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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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
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
现代化水平,
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
特制定
《长<
/p>
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
以下简称《标准》
)
。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
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标
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
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
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
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标准》将
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
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
全市各普
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
评估方案》,在符合
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
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
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
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
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
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
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p>
二、学校选址、规模、规划与设计标准
(一)学校选址
1
、
学校选址应当符合长沙市
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
以方便学
生就近入学且适
应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具有
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市区内历史形成的不合理布局,可与城市改造建
设相结合,
进行调整。
2
、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山丘滑坡段、
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高压线缆、易燃易爆设施、
市政管线和
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3
、学校的选址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
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站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
(二)学校规模
1
、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一所
学校的规模
(
班数规模、
学生人数规模
、用地及建设规模
)
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凡符合本《标准》
规
定规模的学校为“适宜规模学校”,新建或改建学校应以适宜规模为标准进行
规划建设。
2
、
依据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 br>本市学校原则上小学每班学生不
超过
45
人
,
初中、高中每班学生不超过
50
人。学校的适宜规模如下:
学校类型
完全小学
普通初中
适宜规模
班
额
每年级
2
-4
班,
合计
12-24
班
≤
45
人
<
/p>
每年级
4-10
班,合计
12-30
≤
50
人
班
九年一贯制学<
/p>
每年级
2-4
班,
合计
18-36
班
小学段每班≤
45
校
人<
/p>
,
初中段每班≤
5
0
人
普通高中
每年级
8-12
班,合计
24-36
≤<
/p>
50
人
班
(三)校园规划与设计
1
、
校园的总体规划和设计应
当因地制宜,
合理利用地形、
地貌,
将
人工设施、
自然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符合长沙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具有优秀历史文化
重大价值的东博软件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管理系统校园及校舍应依法保护,并合
理保持其特色。山林、绿化带环绕中的学校建设应与自然协调,创建有利于学
生观察和体验自然的教育环境,形成校园文化特色。
2
、校园规划应功能齐全,布局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
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
行分区,以达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整体协调的效果。有关建筑
用地、体育
活动用地及绿化用地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
校园规划设计应当适应和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
以有利于学生和
教师学习、工作、交往为原则,确保师生安全为宗旨,最大限度地提供较为宽
裕的活动空间。
4
、
学校设施的规划设计应当考虑学校资源向社会开放的需要,
为促进学校与
社会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三、学校用地标准(≥,单位:平方米)
(一)校园面积:
学校
类别
完全
小学
18
24
普通
17820
21600
12
14580
17260
19200
13770
16200
15600
学校班级数
(个)
12
一级
二级
三类
15120
11880
10800
14400
初中
18
24
30
九
年
一贯制
27
36
普通
高中
30
36
45000
54000
34500
41400
25200
30000
34500
18
21600
27600
33000
23400
19800
25200
28500
20736
19008
32400
39600
24
28512
32832
36000
25920
29376
27600
(二)体育用地标准:
1
、学生体育活动面积标准: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不
低于每生
3
平方米,
普通初中、普通高
中不低于每生
4
平方米。
2
、田径场及球类场地设置标准:
一级
完全小学
二级
三级
≥
250
米环跑
≥
200
米
≥
4
道
60
米直跑
环跑
道
普通初中
≥
300
米环跑
≥
250
米
≥
4
道
100
米直
环跑
跑道
九年
一贯制学
≥
300
米环跑
≥
250
米
校
普通高中
环跑
≥
35
0
米环跑
≥
300
米
环跑
学校宜按
< br>6
个班配置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篮球场和排球场原则上不在田径
场内建设;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可建设游泳池;其它类别体育场地各校结合实际
情
况建设。
三)绿化用地
中小学绿化覆盖率应不低于
3
5%
。
(四)关于学校用地标准的说明:
1
、普通中小学校的用地面积应根据学校办学规模、<
/p>
城市(镇)经济发展和城
市(镇)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2
、如条
件允许,在进行学校用地规划时应考虑学校发展预留用地。
3
、
新区新建一般中小学校不
宜低于二级标准;
旧城区新建一般中小学校及中
小学校扩容、改
造时不宜低于三级标准;拓址新建的省、市以上示范性高中不
宜低于一级标准。
四、校舍建筑面积标准
(一)校舍用房的组成
中小学校舍用房由教学及教
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
成。
1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1
)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
;
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
书法教室、
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东博软件中小学标准化专用教室和辅助用
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
动等公共教学用
房及其辅助用房。
(
2
)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
教室、美术教室
、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
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
多功能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
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
房。
2
、办公用房
中小学校设置教学办公室、
行
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
校史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等管理用房。
3
、生活服务用房
中小学应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工单身宿舍、
p>
教工与学生食堂、
开水房、
汽车库、配电室
、教工与学生厕所等用房;设置学生宿舍、锅炉房、浴室、自
行车库等用房。
(二)普通中小学校舍面积指标
1
、完全小学校舍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学校类别
[/td][td=1,1,1
50
colSpan=
3]
一
级
[/td][td=1,1,1
55
colSpan=
3]
三
级
二
级
学校规模
(班数)
12
18
24
12
1
2
6
1
8
4
生均建筑面积
10.
2
18
8.3
7.9
5.9
5.
< br>4.
4.
4.
4.0
8
4
8
8
3
7
4
4
2
建筑面积合计
5400
672
853
322
4<
/p>
5
1
2
325<
/p>
3
2
9
4
1
3
3
3
p>
8
0
4
0
4
6
3
使用面积合计
3240
403
511
193
2<
/p>
3
7
1
195<
/p>
3
9
7
6
1
8
4
5
p>
1
4
0
8
0
2
、普通初中校舍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学校类别
[/td][td=1,1,
144
colSpa
n=3]
一
级
[/td][td=1,1,
144
colSpa
n=3]
6
3
6
二
级
[/td][td=1,1,
144
colSpa
n=3]
三
级
<
/p>
学校规模
(
班
数
)
生均建筑面积
10.
9.8
9.0
9.7
9.4
9.1
5.8
5.6
1
2
5.1
18
24
30
18
24
30
18
24
30
建筑面积合计
909
117
135
873
112<
/p>
136
522
672
7650
0
60
00
0
80
50
0
0
使用面积合计
545
705
810
523
676<
/p>
819
313
403
4590
4
6
0
8
8
0
2
2
3
、九年一贯制学校校舍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
学校类别
[/td][td=1,1,
149
colSpan
=3]
一
级
[/td][td=1,1,
141
colSpan
=3]
二
级