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必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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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基本要求
1.
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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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体罚
本质要求
2.
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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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作
高度负责,
认真备课上课、
批改作业、
辅导学生。
师德灵魂
3.
关爱学生
: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
尊重
学生人格,
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天职核心
4.
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创新精神,促进全面发展。
内在要求
5.
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不竭动力
6.
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
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
教师与学生:热爱、尊重、赏识、严格要求、公平公正对待。
职业理念
学生观:
“
以人为本”
,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
一、学生是
发展的人
1.
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2.
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3.
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二、学生是
独特的人
1.
学生是完整的人
2.
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3.
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三、学生是
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1.
每个学生都是独立的、不依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3.
学生是责权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