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镇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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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镇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
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
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
(粤府教
督函〔
2018
〕
134
号)
、
《阳山县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
复学工作实施方案》
(阳府办函【
2019
】
5
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
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做好我镇一批出生于
2002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未在学籍系统中注册的义务教育疑似失学
儿童情况核查
和劝返复学工作,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依法保
障适龄儿童、
少年接受义务教
育的权利,
履行政府控辍保学主体
责任,全面做好疑似失学儿童
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
二、目标任务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全面排查疑似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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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少年辍学失学情况,切实做好信息比对结果核查及相关工作,
及时
落实劝返措施,努力确保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失学辍学。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
织领导,
确保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有
序推进,成立
阳城镇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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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俊斌(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
徐志访(党委副书记)
陈传熙(党委委员)
关凯菖(党委委员、城南派出所所长)
黄小茗(副镇长)
成
员:莫彩霞、邱雄锋、梁灵伟、唐志明、
陈运福、周
颢、周桂香、梁宏朋、唐泽均
各村(居)党总支部书记均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镇教育办,
办公室主任由
p>
莫彩霞同志兼任,
负责组织开展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和劝返复学有
p>
关工作。联系人:周桂香,电话:
。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
:
牵头开展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和劝返复学的具体工<
/p>
作,
会同各部门按上级有关文件抓好工作落实。
< br>统筹规划协调指
导复学学生的入学安置。
对已核实未入学
的适龄儿童,
由镇政府
与学校联合发出返校就读通知书,
要求适龄儿童按时回校注册入
学。
镇教育办
:
做好辖区内失学儿童核查和劝返复学
工作,
将失
学儿童情况和劝返复学情况统计上报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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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派出所
:
加强
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做好疑似失学儿童少
年的户籍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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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民政办:
配合县民政局做好在救
助机构滞留的流浪儿童的
登记工作,及时联系未成年人户籍所在村(居)
委会做好劝返复
学工作。
阳
城司法所:
强化监护人履行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送教责
任,<
/p>
对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
给
予批评教育,上报上级司法部门;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
配合
上级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镇扶贫办:<
/p>
调查统计因家庭经济困难外出打工的适龄儿童情
况,根据相关政策
即时纳入帮扶救助范围。
镇残联:
调
查统计因残疾失学的适龄儿童情况,
区别不同情
况做好统计报教
育部门,做好失学儿童少年劝返复学工作。
各学校:
协助做好疑似失学儿童少年核查和劝返复学统计工
作,利用学籍管理系统
做好数据分析统计、
情况比对核查、
延缓
入学、超龄离校等数据和信息的统计整理工作;与各村(居)一
同做好对辖区内失学儿
童入户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
村(居)委会:
积极配合开展入户核查,并将失学儿童情况
和劝返复学情况统计上报镇教育办。
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好思想动
员和政策宣介,
与镇有关部门及各学校一同做好适龄儿童的劝反
复学工作;
对未履行返校就读通知书要求的家长实行办理事项一
票否办制度。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核查机制,认真做好失学儿童情况的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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