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玛丽莲梦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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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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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5日发(作者: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69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 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50353-2013

自< br>2014

7

1
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

12

19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
)

建筑
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 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
它广泛应用于
基本建
设计
划、统计、设计、
施工
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
造价

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 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 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 部分例举了
25
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
词作了解释 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
25
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 、计算方法和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
做 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
、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 勒脚以上
结构
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
建筑物高度在

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
1
);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1
勒脚




单层建筑 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
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 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 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围护结
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 的墙体、门、窗等。



2
、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
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层高在< br>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br>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
至 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
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 距离。



3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
2. 1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净高在
1.2m

2.1m
的部 位应计算
1/2
面积;
净高不足
1.2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
“净
高界限计算法”。净高 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
的垂直距离。如图
2
:第(< br>1
)部分净高<
1.2m
,不计算面积;第(
2
)、(
4
)部

1.2m
≤净高≤
2.1m
,计算
1/ 2
面积;第(
3
)部分净高>
2.1m
,应全部计算面
积。



4
、地下建筑、架空层


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
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 、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 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房间地
平面低于室 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
1/2
者为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
室外地 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
1/3
,且不超过
1/2
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
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
坡屋顶下空间利用




坡地< br>建筑
物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的建筑面积,
设计
加以利用并有围护
结构
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 筑吊脚架空
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设计不利用的建筑吊脚架空层 和深基
础架空层,不应计算面积。





3
地下室示意图




5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回廊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 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
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 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回廊是指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
形走廊。



6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变形缝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 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其高低跨内
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部分的 面积内。(图
4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4
高低联跨的厂房示意图




7
、室内
楼梯
、井道




建 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
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 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并入建筑物面积内。自然层
是指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如遇跃层建筑,其共 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
层计算面积;
上下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
应选上一层的自然 层计算面积。
(图
5





8
、建筑物顶部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 箱间、电梯间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 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无围护结构的不计算面积。< br>



9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 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
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建筑物,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10
、外墙(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建筑物



设有围护 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
应按其底板面的外
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面积。(图
6


如遇到向
建筑
物内倾斜的墙体,则应 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内空间有关条文计
算面积。




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




1
、挑廊、走廊、檐廊



建筑物外有围护
结构
的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
算。层高在
2.2m
及 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有
永 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



走廊是指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挑廊是指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
间;檐廊是 指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图
7







2
、架空走廊




建筑物之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
高在
2.2 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有永久性
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
无永久 性顶盖的架空
走廊不计算面积。架空走廊是指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
水 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3
、门斗、橱窗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
落地橱窗,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
层高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 算
1/2
面积。有永久
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 2
计算。
门斗是指在建筑物
出入口设置的建筑过渡空间,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 图
8
);落地橱窗是
指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4
、阳台、雨篷



建筑物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 、封闭阳台、敞开式阳台,均按其水平
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阳台是供使用者进行活 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雨篷,不论是无柱雨篷、有柱雨篷、独立柱 雨篷,其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
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
2.1m
者,应按其雨篷结构板的 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宽度在
2.1m
及以内的不计算面积。 雨篷是指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
遮阳篷。



5
、室外
楼梯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则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但上
层楼梯可视作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即少算一层)。



6
、舞台灯光控制室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三、特殊的房屋建筑



1
、立体库房



立体书库、立体 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
按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
2. 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应计算
1/2面积。



2
、场馆看台


< br>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
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场馆看台下空间,当
设计
加以利用时(图
9
),其净高超过
2.1m
的部位应计
算全面积;净高在
1.2m
2.1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净高不足
1.2m
的部位
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如图
9
:第(
1
)部分净高<
1.2m

不计算面积;第(
2
)部分
1. 2m
≤净高≤
2.1m
,计算
1/2
面积;第(
3
)部分净高

2.1m
,应全部计算面积。


注:这里所 谓“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篮球场等),看台上有
永久性顶盖部分;“馆”应是有永久性 顶盖和围护
结构
的,应按单层或多层
建筑
物相关规定计算面积。按看台板的结 构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3
、站台、车(货)棚、加油站、收费站



有永久性顶 盖无围护结构的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
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计算。在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有
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关条文 计算面积。

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其他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除上述已提到的除外):



1、建筑物通道,包括骑楼、过街楼的底层。建筑物通道是指为道路穿过建
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骑 楼是指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过街楼是
指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2
、建筑物内的
设备
管道夹层。



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的天

、挑台< br>等。



4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的平台。



5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6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7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设置在
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 用的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
配件、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



8
、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
楼梯
、爬梯。



9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
仓、栈桥、 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商品房销售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


在我国大
部分城市,
根据建设部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 则》
的规定,
房屋销售仍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那么单元住宅的销售面积怎样测算
?< br>商品房按
“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
筑面积
(
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
)
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
=
套内建筑面积
+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
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的概念是每套住宅户门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净面积的总和。

中包括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
(
不包括吊柜
)
户内楼梯
(
按投影面积
)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房间时,其一 半的面积净高不低于
2.
1米,
其余部分最小净高不低于1.
5米,
符合以上要求的可计入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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