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_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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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上海青浦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
施意见
2018
年上海青浦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
育促进法
》
、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
/p>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
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
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沪教
委基〔
2015
〕
10
号)
(附件
1
)
文件精神,
为促进本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依法办学
,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现就本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
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
促进本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构建面向
适龄儿童、
少年基本公共
教育服务体系,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
目标。
坚持
“
公开、
公正、
< br>公平
”
和政府信息公开原则,
建
立本区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资源配置状况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公示制度、
告知制度、
诚信制度和社
会监督制
度。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
就近免试入学
”
的招生原则,
合理设点
布局,
充分发挥与均衡配置本区公办教育资源,<
/p>
确保符合规定的
每位适龄学生都享有相应的学位,
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多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