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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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委教工委、教委、政府教育督导室、综治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民政
局、司法局、团委、妇联:
为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
防治工作,
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权利,
根据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结合本市实
际,现提出如下
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
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促进孩子全面健康成长是政府、学校、家庭和
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
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健康发展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
阶段,
中小学生
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直接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影响了学生的正常发展,
造成了
不良
社会影响,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要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落实政府、学
校、家
庭和社会各方面的责任,
形成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各司其职、
学校教育管理、
家长监护教育、<
/p>
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共同治理局面,为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要加强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领导。
各区成立由区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
区
教育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
区相关
部门领导任成员的区级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
导小组。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合作
、齐抓共管、属地为主、依法治理的工作制度机制。
二、加强学校教育管理
(一)加强教育
各区、
各
中小学要坚持立德树人为本,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切实加强
中小学生思想
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
培育和践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
落实教育部
《中小学生
守则(
2015
年修订)
》和《
p>
xx
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016<
/p>
年修订)
》
,教育学生知德明
礼、遵规守纪、
团结友善。
加强班主任对学生的思
想教育工作,
对存在不良行为的学生提前
预防。
落实
《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
、
< br>《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
,
全面深入开展法治教育,
p>
将防治欺凌和暴力内容融入课程教学,
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
养,
养成知法守法的良
好行为习惯。加强“法治教育进校园”工
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作用。落
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2012
年修订)
》
< br>,结合不同学龄段学生特点,积极开
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
理品质,加强对有需求学生的心理咨询辅导。
(二)严格管理
各区、
各
中小学要坚持宽容但不纵容、
关爱而又严管的原则,
全面加强学
校的日常规范
化管理,
为全体学生创造文明有序的学习环境。<
/p>
中小学要制定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
作制度,并纳入到学校
整体工作统筹考虑。要加强师生联系、
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
日常学习生活情况,
了解学生思想动态,
对可能导致学生欺
凌和暴力的异常行为早发现、
早
预防、早控制。要加强校园安全
管理,严格校门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
保证校园安保人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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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必要安防设备设施,
加强校园安防监控视频联网建设,
严禁学
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三)预防为主
各区、各中小学要坚持主动预防为
主,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坚决
防止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发生。
建立以校长为主责的工作责任体系,
健全工作机制,
< br>明确职责
分工,细化工作制度,注重工作实效。加强对干部教师的全员培训,提高
思想认识,加强研
讨交流,
提高能力水平。
适时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
通过课堂教学、
专
题讲座、
班队会、主题活动、
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强化学生遵
规守纪教育,引导学生提高对欺凌和
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
教
育学生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
同时也学会自我防护。
加强
对学生欺凌和暴力苗头问题的排查,
充分发挥班主任、
任课教师和日常管理人员的作用,
深
入了解掌握
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异常反应,
发现异常苗头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及时进行干
预化解,力求将矛盾问题消灭于萌芽之中。
(四)稳妥处置
各区、
各
中小学要坚持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
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处置学生
欺凌和暴力事
件,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应急
处置机制。
中小学要制定防治校园欺凌和
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
明确应急处置程序、责任分工、规范要求,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建
立校园欺凌和暴力排
查制度,
定期排查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隐患,
对排查出的问题隐
患及时
干预化解。
要建立完善校园欺凌和暴力信息报告制度,<
/p>
一旦发现校园欺凌事件,
按规定及时
上报
上级主管部门,
并寻求法治副校长、
律师的法律帮助。
要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
安全,
维护未成
年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视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严重程度,
及时
采取不同保护措施,
情节严重的立即联系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要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
对
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
约谈家长并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
依法依规采取适
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对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对其进行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
多次实施欺凌暴力的学生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
读;
对
涉及违法犯罪的学生要及时联系当地公安部门。要加强涉
欺凌和暴力事件学生的疏导教育,
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家长及时开展心理疏导,<
/p>
并提供应有的支持和帮助;
对实施欺凌
和
暴力的学生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
帮助其分析原因改过自新,
避免歧视性对待。
要建立社会网络舆情应对机制,
及时
客观回应社会和网络热点关切,
坚持一切有利于学生健
康成长的
原则,
积极正确引导社会网络舆情,
防止因网络媒体过度炒作对
学生和相关当事人
造成二次伤害。
三、强化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各区、
各
部门要加大群防群治工作力度,
将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综合治理的重
要内容,
全面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要
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的作用,
针对社会和学
校集中反映校园周边突出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整
治,
并建立治理校园周边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加强校园
周边及社会重点区域社会治安防
控体系建设,
推进校园周边及社
会重点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全覆盖,
实现对青少
年违
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
实时监控、
轨迹追踪及动态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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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依托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信息系统,
整
合有关部门信息资源,
发挥青少年犯罪信息数据库作用,
注意对
未成年人犯
罪信息记录的封存,
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研
判。
要在治安情况复杂、
问题较多的学
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
密切与学校的沟通协作,
积极配
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
暴力隐患苗头,
并及时预防处置。<
/p>
要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
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