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伤害事故案例

萌到你眼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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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8日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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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8日发(作者:thanksto)


少年遭老师殴打左腿失去知觉



行走需借助木棒



2009

< p>


07



02

< p>



14:58


华龙



【大





小】



【打印】



1


位网友发表评




4

< br>月


24


日,是云阳故陵中学


20 09



8


班小兵的

16


岁生日。这天晚上


8


点,身为 班级


纪律委员的他,


因为自习时有同学讲话,

< br>他又不肯说出是哪些同学,


遭到班主任吴永发的耳


光和拳 脚。


后被确诊为颈腰椎受损,


外伤致神经分裂症。


目前,


他的左腿正在逐渐失去知觉,


行走必须借助木 棒。



同学


:


老师课堂上打人




据小兵的同学称 ,当晚,小兵和同学约定下晚自习后再为他庆生日。晚上约


8


点 左右,


小兵和同学们都在教室内上晚自习,


班主任吴永发到教室 后,


身为班级纪律委员的小兵,



于不 肯说出是哪些同学在说话,被吴连打几个耳光后一阵猛推,使小兵撞在讲台和栏杆上,


并 踢了小兵几脚。每一脚都踢在小兵的大腿上,更踢在他的心上。


“老师,


你下手干嘛这么


重?”



几 分钟后,


吴永发发现小兵身子不住战栗,


赶紧将小兵送往了医院 。


后被诊断为颈腰椎


受损。



4


天后,有


14


名同 学在一份关于小兵被老师打伤的情况说明书上,签名并印上手印。


< br>小兵


:


一半男生被打过




昨日,


记者在西南医院门口,见到了 前来做第三次检查的小兵,他目光有些呆滞,


右手


时不时颤抖, 手中的木棒已经被摸得非常光滑。目前,他站立时需要靠木棒支撑上身,


行走

< p>
还需要父亲搀扶。


“左腿没得啥子感觉了。


”他告 诉记者,


自己并不是班上唯一被老师打过


的学生。“全部


40


多个男生,有一半都被吴老师打过。”据了解,吴永发老师年仅< /p>


23


岁,


任小兵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脾 气很大。”



据了解,


6

< p>
月初,重庆渝万司法鉴定所鉴定:“外伤后急剧发病,双下肢痉挛,双下肢


无力等运动障碍„„上述不良反应与外伤有一定关系。”



老 师


:


一时冲动很后悔




昨日,


打伤小兵的吴永发也一起来到 了西南医院。


对于自己一时激动造成的后果,


他表


示非常后悔。



故陵中学校长张福林在接受记者采 访时表示,


老师打人事件发生后,


学校已经对当事人

< p>
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张福林表示,事发后,教委已经协商处理了


10


多次,但没 有结果。目前校方和打人的


老师都不认可之前的司法鉴定,“希望再做一次市级司法鉴定 。”



对于吴永发老师动手的行为,张福林认为,“年轻老师 ,


教育上过激了!初中生实在太


难管了!”



重庆晨报



记者



肖庆华







广东省的


3


名住校中学生外出未归,


在校外被绑架。


绑匪勒索


20


万元的要求被学生家长拒绝


后,穷凶极恶地杀害了全部人质。凶手已受到法律的 严惩,但却没有钱赔偿给家属,学校为此被


家长告上法庭索赔。日前,广东省兴宁市人民 法院判决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


74066.78


元。







此案所蕴涵的法理与生活中的常


理差 异较大,值得师生研究、思考。





住校生外出遭绑架被杀害





此案绑匪罗剑锋在广东省兴宁市一个中学建筑工地做工期间, 与该校学生李平


(


化名


)


相识后


经常往来。


2002


年底,罗剑锋多次向同伙邬文通、邬家强提出搞点钱来过年,并说李平家里很有


钱,邬文 通、邬家强赞成伺机作案。





2003



1


月< /p>


8


日晚约


7


时, 本应住宿在学校的学生李平带黄苑、李玲


(


均为化名

< p>
)


两名女同学


应罗剑锋之邀去玩,罗剑锋、邬文通 乘机将


3


名中学生“请”到邬家强家吃晚饭。晚饭后,李平


与两名女同学一直在邬家强家看电视、听歌。晚上


12


时许,


3


绑匪露出狰狞面目,将

3


名中学生


分别关押在不同房间。尔后,

< br>3


名绑匪对两名女生进行强奸。


1



9


日凌晨


3


时许,罗剑锋先行离


开邬家。上午


10


时许,邬文通、邬家强勒令李平打电话给其父亲,勒索


20


万 元,但遭到李父的


拒绝。中午


1


时许, 邬文通、邬家强将


3


名中学生杀害,将尸体掩埋在附近一废弃厕 所后面的化


粪池里,并清理好现场后潜逃。


2003

< p>


5



3


日下午,逃窜到深圳的邬家强因形迹可疑,被深圳


公安局龙城派出所盘问审查, 邬家强交代了杀害


3


名中学生的犯罪事实,使当时震惊梅州地区 的


绑架学生杀人案件得以告破。





2003



10



14


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 审理认为,邬文通、邬家强、罗剑锋无视法律,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


3


名中学生,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应依法惩处。邬文通、邬家强在


勒索财物未果后,杀害


3


名被绑架人,犯罪手段 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为严重,应依


法严惩。邬家强虽有自首行为,但其犯罪 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


依法不予从轻处罚。罗剑锋虽在绑 架中未直接实施杀害人质的行为,但首先提出犯意并提出作案


对象,在实施绑架过程中积 极、主动,对


3


名人质被其同伙杀害的结果持放任态度,客观上 造成



3


名人质被其同伙杀害的极为严 重的后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绑架罪判处邬文通、邬家强


死刑;判处罗剑锋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


3


名被告人赔偿受害学生家长 经济


损失


246889.28


元。判决 后,


3


名被告人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 院经审


理后依法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2004< /p>



4


月邬文通、邬家强二罪犯被执行死刑 ,另


一罪犯罗剑锋送监狱服刑。





凶手无力赔偿学校成被告





随着案件的审结,罪犯得到了应有 的惩罚。罪犯死的死、坐牢的坐牢,赔偿款一直未能得到


落实。


2004



9



15


日,


3


位受害学生的家长分别向 兴宁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请求法院判


令学校赔偿各项经济 损失共计人民币


161449.44


元。庭审中,受害学生家长 认为,他们的子女是


该学校的在校住宿生,家长将子女托付给学校,学校应承担教育、管 理、保护的责任,但家长一


直未接到学校有关他们子女离校的通知,致使他们的子女离校 后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最终遭遇


绑架、杀害,为此学校应承担其失职造成


3


名学生遇害的赔偿责任。





学校认为他们很冤枉,认为受害学 生遇害并非在学校内,而是发生在其擅自离校期间。学校


或教师并未发生任何侵犯学生人 身权、财产权等违法行为,且法院已对


3


名学生家长的经济损失


作出判决,


3


名学生家长告他们赔偿是 没有任何道理的。





学校被判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05



4


月,兴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3


名受害人都是未成年人,学校对其在校学生负


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按照该中学的 规定,在校住宿学生在星期三下午放学后可自行回家,


次日早上第一节课上课时由老师点 名检查学生到校的情况。但在血案发生当天,也就是


2003



1



9


日,正 好是星期四,老师在得知这


3


名学生没有到校时,却一直未与< /p>


3


名学生的家长通报相


关情况,导致


3


名学生因脱离监护而受到伤害,学校在管理上存在过失,应承担一 定的责任。虽


然之前已经判决凶手赔偿家长的损失,但实际上家长至今没有收到任何的赔 偿,对此,学校应该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院遂判决学校赔偿


3 0%


损失给家长,即


74066.78


元。






儿童放学途中遭车祸身亡





学校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06


年的一天,从外地来兰州打工的许某7岁的女儿没有乘坐学校的校车,而是自己


步行回家 。


孩子在途中不幸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许某同时 向肇事司机和学校


要求赔偿,但遭到学校的拒绝。许某认为,是学校当初承诺

< p>


专车接送



等优惠条件 ,自己才


将女儿送到这所学校,但发生车祸的当天,学校并没有将女儿用校车送到原先约 定的地点,


才导致孩子在车祸中丧生,


因此许某要求学校赔偿医 疗费、


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共计


10

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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