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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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一、校纪处分的依据和原则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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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学校管理,
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进一步创造有利于学生健
康发展的教育环境,
保障学校教育教
学工作顺利进行,
依据
《贵州省义务教育条
例》《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
试行
)
》并结合《中小学生守则》
和《中小学生日
常行为规范》,制定本规定。
(二)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自理、
自育、
自律能力,
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
实行宽严结合,辅以必要的纪律约束和处分,确保校规校
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学生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处分违纪学生应坚持规范有序、实事求是、教育为主的原则。
(四)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
处分。
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家长带回教育等处分。
(五)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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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
表现者;
2
、确系受他人胁迫或诱骗
,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者;
(六)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重处分:
1
、拒不承认错误者;
2
、在调查中提供伪证,造成调查困难者;
3
、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恫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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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同时触犯多条校规者;在本校曾经受过处分者;
5
、指使、挑唆或伙同他人打架斗殴、煽风点火,
向别人提供凶器、扩大事
态、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勾结校外人士来校滋事的;
6
、集体(三人以上)违纪的首要组
织者;
二、通报批评
(一)通报批评的有关要求
1
、学生因违反学校纪律并造成一定影响尚不够处分者,可对其给予全校通
报批评。
2
、通报批评根据教育
效果需要,可选择班级、年级、学校三种等级中的一
级宣布并在相应的范围内通报,教务
处备案。
3
、通报批评是学生纪律处
分前的警告性辅助教育手段,被实施通报批评后
若该生在言行上仍无改正者,可予以纪律
处分。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上课经常迟到。
逃避值日或者不认真值日,
故意破
坏环境
(随地丢弃废弃物、
在楼道、教室墙壁内外、黑板、课桌
凳
(
椅
)
等公
共财物上乱涂、乱画、乱刻者
)。
扰乱他人学习、工作、休息或
扰乱课堂、自习记律。无故不参与做操、升旗、集
会,或者在集会时起哄、吹口哨、吵闹
喧哗的。课间在走廊里打闹、在教学区玩
球且不听劝阻。不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或不听从
门卫、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
欺骗、顶撞、起哄、侮辱、讽刺挖苦老师、管理人员或值
日学生干部、学生。住
宿生在寝室闲聊、唱歌、嚎叫、打闹影响他人休息。在宿舍擅自留
宿外人,初犯
未造成后果;烫发、染发、化妆、佩带首饰、穿高跟鞋、衣裤过于露体等不
符合
穿着规定。
经教育不改者。(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提供材料)
(三)凡受到全校通报批评者记入学校通报批评记录表。
三、纪律处分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
者,给予警告处分,且品德等级不能评优和良。
1
、上课违反课堂纪律,屡教不改者;(班主任、任课教师提供书面材料);
2
、考试舞弊者(首次)或在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中无故缺考者
(首次);
3
、仪容仪表不符合学校
规范要求,屡教不改者;将手机、游戏机、
MP3
等
带入校园,经教育不改者;在教学区内打球,不听劝阻者;
4
、在校内吸烟、酗酒和参与赌博等不良行为(首次);
5
、故意破坏公物,或损害公物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能
主动承认者;
6
、私藏刀具等危险物品者;
7
、在校期间(白天)翻墙外出者(首次);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且品德等级不能评优和良。
1
、多次违反课堂纪律,不服从老师的教育管理;
(班主任、任课教师提供
书面材料);
2
、考试作弊二次以上或串通多人作弊,或在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中无故缺
考两科以上者;
3
、在
校内吸烟、酗酒和参与赌博等不良行为达
2
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