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文件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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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相关文件及表格
目
录
1
p>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的通知<
/p>
(P2
—
P3)
2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P4
—
P5)
3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
标准》实施办法
(P6
—
P7)
p>
4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测试
方法、器材规格的通知
(P8
—
P11)
5
.
国家学生体质
健康标准登记卡
(小学一
---
四年级
)
(P12)
6
.
< br>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小学五
---
六年级)
(P13)
7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初中)
(P14)
8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高中)
(P15)
9
.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P1
6)
10
.安徽省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方案<
/p>
(P17
—
P19)
1
教
育
部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教体艺
[
2007]8
号
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新疆生产<
/p>
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
《学生体质
健康标准》自
2002
年试行以来,各地认真
< br>组织推广试行,取得了很好的经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在认真总结试行工作的
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对《学生体质
健康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国家学生体质
健康标
准》(以下简称《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
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
施,确有困难不能在
2007
年实施《标准》的学校,须请示
上级教育行
政部门,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同意后可以延
期至
2008<
/p>
年实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将延期实施《标
准》的学校名单报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备案。
二、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
制定
《标准》<
/p>
的具体实施计划,并于
2007
年
9
月
1
日前报教育部
备案。
2
三、自
2007
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每两年组
p>
织一次对各地实施《标准》情况的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附件:
1.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二○○七年四月四日
主题词:学生
健康
标准
通知
部内发送:部领导,各司局
教育部办公厅
2
007
年
4
月
11
日印发
3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一、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
作
,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
康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
(二)
本标准是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的有机组成部分,
是
《国
家体育锻炼标准》
在
学校的具体实施,
是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
基本要求
,
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
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
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
质健康水平,
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
激励
< br>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
准。
(四)本标准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一、二年级为一
组,三、四年级为一组,五、六年级为一组,初、高中每年级各为一
组,
大学为一组。
小学一、二年级组和三、四年级组测试项目分为
三类,身高、体
重为必测项目,其他二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小学五、六年级组,
p>
初、高中各组,大学组测试项目均为五类,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
测项目,其他三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
选测项目每年由地<
/p>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在测试前两
个月确定并公布。选
测项目原则上每年不得重复。
(五)
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本标准的测试,
本标准的测试
方法按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中的
有
关要求进行。
(六)
本标准各评价指
标的得分之和为本标准的最后得分,
满分
为
100
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
90
< br>分及以上为优秀,
75
分—
89
分为良好,
60
分—
74
分为及格,
59
分及以下
为不及格。学生体质
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
按评定等级
记入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
标准登记卡》(见附表
1-5
)。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
级,按
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
50%
之和进行评定。因
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
,
填写
《免予执行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
标准
>
申请表》(见附表
6
)。
4
(七)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指标与分值
组
别
小学一、
二年级
评价指标(测试项目)
身高标准体重
坐位体前屈、投沙包
50
米跑(
25
米
×
2
往返跑)、立定跳远、
跳绳、踢毽子
身高标准体重
小学三、
四年级
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
5
0
米跑(
25
米
×
2
往返跑)、立定跳远、
跳绳
p>
身高标准体重
肺活量体重指数
小
< br>学
五
、
六年级
< br>
400
米跑(
50
米
×
8
往返跑)、台阶试
验
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握力
< br>体重指数
50
米跑(
25
米
×
2
往返跑)、立定跳远、
跳绳、篮球运球、足球颠球、排球垫球
身高标准体重
肺活量体重指数
初中、
高中、
大学
各年级
1000
米跑(男)、
800
米跑(女)、台阶
试验
坐位体前屈、
掷实心球、<
/p>
仰卧起坐
(女)
、
引体向上(男)、握力体重指数
50
米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
球运球、排球垫球
分值
备
注
20
必
测
40
选测一项
40
选测一项
20
必
测
40
选测一项
40
选测一项
10
必
测
20
必
测
30
选测一项
20
选测一项
20
选测一项
10
必
测
20
必
测
30
选测一项
20
选测一项
20
选测一项
注:身高标准体重测试项目
为身高、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测试
项目为肺活量
,
握力体重指数测试项目为握力。
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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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实施
工
作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下,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体
< br>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二、
《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体育教研部
门、教务部门、校医
院(医务室)、学工部门、辅导员(班主任)协
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 br>《标准》
的测试应与学生的健康体检有机结合,
避免重复
测试。学生的《标准》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
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小学
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
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含电子档案),作为
学生毕业、升学的
重要依据。对达到及格以上成绩的学生颁发证章。
《标准》的实施工
作记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三、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
生、奖学金
评选;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标准》成
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
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
准》成绩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
高等学校学生毕
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
50
分者按肄业处理。
四、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
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
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
《标准》,并填
写《免予执行
<
国家学
生体质健康标准
>
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
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
生、奖学金
、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
定等级。
五、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一
小时者,奖励
5
分,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
六、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
其
《标准》
成绩记为不及格,
该学年
《标
准》成绩最高记为
59
分:
1
.评价指标中<
/p>
400
米(
50
米×
8
往返跑)、
1000
米跑(男)、
800
米跑(女)、台阶试验的得分
达不到及格者;
2
.体育课无故缺勤
,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
1/10
者。
七、各地、各学校在实施《标准》时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
< br>思想,
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
落实安全责任制,
加强对场地、
器材、
6
设备的安全检查。
要认真做好学生
的体检工作,
对生病学生实行缓测
或免测。
八、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每年均直接将本校各年级《标准》测试数
< br>据,
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
(网址中文域名:
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
英文域名:
),报送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
准数据管理系统”,上报数据的时间
为每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上报测试数据的工具软件,
由学校在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
上免费下载
使用。
九、高职、高专类学校参照有关要求执行。
< br>十、教育部每年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标准》的基本
情况;每学年对教
育部直属高校本科新生《标准》测试结果,按生源
所在地进行统计,并以省、自治区、直
辖市为单位进行公布。
十一、
各地教
育、
体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实施
《标准》
的情况,要认真检查监督。要将《标准》的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教
育督导
内容和评估指标体系,
并作为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评优、
表彰<
/p>
的基本依据。
对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者,
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者,
给予行政
处分。
十二、为保证《标准》测试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各
地、各学
校招标、选用的
《标准》测试器材必须是经国家认证认
可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的相关认证机构认证合格的产品。
十三、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7
教
育<
/p>
部
办
公
厅
文
件
教体艺厅
p>
[2007]4
号
—————————————————————————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测试
方法、器材规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教育局:
为保证《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规范性和
科学性,
现将
p>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部分项目测试方法、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部分项目测试器材规格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p>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部分项目测试方法
< br>2.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部分项目测试器材规格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8
附件
1: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部分项目测试方法
一、篮球运球
1.
场地设置
测试场地长
20
米,宽
7
米,设标志杆
10
根(杆高
1.2
米以上),设臵如图
1
。
p>
图
1
(“┄”为运球路线)
2.
测试方法
出发口令发出后开始计时,
运球依次过杆
(如图
1
所示)
返回到起
(终)<
/p>
点线时计时结束。
小学、
初中学生单手运
球,
高中以上学生每次过杆时需换手运球。运球过程中球脱手应
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计时不停止。每人可测试
两次,以最好的一次记录成绩
。
出现以下行为测试成绩无效:抢跑,双手同时运球,膝
p>
盖以下身体部位触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
测试场地
,未按要求路线完成。
二、足球颠球
单脚或双脚交替以脚背
连续颠球,每触球一次,计数一
次,球落地为结束,足球规则中允许的其它部位触球只作
为
调整不计次数。每人可测试两次,以计数最多的一次记录成
绩
。
三、足球运球
1.
场地设置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