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小学生违规违纪惩戒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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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1日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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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发(作者:王泰让枣)


小学生违规违纪惩戒细则










为全面落实《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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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



《未 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等法律法规,更好地践行



做学生爱戴的老师,办人民满意 的教育



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对


小学 生的科学管理、


民主管理,


依法保护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学生自觉履行教育法律法


规规定的义务,


为小学生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教育环境,


现将


《九山小学 生处分规定》


发布,望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严格学校管理,


教育学生自觉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规范学生处分程

< p>
序,根据《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及学籍管理

< br>规定,制定本惩戒细则。






第二条


< br>处分学生应当遵循依法、公正、教育从先、保护学生合法权益、非歧视、严格控


制 受处分人数的原则。






第三条



惩戒的种类:



违纪惩戒分为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停课(通知家长领回家教育五种,构成违

< br>法行为的报送执法机关依法论处。造成学校和他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要等价赔偿。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一 般违纪,一经查出,责成班主任或学校有关负责人


视其违纪情况,处以批评教育、书面检 查,班会检讨处分,通知家长来校协同批评教育等。




1




上课、上自习迟到或早退者。




2




上早(课间)操拖拉,晚到操场或做操动作不规范者。




3




做眼保健操不认真者。




4




在午休、晚休时间内违犯校舍有关规定一次者。




5




不经允许,无故不上交作业者。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含实习、社会实践期间)犯有错误,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有


下列 不良行为之一的,可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一)无正当 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


30


课时(含


30


课时)以上的;



(二)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三)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造成较大损失的;




(四)打架斗殴,恶意辱骂他人的;



(五)有偷窃行为,或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的;



(六)


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


游戏 厅等场所,


或在校学习期间逃课进入网


吧,屡教不改的。







第六条



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学生,可给予记过、记大过、停课处分:




(一)同时有本规定第五条其中两项以上不良行为,经教育仍 坚持错误不改的;




(二)无正当理 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


60


课时(含


60


课时)以上,



(三)不服从教师正当管理,有辱骂教师行为,情节严重的;




(四)不听劝告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园,对他人人身安 全造成威胁的;




(五)纠集校外人 员扰乱学校秩序,滋事打架,或毁坏、偷窃公物或他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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