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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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6日 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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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6日发(作者:爱我的每一个人)

邹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自查报告


邹城是
1994
年被国务院命名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
城。自公布之日以来,邹城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精
心呵护这项荣誉,坚持不懈地实施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战
略, 从规划、建设、管理等各个方面保护和发展这座名城。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国家 历史文化
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检查的通知》

现就我市名城保护 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
、保护范围及数量变化。

截至目前,市域范围内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 有上九
山村和越峰村两个历史村落,其中上九山村同时又为山东省
历史文化名村;省级以上风景 名胜区
1
处——峄山风景名胜
区。

中心城区形成“一轴、一带、一 核、三片区”的保护框
架,
一轴”
是由连青山路、
亚圣庙街构成的古城历史中 轴线,
连接岗山铁山、
古县治、
两孟三个历史风貌保护区;
“一带”
是儒家文化带,联系区域上各个文化节点的重要廊道;
“一
核”是名城的文化核心——历史城区 ,包括古县治范围、两
孟地区及其周边地区;
“三片区”分别为岗山、铁山历史风
貌保 护区、古县治历史风貌保护区、两孟历史风貌保护区。


1
历史城区范围北起平阳西路,南至唐王河,西接岗山中
路,东临峄山中路,合计
129.02
公顷。这个范围中包括古
县治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两孟历史风貌保护区。

境内共有孟府、孟庙等不可移动文物
517
处,历史文化
街区亚圣庙街和文庙 街西
1

2
处,历史建筑杜家胡同
1

建筑等28
处。

经自查,名城保护范围及历史文化街区数量自名城公布
以来一 直未改变,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数量不断增加。

2
、历史城区。
传统格局。
近年来,从整体上较好地保护邹城历史城区
和格局。除了单体的文物保护单位外 ,着重在保护古城和两
孟地区的空间格局、传统中轴线、视廊及高度控制等几个方
面的内容进行 了严格控制。合理划定历史地段,明晰空间保
护层次,
古城内部的街巷路网格局,
目前 保存比较清晰。
“显
山露水”
,加强历史文脉保护和认知,重点整治了城市干道
两侧、河流沿线、历史建筑群、文物保护单位(两孟和重兴
塔地段)及其周边的景观环境,并结合重要 的历史信息点或
历史遗迹,建设具有地域文化和历史文化特色的开放空间,
将历史文化名城的环 境魅力和文化特色充分展示出来,提高
了城市的吸引力。

历史风貌。
核心保 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禁止拆除,保持
原有的高度、体量、色彩及外观形象,并进行必要的修缮。

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保护区内不得进行

2
新建、扩建 活动。近年来,为保护历史风貌,相关部门聘用
了专门维护修缮施工队伍,对居住建筑单体改造充分尊重 传
统文化,在更新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对传统居住生活的简单化
理解,禁止套用一般城市住宅的建 造方式,防止失去原有的
风貌特色。民居建筑的修建宜采取地方鲁南民居院落的布局
形式,其建 筑装饰、建筑形式采用传统民居形式,墙体有过
墙石,建筑门、窗、屋顶及其它细部必须严格按规划管理 确
定的当地传统民居特色细部做法执行。总得来说,历史风貌
保护较好。

空 间尺度。
按照规划要求,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整
体风貌特色及空间形态,维持街区空间尺度 ,保证了街巷空
间的完整性和周边环境的协调性。保护区内保持原有的街巷
格局,一直未新建、 扩建道路(街巷)
。对现有街巷改造整
治时,保持或恢复了原有的街巷格局和景观风貌特征。< br>
人口变化。
邹城历史城区规划范围内现共有常住人口约

19000
人,
由于居住条件需要改善,
区域内居民不断迁出。

历史文化遗存 。
建立博物馆,运用丰富的文物资源,真
实生动地反映和展现邹城的历史和文化,构筑多方位的 历史
文化遗产展示体系。重视文化保护区内的历史文化积累,提
示隐形文化的内涵,结合老城区 改造和环境建设,谨慎修复
一批有特色的文物古迹。建立标志物系列,对于无法恢复的
古文化遗 址,重要的建筑遗址,都城遗址等,用标志物的方

3
法加以展示,通过简要的文字 或图示,将文物古迹的概况、
格局介绍给后人,对于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和重要历史人物
活动场 所,通过雕塑等手法,进一步增强了城市的历史文化
氛围和艺术性,丰富了人民的文化生活。

3
、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
(优秀)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
,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相关
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研究制定了《邹城市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优秀)建筑普查摸底工 作方案》
,明
确了普查范围、方式、认定标准、普查分组、普查路线及具
体工作安排等 内容,本次普查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分为动
员筹备、集中普查、审核验收、登记建档四个阶段,限定了
各个阶段工作开展时限。采取社会征集和各镇街协助调查相
结合的方式,在《新邹城》
、邹城政务网、外宣网、规划局
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广泛征集线索。工作组对征集的
线索 分类整理,剔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已被列入的文
保单位、
不可移动文物和不符合认定标准 的,
符合条件的
16
处进行了现场踏勘,实地登记其现状信息、拍摄相关影像资
料、收集与记录口述史资料,并填写历史(优秀)建筑调查
表。

经多次筛选,全市 共有杜家胡同
3
号建筑、东门里大街
12
号、
东门里大街
1 8
号建筑、
南门里大街
41
号、
钢山剧院、
市委党校大礼堂 、马石片村传统民居、李桃园村李氏祠堂、
石墙供销社、
中心镇电影院、
田黄镇大礼堂 等
11
个历史
(优

4
秀)符合申报条件。

4
、历史文化街区。

邹城一直未有正式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由于这次修编
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正在审批中,待省政府审批完
成后,我们再按照规划和程序申报历 史文化街区。

经自查,我市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主要出入口均
设置了标志牌。 随着基础设施的老化,历史城区居民不断外
迁,历史文化街区内人口数量也在逐渐减少。

5
、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的保护,遵循了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2014
年,我市公布了
28
优秀 历史建筑,
均已挂牌并设置保护标志,
建立历史建筑
档案。根据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 以及完好程度,将已列的
历史建筑进行分类,分别采取不同的保护和改造措施。在满
足历史建筑 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和
功能调整。
我市聘请了专门的历史建筑修缮队伍 ,
定期维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历
史建筑周边建 设项目,不得危及历史建筑的安全,建筑风貌
宜与历史建筑环境协调。

经调查,我市 的近现代建筑和工业遗产除闲置以外,绝
大部分现状使用性质没有改变,基本延续原功能。
< br>历史建筑与不可移动文物双重身份的有:杜家胡同
1

建筑,杜家胡同
3
号建筑,南关
1
号民居(鹁鸽楼)
,南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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