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籍办理转入转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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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2日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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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日发(作者:骆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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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籍办理转入转出流程





中小学学籍办理转入转出流程



一、转入流程:




第一步:




学生家长通过原学校找到该生学籍号;第二步:




家长持本人身份证、学生户籍、房照(本地区学区界定依 据)到


需要转入地教育局、学校提出申请;第三步:




到接收学校为其提供的


《中小学 生转学申请表》



经校长签字加盖


公章 ;第四步:




到转入教育行政部门签字加盖公章;第五步:




家长持此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转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 加盖公


章。




(四章加盖齐全后,纸质转学手续办理完毕。




并由家长负责将四份纸质转学手续分别留存转出学校、转 出教育


局、转入学校、转入教育局各一份。




接收学校依据四章齐全的纸质手续,同步完成转入学生电 子学籍


的转接工作。




每个环节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备注:




转入本地区学生条件:



1


、返籍转学:




具有本旗户籍的学生


(包括农村和音镇)



需要回到本旗户籍所在






1


/


5



地就读,以学生本人户籍为准,是 音镇户籍的(指光明和东升辖区)


按学区界定标准安排在音镇学校就读;


农村户籍的,


安排在农村对应


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p>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




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


、本省外县(区)


,随父母到输入


地(同住)的子女,可根据学区界定要求,安排在本地就读, 如果不


符合学区界定要求,根据学校学生均衡情况安排就读。



3


、旗直学校之间学生转学:




符合学区界定标准的方可办理转学,初中一年级入学之后再发生


转学变更的,不亨受本地乌一中招生定校择



优待遇。




二、转出流程:




第一步:



学生发生转出变更的,家长到接收学校和接收学校教育行政主管


部门开取加盖公章的 转学联系表,


并由接收学校在全国学籍网上发起


接收申请


;


第二步:




到转出学校、转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第三步:




转出校、转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国网学籍转出核办;第四步:




家长负责将四章齐全的纸质转学手续分别留给转出校、转 出主管


教育局、转入校、转入主管教育局各一份留存。




手续办理完毕。




三、休、复学流程:



1


、休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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