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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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
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更好地
更全面地贯彻党的教
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规范办学管理
力度,坚持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
思想,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
正学校办学中存在的违背教育方针和违背
孩子身心发展规律的问题,全面规范教育
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教育行风建设,逐步建立有
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基础教育
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
意学校。
二、
规范办学行为的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
监督电话:
6212779
三、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 br>坚持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为原
则,充分认识当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宣传、贯彻执
行《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严肃治理学
校办学中的不规范
行为,确保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二)工作重点
1
、规范考试评价行为——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实行无
分数评价,采用等级和
评语评价办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座位、
进行奖惩,完善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
方式评价
学生。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规定程序及机构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
。
2
、规范教学行为——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
(
1
)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
减课时;
(
2
)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学校课表上班级墙;
(
3
)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
度;
(
4
)
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
(
5
)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
6
)科学安排作
息时间,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
1
小时。
(
7
)控制作业数量,提高作业质量,
建立质量监控措施。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
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
1
小时以内;
(
8
)严禁老师和班级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随意延长
学生学
习时间。
(
< br>9
)严禁学校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所。
< br>
3
、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继
续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
近、划片、分配”原则,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办法、阳
光编班、招生结果向
社会公布,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
学生变动及普
九资料更新工作。坚持平行分班的原则,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测试
,不违
规提前招生。
4
、规范教师行为——严格遵守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
、县教育局有关教师职
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
业务素质和专化
水平。
(
1
)
加强师德建设,以继续教育为平台,以“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为教师
专业化成长创造
条件;
(
2
)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歧
视学生和学生家长;
(
3
)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
补差,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
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加各种社会举办的补习班、培
训班等;
< br>(
4
)不得参加学生家长的宴请,不得收受学生家长的钱
财,不得参与低级、庸
俗娱乐活动。
5
、规范教材使用行为——严格教学用书,积极推行农
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循环
使用制度。不得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严禁其他部门、团体和
个人在校内组织
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
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宣传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文件
精神,统一教职工特
别是班子成员的认识,把《山西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印发至每
一位干部和教师,组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
观和业
绩观。
⒉签订《垣曲县七一小学规范教师行为承诺书》,由学校
教师向学校和社会作
出规范教学和教师行为的承诺。每位教师认真学习学校规范办学实施
方案,并签订
承诺书。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改
<
/p>
1
、对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要求,逐条开展
自查自纠,找原因,纠正问题;
2
、开展实事求是的分析研究
,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
行集中整治,力争在短时期内取得初步
成效。
第三阶段:检查督促,处理问题。
迎接上级的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
方式,检查诊治行动效
果。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成果
<
/p>
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巩固成果。积极探索七一小学规范办
学特色,努力形成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实施
1.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坚持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端正办学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成立规范办
学行为领导小组,
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
治行动,进
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领导,把规范办学行为
工作
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2.
落实措施,从严整改,使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取得
阶段性成果。认真开展规
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定期向上级通报检查情况。
3
.加大宣
传力度,积极营造关心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采取多
种形式,加强对规范办
学行为工作的宣传报道,主动征得社会、家长、学生的关
心、支持和理解,主动接受社会
、家长、学生的监督,促进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顺
利推进。
4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形
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
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
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中小学管
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
行为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规范办学
行为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强
化督查、严格问责,标本兼治
、务求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规范办学行为、推进
素质教育的有效机制,着力解决人民
群众最关心的中小学办学行为方面存在的突出
问题,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青少年学生全
面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巴楚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第二章
规范教学行为
第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中
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
课程,不得挤占音、体、美、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增
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倡导
普通高中通过选修课的开
设引导学生进行不同发展方向的修习,不提倡采取文理分班的方
式进行分科学习。
高三年级第一学期结束之前,不得进入高考复习阶段。
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
1
小时,保证学校开展团队活
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城市学校
保证小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少
于
10
天,初中学生不少于
20
天,普通高中不少于
p>
30
天。农村中小学要从实际出
发,引导学
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外活动。
第五条
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
、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
家庭作业不得超过
1
p>
小时。初中各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一个半小时。高中布置
作业要
涵盖所有学习领域,书面家庭作业要控制在
2
小时以内。要提倡
教师布置分
层次的弹性作业,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其
自主
学习的能力。
第六条
严格作息时间。小学、初中、
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
超过
6
< br>小时、
7
小时、
8
小时,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
,0
小时、
9
小时、
8
小
时。中学住校生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不
准在早、晚自习和午休时间上课。
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