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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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标准
1.
学
校
规
小学
学
校
规
模
p>
模
和班额
2.
班额
初中
小学
初中
学校类别
在校生数均不得超过
2000
人
校均班
额不超过
45
人
校均班额不超过
50
人
中心城区学校
主城旧区
主城新区
15
20
中心城区以外地区
学校
20
25
3.
生
均
用<
/p>
地面积
学
校<
/p>
用
地
面积
完全小学
初中
注:
①中心城区及以外地区划分见附件
2
。
②市州政府所在地主城旧区、
主城新
区义务教育学校,其乡镇以
下农村学校,执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学校办学基本条件
审核标准。
4.
生
均
校
小学
舍
建
筑
面
积
初中
不低于
5.66
平方米
/
生
< br>
不低于
6.66
平方米
/
生
5.
绿
化
用
小学
地面积
初中
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
面积的
30%
1-5
个班
60m
直跑道
100m
直跑道
200m
环形跑道
300m
环形跑道
100m
直跑道
200m
环形跑道
300m
环形跑道
小学
6-11
个班
12-23
个班
24
个班及以上
6.
跑道
初中
体
育<
/p>
活
动
场所
1-11
个班
12-17
个班
18
个班及以上
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他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不能达到上述标准
时,
只要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
可
视为达标。
(指
标值和省级评估标准均为该校实际数值)
1-11
个班
7.
田径场
小学
12-23
个班
24
个班及以上
可不设环形跑道田径场
200
m
环形跑道田径场
300
m
环形跑道田径场
1-11
个班
初中
12-17
个班
18
个班及以上
8.
篮
球
场
小学
或排球场
初中
9.
初
中
理
小学
<
/p>
化
生
实
验
室
和
小
学
科
学
教
室
初中
设备
10.
体
音
美
小学
器材设备
初中
可不设环形跑道田径场
200
m
环形跑道田径场
300
m
环形跑道田径场
每
6
个班至少有
1
个篮球场或排
球场(
6-11
个班,按一个计
算
p>
,12-17
个班,按
2
< br>个计算,以此类推)
建有科学教室,配备了相应的实验器材设备
建有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配备了相应的实验器材设备
建有音乐、美术教室和体育器材室,且配备了相应的器材设备
1-23
个班
小学
条
件<
/p>
装
备
11.
计<
/p>
算
机
和图书
12.
多
媒
体
教室
教室
初中
24
个班及以上
24
个班及以上
1-23
个班
有
45
台计算机教室
1
间
至少有
45
台计算机教室
2
间
p>
有
50
台计算机教室
1
间
至少有
50
台计算机教室
2
间
各学校至少有一间多媒体教室(
“班班通”教室统
计其中)
类别
小学
一般县(市、区)
经济欠发达地区
生均藏书
30
册以上
(含
30
p>
册)
生均藏书
4
0
册以上
(含
40
册)
生均藏书
15
册以上(含
15
册)
p>
13.
生
均
图
p>
书册数
初中
生均藏书
25
册以上(含
25
册)
14.
合
格
学
小学
历
教
师
占
教师配置
比
15.
师生比
初中
小学
初中
100%
100%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