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清单

巡山小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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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8日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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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8日发(作者:边走边爱)


附件


3




初中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清单




1


、报考证明复印件(如: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


《上海


市居住证》等)



2



2007


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考生报名信息表



3


、外省市借读生借读审批表



4


、考生志愿表



5


、综合素质评价表



6


、初中毕业生登记表



(外省市返沪考生如无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有初中三年的学


籍卡原件)



7


、体检表



8


、体育学科成绩记录表(免修学生应附“学生因病或残疾免


予体育测试申请表”




9


、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卡



10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附加分证明(原件)

< br>


11


、各类市、区级先进或竞赛获奖证书


(


复印件


)


12


、体育或文艺特长生:




2007


年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 毕业生)资格审


查表



②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1-



附件


4



< /p>


2007


年杨浦区高中阶段学校“推优生”



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07


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


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


( 沪教委基〔


2006



87

< p>
号)的精神,


结合我区


2007

< br>年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为“推优生”



免试进 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区重点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国家级


示范专业就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 办法:



一、推优生推荐条件



推荐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区重点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国


家级示范专 业就读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必须是在初中阶段学习中,


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德、智 、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


应届本区初中毕业生。



二、推优生推荐名额及分配方法



(一 )推荐到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


就读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名额经市教 委审核、平衡后下达到我区。


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和办学评 估情


况,将市推优生推荐名额全额分配到区内各初中学校。


< /p>


(二)推荐到区重点高中学校的优秀生(以下简称“区推优


生”< /p>


)名额控制在区重点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


10%



内。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初中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综< /p>


合评估、应届初三毕业生总人数、近几年区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跟


- 2-



踪“推优生”在读情况调查信息反馈等几方面情况,将推 优生名


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三、推荐优秀生程序



(一)招收推优 生的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区重点高


中学校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要事先公示招 生要求和择优录取


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区招生办公室送交录取方案和学校


介绍,在网上公示并在工作中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各初中学校


要成立 由校长负责、


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的推优生推荐工作小组,


制定 具体的实施细则,按



规则在先,严格程序


的原则进行操


作。


< p>
(二)各初中学校要从德、智、体、美等几方面来综合评价


学生的发展,将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推荐推优生的重要依



,



推优生



须综合素质评价各 项指标优良,


体育


(体育与健身)


学科 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三)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 经学生自评和互评、


班主任推荐和年级组平衡后,将拟定的推优生名单报学校推优生


推荐工作小组审核。



(四)学校推优生推 荐工作小组对被推荐的学生进行综合评


价后,确定推荐名单。



(五)被推荐的推优生须填写《


2007


年上海市优秀初中毕业


生推荐表》


,经学校推优生推荐工作小 组审核,由校长签署《


2007


年上海市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意 见》并将推荐名单在校内张榜公


布,以示“公平、公正、公开”


。一周内如无异议,即以文件形式


-3-



上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经 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被推荐到市实验性示


范性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国家级示 范专业的推优生可根据分配到本


区县的“推优生”招生学校和计划数,结合自己的实际情 况和报


考志向,自主选择报考学校,按本人意愿填写《


2007


年度上海市


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 校和中职校


国家级示范专业志愿表》



志愿表上可填报


2


个志愿,


并填写是否


愿意调剂录取。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志愿表》归类统


计后送交市考试院中招办;被推荐到区重点高中学校的推优生材


料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分送各区重点高中学校审核。



四、录取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和 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学校根据


推优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意见及择优录取办法,按计划数自 主录取


被推荐的推优生。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负责对未被录取且愿意被

< br>其他学校录取的市推优生进行征求志愿。未被录取的推优生材料


退还区教育局招生 办公室,


考生参加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学业考试。



被推荐到区重点高中学校的推优生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学业


考试,并将该校填 报在“统一录取志愿”栏的第一志愿。录取工


作在市统一学业考试之后进行。区重点高中 学校根据事先公示的


录取办法,按计划数录取被推荐的推优生。未被录取的区推优生


按照其顺序志愿进行投档录取。



五、加强推优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各招 生学校、初中学校要在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


-4-



一领导下,建立“推优生”跟踪反馈检验和奖惩机制,确保初中


学校提供的《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推优生” 在


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以及由校长签署的《优秀毕业生推荐意见》真


实可信。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社会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推优生


推荐过程和结果的“公 平、公正、公开”


。招生学校要建立优秀生


信息反馈制度,初中 学校则要严格按照推荐程序进行,并要不断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增加学生的自主 选择机会,加大招


生学校的自主择优选拔权,


进一步推进初中教 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杨浦区教育局



00


七年三月














-5-



2007


年杨浦区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

< br>


工作实施办法



< p>
根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07

< p>
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


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


(沪教委基〔


2006



87


号)的精神,


现就杨浦区高中阶段学校的


“< /p>


自主招生



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如


下。



1


< p>
控江中学、


杨浦高级中学自主招生人数为学校招生计划数

< br>(不含择校生和自主招生人数)的


10%


,杨浦职校自主 招生人数


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


20%




2



各招生 学校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自主招生申请,


由区教


育行政部门确 定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制订工作方案(招生人数、


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程序、录取 原则)


,经区教育行政部门


审核同意报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备案。



3



自主招 生方案一旦审核通过后,


学校必须将招生方案向社


会公布。由学 校负责将招生要求和情况向学生、家长和社会作宣


传解释,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学校 负责解决。



4


、参加实验性示范性高 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自主招生的考



















线






)进行报名,每位考生最多只能选


择报考两所学校。报名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考生 提供的相关材


料,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将自

< p>
主招生预录取的名单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经审核同意后报市、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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