构 外围水平投影一半计算建筑面积。见图
2.2.34
图
2.2.34 < br>每个楼层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
按其下一房屋自然层至本房屋自
然层的室外楼梯段围护结 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
两层间的楼梯投影重
叠的部分,只计一次投影。
室外楼梯在仅临靠跨层部位的部分,室外楼梯按一个楼层计算。
22 < br>多层室外楼梯,
若最上层顶盖满遮整个楼梯的,
则各楼层室外楼
梯均按其围护结 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若最上层上盖满遮部
分楼层的楼梯的,
则被遮盖的楼层 楼梯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计
算建筑面积,
未被遮盖的楼层楼梯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 一半计
算建筑面积;
若最上层无顶盖或顶盖不满遮室外楼梯的,
则各层室外
楼 梯均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一半计算建筑面积。见图
2.2.35
图
2.2.35
2.2.14
架空层
(
1
)层高
2.2
米以上的架空层按其围护结构水平外围计算建筑面
积。见图
2.2.36
(
2
)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 按其
高度在
2.20
米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