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说明
-
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说明
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证编号由一个英文字母
G
与十位阿拉伯数字
组成。
G
代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
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
第一位、
第二位数
字为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
代码,第三位、第四位数字为省辖市级行政
区划代码,第五位、
第六
位数字为县级政府行政区划代码,其余
四位数字为流水号。
江苏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规则
一、编号规则制定原则
1
.每一个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均有一个与其它单位不重复的、终
身不变的编号
;
2
.编号应能反映持证单位所在县
区(县级市)
、经营方式等基
本信息;
3
.参考国家环保总局制订的编号方法(征求意见稿)
。
二、编号规则
<
/p>
编号由两段共
5
个英文字母、两段共
p>
7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从
前向后的编排方法
为:
第一段英文字母为江苏省的行政区划代码
JS
〔
(根据
《中华人民
p>
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
GB/T 226
0
—
1999
)规定)
,代表该许可证由
江苏省环保厅颁发;
第一段英文字母后接第一段阿拉伯数字,共
4
位,为
危险废物
经营设施所在的县区(市)行政区划代码,
使用国家公
布的最新行政
区划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