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真菌荧光染色液招投标书范本

玛丽莲梦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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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1日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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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发(作者:带符号的名字)


千里马招标网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真菌荧光染色液(一步法)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KPZB-ZCCS-










采购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


中国招标行业门户网站



































































磋商文件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项目要求



第三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合同一般条款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文件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受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 医院委托,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


性磋商方式


,< /p>


对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真菌荧光染色液(一步法)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 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真菌荧光染色液(一步法)采购


项目



、项目编号:


KPZB-ZCCS-


二、项目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年预计使用人


试剂年预算


试剂型号规格





(



)


测试


/







真菌荧光染色液(一步法)



三、项目预算:万;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


项目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


的扣除。


< /p>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


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监狱企业须


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 /p>


(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


复印件需字迹清晰且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

< p>
)




2



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


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的规定提 供以


































































磋商文件



下证件



()若供应商为制造商:



)所投产品 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


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 医疗


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若供应商为销售商: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


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 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


企业许可证。



4


.供应商按所投产品提供以下证件:



()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5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B.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


A



B


两项提供任 意一项均可。



6


.供应商须提供年任 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票据凭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年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


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 /p>


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br>


8


.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 为合格供应商(天津市


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显示“有效”字样,提供该网页截屏作为 证明材料并加


盖公章)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文件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 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 购网(



)的信息,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 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时代奥

< br>城商业广场


-


);


< p>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每日


:-:


< p>
,:-:


时(公休节假日除外);供应商携带


“供 应商资质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递


交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需提供经办


人近个月内的社会保险 缴费证明原件(由投标人上缴社保的社保中心出具)。



、磋商 文件的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


:


< br>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号号楼室



、磋商时间:年月日


:




、磋商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号号楼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号



.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林


-


































































磋商文件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时代奥城商业广场


-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 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


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中医药


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鲲鹏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


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


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 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


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 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磋商文件



第二章



磋商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中医药大 学第一附属医院真菌荧光染色液(一步法)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


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 ,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


复印件需字迹清晰且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


)




2



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 签


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


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p>


3


.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的 规定提供以


下证件



()若供应商为制造商:



)所投产品 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


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 医疗


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若供应商为销售商: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


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 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


企业许可证。



4


.供应商按所投产品提供以下证件:



()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磋商文件



5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B.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


A



B


两项提供任 意一项均可。



6


.供应商须提供年任 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票据凭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年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


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 /p>


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br>


8


.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 为合格供应商(天津市


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显示“有效”字样,提供该网页截屏作为 证明材料并加


盖公章)



9

< p>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实施能力



投标人自年至今已完成的同类型的成功案例。



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


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 p>


()验收报告;



()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项


+


()项或()项


+


()


项才被视为有 效业绩。



四、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 br>(二)按照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投产品的名称、品牌、


规格 、生产厂家、产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其在技术、安全、性能、管理、厂


家标准、使用 年限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图纸及产品彩页


等相关资料。在响应文 件中须注明以上资料的印制时间,能提供网络查询的还须


































































磋商文件



列出链接网址,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


采购人要 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四)投标产品须保证市场成 熟度高,质量稳定性好,不接受针对本次政府采


购项目的专供、特配产品参与投标。



五、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投标人 的报价应包括:单项货物费用、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及其


他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 列。投标人所报最终价格为完成本项目的最终优惠价格。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提供的试剂、耗 材须在产品有效期内,且距离失效期不少于五个月。所投


商品出现有质量问题(含破损) 时,供应商企业应及时进行退(换)货。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 商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


等。


< /p>


、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


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提供现场技术培训



(三)交货要求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天之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地点: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随时供货(具体以签订合


同为准)



、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 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维修及保养手册等。



、特别要求:



()交货时采购人有权 要求投标人就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采购人


































































磋商文件



认为有必要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


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

< br>同时,采购人保留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的权利。



()货物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货物特性要求。为了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和


装 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货


物锈蚀、失 缺或损坏,由供货商承担一切责任。



(四)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后根据采购 人用量需求按时配送,据实结算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


准)



(五)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天。



(六)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元(大写:捌仟捌佰元整)。



单位名称: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鼓楼支行



银行帐号:



支付方式: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



、磋商保证金在年月日下午


:


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 ,过时将不再收


取。



、开标当天携带 磋商保证金收据的原件到开标现场(或保证金电汇截图),


磋商保证金收据(或保证金电 汇截图)的复印件封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



注:不接受个人电汇,在电汇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及时与天津鲲鹏招

< br>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联系,并取得收据,否则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


标 单位自行承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磋商文件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成交供应商不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



)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八)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验收标准:抽验比例标准;逐条参数验收;有权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


检 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 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


发〔〕号)和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关要 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


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 /p>


的意见》和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关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

< p>
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六、磋商程序



(一)购买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在竞争 性磋商公告发布后到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


开区航天道号号楼室)购买竞 争性磋商文件。



(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供应商须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


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递交 响应文件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书原件,


授权书上应标明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联 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法定代表人或 投标人代表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未按时


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磋商文件



(四)磋商步骤



.


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


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 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


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


第二步: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 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可以 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 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 p>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 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p>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


定代表人 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


响应文件的供 应商。



.


第三步:


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


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


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


最终报 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


条款,则要求所 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第四步: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


由磋商小组


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 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


第五步: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


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 荐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磋商文件



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


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 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


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 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


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 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


采用



综合评分法


”< /p>


的评审方法。


评审采用百分制,


磋商小组 各成员分别


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 一


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 /p>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按照现 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 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


标方法。



(四)如果几个投标人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时,在服务承诺符合竞争性


磋商的情况下,只有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入围最终报价阶段。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


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

< br>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


在 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


在评审报告 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六)磋商小组 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


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 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


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 作为审查的标准。



(七)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 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


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 相同的,按照


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采购人 按成


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价格评审(分)



分值



































































磋商文件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投标无效,


未超过采购


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方式计算:





如无价格调整,供应商提交的最后 报价即为评


审价格;





价格调整:供应商的分项报价中所 涵盖的内容


与磋商文件相关要求相比较产生缺漏项,


磋商小组根 据


其他有效响应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审价格;


磋商小


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有重大缺漏项的,


其磋商资格将被


否决;





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最终报价中最低者;





所有最终磋商报价中,价格分采用 低价优分法


计算,


其价格分为满分分,


其他磋商单位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


(


评审基准价


/


最终磋商报价


)


×;得分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部分商务评审(分)



环境标志


产品



投标产品为项的,且投标产品符合要求的:分。



投标产品为多项的,得分为环境标志产品价值权重×


.


分,最多


.


分。



无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的:分。



分值




价格









投标产品为项的,且投标产品符合要求的:分。



投标产品为多项的,


得分为节能产品


(不含强制采购 的


节能产品



节能产品)价值权重×< /p>


.




,最多


.


分。



无节能产品清单内产品的:分。



制造商认




评价



检测


/


检验


/


试验


/



试报告



技术材料



保修时间


评价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


ISO


系列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高薪技术企业认证、中国著名品牌企业认证,投


标文件中提供 证书扫描件。具备份证书得分,最多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 /p>


CMA


标识且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


号产 品的完整检测


/


检验


/


试验


/


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公


章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所投产品技术材料< /p>


复印件加盖公章得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基础上所投产品每增加年保修得


.


分,最多分























服务支撑


投标人能够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长期销售代理协


能力评价



议的得分;其他不得分



实施能力


评价



投标文件中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所投产品同品牌


同型号合同业绩,


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



































































磋商文件



则不予认定加分。



.


合同原件复印件。(合同签订时间为年月日至今)包


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 及盖章、合同清单。



.


用户盖章的成 功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件或验收


报告。



每个案例分,最多分。



投标文件清晰 完整,


得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一条减分,最低得分



a.


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b.


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投标文件


编制质量



c.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d.


技术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


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e.


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无法辨认的。



f< /p>


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g.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询标的。



第三部分技术评审(分)



一般条款



技术参数


评价



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分。


一般技术条款劣于招标文件要


求或未 做应答的,每条扣分,最低分



.


项目 需求书中加注“▲”的需求条款技术支撑材料响


应度得分:(加注“▲”的需求条款提供 技术支撑材料


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符合的条款累计数量


/


加注“▲”


的需求条款总数)×。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技


术点对点应答表”中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


所对应的材料 进行评判,


未提供页码或提供页码不准确


的视为无技术支撑材料 。



.


项目需求书中非


“▲”


需求条款技术支撑材料响应度


得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


“技术点对点应答表”


中提供的


“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


所对应的材料进行


评判,


未提供页码或提供页码不准确的视为无技术支撑


材料。响应程度高得分,响应程较高得分,响应程度一


般得分;其他不得分



注:


技术支撑材料是指具有


CMA


标识的检测


/


检验< /p>


/


试验


/


测试报 告、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


进口产品制造商


(或其分支机构)


盖章的技术证明材料。




产品整体


性能评价


< br>投标人所投产品,产品整体设计先进、性能稳定、安全


耐用、技术标准等级高,得 分;







分值






技术材 料


响应度评






































































磋商文件



产品整体设计基本合理、性能稳定、安全耐用、技术标


准等级普 通,得分;



产品整体设计基本合理、性能稳定、安全、技术标 准等


级低,得分;



产品整体设计不合 理或性能不稳定、


不安全、


技术标准


等 级极低,不得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关键部件的品质先进、稳 定、安全、


耐用的得分;



关键部件的品质普通、稳定、安全、耐用的得分;


< p>
关键部件的品质普通、性能不够稳定、安全、耐用的得


分;



关键部件的品质不先进、


不稳定或不安全、


不耐用的不


得分。



投 标人能够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及投标人盖章的服务


承诺或培训方案,方案完整,内容清晰 ,能够满足项目


要求的,得分;



投标 人能够提供投标人盖章的服务承诺或培训方案,



案完整,内容 清晰,能够满足项目要求的,得分;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或 培训方案,


内容不完整或不够


清晰,不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 得分;



未提供服务方案或培训方案的,不得分。



绿色供链



管理评价



绿色供应链管理先进、效果 显著且提供证明材料得分;


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得分;其他不得分。


合计



(九)响应文件质量减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减分,最多减分



、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



、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如果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样品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样品与响应文件表述不符


的 。



、投标样品不齐全的,但不属于重大偏离的。








关键部件


质量评价






售后服务


承诺评价





































































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


形的。



、响应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开标一 览表与开标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


致、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 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


的。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的。



(十)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响应文件主要技术条款的指标需技术资料支持,经磋商小组判定为不响应


磋商文件要 求的;



、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磋商文件的 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


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取得收据的;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响应文件技术条款中做虚假响应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围标或陪标的;



、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



、加“★”号条款应答为负偏离的;



、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 计委关于印发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计


价格


[]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


[]


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投标人 收取服务费,收费标


准如下:



成交金额



万以下



-




费率



.%


.%


































































磋商文件




-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成交金额为万元,则 应缴服务费等于


×


.%+(-)


×


.%+(-)


×


.%=.

< br>万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



)


更正 公告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一经发


布,视同已书面通知 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投标人在磋商前随时关注天津市


政府采购网(



)。若有更正公告,请投标人将“更正公


告回执”下载 后加盖公章,送至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仍


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 ”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


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



(三)响应文件编制、组成及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分为手持资格、资信文件一套


(不封在 标书中)、第一阶段(资质文件、技术及除价格外的商务文件)和第二


阶段(报价文件)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两份副本


响应文件。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 p>
()资质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的所有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的格式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




()技术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附件、附件内容。




()承诺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附件、附 件、附件(其中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和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不提供)。




()其他补充文件,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内容及暗示投标报价内容的资

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报价 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第二阶段响应


文件格式制作。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分别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注明正、副本。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应分别进行包封密封,在包封上标明“响应< /p>


































































磋商文件



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文 件第二阶段”字样,电子光盘(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夹于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的正本中。



、供应商应在包封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包号,并注


明“于


< p>
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


不准启封”的字样 ,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供应商应在包封密封的信封上注 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


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四)其他



、磋 商开始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


商小组要求提供的 除外)。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 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


响应。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 况进行审查。



、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投标人 ,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


购活动的资格。


< br>、某品牌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磋商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


取消 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 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


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 ;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


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投标人必须 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


能产生的风险。



十、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目前治疗真菌感染的 有效手段仍是抗生素类药物治疗。准确诊断感染的原因


对选择适合治疗至关重要。最好的 方法是从临床标本中分离出感染的病原菌,并


进行形态学的鉴定。临床上常用培养法和镜 检法来检测真菌,但由于各种病原菌


的培养条件不一样,因此病原菌的分离非常复杂,分 离周期很长,一般长达


-


周,


而且形态 学的鉴定也不确切。因此培养法虽然检测结果准确性高,但是耗时长,


































































磋商文件



给重症病人的治疗带来了严 重的危害。反观真菌荧光染色法真正做到单剂一步染


色,速度快,有利于及时治疗。真菌 荧光染色法通过使用化学荧光增白剂,与组


织样品的


β


-


多糖物质相结合,如纤维素、几丁质等,而不能结合组织细胞。在荧< /p>


光显微镜的紫外激发光下呈现荧光。将组织细胞与真菌区分且反差巨大。本产品

< p>
加入合适比例的氢氧化钾能溶解样品组织中的角质、消除杂质,促溶剂的加入使

得样品组织中的角质溶解的更加迅速,组织更加透明,通过加入保湿剂解决了荧


光增 白剂与背景染料两者互溶放置后稳定性较差的问题,提高检测灵敏度。选取


的背景复染液 能降低样品组织的背景亮度,使荧光信号更加清晰。促溶剂和保湿


剂的协同作用使得荧光 增白剂能够与背景复染剂稳定性好,只需一步操作即可完


成染色,临床使用更加方便、快 捷,原本需要分钟以上的才能完成的检测现在只


需数十秒即可,大大提高真菌及皮肤寄生 虫的检测效率;打破了现有两步法染色,


真正做到单剂一步染色。



(二)技术参数(带“▲”技术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



序号



货物名称



采购需求



单位



实质性技


术条款原


因说明




1


.产品用途:


用于各种真菌的


染色



2


.▲技术参数:标本染色后,



真菌荧光染



色液(一步


真菌呈现明亮的绿色至蓝色荧光,


测试


/

< p>



细菌呈现无荧光或很弱的荧光。



法)




3< /p>


.配置要求:


荧光显微镜、


< p>
像头、报告系统




(三)其它要求



此次供应商的投标报 价即为最终的成交价格(以单价为准),日后不做任何


增补,以后在供货过程中产生的其 他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具体以签订


合同为准)



































































磋商文件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A


说明



.


适用范围



< br>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货物采购。



.


定义



.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组织本次


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 构统


称“招标采购单位”。



.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


“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 文件。



.


“响应文件”系指投标人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和第二


阶段响应文件。



.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 供的各种形态


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 册及


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


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


解释权



.


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即“天津鲲鹏招标代理


有限公 司”。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

< p>
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合格的投标人



.

< br>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应当具备 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


































































磋商文件



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 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



《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


应商的身 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 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


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

< br>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


一 项目投标。



()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


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 br>()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


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


的各方承担的工 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认定;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


哪一方的内容按主体方认 定。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小型、微型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 》中约定,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 br>%


以上的,应附《中小


企业声明函》。

< br>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


































































磋商文件



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 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


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 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磋


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


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 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参与磋


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 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


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号《财政部


< br>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


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 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


设区的



)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 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投标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


(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 br>函》。



.


符合《磋商邀请函 》中关于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资信要求的规


定。



.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 何第三方的知


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


































































磋商文件



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


投标人承担。



.


除《磋商项目要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 应当是全新的、未


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 符合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 生产或制造的,


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 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


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 用由投标人承担所


有责任及费用。



.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 ,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


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 采购单位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


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 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


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 p>


.


询问与质疑



.


投标人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 询问。询问可


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及 时作


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 br>


.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 件形式向采购


人和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 益受


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磋商文 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

< p>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磋商文件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


质疑书按照


《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 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津


财采

< br>[]


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


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


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


恶 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


材料和注明 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


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 ,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


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 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


招 标采购单位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提出质 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 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


行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 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


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 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


有关的全部费用。



.


其他



本《磋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


的表 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磋商邀请、 采购方式、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磋商程序、磋商方法、磋商标准、 价格构成或者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 件提


































































磋商文件



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 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


分组成:




()磋商邀请函;




()磋商项目要求;




()磋商须知;




()合同一般条款;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



.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


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


《磋商项目要求》中实质性条款(加注“★”号 )的应答不得出现负偏离,


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


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 何限制性,投


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 当于


磋商要求。



.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


标,每 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投标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能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招标采购单

< p>
位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视同 已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


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 风险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 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


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 容为准。



.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磋商文件



.


招标采购单位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


地 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


承担任何责 任。



.


招标采购单位组织 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


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 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


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 br>


.


招标采购单位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 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


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 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


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C


响应文件的编写



.


要求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p>
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

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竞争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


险和 责任。



.


投标人应根据磋商项目要 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


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p>


.


投标人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 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


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 要求。招标采购单位


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 定执行。



.


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 < /p>


响应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

< br>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


料 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除签名、 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


商小组有权拒绝其 投标。



































































磋商文件



.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

< p>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响应文件的组成



.


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


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其余未提


供格式 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写。



.


响应文件必须采用国际标准


A


纸型单面打印,书式装订,装订 牢固,不易


散开,不掉页。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以便 评


标。由于不按要求编制或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


人自负。



.


投标 人可对本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


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 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


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 交供应商。



.


响应文件应分包制作并编制页码,且与响应文件目录相对应。



.


每包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 二份副本响应


文件,同时随响应文件正本提供包含响应文件全部内容(

< br>office


文档格式)的电


子版光盘一份。

< p>


.


响应文件文件应按照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 编制、组成及密封和标记。



.


投标报价



.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应填写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 的一切工作所


需的全部费用,但不是最终报价。在磋商评审过程中,每个投标人均会获得 平等


的报价机会,磋商小组将要求进入第二阶段价格磋商的全部供应商在评审现场进


行统一集中最终报价。



.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附表填写所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除特殊要


求外 ,供应商对同一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


性的报价。< /p>



































































磋商文件



.


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 素而变动,供


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 同的文件,作为响应


文件的一部分。




()涉及本须知中“


.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响应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 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


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p>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


投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 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货物名称、规格及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 p>
()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磋商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


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逐条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

< br>地填写《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招


标 采购单位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


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


人应注意磋商文 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投标产品



点 对


点应答表》中对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做出应答,其中“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


答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


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


的一切后果。



.


磋商保证金



.

< p>
若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开标之前向采购


































































磋商文件



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并 取得保证金收据,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


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磋商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银行支票;




()电汇;



.


供应商如以空头支票支付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


其投标将被拒绝 。



.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 保证金,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


息退回。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 退回磋商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


损失。



.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 作日内无息退回或抵作


成交服务费的一部分。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磋商保证金 的,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


磋商有效期



.

< p>
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


特殊情况下 ,招标采购单位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


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 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


收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 ,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


要求其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 p>


.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


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


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在每一份


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


































































磋商文件



为准。



.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


若有修 改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D


响应文件的递交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响应文 件单独装订成一册,并


分别进行包封,上述内容的正本和副本(所有)包封密封,电子光 盘(应注明投


标单位名称)夹于响应文件的正本中,在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第一阶段” 、


“响


应文件第二阶段”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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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并在每一密封的


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


时间)不准启封 ”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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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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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


.-.


中的 规定进行密封和标


记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址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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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 迹模糊无法辨认


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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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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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投标人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 经响应,无论响


应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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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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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响应 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磋


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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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 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


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 利和义务均应


































































磋商文件



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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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交的响应文件



按本须知第条的规定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


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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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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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


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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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条和 第条的规定进行编制、


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 投标”字样。



E


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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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的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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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在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磋商仪式,投标人须由


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磋商仪式,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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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仪式上,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磋商小组 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


无误后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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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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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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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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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成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 部门抽取的有


关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 数的


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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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


评估 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问。磋商期间,投标人代


表必须在场准 备接受询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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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磋商过程,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经所有磋商小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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