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基准地价诸政发[200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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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人民政府文件
诸政发
< br>[2006]27
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诸暨市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诸暨市区及建制镇
(
集镇
)
建成区、
行政村新一轮基准地价已经诸暨市国土资源局
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
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
(
国发
[2001]15
号
)
的规定,
现将诸暨市区及建制镇
(
集镇
)
建成区、行政村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准地价是指不同土地级别内商业、
住宅、
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
平均价格。
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为诸暨市区商业、
住宅、
< br>工业三类用地的基准地
价和商业用地路线价及各建制镇
(
集镇
)
建成区、
行政村三类用地的基准地价。
其
基准日为
2 0 0 5
年
9
月
3
0
日。
二、基准地价内涵及基准条件
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内涵及基准条件为:
1
、商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为
4 0
年,容积率为<
/p>
1
.
0
,建筑密
度为
1 00
%,路线价里地线为
1
0
米,宽度为
3
.
6
米。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办公写字楼、宾馆业、旅游业、
金融业用地等,
基础设施达到五通一平的用地条件,
不包括建筑
物、
构筑物价值
的单位面积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2
、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为
7 0
年,容积率为<
/p>
1
.
5
,建筑密
度为
3 0
%,用途为住宅用地,
基础
设施为五通一平的用地条件,
不包括建筑物、
构筑物价值的单位
面积土地使
用权平均价格。
3
、工业用地
(1)
熟地价:
土地使用年限为
5
0
年,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等,基础设施为五通一平的用地
条件,
不包括接入各项基础设施所需费用及建筑物、
构筑物价值的单位面积土地
p>
使用权平均价格。
(2)
生地价:
土地使用年限为
5
0
年,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等,已完成征地,基础设施达到
三通的用地条件,不
包括接入各项基础设施和土地平整所需费用及地上建筑物、
构筑物价值的单位面积土地使
用权平均价格。
三、
为规范和完善土
地使用制度,
保障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凡
p>
涉及明晰土地资产评估值行为的,
须经由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机构评
估,
并按规
定在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附件:
1
.诸暨市区商业用地路线价一览表
2
.诸暨市区基准地价及级别范围一览表
3
.诸暨市建制镇
(
集镇
)
建成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4
.诸暨市行政村分村基准地价一览表
二
00<
/p>
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