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

余年寄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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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4日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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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4日发(作者:掌故)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






公文是 党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进行公务活动、办理具


体事务的重要工具,权威郑重,严肃规范 ,而数字以其清新


的视觉感、震撼的冲击性、强烈的说服力和简洁鲜明成为公

< p>
文中经常使用和出现的一种文字,数字在公文中应当规范有


效地使用。





一、数字概述





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其中,汉语


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及其大写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


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

< p>
0



1



2



3


4



5



6



7



8< /p>



9


”等。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 数字,在公文中的使


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





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


熟悉,


规范意识、


标准意识不强,

< p>
审核程序不严格、


不规范,


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 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


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如“


2008


年”写


作“


08


年”



“七八天”写作“七、八天 ”



“腊月十五”写作


“腊月


15




“一年


4


季”





1,300,000,000


人”等等,这< /p>


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


量和发 文机关的形象。





三、汉语数字规范使用方法





(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


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



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


海、零点方案 、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


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 等。





(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


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第二季 度、二万五千里长征、


十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 夏历月日、各民族非


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如


:


万历十五年、丙寅


年九月二十三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 阳木龙年八月


二十六日等。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


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如:


康熙二十一年



1682


年)


。< /p>





(四)相 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


字数字,


且之间不 能用符号隔开,



“三四天”


:


不能写成


“三、


四天”




“八九万套”不能写成



“八、九万套”






(五)含有月、日简称以表示事件 、节日或其他特定意


义的词组,应使用汉字数字。如果涉及到一月、十一月、十


二月等因数字的重复性或连续性可能引发歧义的,要将表示


月和日的数字 用间隔号“·



隔开,并加引号。如:


“一·二八”


事变(1月28日)




“一二·九”运动


(12


< p>
9



)


,若写作


“一二八”事变、


“一二九”事变,则可能理解为“

12



8


日”



1



29


日”


,进而也就违背了历史事实。涉及其他月


份的,不必使用间隔号,但是否使用引号,则视事件的知名


度和社会的习惯性 使用而定。如“五四运动”



“五一国际劳

动节”



“九一三”事件、


“七七 事变”等。




(六)用“多”


“几”


“余”


“左 右”


“上下”


“大约”等


表示不精确数 时,


使用汉语数字。


如:


一百多次、< /p>


九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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