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县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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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6日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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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
年度
XX
县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
专项行动工作方 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
XX
、
XX
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
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
2020-2021
年度
XX
县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9
月
27
日
2020-20 21
年度
XX
县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工
作方案
各 乡(镇)人民政府、
XX
、
XX
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直及驻县有 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
XX
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继
续 保持严厉打击各种破坏
XX
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资源违法行
为的高压态势,有效保障XX
生态安全和湖区社会稳定,以
实际行动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试验区建设。根据省委书 记
刘奇提出
“
候鸟是自然赐予
XX
的宝贵财富,
是全人类共 同的
珍宝。我们要像保护家人一样保护候鸟,以查命案的力度严
查伤害候鸟行为,广泛发动群众 ,大力提升技防水平,多部
1
门联动发力,
让
XX
成为 候鸟最温暖、
最安全的家园
”
的总要
求,决定从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 0
日在全县
开展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为。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
“
五位一体
”
发展战略为指导,
打造美丽中国
“
XX
样板
”
的目标,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 建设生态文明先行试验区战
略部署,加大
XX
区生态保护力度;坚持
“
打防结合,标本兼
治
”
的方针。
加强对越冬候鸟及其栖息地的保护,
全面消除危
害越冬候鸟安全的隐患,扎实深入开展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
专项行动,
努 力实现
“
三无一杜绝
”
和
“
两个确保
”
的 工作目标:
即湖中无天网、无毒饵,路上无非法携带和运输越冬候鸟,
餐馆酒店和市场无越冬候 鸟藏匿、经营和交易,杜绝严重破
坏
XX
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确保湖
区无越冬候鸟大量死亡,确保媒体上不出现大量负面报道。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作,成立
XX
县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
XX
任组长,林业局局长
X X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
XX
为
副组长,由林业、财政、纪委监委、森林公 安、市场监督、
农业农村、水利、环保、高新园区等相关部门及沿湖乡镇负
责人为成员,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
由林业局党组成员
XX
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 项行动的日
2
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 )
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猎杀、
收购、
携带、
运输、
藏匿、出售越冬 候鸟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行为。对积压的各
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尽快结案;< br>
(二)坚决打击破坏越冬候 鸟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违法
行为,
主要包括在湿地上建光伏和乱搭乱建,
非法围堰种植 、
围湖养殖,违规栽树、采矿挖砂、捕捞螺蚌等非法行为;
(三)深入
XX
腹地全面清除天网、粘网、迷魂阵、定
置网、毒饵等危害候鸟安全的隐患;
(四)全面清查餐馆、酒店、农贸市场,杜绝野生动物
及其产品的非法销售;
(五)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监管;
(六)严格管理湖泊承包者、湖区放牧者 以及经常在湖
区活动的人员,引导群众自觉保护候鸟和监督举报各类偷猎
候鸟和破坏湿地的行为 ;
(七)建立和完善
XX
区各
“
卫星湖
”
(即主湖体周围各
大小湖泊)承包经营人员档案;
(八)引导环保组织、民间团体、环保人士参与保护工
作,发挥好他们的积极作用;
(九)
加强信息沟通,
对接好媒体和环保组织
(人士)
,
做 好宣传工作。
3
四、行动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历时
9
个月。
第一阶段:
排查摸底
(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 20
年
10
月
31
日)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 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公
布举报电话,
建立责任制度,
落实经费保障。
收 集
XX
区各
“
卫
星湖
”
承包经营人员档案;
县乡村层层召开专项会议,
进行动
员部署,并组织力量深入湖区一线乡(镇、场)
、 村、组,
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动群众,迅速掀起工作高潮,充分利
用各种可用信息渠道,深挖 案件线索,公布举报电话、举报
信箱,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公检 法等部门应加强协调与配合,对积压的各类野生动
物刑事案件进行集中梳理,争取从严、从重、从快办结 一批
情节严重、积压时间长的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持续保持对破
坏候鸟和湿地资源违法行为的高 压态势。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
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
(一)湿地候鸟保护专项整治阶段(
2020
年
1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在湖区 开展破案攻坚战、清理攻坚
战等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排查破坏越冬候鸟资源违法
犯罪活动 猖獗的区域,以及涉嫌非法猎捕、运输、携带候鸟
及其制口的重点人员,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建 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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