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关注的幼儿园和中小学学籍问题及解答

玛丽莲梦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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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2日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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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日发(作者:末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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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长关注的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



常见问题及解答




一、处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2013


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


对学籍


信息管理体制、学籍建立、


学籍变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各省


份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办法》


,均已制定或完善本省学籍管


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本省学 籍管理的具体规定。


《中小学生学籍


管理办法》


和各省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处理学籍问题的依据。


这些


文 件已经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基础教育一司主页公布,


广大家长也


可 以向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其有义务进行答复。



二、学生家长应向哪级教育部门反映问题?


< br>为明确责任,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


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 题工作机制的通知》


规定,


学生家长所投


诉问题只涉及一所学校的,如建立学籍、更改学生信息等,


应向


该学校的直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涉及两所学校,


如 转


学、


删除重复学籍等,


应向两校共同 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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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原则上,两校在同一县域的,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


同一 地市两个县域的,


向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在同一省份


不同地市的,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不同省份的,向教育


部反 映。



根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分级负责原则, 各


级教育行政部门只处理由本级负责办理的投诉。


遇到学生家长 越


级反映情况时,


上级部门将会告知下级部门公布的热线,


或以督


办形式转交下级部门处理。



三、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电子学籍系统是否对


入学截止日 期进行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 规定:




龄儿童、

< br>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


以及因缓学或者


其 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


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


法 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因此,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 /p>


日期由各省依据法律设定,全国未做统一规定。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入学截止日期控制


功能,但已经授权省级 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设置截止日期。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留级、跳级吗?


< br>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


所以原则上不鼓励


留级、跳级。


留级、


跳级

< br>问题属于具体的学生


管理问题,是学籍异动,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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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级


的条 件和办理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




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具备管理留级、


跳级等各类学籍变

< br>动的功能,但是否启用及具体操作权限,均完全在各地,由省级


教育行政部门统筹 管理。



五、普通高中能否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


学籍是招生的结果,而不是招生的条件。对于普通高中能否


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国 家没有限制性规定,


根据


《中小学生学


籍管理办法》



招生


问题属于具体的学 生管理问题,由省级教育


行政部门作出规定,


如省级没有作出规 定的,


依次由地市或县级


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



如果地方允许高中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


则可在全 国中小学


生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相关招生操作。



六、因特殊原因未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可以补建学籍


吗?怎样操作?



可以补建学籍。由学生所在学校上报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再逐级报送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


提交教育部进行全国学籍


查重(核查是否有重复建籍情况)


,查重没有问题的,由所在学


校为学生补建学籍。



理论上,学校均应为没 有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但为防


止恶意或过失重建学籍,


确 保学生学籍全国唯一,


保护相关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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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维护学籍管理秩序,


对非一年 级学生补建学籍的,必须进


行全国查重。


七、


在输入地无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是否可以返回


原籍就学,如何建立学籍?



可以。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当前 有关规定,符合输入地规


定条件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


可以在输 入地就读也可以返回原籍


就读。不符合条件的,应返回原籍就读。在未经批准的



学校



就读的,将无 法建立学籍。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 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


通知》要求,各地应按照法律规定,


妥善安排返回原籍的无学籍


学生入学,


并为其建立学籍 ,


不得以无学籍为由拒绝接收其入学。




八、小学生毕业后,跨省转学去一个不同学制的地区就读,< /p>


如小学生毕业地区为



五四学制



,目的地为



六三学 制



,如何处


理?


除符合输入地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外,


原则上学生小学毕 业


后不应跨省就学。



对于少数确需跨 省就学的,如果两地学制不同,根据《义务


教育法》确定的


“< /p>


省级统筹、以县为主



的管理体制,应由 转入地


学籍主管部门依据本地规定确定就读年级。


< p>
转入地学校确定要接收的,


由其直接通过全国中小学生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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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系统,在网上发起学籍转接申请,不需要家长往返奔波。



九、跨省转学需要哪些单位核办,流程是什么?



跨省转学与省内转学一样需要四方核办:转入学校、转入学


校学籍主管部门、 转出学校、


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


其流程依

< br>次是:


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


(需要正确输入学生姓 名和学


籍号,


输入有错的,


将无法办理 而退回转入学校,


需要重新发起)



转 入学校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出学校核办,


转< /p>


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四方核办无误后,

由转入学校调取学


生档案。办理完成后,转入学校应告知家长。


整个过程均在网上进行,


家长只要确认转入学校已经正确 发


起转学申请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 一些省份对转入学生的时间有规定,家长为


孩子转学时应了解相关省份的要求。



十、毕业后跨省就学需要哪些单位核办,流程是什么?



毕业后跨省就学需要三方核办: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学籍主


管部门、毕 业学校学籍主管部门,


其流程依次是:


接收学校发起

< p>
跨省就学申请,接收学校核办,接收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 p>
业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通过三方核办后,


由接 收学校调取学


生档案。办理完成后,接收学校应告知家长。


< /p>


同样,整个过程均在网上进行,家长只要确认转入学校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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