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数(约数)、倍数、质数(素数)、合数、质因数、互质数、倍数的特征
余年寄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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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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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容若词-
奇数(单数)、偶数、因数(约数)、倍数、质数(素数)、合数、质因数、互质数、倍数
的特 征
1.
奇数和偶数
(
1
)奇数(单数):在< br>整数
中,不能被
2
整除的数叫做奇数。可表示为
2n+1
(< br>n
为
整数)。
(
2
)偶数:在
整数
中,能被
2
整除
的数,叫做偶数。可表示为
2n
(
n为整数)。
2
、质数和合数
1
)质数﹙ 素数﹚、合数:一个大于
1
的自然数,除了
1
和它自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 整
除的数叫做质数;否则称为合数。
2
)
1
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
2
是最小的质数。
4
是最小的合数。
既是质数又是偶数
的数是
2
。
一位数中(
10
以内的数中)既是奇数又是合数
的数是
9
。
最大的一位合数是
9
。
< br>3
)
互质数:
公因数只有
1
的两个非零自然数
,叫做
互质数
。
4
)互质数具有以下定理:
(
1
)两个数的公因数只有
1
的两个
非零自然数
,
叫做互质数;举例:
2
和
3
,公因数只
有
1
,为互 质数;
(
2
)多个数的若干个最大公因数只有
1
的正整数 ,叫做互质数;
(
3
)两个不同的质数,为互质数;
(
4
)
1
和任何自然数互质。两个不同的质数互质。一个质数和一个合数,这两 个数不
是倍数关系时互质。不含相同质因数的两个合数互质;
(
5
)任何相邻的两个数互质;
3
倍数和因素
倍数和因数的概念是非
0
自然数的范围内研 究的
.
所以倍数和因数一定要是自然数
.
自然
数一定是整数
,
所以倍数和因数一定要是整数
.
1
)倍数
一个整数能够被另一个整数整除,这个整数就是另一整数的倍数。
2
)因数
假如
a*b=c
(
a
、
b
、
c
都是整数
)
,那么我们称
a
和
b
就是
c
的因数。需要注意的是,唯有
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 ,此关系才成立。
反过来说,我们称
c
为
a
、
b
的倍数。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不考虑
0
。
3
)
1
个非零自然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是
1
,最大的是它本身。而一个非
零自然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4
)质因数
若
a
是
b
的因数,且
a
是质数,则称
a
是
b
的
质因数
。
例如
2
,
3
,
5< br>均为
30
的质因
数。
6
不是质数,所以不算。
7不是
30
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5
)倍数的特征
(
1
)
2
的倍数
一个数的末尾是偶数(
0
,
2
,
4
,
6
,
8
),这个数 就是
2
的倍数。
如
3776
。
3776
的末尾为
6
,是
2
的倍数。
3776
÷
2=188 8
(
2
)
3
的倍数
一个数的各位数之和是
3
的倍数,这个数就是
3
的倍数。
如
4926
。
(4+9+2+6)
÷
3=7
,是< br>3
的倍数。
4926
÷
3=1642
(
3
)
4
的倍数
一个数的末两位是
4
的倍数,这个数就是
4
的倍数。
如
2356
。
56
÷
4=14
,是
4
的倍数。
2356
÷
4=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