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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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
针对小学生课业负担仍然存在过重现象,
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就
《小学生减
负十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该规定从入学、编班、教学、
作业等十个
方面对小学生减负作出具体规定。
对于教育部拟定的
小学生减负对策,
不少家长
表示欢迎,但也有一些教育界人士对
其操作性提出了质疑。
1
、阳光入学。
各地要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
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招生
不依据任何证书和考级证明。
实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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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网站等多
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每所小学和初
中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积极
推行统一的网上报名招生。
2
、均衡编班。
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
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
非重
点班。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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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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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起点
”
教学。
一年级新生入学后,
要严格按照课程
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
不得拔高
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
进度。
4
、不留作业。
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
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
积极
与家长、
社会资源单位联动,
< br>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因地制宜地安排学生参观博
物馆、
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设施,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劳动、农业劳动。
5
、规范考试。
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
语每学期
可举行
1
次全校统一考试外,
不得安排
其他任何统考。
每门课每学期测
试不超过
2
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